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止瓦斯爆炸的措施
防止瓦斯爆炸的措施
防範瓦斯爆炸02manbetx.com ,就是消除引發爆炸的基本條件,即防止瓦斯的積聚和點火源的出現。
(一)防範瓦斯積聚的措施
煤礦井下容易發生瓦斯積聚的地點是采掘工作麵和通風不良的場所,所以必須從采掘工作、生產管理上采取措施,保持工作場所的通風良好,防止瓦斯積聚。
1、所有沒有封閉的巷道、采掘工作麵和硐室必須保持足夠的風量和風速,足以稀釋瓦斯到規定界限使瓦斯沒有積聚的條件。
2、應保證采煤工作麵風路的暢通,對每個掘進工作麵在開始掘進前都應構造合理的進、回風路線,避免形成串聯通風。
3、對於瓦斯湧出量大的煤層或采空區,在正常采用通風方法處理瓦斯不合理時,必要情況下應采取一些特殊方法進行處理。
4、嚴格按照《金源煤礦局扇安裝管理製度》的要求管理好局扇。局扇要指定專人管理,嚴禁局扇無計劃停電停風,凡是發生局扇無計劃停電停風,必須按02manbetx.com 進行03manbetx 處理。
5、局扇必須使用 “兩閉鎖”即風電閉鎖與瓦斯閉鎖
6、巷道恢複通風或啟封密閉工作必須嚴格按照《金源煤礦瓦斯排放製度》的規定執行。
7、在進行工作麵機電設備的檢修或局扇的檢修時,應特別注意安全,嚴禁帶電檢修。
8、局扇風筒的出風口距掘進當頭距離煤巷不得超過5米,須符合作業01manbetx 的要求。
9、局扇和啟動裝置必須安裝在新鮮風流中,距回風口的距離不小於10米,安設局扇的進風巷所通過的風量要大於局扇吸風量的1.2倍,以保證局扇不會吸入循環風。
10、嚴格井下各地點的瓦斯檢查製度,瓦斯員必須嚴格按照《洪塘煤礦巡回瓦斯檢查製度》的要求進行瓦斯檢查。
11、嚴格按照《煤礦安全01manbetx 》的要求,安裝瓦斯監測裝置,並確保監測裝置穩定運行。
12、回采工作麵及上隅角瓦斯積聚的防治與處理
(1)回采工作麵的傾向長度應控製在70米以內,在采麵設計(或回采)時嚴禁下行通風。
(2)回采工作麵上下出口必須超前采放,超前采放的範圍以走向兩控、木支3控,傾向5米為宜,放頂與超前回采同步。
(3)工作麵要采直,使整個工作麵斷麵基本一致,減少采麵局部通風阻力,對采空區局部未來頂的地段(體積大於10立方米)要采取擋風或其它封閉性措施。
(4)如上隅角瓦斯積聚,則必須采取有效的方法及時進行處理,處理上隅角瓦斯積聚常用的方法有:風障引流、尾巷排放、增加風量、密閉工作麵上下隅角等方法。
(5)各回采工作麵作業01manbetx 中,必須有確保工作麵切斷線以外的上下落山角和采空區垮滿、填實的明確規定,並認真貫徹執行。
(6)回采工作麵班長每班必須固定專人負責將上下落山角打好切斷線放透頂、充填滿。
(7)瓦檢員必須認真檢查工作麵回風道和上下落山角的瓦斯,及時掌握瓦斯的變化情況,嚴格執行保安01manbetx 的有關規定。
(8)回采工作麵落山角至回風巷方向的回風風流瓦斯濃度超過1%時必須停止作業,由礦總工程師負責采取有效措施,進行處理。
(9)回采工作麵切斷線內上下落山角、采空區如有瓦斯積聚,附近20m範圍內必須立即停止工作,采取有效措施把瓦斯降到規定範圍內才允許恢複工作。
(10)嚴禁局扇安裝在回風中處理落山角瓦斯。
13、嚴格盲巷(盲硐)管理,井下所有的盲巷(盲硐)都必須按照《金源煤礦盲巷(盲硐)管理製度》的規定進行。
①各單位必須按月作業計劃方案進行周密安排,加強生產技術管理,礦生產部門要指定專人把住采掘巷道布置關,按礦審查計劃督促施工、兌現。減少無效進尺,減少和消滅盲巷。
②對報廢的巷道必須在正常通風條件下,撤出支架、設備和材料等,並按規定設置永久密閉。嚴禁在停風或瓦斯超限的區域內進行機電和材料回收等作業。
③建立月末盲巷檢查製度,在每月末進行巷道驗收時,必須對出現的盲巷作業具體03manbetx ,凡不按計劃施工而造成瓦斯嚴重積聚者,應追究有關人員的責任。
④加強檢查,建立盲巷調度統計及處理03manbetx 製度,對盲巷必須及時封閉或打上緊固的柵欄,每班瓦斯員必須檢查有害氣體,並作好彙報工作。
14、嚴格貫通巷道的管理,防止巷道貫通過程中出現風流紊亂,造成瓦斯積聚。
(1)凡是掘進貫通,必須由生產科下達通知,由施工單位編製專門安全技術措施,經礦總工程師批準後實施。
(2)掘進巷道在貫通前20m,若是兩當頭對掘,應停止其中一個當頭的掘進工作,礦地測部門必須向有關部門發出巷道貫通通知書,並報告礦總工程師,巷道貫通安全技術措施的內容應包括
①超前探孔,以保證貫通準確無誤。
②被貫通巷道貫通點的兩側10m內必須榴好雙邊樹。並保持正常通風。
③巷道內必須充分灑水濕潤煤塵。
④保證貫通巷道內局部通風設施不至於因放炮、冒頂等原因在貫通過程中造成通風不良及瓦斯積聚。
⑤放炮時必須執行“一炮三檢”製度,在被貫通的巷道要安設瓦斯監測裝置。
⑥貫通前要先作好調整風流的準備工作。
⑦貫通采空區或已報廢巷道時,要有防水和防火及防止其它有害氣體的安全措施。巷道貫通的全過程必須由生產礦長統一指揮,貫通時必須有通風區長〈或技術員〉和施工單位的區長親臨現場指揮。礦安監部門要在現場監督措施執行情況,貫通後通風部門要立即調整通風係統,保證有足夠風量,瓦斯濃度在1%以下方可恢複工作。
15、嚴格礦井生產方案的管理,做到采掘平衡,嚴禁將整個礦井的生產和掘進都安排在一個采區或集中到礦井的一翼,。
16、及時測定和封堵礦井外部漏風,以增加礦井的有效風量。
17、掘進工作麵局部瓦斯積聚的處理:
(1)加強掘進工作麵風流中及局部地點的瓦斯檢查和瓦斯監控。
(2)對於瓦斯湧出大的掘進工作麵盡量使用雙巷掘進,每隔一定距離開掘聯絡巷,構成全負壓通風,以保證工作麵的供風量。
(3)局部瓦斯積聚的常用處理方法有:
①充填法:用沙土等惰性物質充填到冒落的空洞內,以消除瓦斯積聚的空間。
②引風法:利用安設在巷道頂部的擋風板將風流引入冒落的空洞中,稀釋其中積聚的瓦斯。
③風筒分支排放法:在風筒上安裝三通或直徑較小的風管,將部分風流直接送到冒落的空洞中,排放積聚的瓦斯。
④黃泥抹縫法:將巷道棚頂用木板背嚴,然後用黃泥抹縫,以減少瓦斯湧出或擴大瓦斯湧出的麵積。
(二)防範點火源的出現
防範點火源的出現,就是要嚴禁一切非生產火源,嚴格管理和限製生產中可能出現的火源、熱源,特別是容易積聚瓦斯的地點更應該重點防範。
1、加強管理,提高防火意識:要大力宣傳井下防火防爆知識,貫徹執行有關規定,發現隱患和違章要嚴肅處理。
2、防範放炮火源
(1)井下爆破必須使用符合《煤礦安全規程》規定的安全炸藥,嚴禁使用不合格或變質、超期的炸藥。
(2)有爆破作業的工作麵必須嚴格執行“一炮三檢”的瓦斯檢查製度。
(3)禁止使用明接頭和裸露的放炮母線,放炮連線、放炮等工作要由專門的人員操作,要嚴格執行“五人聯鎖”放炮製度。
(4)炮眼的深度、位置、裝藥量要符合該工作麵作業規程的要求,炮眼充填要填滿、填實,嚴禁使用可燃性物質代替炮泥,堅持使用水炮泥。
(5)禁止放明炮、糊炮。
(6)嚴格執行井下火藥、雷管的存放、運輸管理規定,放炮員要持證上崗。
3、防範電氣火源和靜電火源
(1)井下電氣設備的選用應符合要求,井下嚴禁帶電檢修、搬遷電氣設備。
(2)井下防爆電氣設備在入井前需由專門的防爆設備檢查員進行安全檢查,合格後方可下井。
(3)井下電氣應做到:無“雞爪子”、“羊尾巴”和明接頭,有過流和漏電保護,有接地裝置;堅持使用檢漏繼電器、煤電鑽綜合保護、局扇風電閉鎖和瓦斯電閉鎖。
(4)井下礦燈要符合要求,嚴禁在井下拆開、敲打和撞擊燈頭和燈盒。
(5)井下使用的高分子材料(如塑料、橡膠、樹脂等)製品,其表麵電阻應低於其安全值。
(6)定期普查井下雜散電流的分布,針對產生的原因采取有效的措施,防治雜散電流。
4、防止磨擦和撞擊火花
(1)在磨擦發熱的裝置上安裝過熱保護裝置和溫度檢測報警斷電裝置。
(2)在磨擦部件金屬表麵附著活性低的金屬,使其形成的磨擦火花難以引燃瓦斯,或在合金表麵塗苯乙烯醇酸,以防止磨擦火花的產生。
(3)工作麵遇堅硬夾石或硫化鐵夾層時,應放炮處理。
5、防範明火點燃
(1)嚴禁攜帶煙草、點火物品下井,嚴禁攜帶易燃物品入井。必須帶入井下的易燃物品要經過礦總工程師批準,並指定專人負責其安全。
(2)嚴禁在進口房、通風機房、瓦斯泵房周圍20m範圍內使用明火、吸煙或用火爐取暖。
(3)不得在井下或進口房內從事電氣焊作業,如必須在井下主要硐室、主要進風巷道和進口房內從事氣焊或使用噴燈作業時,每次都必須製定安全措施,報礦長批準,並遵守《煤礦安全規程》的有關規定,防範火源的出現。在回風巷內不準進行焊接作業。
(4)嚴禁在井下存放汽油、煤油、變壓器油等,井下使用的棉紗、布頭、潤滑油等必須放在有蓋的鐵桶內,嚴禁亂扔亂放或拋在巷道、硐室及采空區內。
(5)井下嚴禁使用電爐或燈泡取暖。
(6)嚴格按照《金源煤礦火區密閉管理製度》的規定管理井下火區。
(7)及時截斷通往密閉、盲巷或其它高瓦斯區域內的管路和鋼軌等導電體。
(三)防止瓦斯爆炸擴大的措施
1、對井下各工作區域實行分區通風,每一生產水平,每一采區都必須布置單獨的回風道,嚴禁各采區、水平之間的串聯通風,盡量避免采區之間角聯風路的存在。
2、采區內回采工作麵和掘進工作麵之間應采用獨立的通風線路防止互相影響。
3、礦井主要進、回風巷之間的聯絡巷必須構築永久性擋風牆,需要使用的,必須安裝正、反兩道風門,並有聯鎖裝置。
4、有主扇的出風口必須安裝防爆門。
5、礦井必須編製年度災害預防和處理計劃,並根據具體情況及時進行修改。災害預防和處理計劃由礦長負責組織實施。
6、礦井必須有隔絕煤塵爆炸的措施。礦井的兩翼、相鄰的采區、相鄰的煤層、相鄰的采煤工作麵間,煤層掘進巷道同與其相連的巷道間,煤倉同與其相連通的巷道間,采用獨立通風並有煤塵爆炸危險的其它地點同與其相連通的巷道間,必須用水棚或岩粉棚隔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