杜絕腐敗要防範於未然
黨的十八大以來,中央對黨員領導幹部在紀律方麵的要求更加嚴格,組織遵照中央八項規定、反四風活動更加頻繁,各類學習培訓更加深入。
隨著各類活動的開展,黨員領導幹部對自我的紀律要求更加提高;但我們也必須注意到,現在出現一些不同的聲音:有些黨員講到,我們不是領導幹部,每天就正常上班,也沒多大的權利,也沒享樂的機會,不存在奢靡的時候,更沒機會進入什麼樓堂場館,就別天天學習什麼八項規定、反四風文件精神了。這個思想要不得,這個想法也很危險。黨中央對領導幹部提出的八項規定要求,反四風要求,主要目是為了防止領導幹部在各類誘惑下,不斷滑向違法亂紀的深淵;首要目的在於預防,而不在於懲罰。預防於未然,提前做好各項措施,從製度上、思想上打好預防針,告訴我們黨員幹部哪些可以做、提倡做,哪些絕對不能做,這是對我們黨員幹部的負責。我們一定要理解透徹黨的紀律精神所在,所有的黨員幹部,無論有沒有奢靡腐敗的機會,有沒有很大的權力,都要深入學習各類文件精神,深刻領會中央紀律要求,做好預防;中國有句古話,“有則改之,無則加勉”,意思就是如果有缺點錯誤,就加以改正,如果沒有,就用來勉勵自己, 好讓自己以後不會犯同樣的錯誤。就是告誡我們,要自我認識,自我反省。對於黨紀黨規,無論我們是不是處於權力的中心,是不是有機會奢靡腐敗,我們都要經常學習,加強自我監督,對於違法違紀是始終要做到防範於未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