廣西煤礦安全監察局關於廣西羅城偉隆煤業有限公司北崖煤礦“7.23”運輸事故調查處理的批複
羅城仫佬族自治縣人民政府:
2019年7月23日5時40分左右,廣西羅城偉隆煤業有限公司北崖煤礦(以下簡稱北崖煤礦)二級軌道下山發生一起運輸02manbetx.com ,造成1人死亡,直接經濟損失113.71萬元。
根據《安全生產法》、《生產安全02manbetx.com 報告和調查處理條例》(國務院令第493號)、《煤礦安全監察條例》(國務院令第296號)及《煤礦生產安全02manbetx.com 報告和調查處理規定》(安監總政法〔2008〕212號)等法律、法規和規章規定,2019年7月24日,廣西煤礦安全監察局依法牽頭成立由羅城仫佬族自治縣人民政府,羅城仫佬族自治縣應急管理局、工業信息和商務局、公安局和總工會等部門組成的02manbetx.com 調查組,並邀請羅城仫佬族自治縣人民檢察院派員參加調查。事故調查組按照依法依規、實事求是、注重實效基本要求和“四不放過”原則,對本起事故開展了調查,提交了《廣西羅城偉隆煤業有限公司北崖煤礦“7.23”事故調查報告》(以下簡稱《調查報告》,見附件2)。
根據《生產安全事故報告和調查處理條例》和《煤礦生產安全事故報告和調查處理規定》,事故調查組就《調查報告》征求了羅城仫佬族自治縣人民政府的意見。羅城仫佬族自治縣安全生產委員會以《關於廣西羅城偉隆煤業有限公司北崖煤礦“7.23”事故結案的請示》(羅安委報〔2019〕1號)報請廣西煤礦安全監察局審查批複。
經廣西煤礦安全監察局局長辦公會議研究,作出以下批複:
一、同意事故調查組對該事故原因的03manbetx 。
二、同意事故調查組對該事故性質的認定。
三、同意事故調查組對該事故責任的03manbetx 。
四、同意事故調查組對徐開軍等7名事故責任人及責任單位的處理意見:
(一) 陳敏新,身份證號碼: 422725196412063714,井下掘進工。對事故的發生負有直接責任。鑒於其已在事故中死亡,免予責任追究。
(二)鬱學富,北崖煤礦掛鉤工。不按安全技術01manbetx 01manbetx 操作,違章作業,給礦車掛鉤時未按規定加裝保險繩,導致事故發生,對事故的發生負有直接責任,由廣西煤礦安全監察局給予罰款人民幣伍仟元(¥5000.00)的行政處罰。
(三)牙韓專,北崖煤礦分管機電、運輸安全管理的副礦長。未按規定給各平台安排2名掛鉤工作人員,對串車提升未掛副繩等隱患檢查、排查不到位,對事故的發生負有重要管理責任。由廣西煤礦安全監察局給予罰款人民幣玖仟元(¥9000.00)的行政處罰。
(四)曾祥元,北崖煤礦安全副礦長。未按規定開展工人培訓工作,隱患排查不到位,對事故的發生負有重要管理責任。由廣西煤礦安全監察局給予罰款人民幣玖仟元(¥9000.00)的行政處罰。
(五)徐開軍,北崖煤礦礦長。負責礦井的全麵管理工作,未有效履行安全生產第一責任人的職責,對本單位安全生產工作督促、檢查不夠,對事故的發生負有主要領導責任。由羅城偉隆煤業有限公司給予撤職處分,由河池市應急管理局暫停其與安全生產有關的資格,由廣西煤礦安全監察局給予罰款人民幣貳萬零肆佰元(¥20400.00)的行政處罰。
(六)楊均德,廣西羅城偉隆煤業有限公司機電副總工程師。督促北崖煤礦串車提升未掛副繩等隱患檢查、排查不到位,對事故的發生負有管理責任,由廣西煤礦安全監察局給予罰款人民幣伍仟元(¥5000.00)的行政處罰。
(七)霍祥全,廣西羅城偉隆煤業有限公司安全副總經理。對北崖煤礦串車提升未掛副繩等隱患檢查不到位,督促整改不力,對事故的發生負有管理責任。由廣西煤礦安全監察局給予罰款人民幣伍仟元(¥5000.00)的行政處罰。
五、同意事故調查組提出的對廣西羅城偉隆煤業有限公司北崖煤礦存在員工違章作業,隱患排查整改不到位,串車提升和二級軌道下山管理規章製度落實不到位,員工培訓不到位等事實的認定。北崖煤礦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第四條等有關規定,對事故的發生負有責任,由廣西煤礦安全監察局給予罰款人民幣肆拾萬元(¥400000.00)的行政處罰。
六、同意事故調查組提出的事故防範和整改措施。請羅城仫佬族自治縣人民政府督促廣西羅城偉隆煤業有限公司北崖煤礦及有關單位認真吸取事故教訓,舉一反三,落實事故防範和整改的措施,防止同類事故再次發生。
七、本起事故調查報告批複後,請羅城仫佬族自治縣人民政府及其相關部門,積極配合我局及時督促落實各項處理決定,公示處理結果,並將批複落實情況及《廣西羅城偉隆煤業有限公司北崖煤礦“7.23”運輸事故批複落實情況反饋表》(附件1)於2019年9月20日前一並書麵反饋我局。
附件:1.廣西羅城偉隆煤業有限公司北崖煤礦 “7.23”運輸事故批複落實情況反饋表
2.廣西羅城偉隆煤業有限公司北崖煤礦 “7.23”運輸事故調查報告
廣西煤礦安全監察局
2019年8月20日
附件1
廣西羅城偉隆煤業有限公司北崖煤礦“7.23”運輸事故批複落實情況反饋表
事故日期 | 2019年7月23日 | 事故類別 | 運輸事故 | 傷亡人數 | 死亡1人 | ||
事 故 單 位 | 批複意見 | 落實情況 | |||||
1.對鬱學富、牙韓專、曾祥元、徐開軍、楊均德、霍祥全以及北崖煤礦依法處以罰款。 2.給予礦長徐開軍撤職處分、並暫停其與安全生產有關的資格。 | |||||||
事故防範和整改其他措施 | |||||||
責 任 人 | 姓名 | 職務 | 批複意見 | 落實情況 | |||
備注 |
填報單位:(蓋章) 填報人: 填報時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