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電管理科小型設備組組長安全生產與職業病危害防治責任製
在分管副科長的領導下,承擔分工範圍內的安全生產與職業病危害防治責任。職責如下:
1、努力學習小型設備有關修理知識,掌握小型電器結構性能和修理工藝, 使修過的小型的電器達到合格品,不合格品不準向外發放。
2、做好修理中需要的材料和零配件計劃,計劃本班應修的小型電器件數。
3、清點和整理本班交回的小型電器。
4、負責組織對檢修後的小型電器必須進行電氣檢驗。電氣絕緣應符合要求,隔爆麵應達到防爆標準規定。
5、負責填寫修理記錄,登卡上帳。檢修後的小型電器經驗收合格後方可入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