爆破安全技術措施
一、《傾斜、特厚煤層水平分段短壁綜放開采》作業01manbetx -安全技術措施中爆破安全技術措施:
1、炸藥、雷管必須由經過培訓人員領取、運送,其他人員不得運送。
2、進入庫房領取炸藥、雷管時,不得攜帶礦燈。
3、運送炸藥、雷管人員的礦燈必須用絕緣套護好,領取炸藥、雷管後,不得在高溫地點放置、不得在其周圍抽煙。
4、運送雷管、炸藥時,放置必須平穩,不得搖晃、摩擦、碰撞、擠壓。
5、運送雷管、炸藥不得放在無頂蓋的礦車中運輸,在有頂蓋的礦車中運輸時,斜井中的運行速度不得超過1m/s。
6、裝藥前必須清孔、驗孔,炮眼角度、深度達到要求,封孔密實,保證爆破效果。
7、封泥必須連續、嚴實、足夠,藥卷間的應留有2㎜的間隙。
8、深孔爆破、超前預爆破孔口必須留空段,嚴禁全孔封裝。
9、打眼後,孔底不能裝藥地段,應先用炮泥填實後再裝藥。
10、嚴格執行“一炮三檢”和“三人連鎖放炮”製,放炮母線直線段不得小於75m,直角拐彎不得小於50fm ,人員必須躲在安全地點。
11、嚴禁雷管、炸藥、引藥混運混放。
12、爆破母線、連接線、雷管腳線必須隨時扭接在一起。
13、炸藥和雷管箱子分別置於不易被砸、壓、碰的安全地點上鎖。
14、爆破前後20米範圍內必須灑水降塵。
15、爆破點20米範圍內風流中瓦斯濃度達到1.0%時,不得打眼、裝藥、放炮。
16、爆破點20米範圍內巷道斷麵有1/3堵塞時,不得放炮。
17、變質硬化後的炸藥不得領取使用。
18、發爆器鑰匙隻準放炮員隨身攜帶不得轉交他人,工作麵隻用一台發爆器。
19、接到爆破命令後並確認警戒線內無人時,至少再等30s後方可爆破。
20、爆破後至少再等15min方可進入工作麵。
21、岩石電鑽打眼時要固定良好,保證鑽眼質量。
22、打眼時,人員必須穿戴整齊,紮緊袖口,不得戴手套作業。
23、架間作業時,處理掉活矸,並在側護板之間事先夾好背板以免誤動作傷人。
24、嚴格執行“敲幫問頂”製度,絞好頂板,處理掉活矸,以防傷人。
25、炮棍用木料製作,輕裝藥輕搗實,嚴防導電引爆。
26、當班用剩的炸藥、雷管清點好後必須交炸藥庫,嚴禁井下亂放。
27、工作麵架頂打眼時嚴禁開起前後溜、采煤機等,以防傷人及損壞設備。
28、雷管及引藥必須遠離電纜、支架、軌道等導體,以防雜散電流及靜電引爆。
29、嚴禁放明炮、糊炮處理大塊煤矸等。
30、爆破後留有瞎炮或拒爆在當班來不及處理時,必須向接班人交待清楚以作處理。
31、不同廠家、不同規格、不同品種的電雷管、不得摻混使用。
33、爆破時必須將爆破材料箱置於警戒線以外的安全地點。
34、裝配引藥必須在頂板完好、支架完整,避開電氣設備和導電體的地點進行,數量以當時當地所需量為限。
35、做引藥時人員不得坐在炸藥箱上操作。
36、不得用電雷管替代竹插棍做引藥。
37、連接線頭必須絕緣且懸空,嚴禁與濕煤岩體或金屬網等到導電體相接觸。
38、嚴禁用煤粉、塊狀材料或可燃性材料封孔,無封泥、封泥不足或不實的炮眼嚴禁爆破。
39、工作麵上風量不足時嚴禁裝藥、爆破。
40、爆破工必須在安全地點起爆,並最後離開工作地點。
41、爆破線路的連接、檢查和通電工作,隻準爆破工一人進行。
42、在拒爆未處理完畢以前,嚴禁在該地點進行與處理拒爆無關的工作。
43、處理瞎炮時嚴格遵照執行《煤礦安全01manbetx 》中關於處理瞎炮的規定。
44、炮孔內有水時要清淨水和套藥卷水袋,嚴防炸藥失效拒爆。
45、架頂打眼爆破時,工作麵支架高度不得高於2.6m,以免支架接頂不嚴,頂煤發生切頂,裝不上炸藥。
46、嚴禁用發爆器檢測爆破網路是否導通。
47、爆破母線不得與電源線、信號線等並排鋪設,並保持母線幹淨幹燥。
48、炮眼最小抗線不得小於600㎜。
49、深度小於600㎜的炮眼爆破時必須製定安全技術措施。
50、爆破工不得穿化纖衣服。
51、在三角煤處打眼、裝藥時,必須要和支護工及檢修工取得可靠聯係,施工時不得開啟轉載機及前後部刮板輸送機。
52、爆破時不得使用兩根不同規格的導線、雷管腳線及連接線替代母線。
53、爆破時采用MFBB型發爆器,以增加爆破安全性。
54、其他未盡事宜,嚴格按照《煤礦安全01manbetx 》、《01manbetx 01manbetx 》、《煤礦井下爆破作業01manbetx 》組織施工。
二、《小型煤礦高檔普采工作麵》作業規程-安全技術措施中爆破安全技術措施:
1、裝藥時必須采用連續裝藥,藥卷間不得留有間隙,裝藥剩餘部分使用黃土泥封填,封泥長度不得小於0.6m,嚴禁用塊狀材料或可燃性材料做封泥,無封泥炮孔嚴禁放炮,嚴禁放糊炮和明火放炮。
2、裝藥時,每裝好一個炮眼,其雷管腳線,必須及時擰成短路,嚴禁拖在刮板運輸機上,不得與電纜、電線等導體接觸。
3、放炮母線必須用絕緣的雙線,嚴禁用金屬管或大地做回路,不得有明接頭。
4、放炮聯線串聯,嚴禁並聯或串並聯。
5、采用分組裝藥時,一組裝藥必須起爆。嚴禁在一個采煤工作麵使用兩台放炮器同時進行放炮。
6、有下列情況之一者,不準裝藥放炮:
①風量不足或無風時;
②放炮地點附近20m範圍內風流中瓦斯濃度達到1%及能上能下時或局部瓦斯濃度達到2%及以上時;
③炮眼內出現出水異狀,溫度驟高、驟低有顯著瓦斯湧出,煤岩變鬆,透老空等情況;
④炮眼質量不合格或數量不足時,放炮時安全員、放炮員、班組長三者缺一人時。
7、放炮時放炮員和班組長派責任心強人員在工作麵的運輸巷和中回風巷站崗警戒,所有人員必須撤到安全地方躲炮。放炮員必須最後離開放炮地點,並發出警號,在支架完整避開電氣設備的地方放炮。放炮前先發出信號至少再等5s,方可放炮。放炮時,警戒人離放炮下口不得少於50m,所有人員不得進入回風巷。
8、處理拒爆、殘爆、瞎炮時,嚴格按照《煤礦安全規程》第三百四十一條、第三百四十二條規定進行處理。
9、爆破後,待工作麵的炮煙被吹散,班組長、放炮員及時檢查爆破地點的通風、瓦斯、頂板、支架、拒爆、殘爆等情況。如有危險情況,必須立即處理。
10、放炮前後,在放炮地點附近30m內灑水降塵。
一)回采工作麵必須設標準化火藥峒室。
1、規格為長2.0m×深1.5m×高1.8m。
2、火藥峒室距采煤工作麵安全出口不得小於50m,不大於300m。
3、火藥存放峒室內配備:炸藥箱、雷管盒、專用炮頭箱、炮泥箱、水炮泥箱、放炮器、放炮母線、炮棍、竹簽、炮眼布置圖(爆破說明書)、放炮製度等。
4、火藥存放峒室必須安門上鎖,其內嚴禁存放其它物品。
5、在火藥存放峒室附近,必須有灌裝水炮泥的水針和不少於一天用量的水炮泥,炮泥用專用鐵箱存放或設立專用炮泥池子並存放在火藥峒室附近。
6、剩餘乳化炸藥必須由班長清點核實,並在領退本上簽字,存放在炸藥箱內,存量不得超過一天的用量,嚴禁亂丟亂放。
二)放炮管理
1、放炮員必須熟悉爆破材料性能和《煤礦安全規程》中有關規定,必須經過專門培訓,有二年以上的采掘工齡的人員擔任,並取得爆破資格證書後持證上崗。
2、班長對放炮工作全麵負責,班長負責安排專人按躲避距離設人站崗,掛牌,放炮前班長和放炮員共同清理現場、撤出所有人員,放炮後處理現場。 安全網員負責一炮三檢,協助班長處理好放炮、通防有關工作。放炮員負責放炮、連線。安監員對放炮全過程進行監控。工區盯班管理人員對放炮負有監督、管理責任。
3、放炮員領出放炮器後,必須將閉鎖鑰匙交給安監員隨身攜帶,上井時再收回交給儀器室。班中任何人不得私自將鑰匙交給他人管理。
4、打眼前檢查周圍支架,要求支架齊全、牢固、可靠。打眼定炮不得平行作業,打眼時要濕式打眼,打眼由2-3人操作,人員不準站在運輸機內打眼,打眼時必須停機停溜。
a、打放炮眼前先打煤層注水眼,注水眼深度大於炮眼深度,每6米打一個注水眼,采用Φ38mm×600mm的封孔器封孔,利用工作麵防塵水進行高壓注水。
b、打眼方法:炮眼采用對眼布置,用風煤鑽和六棱空心鑽杆濕式打眼,用鎬點眼,禁止套用老眼或殘眼。在完好支架保護下操作, 打眼時,禁止開采煤機和運輸機,人員不準站在運輸機內。打完眼後,風煤鑽、水管要拉到上下平巷支護完好處盤好。打眼執行《煤礦安全技術01manbetx 》采煤專業采煤打眼工部分的有關規定。
c、爆破方法:用乳化炸藥和1-5段毫秒延期電雷管定炮爆破,串聯聯線,正向定炮,定炮使用水炮泥和炮泥,每次定炮不準超過20炮,一次裝藥,一次起爆,拉、躲炮半徑大於50m,其拉躲炮距離上拉炮大於50m,下拉炮大於50m。(從最近炮眼算起)放炮母線必須使用專用小電纜,長度必須滿足躲炮半徑的要求。放炮執行“一炮三檢”、“三保險”、“三人連鎖”及“準許放炮單”、“ 爆破時控卡”製度,放炮前後,對放炮地點前後30m範圍灑水滅塵。放炮使用閉鎖放炮器,禁止放明炮、糊炮、明火放炮及短母線放炮。定放炮及火藥管理執行《煤礦01manbetx 》315-342條、《煤礦安全技術01manbetx 》采煤專業采煤放炮員部分的有關規定。
5、按電雷管順序定聯炮,聯放炮必須由1人操作,定炮時,要將腳線扭結短路,一次定炮,必須一次放炮,頂板破碎處應視頂板情況確定定放炮個數。全麵隻準使用一個放炮器,嚴格執行“一炮三檢”、“三人聯鎖”、“三保險”製度,炮前、炮後及時灑水滅塵。炮後應巡視放炮區段,如遇拒爆、殘爆,按《煤礦01manbetx 》342條處理。
6、裝藥定炮前檢查瓦斯,符合規定方可定炮,定炮必須用專用炮棍,先清除炮眼內的粉塵,方可正向定炮,隨定炮隨將腳線扭結懸掛,避免與導電體接觸。定炮時必須由專職放炮員進行,
7、定炮後、放炮前對周圍30m範圍內灑水降塵。檢查瓦斯,符合規定方可放炮。由班長派專人在所有通往放炮點的通道上站崗,躲炮距離必須達到距定炮最近炮眼50m以上。站崗人員必須拉繩掛牌。放炮員清理現場後最後一個離開放炮地點,至躲炮點吹哨後按規定放炮。放炮必須嚴格執行以下站崗規定:(1)、放炮前,由當班班長親自安排專人到規定地點站崗,每處站崗地點安排兩人前往,一人站崗,站好後,一人回來通知班長放炮,隻有在所有站崗地點回來通知放炮的人員到齊並與班長、安監員、放炮員見麵,班長清點人數,確認無誤後,方準下達放炮命令,安監員將閉鎖鑰匙交給放炮員,放炮員接到放炮命令後,必須先發出爆破警號,至少再等5秒鍾,方可起爆。(2)、放炮後,班長、放炮員必須巡視放炮地點,檢查通風、瓦斯、煤塵頂板、支架、瞎炮、殘炮等情況,如果有危險情況必須立即處理。確認安全無誤後,班長安排人員撤崗,撤崗人員必須與回來通知放炮的人員是同一人,站崗人員在未見到撤崗人員之前,嚴禁任何人員進入警戒範圍,隻有見到撤崗人接到撤崗命令後,方可撤崗。
8、放炮後及時拉超前架,處理隱患,檢查瓦斯,符合規定方可施工。對周圍30m範圍內灑水降塵。
三)打眼放炮製度
1、打眼、放炮嚴格按集團公司《煤礦安全技術01manbetx 》中"采煤打眼工"、“采煤放炮員”的規定執行.
2、放炮前後灑水滅塵,濕式打眼,放炮用水炮泥.
3、嚴格執行"一炮三檢、三保險、三聯鎖”製度.嚴格執行“誰布崗、誰撤崗”製度。
4、炮眼要用炮泥封滿填實,炮泥、水炮泥使用嚴格執行《煤礦安全技術操作規程》規定,嚴禁反向定炮。
5、放炮前,使用廢皮帶將支架立柱、連接管路全部蓋嚴蓋實,防止被炮打壞。
炮眼布置圖(三視圖略)
炮眼特征表 (表7-3)
名稱 | 距離(米) | 位置 | 角度 | 眼深 (米) | 利用率(%) | 裝藥量(kg/孔) | 炮眼數量(個) | ||
距頂(米) | 距底(米) | 仰俯(度) | 水平(度) | ||||||
頂眼 | 0.9 | 0.4 | 1.40 | 仰5度 | 85 | 0.8 | 80 | 0.20 | |
底眼 | 0.9 | 1.40 | 0.4 | 俯5度 | 85 | 0.8 | 80 | 0.20 |
爆破說明書 (表7-4)
序號 | 項目 | 單位 | 數量 | 說明 | |
1 | 打眼工具 | 型號 | 風煤鑽 | ||
台數 | 台 | 2 | |||
2 | 炮眼特征 | 循環眼數 | 個 | ||
平均深度 | 米 | 0.8 | |||
循環炮眼總長度 | 米 | ||||
3 | 火藥 | 炸藥種類 | 礦用乳化炸藥 | ||
每孔裝藥量 | 千克/孔 | 0.2 | |||
循環用量 | 千克 | ||||
噸耗 | 千克/噸 | ||||
4 | 雷管 | 種類 | 毫秒延期電雷管1-5# | ||
循環用量 | 個 | ||||
噸耗 | 個/噸 | ||||
5 | 封泥 | 炮泥 | 米 | 粘土炮泥 | |
水炮泥 | 個 | 每孔不少於1塊 | |||
封泥長度 | 米 | 封滿封實 | |||
6 | 起爆 | 聯線方法 | 串聯聯線 | ||
起爆順序 | 正向起爆 |
四、《掘進工作麵作業規程》安全技術措施中爆破與爆破材料管理
(一)爆破
1、放炮必須有專職爆破工擔任,爆破工必須由經過專門培訓、並取得合格證,有2年以上采掘工作經驗的人員,並持證上崗,嚴禁無證放炮。
2、放炮嚴格執行“一炮三檢”製度,放炮采用“三人聯鎖放炮製度”。
3、爆破工領取雷管、裝配引藥時,裝藥前和裝藥時,嚴格按照《煤礦01manbetx 》第318、324、325、326、327、331條規定執行。
4、炮眼封泥長度和封泥質量符合《煤礦安全規程》第328、329條規定執行(炮眼封泥采用機製炮泥)。裝底眼炮必須使用放炮彩帶,以便驗炮。
5、處理拒爆時,必須按照《煤礦安全規程》第341、342條規定執行。
6、裝藥時,炮頭不得距離迎頭太近,應放在頂板完好處,以防掉矸引爆。並實行正向起爆,一次打眼,一次起爆,禁止一次打眼分次起爆。
7、每次放炮前,瓦檢員必須檢查瓦斯濃度,放炮地點附近20m範圍內,風流中瓦斯濃度達到1.0%時嚴禁裝藥放炮。
8、爆破工必須最後一個離開放炮地點,並在有掩體的安全地點進行放炮,其安全距離和放炮警戒距離必須符合下列規定,直巷不小於120m,彎道不小於100m。
9、放炮時,巷道內所有人員全部撤至警戒區外。放炮後,待炮煙消盡由班隊長及爆破工進入迎頭驗炮,確認安全後,其他人員方可進入迎頭。
10、通電後,裝藥炮眼不響時,爆破工必須先取下把手或鑰匙,並將放炮母線從電源上摘下,扭結成短路,再過15min方可沿線查找原因。
11、我礦掘進工作麵目前均使用煤礦許用毫秒延期電雷管,最後一段的延期時間不得超過130毫秒。不同廠家生產的或不同品種的電雷管,不得摻混使用。
12、嚴格加強放炮警戒工作:爆破前,班隊長必須親自布置專人在警戒線和可能進入爆破地點的所有通道上擔任警戒工作,警戒人員必須在安全地點警戒,警戒線處應設置警戒牌欄杆或警戒網。警戒人員必須2人一組,一人警戒一人擔任聯絡工作,隻有每處聯絡人員都回到班隊長處彙報、警戒到位、警戒區內無人、班隊長清點人數無誤後,方可下達起爆命令,班隊長發出撤離警戒通知後,警戒人員方可撤離,警戒人員禁止擅自脫崗。
13、裝藥前和爆破前有下列情況之後嚴禁裝藥、爆破:
(1)工作麵空頂距離不符合作業規程規定或支護損壞時。
(2)爆破地點附近20m以內風流中瓦斯濃度達1%。
(3)在爆破地點20m以內的礦車、未清理矸石或其它物體堵塞巷道斷麵三分之一以上。
(4)炮眼內發現異狀,溫度驟高驟低,有顯著瓦斯湧出,圍岩鬆散等情況。
(5)工作麵風量不足。
14、爆破後的驗炮工作嚴格按《煤礦安全規程》第340、341條執行。
15、確需淺眼爆破時,炮眼深度可以小於0.6m,但必須填滿炮泥,並采取爆破安全技術措施。
16、臥底釘道、挖水溝等工作前必須先清理幹淨浮矸,查明有無拒爆、殘爆,隻有確保無拒爆、殘爆時方可施工,否則必須先處理拒爆、殘爆。
17、每次放炮前施工人員必須保護好放炮地點附近的開關電纜及風水管。動力電停掉後方可下落電纜、移動開關,並用舊皮帶、半圓木蓋好。
18、開窩處放炮警戒位置詳見示意圖(附後)。
19、爆破嚴格執行全斷麵一次起爆製度。
20、爆破施工嚴格執行清底退庫製度。
(二)爆破材料管理
1、爆破器維修人員要每日檢查測試所有爆破器的衝能、峰值電壓、充電供電時間,各項技術指標全部符合規定後,方可下井使用。
2、爆破員領用爆破器時,要對爆破器的性能進行檢查,以確保應用安全,使用過程中,要避免摔碰和淋水。
3、爆破使用礦用水膠炸藥、毫秒延期雷管。
4、電雷管必須由爆破工親自運送,用木盒隨身保管,爆破作業後剩餘的雷管(包括失效、拒爆的)必須當班由爆破工交回炸藥庫。
5、炸藥在爆破工監護下由施工隊人員用藥包背至工作麵。由爆破工清點裝入藥箱並上鎖。裝藥時再根據需要由爆破工開箱,背藥人員運送,爆破後多餘的炸藥清點裝箱上鎖並彙報藥庫。
6、炸藥雷管按計劃發放,並做到計劃、發放、使用、剩餘相吻合。下一班發放炸藥時,扣除藥箱內存藥。藥箱內存藥不得超過一個小班的使用量,藥箱鑰匙由爆破工保管。
7、藥箱距迎頭距離直巷大於150m,彎巷大於120m。藥箱必須放在支護完好的壁龕內,並掛管理牌板,周圍10m內禁止放其它物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