攀煤供應處安全清單製促責任落實
作者:馬曉燕
2019-09-18 16:29
來源:攀煤供應處
進入三季度,攀煤供應處把推進安全工作清單製管理作為加強安全生產的重要內容,該處圍繞安全管理、現場監管、日常檢查製定了3張責任清單,把安全生產工作以清單形式固化下來,減少工作失誤和推諉扯皮,確保了責任落實。
據悉,該處安全工作責任清單進一步明確了各單位、部門以及具體作業人員的安全主體責任,如針對從事機械設備的人員,清單明確要求:設備不得“帶病”運轉或超負荷運轉、運轉設備防護罩必須完好、設備要按規定進行日常維護保養、運轉設備檢修應遵守有關規定和標準執行、特種設備的定期檢驗報告必須在有效期內,作業人員的證件必須在有效期內等。該處建立的3張安全責任清單,將安全職責融入到各崗位的工作流程,並將清單製所涉及的14項內容作為對各單位、部門和從業人員安全工作檢查考核的標準,安監部門將清單製管理工作開展情況在每月業務例會上通報,並納入年度安全生產工作目標績效管理考核的內容,壓緊壓實安全責任。
該處安全工作清單製管理,補齊了安全監管、安全生產、責任人在責任落實、製度機製等方麵存在的短板和漏洞,增強了全員履行安全職責的主動性,自覺將安全工作貫穿日常工作始終,確保了安全責任落到實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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