火災時保護井下人員安全及 控製風流的措施
煤礦井下發生火災時,一方麵要保障井下作業人員的安全,另一方麵要采取一定的通風措施,控製風流,不允許風流發生逆轉造成火煙彌漫井巷或有害氣體毒化井巷以及發生瓦斯爆炸。
1.自危險區中撤退人員的措施
發生火災時,直接受到威脅的地區是發火地區及其鄰近地區和火煙流向出風井時所經過的地區。因此,在這些地區和風路上工作的人員除參加救災的以外,應當首先撤出。此外,有可能發生風流逆轉而被火煙彌漫危險地區的人員也應撤出。在編製防火措施、製定災變預防措施計劃時,一定要考慮到井下任何地點發生火災時,撤出受難人員和有受難危險人員的最短和最安全的路線,向他們報警的方法,把他們送到安全地點的措施等。災變預防計劃必須在職工中認真貫徹,使他們知道計劃的內容。
撤退的路線應當維護良好,有適當的照明,並設有標明巷道名稱及通向出口或避難硐室的路標。平時井下人員應當熟悉這些路線(包括其發生變化時)。
從新鮮風流方向搶救受煙威脅的人員時,可以利用已有的備用防火門。關閉防火門,可以使流向相應區域的火、煙大大減少。但是,不應當關閉沒有火煙的風流裏的火區防火門
在井下火煙彌漫的地區內,如果還有人員沒有撤出或者斷定不了他們是否已經出來時,一定不要中斷向該區域的通風。
2.救災人員的安全保護措施
在有逆轉可能的風流裏,應當盡量做好這方麵的觀測,在沒有控製住火災以前,有關的負責人員要高度重視,及時發現預兆,采取安全措施。
火煙發生爆炸的最危險的時期是建立主幹密閉牆的時候。因此,為避免爆炸的不良後果,最好是把主幹密閉牆做成帶門的形式。把門關閉以後,應當盡快地離開密閉牆及其附近區。如果過了一定的時間(如3h一4h)以後沒有發生爆炸,再回到密閉牆處,著手相應的加嚴和加固的工作。但仍應盡快地完成,尤其是瓦斯礦井,更應這樣做。
設立了主幹密閉牆和已經把既定風流方向穩定了以後,才可以說火災已經基本控製住了。而後才能夠著手建立最後的盡可能嚴密的消火密閉牆(如果決定采用隔絕法滅火)。不應過急地把排煙的永久密閉牆封嚴,應當留有排煙管。排煙管兼作以後對火區的觀測孔用。隻有過了一定時間以後,當湧出的火煙已經大大地減少、火區內也投有出現巨大的正壓現象時,才可以把排煙密閉牆徹底封閉。因為,有較大的正壓現象時,火區內的火煙甚至會從人風側密閉牆向外流動,發火初期火煙中肯定會含有大量有毒有害氣體,流動後會造成礦內大氣毒化。
所有的能夠通往危險地區的風路都應當設立警戒牌。
在滅火過程中,還應不斷地檢查礦內大氣成分,並把結果隨時報告給滅火指揮人員。當瓦斯達到危險濃度時,應當果斷地立即撒出人員,加強通風,保證滅火人員的絕對安全。除了檢查人員隨身攜帶的儀器外,每個礦井都應當設有氣體化驗室。
(二)控製風流的措施
1.處理火災時的通風方法
井下發生火災時,常用的通風方法有:正常通風、增減風量、反風、風流短路、隔絕風流、停止扇風機運轉等。
2.根據礦井火災發生地點選擇通風方法
(1)如果火災發生在礦井的進風井筒、井底車場等處,災變生成的有毒、有害氣體隨風流要侵入各個采區,威脅全礦井下工作人員的生命安全。這時,一定要采取反風措施。為了達到這一要求,每個礦井都要做到:
①礦井必須有可靠的反風設施,而且能在10min內改變風流方向,反風後的主通風機供風量不得低於正常風量的60%。
②隔絕主要進回風路的風門,要用鐵板製成,有雙向開關,以保證反風時,巷道中的風流能夠反向流動。
③反風設施要按照《煤礦安全01manbetx 》規定,定期檢查,定期演習反風。
④如果主通風機尚無反風設施,在日常通風管理中要維護一條連接主要進回風區域的短路通道,以便在突變時有毒氣體繞過采區直接排人回風巷,這種情況下主通風機應保持正常運轉。
⑤如無反風設施,又無短路巷道,則應盡快停止輔通風機和主通風機運轉,並打開風井井口防爆蓋,利用在進風井筒內產生的局部火風壓實現反風。
(2)如果火災發生在采區的上行風路中,在排煙的道路上威脅不到集中工作地點的安全,應保持主通風機正常運轉。
(3)如果火災發生在機電硐室,應采取隔斷風流的措施,在進風倒掛風障或在硐室口建臨時密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