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電副礦長安全生產與職業病危害防治責任製
機電副礦長安全生產與職業病危害防治責任製
在礦長的領導下,按照管業務必須管安全、管生產經營必須管安全的原則和管安全生產必須管職業健康的要求,承擔分工範圍內的安全生產與職業病危害防治責任。職責如下:
1、負責組織製定分管業務範圍內的安全生產與職業病危害防治責任製和安全生產規章製度,參與審定本礦安全生產與職業病危害防治責任製和安全生產規章製度。
2、組織製定並實施本礦機電專業係統安全生產和職業健康教育和培訓計劃。
3、安排部署、監督檢查機電專業係統內的職業病防治工作及落實情況。
4、對建設項目安全設施和職業病防護設施“三同時”進行監督。
5、在礦長領導下,對全礦的機電、運輸設備、礦井通訊和供電安全管理工作負主要責任。
6、負責組織全礦機電安全檢查。
7、負責抓好機電質量標準化工作,認真組織好機電質量標準化不定期的動態檢查,對不符合標準要求的問題,要采取“三定”的辦法進行解決。
8、每月最少召開一次機電安全例會,03manbetx 研究機電方麵存在的不安全問題,采取“三定”的辦法進行解決。
9、負責對機電02manbetx.com ,按照“四不放過”的原則進行組織追查處理,接受02manbetx.com 教訓。
10、負責組織編製、審批符合本礦機電實際情況的機電規章製度和一些臨時性的安全措施,要求各單位嚴格執行,並督促檢查。
11、根據相關質量標準,負責組織對購置、租賃的機電設備、配件、材料以及新竣工的機電工程進行驗收。
12、負責組織實施,以提高機電職工的安全業務素質,實現操作人員持證上崗。
13、掌握全礦井各機電設備安全保護裝置的安裝、使用情況,針對問題提出實施意見。
14、負責配齊瓦斯治理所需的設備,並對設備的使用和維護進行監督落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