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掘工作麵消防、防塵、防職業危害安全措施
(一)綜合防塵
1、礦長對綜合防塵負全麵責任。技術負責人對礦防塵負責技術管理。礦要有專門的防塵人員。
2、要有健全的防塵管理係統,滿足現場生產及防塵灑水的需要,防塵水池容量不得小於200m3。防塵管路必須敷設到所有的采掘工作麵、運輸機轉載點、回采工作麵回風道等。管路每隔100m設一個三通閥門。
3、井下所有的運煤轉載點必須有完善的噴霧裝置,霧化好,靈敏可靠,使用正常。采區進回風巷、回采工作麵及掘進工作麵,都必須安裝淨化水幕,霧化好,並封閉巷道全斷麵,且靈敏可靠,使用正常。
4、實行放炮作業的采掘麵,必須采用濕式打眼,堅持使用水炮泥。掘進工作麵30m範圍內放炮前後必須衝洗巷道周邊。並實行放炮噴霧,封閉巷道全斷麵。裝煤矸前,必須進行灑水降塵。
5、定期清掃和衝洗積塵。主要進、回風巷至少每月清掃或衝洗一次積塵,采區內巷道衝洗積塵周期由礦技術負責人決定。衝洗積塵要有記錄可查。井下所有巷道都不得有煤塵堆積。
6、必須繪製防塵係統圖和防塵設施管理牌板,建立防塵設施台帳,做到記錄準確,符合實際。
7、必須按《粉塵防治規範》的要求,配齊專職測塵員,負責粉塵測定工作,測塵點布置符合《礦井粉塵測定及評定辦法》的規定。井下各測點的全塵,呼吸性粉塵,粉塵分散度,遊離Sio2含量的測定次數必須符合《煤礦安全01manbetx 》的有關規定。粉塵測定結果報礦領導簽審。
8、做好測定儀表的維修及校正工作,保證儀表能正常使用。要有測塵儀表的維修記錄和保管、維修、保養製度。
9、綜合防塵工作必須實行齊抓共管。礦井要建立防塵設施的驗收、移交製度,明確安裝
人員和生產班的防塵責任和範圍,並建立嚴格的工作製度和考核辦法,嚴格進行考核。
(二)火災防治
礦井火災防治重點是井上下明火引燃的火災,但也不能排除煤層自燃發火,為此,特製定火災防治製度。
1、定期對地麵建築物、庫房等進行一次防火檢查,發現問題和隱患要及時整改。
2、地麵主要機房、庫房等必須設置滅火器材,井口必須有消防沙池,並堆放足量黃沙,井下各機電硐室、主要巷道及電氣設備集中的地段必須設置消防滅火器材和足量黃沙。
3、機電設備嚴禁超負荷運轉,井下使用不阻燃電纜。
4、井下電焊、氣焊等必須製定專門措施報礦技術負責人、礦長(生產礦長)批準後方可實施,井下使用過的紙、棉、廢油脂等易燃物必須裝入鐵桶內蓋嚴後帶回地麵。
5、加強井口檢身工作,杜絕穿化纖衣服和攜帶火種入井,主平硐硐口和風機房附近20m不得有明火或用火取暖。
6、加強放炮管理,杜絕放炮火源。
7、為防止煤層發火,對采空區不用的老巷要及時封閉,每月對采空區進行一次全麵檢查,檢測溫度CH4和CO2濃度,密切注視是否有發火預兆。
8、井下防塵灑水管道兼作消防管道,一旦發生火災可利用其滅火。
(三)職業危害預防
1、采掘工作麵必須采取濕式鑽眼作業,不得幹打眼。
2、作業人員實施個人防護,帶好口罩。
3、采掘作業地點、裝煤地點必須完善灑水降塵設施,實施灑水降塵、捕塵,改善作業環境。
4、嚴格控製灑水量,不得惡化作業環境,積極預防風濕病。
5、嚴格控製粉塵飛揚,認真進行粉塵檢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