誰都知道,我不愛你
喜歡一個人的感覺像中槍,快準狠
課間的時候,坐我旁邊的吳宇安用大拇指和食指掰著自己的眼瞼,努力地想要往裏麵滴眼藥水,可他總對不準位置。
看不過去的我,一把從他手裏奪過眼藥水,可還沒等我掰開他的眼睛,一教室的人的目光都探尋過來,這其中包括陶嘉吃驚的眼神,我的心微微地哆嗦了一下。
就是從那個時候起,我決定追吳宇安。
可我為什麼要追他呢?那是因為我喜歡的人是陶嘉。其實我隻是想要看看他對這件事有沒有那麼一點的吃醋和嫉妒。
跟陶嘉做了三年的朋友,看著他談戀愛、散夥、談戀愛,反複折騰著,卻從來沒有告訴他,我喜歡他。我怕我們連朋友也沒的做。
跟陶嘉是不打不相識。剛入校不久的一堂新聞史課上,我看著陶嘉竟然色膽包天地把手伸到一個女生的背上。
隔著好幾個人的位置,我把一本書準確無誤地砸到他頭上。後來才知道,我冤枉他了,因為一隻長相怪異的蜘蛛正準備爬到那女生的脖子裏。陶嘉一巴掌拍下去,“血淋淋”地弄髒了女生的衣服,遂決定把它逮住,這才在女生的背上“遊離”了一下。
鑒於有好幾位目擊證人,我隻得答應給他洗一個學期的臭襪子以示賠罪。
這個代價有點大,可我心甘情願。因為陶嘉攔住我,對我橫眉冷眼地控訴時,我的心竟然“撲通撲通”地狂跳起來。
後來,又有很多巧合,比如我在心裏哼著一首歌的時候,突然會聽到擦肩而過的陶嘉也哼著同樣的歌;比如我去圖書館借書的時候,會看到我剛拿的書是陶嘉才還回來的……
我想這就是緣分吧!原來喜歡的感覺就像中槍,突然被射中了心髒,毫無預兆。可是陶嘉除了會一個星期提一兜臭襪子給我,卻沒有任何表示。
接著我便得知,他在追別人。
所有的試探都是徒勞
吳宇安的生日,我讓陶嘉陪我去選禮物。
他足足盯了我三秒鍾,然後問我:“怎麼突然對吳宇安起了心思?”我說,其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