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煤集團達竹煤電公司金剛煤礦成立法律事務科幫助職工答疑解惑
作者:李貴
2019-10-28 10:59
來源:狗万manbet官网
“請問老師,我來金剛煤礦已工作滿11個月,怎麼不能享受年休假5天的待遇?”根據“《勞動法》第四十五條規定:國家實行帶薪年休假製度,勞動者連續工作一年以上的,享受帶薪年休假,意思是必須是連續工作,時間是滿12個月以上。”10月21日,川煤集團達竹煤電公司金剛煤礦掘進二隊新招職工楊幸福走進該礦法律事務科,谘詢帶薪年休假規定,工作人員對照《勞動法》《職工帶薪年休假條例》等法律法規讀本,進行了耐心的解釋和答複。
為增強職工學法、知法、守法法律意識,切實維護職工合法權益,10月初,該礦經礦黨委會研究決定成立法律事務科,並明確了法律事務科相關職責。正確執行國家法律、法規,對企業重大經營決策提出法律意見;對職工享有的合法權益進行解釋、監督;對職工依法享有的勞動保護用品的數量和質量進行監督;參與起草或審核企業重要規章製度;管理、審核企業合同,參加簽訂重大合同的談判和起草工作;參與企業生產經營管理,提供與企業生產經營有關的法律谘詢;參加企業的訴訟、仲裁、行政複議和聽證等活動;監督和評價外聘律師工作;負責或配合有關部門進行企業法製宣傳教育;辦理企業負責人交辦的其他法律事務工作。(李貴)
上一篇:
轎子山煤礦:財務競賽獲佳績
下一篇:
小峪煤業公司對待“重複隱患”零容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