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煤礦2019年新安全生產崗位責任製彙編
XX市XX煤焦有限責任公司煤礦
XX市XX煤焦有限責任公司煤礦
二〇一九年八月一日
關於印發《XX市XX煤焦有限責任公司煤礦
安全生產崗位責任製》的通知
煤礦各科室、區隊:
為認真貫徹落實新《安全生產法》及《煤礦安全01manbetx 》等有關煤礦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及上級各部門安全生產文件的要求,進一步明確各級、各崗位、各部門人員安全生產責任,加強安全管理,結合公司實際,對公司《安全生產崗位責任製》進行了修改、補充完善,現予以下發,望公司各級、各部門認真學習,抓好責任落實。
附:《XX市XX煤焦有限責任公司煤礦安全生產崗位責任製》
XX市XX煤焦有限責任公司煤礦
二〇一九年八月一日
第一部分 礦級領導安全生產崗位責任製
一、礦長安全生產崗位責任製
礦長是煤礦安全生產崗位的第一責任人,礦安全生產崗位委員會主任,對安全生產崗位工作全麵負責。安全生產崗位職責如下:
一、建立、健全安全生產崗位責任
1.組織製定和審定礦安全生產崗位責任,明確各崗位的責任人員、責任範圍和考核標準。
2.組織製定班子成員和分管部門負責人安全生產崗位責任。
二、組織製定安全生產崗位規章製度和01manbetx 01manbetx ,審查安全生產崗位規劃。
3.組織審定安全生產崗位規章製度和01manbetx 01manbetx ;組織製定安全生產崗位規劃、年度安全生產崗位計劃。
4.負責按照礦井核定生產能力組織生產。
三、組織製定並實施安全生產崗位教育和培訓計劃
5.組織審定安全培訓計劃。組織職工全員培訓、新工人崗前培訓等,組織安全生產崗位管理人員參加安全培(複)訓。
四、保證安全生產崗位投入的有效實施
6.組織製定並落實年度安全費用提取和使用計劃,保證安全生產崗位投入的有效實施。依法履行建設項目安全設施和職業病防護設施與主體工程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投入生產和使用的規定。
7.負責落實礦井瓦斯、水、火、粉塵等重大災害防治和重大隱患治理計劃;負責重大安技措工程的組織實施。
五、督促、檢查安全生產崗位工作,及時消除生產安全02manbetx.com 隱患
8.貫徹執行黨和國家安全生產崗位方針政策、法律法規和標準規定。
9.組織審定隱患排查治理方案。每月至少組織並參加1次安全生產崗位大檢查和專業專項檢查。
10.按規定審批瓦斯日報表、瓦斯抽放效果檢驗報告、井下動火作業措施等。
11.負責落實瓦斯綜合治理工作,做到瓦斯抽采達標、監控係統有效、瓦斯超限立即撤人,嚴禁違規作業。
12.組織製定並督促落實礦領導帶班下井製度;每月帶班下井不少於5次。
13.落實職業病危害防治工作,依法為從業人員進行健康體檢和辦理工傷保險。
14.負責主持召開礦長安全辦公會,聽取安全工作彙報,研究解決生產安全問題。向職工代表大會、職工大會報告安全生產崗位情況,接受工會、從業人員對安全生產崗位工作的監督。
15.負責每半年向煤礦安全監察分局彙報1次安全生產崗位工作。
16.保證井下機電和所有提升設備完好,嚴禁非阻燃、非防爆設備違規入井。
17.每月組織不少於1次的重大安全隱患排查。
六、組織審定並實施生產安全02manbetx.com 應急救援預案
18.組織審定礦井年度災害預防和處理計劃、生產安全02manbetx.com 應急救援預案;每年組織開展礦井綜合或專項應急救援演練。
19.組織指揮02manbetx.com 搶險救援。發生事故和重大災害時,負責啟動事故應急響應。
七、及時、如實報告生產安全事故
20.負責向煤礦安全監管監察部門及煤礦企業及時如實報告生產安全事故。
21.組織涉險事故、非人身事故調查。
八、依法辦礦,依法管礦
22.依法辦理“采礦許可證、工商營業執照、安全生產許可證”,並保證合法有效;督促安全生產崗位管理人員參加安全生產崗位知識和管理能力考核並合格。
23.依法依規組織生產或建設,杜絕超層越界開采和超能力、超強度、超定員組織生產行為;落實井下探放水規定,嚴禁開采防隔水煤柱。
24.依法辦理煤礦建設項目相關手續,按照“一井一製”原則管理煤礦建設項目,並督促煤礦建設項目按設計施工。
九、組織保障
25.確定符合條件的礦井分管安全生產崗位的負責人、技術負責人;依法設置礦井安全生產崗位管理機構並配備安全生產崗位管理人員,落實本單位技術管理機構的安全職能並配備安全技術人員。
十、安全生產崗位職責落實與考核。
26.落實安全生產崗位目標、安全生產崗位責任考核辦法。
27.落實事故責任人及事故責任單位處理意見。
28.落實安全生產崗位監管監察指令。
十一、其他
29.依法開展安全生產崗位標準化建設、安全文化建設和班組安全建設工作.
30.組織實施職業病防治工作,保障從業人員的職業健康;
31.礦長外出期間必須明確專人代行礦長職權。
二、總工程師安全生產崗位責任製
煤礦總工程師是礦井安全生產崗位技術第一責任人,負責各專業技術責任。安全生產崗位職責如下:
1.組織建立安全技術管理體係。
2.組織製定副總工程師、分管部門負責人安全生產崗位責任;參與審定礦安全生產崗位責任製和規章製度。
3.負責組織製定和審查礦年度災害預防和處理計劃。
4.負責編製安全生產崗位規劃、年度生產建設計劃;負責審批瓦斯治理、水害防治等中長期規劃。
5.組織製定礦井專業人員培訓計劃,檢查特種作業人員接受安全培訓和持證上崗情況, 組織製定並實施安全生產崗位教育和培訓計劃。
6.組織編製礦井生產接替計劃,合理安排生產布局,杜絕不合理集中生產。
7.組織開展隱患排查工作,組織製定礦井重大隱患治理方案。
8.組織開展礦井通風阻力測定、礦井瓦斯等級鑒定、煤層瓦斯參數測定、煤層自燃傾向性和煤塵爆炸性鑒定工作;組織開展礦井隱蔽致災地質因素普查和地質補充勘探工作。
9.組織編製並實施礦井采區設計,組織審批作業01manbetx ,並監督實施。
10.審批礦井通風係統圖、通風網絡圖、采掘工程平麵圖、通風月報表、測風報表、安全監控報表,審核瓦斯日報表和地質、水文地質相關圖件及基礎台帳等。
12.組織編製礦井地質報告、建井地質報告、礦井地質類型和水文地質類型劃分報告、地質或水文地質補勘報告、礦井閉坑報告;組織編製並實施瓦斯防治和防治水“一礦一策、一麵一策”和礦井開采設計。
13.審批采掘工作麵水文地質情況03manbetx 報告、各類防治水工程效果驗證報告和地麵防治水工程設計、礦井防水煤(岩)柱設計、采掘工作麵探放水設計、“一通三防”安全技術措施等。
14.每月組織召開1次專業專題會議。
15.組織上傳監管監察部門要求上報的有關生產安全信息。
16.參與安全生產標準化檢查工作;監督檢查頂板管理、“一通三防”、火工品管理和防治水等工作。
17.督促副總工程師及相關職能部門做好分管範圍內的安全技術管理工作。
18.製止和查處超通風能力生產、瓦斯超限作業。
19.製止和查處受水害威脅的采掘工作麵未采取防治水措施或執行不到位組織生產行為;參與查處采掘工作麵通風係統、防排水係統不符合規定組織生產行為。
20.審查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組織瓦斯爆炸、火災、突水事故等應急救援演練,組織反風演習;參與礦井綜合應急救援演練。
21.組織審批新技術、新材料、新裝備、新工藝入井試驗的安全技術措施並負責實施。
22.按職責權限落實事故防範措施,嚴格落實礦領導帶班下井製度。
23.按職責權限落實安全生產崗位監管監察指令。
三、安全礦長安全生產崗位責任製
安全礦長負責全礦安全生產崗位監督管理工作,在礦長領導下,履行安全生產崗位監督管理職責。安全生產崗位職責如下:
一、組織或參與製定安全生產崗位規章製度、01manbetx 和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
1.組織製定分管部門負責人安全生產崗位責任,明確各崗位的責任人員、責任範圍和考核標準;參與審定礦安全生產崗位責任和規章製度。
2.組織製定礦安全生產崗位規章製度、01manbetx 和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
二、組織或參與安全生產崗位教育與培訓,如實記錄安全生產崗位教育和培訓情況
3.組織製定安全培訓計劃,組織實施安全生產崗位管理人員、特種作業人員及全員培訓工作,負責安全培訓、考核工作;參與製定安全文化建設、宣傳教育計劃。
4.貫徹落實黨和國家安全生產崗位方針政策、法律法規、標準規定等。
三、監督檢查重大危險源的安全管理措施
5.參與製定安全生產崗位規劃、年度災害預防和處理計劃、月度安全生產崗位計劃。
6.負責重大危險源的安全評估和安全現狀評價工作。
7.參加礦安全生產崗位會議,通報安全大檢查、事故隱患排查情況,督促相關部門或單位按照“五定”原則消除事故隱患。
8.負責上報重大事故隱患並及時提交安全辦公會議,提出整改意見。
四、組織或參與應急救援演練
9.組織開展礦井應急救援演練。
五、檢查安全生產崗位狀況、排查事故隱患
10.組織開展安全生產崗位大檢查、安全生產標準化檢查;負責組織万搏manbet体育官网 檢查;監督檢查安全生產崗位責任落實情況;督促及時上傳監管監察部門要求上報的采掘工程平麵圖、通風係統圖、安全監控係統、人員定位監測係統等有關生產安全信息。
11.負責職業危害防治工作。
12.監督檢查作業規程、安全技術措施落實情況;監督檢查崗位人員按章操作情況。
13.監督檢查瓦斯、水害、火災、粉塵、頂板、機電運輸等重大災害預防和治理。
14.總結03manbetx 生產安全事故原因,吸取事故教訓,製定防範措施,並監督落實。
六、履行職責,製止違章
15.貫徹執行年度安全生產崗位工作決定、瓦斯綜合治理規定、安全生產標準化建設考核評比辦法和地測防治水管理辦法等。
16.負責實施安全目標考核;監督落實安全費用提取和使用。
17.督促辦理采礦許可證、安全生產許可證、工商營業執照和安全生產崗位管理人員參加安全知識和管理能力考核並合格;監督煤礦建設項目依法辦理相關手續;製止和報告無證或證照過期等組織生產或建設行為。
19.製止並報告超能力、超強度、超定員組織生產現象;查處瓦斯超限作業、瓦斯抽采不達標組織生產行為;查處受水害威脅采掘工作麵未采取防治水措施或執行不到位組織生產行為;查處通風係統、防排水係統不符合規定組織生產行為。
20.參與瓦斯濃度超限3%及以上事故追查;組織瓦斯濃度超限3%以下事故追查,並監督落實防範措施。
七、落實事故隱患整改措施
21.參與事故搶險救援,配合事故調查,督促事故責任人及事故責任單位處理和防範措施落實。
22.組織對涉險事故、非人身事故調查處理。
23.負責落實安全生產崗位監管監察指令,並及時反饋。
24.受理、查處安全生產崗位舉報事項。
八、其他
25.嚴格落實礦領導帶班下井製度。
26.履行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安全生產崗位職責。
四、生產礦長安全生產崗位責任製
生產礦長在礦長領導下,負責采煤係統安全生產崗位工作,按照“管業務
必須管安全、管生產經營必須管安全”和“一崗雙責”的原則,履行安全生產崗位管理職責。安全生產崗位職責如下:
1.組織製定分管部門負責人安全生產崗位責任和操作規程,明確各崗位的責任人員、責任範圍和考核標準;參與審定礦安全生產崗位責任和規章製度。
2.負責按照確定的采煤方法、采煤工藝、生產接替組織生產,淘汰落後的生產工藝。負責按照確定的掘進施工工藝、巷道支護方式、接替計劃組織掘進施工,指導製定掘進工作麵撥門、貫通、過地質構造帶等安全技術措施。
3.負責組織采煤工作麵投產驗收;負責組織采煤工作麵安裝、初次放頂、過地質構造帶期間的幹部跟班、帶班工作。負責組織掘進工作麵開工、貫通和過地質構造帶期間的幹部跟班、帶班工作。
4.指導製定采煤工作麵初次放頂、過地質構造帶等安全技術措施,並監督實施;協調采煤作業與瓦斯治理、水害防治、機電安裝等安全管理工作。
5.負責生產係統安全管理工作。檢查采煤工作麵頂板、煤壁、上下安全出口及兩巷安全管理,檢查采煤工作麵支護、設備及職業病防護設施等完好情況,檢查崗位人員按章操作情況。
6.組織開展采煤、掘進係統安全生產標準化工作;參與安全大檢查、生產標準化檢查;參與檢查采煤、掘進係統的通風、瓦斯防治、機電運輸等安全管理工作。
7.監督檢查日常安全生產崗位調度工作,督促調度所建立完善各類調度台帳,記錄幹部下井、帶班信息;負責生產調度係統通訊暢通。
8.負責職責範圍內作業場所事故隱患排查治理工作,製止超能力生產、不滿足安全生產崗位條件組織生產行為。
9.負責落實采煤、掘進係統隱患整改措施,督促生產單位按照采煤作業規程、安全技術措施等施工,落實采煤作業場所綜合防塵措施。
10.參與審查安全生產崗位規劃、年度生產建設計劃和瓦斯治理、水害防治等中長期規劃。
11.參與製定安全培訓計劃,指導采煤、掘進係統安全培訓工作;檢查采煤、掘進係統安全培訓、考核工作情況。
12.參與製定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參與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演練。
13.參與事故搶險救援,配合事故調查;按職責權限落實事故防範措施。
14.落實職責範圍內的安全生產崗位監管監察指令。
15.嚴格落實礦領導帶班下井製度。
16.履行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安全生產崗位職責。
五、機電礦長安全生產崗位責任製
機電礦長負責機電安全生產崗位工作,按照“管業務必須管安全、管生產經營必須管安全”和“一崗雙責”的原則,履行安全生產崗位管理職責。安全生產崗位職責如下:
1.組織製定分管部門負責人安全生產崗位責任和操作規程,明確各崗位的責任人員、責任範圍和考核標準;參與審定礦安全生產崗位責任和規章製度。
2.負責編製機電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參與編製礦井災害預防與處理計劃。
3.組織製定機電崗位人員安全培訓計劃,參與機電崗位人員安全培訓。
4.監督檢查機電崗位人員接受培訓和持證上崗情況,職業危害防護設施、用具使用情況。
5.負責礦井安全可靠供電係統。
6.負責礦井主要通風機、壓風機、主排水泵等設備的安全運行。
7.負責局部通風機“三專兩閉鎖”供電和掘進工作麵雙風機自動切換安裝工作;負責機電設備選型和安全管理。
8.組織製定礦井供電係統技術改造方案;組織製定大型機電設備安裝、拆除安全技術措施。
9.負責建立礦井排水係統各項製度,保證排水係統正常運行。
10.組織製定年度機電設備大修和更新計劃;開展礦井停產檢修工作。
11.負責落實機電設備、材料的檢測檢驗工作;負責機電設備、設施日常檢修、檢查維護工作,及時消除電氣設備失爆、失保等事故隱患。
12.負責淘汰不符合標準、規定和規程要求的機電設備、材料,杜絕非防爆、非阻燃、無煤安標誌(MA)的設備、器材、儀器儀表入井。
13.組織製定極端天氣條件下礦井供電安全保障措施。
14.組織製定機電事故隱患排查治理方案,並組織實施。
15.組織開展主副井電氣防爆、供用電安全等專項檢查。
16.查處並及時製止違章指揮、違章作業、違反操作規程的行為。
17.負責冬季和雨季“三防”工作,開展礦井聯合排水試驗。
18.參與安全生產崗位大檢查,開展機電安全生產標準化檢查。
19.參加安全辦公會議,彙報機電事故隱患,並提出整改方案。
20.參與製定礦井年度安全生產崗位計劃。
21.參與應急救援演練;每年組織開展1次礦井無計劃停電應急救援演練。
22.參與事故搶險救援,配合事故調查;按職責權限落實事故防範措施。
23.督促落實職責範圍內的安全生產崗位監管監察指令。
24.嚴格落實礦領導帶班下井製度。
25.履行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安全生產崗位職責。
六、采掘副總工程師安全生產崗位責任製
煤礦采掘副總工程師在總工程師領導下,履行礦井采掘技術管理職責。安全生產崗位職責如下:
1.煤礦采掘過程中的技術管理的具體負責人,負責采掘工作的技術組織、管理。
2.熟練掌握煤礦安全專業知識並經過依法培訓、取得安全任職資格。采掘副總應盡職盡責,積極協助總工程師開展技術管理工作,提高煤礦采煤技術管理水平, 組織製定並實施安全生產崗位教育和培訓計劃。
3.積極配合總工程師在煤礦采掘過程中落實煤礦技術規範、標準、要求,搞好本礦井的技術管理工作。
4. 按規定參加安全生產崗位教育和培訓。
5.加強對分工部室的技術領導,協調好相關的工作,對配備適應工作需要的安全生產崗位管理人員提出意見。
6.協助總工程師組織編製煤礦的長遠規劃。
7.協助總工程師對煤礦的生產布局、采煤方案及接續計劃審查把關,確保礦井采掘接續正常,同時有利於煤礦的安全管理。
8.協助總工程師組織編製煤礦的采煤年度、季度、月度計劃。
9.協助總工程師進行采掘重大隱患排查和治理措施的製定。
10.組織有關人員編製采煤作業規程、安全技術措施。采煤工作麵現場發生變化時,采掘副總工程師應及時組織製定、補充相關的安全技術措施。
11.協助總工程師對采掘工作麵作業規程進行審批。
12.負責組織采煤工作麵開工前的現場勘查,對存在的問題要及時監督整改。
13.對采煤工作麵的技術管理工作進行把關。經常檢查采掘工作麵規程、安全措施的執行情況。
14.協助編製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協助開展應急救援演練。
15.嚴格落實礦領導帶班下井製度。
七、通風副總工程師安全生產崗位責任製
煤礦通風副總工程師在總工程師領導下,履行“一通三防”技術管理職責。安全生產崗位職責如下:
1.組織製定礦“一通三防”管理製度、技術管理製度;組織審查通防科門負責人安全生產崗位責任和“一通三防”崗位人員操作規程。
2.組織製定“一通三防”人員培訓計劃;參與“一通三防”人員安全培訓和從業人員全員培訓;檢查“一通三防”特種作業人員接受安全培訓和持證上崗情況。
3.組織開展礦井通風阻力測定、礦井瓦斯等級鑒定、煤層瓦斯參數測定、煤層自燃傾向性鑒定、煤塵爆炸性鑒定等基礎參數測定等工作。
4.負責編製並實施瓦斯綜合治理方案及措施。
5.審核礦井通風係統圖、通風網絡圖、通風月報表、測風報表。
6.負責編製防止煤層自然發火設計;監督檢查防滅火措施落實情況。
7.審查“一通三防”安全技術措施。
8.負責開展瓦斯日03manbetx 工作。
9.協助、配合瓦斯濃度超限3%及以上事故追查;配合瓦斯濃度超限3%以下事故追查。
10.協助總工程師建立健全礦井“一通三防”係統,督促通防及相關部門做好分管範圍內的技術管理工作。
11.協助查處超通風能力生產、瓦斯超限作業或措施執行不到位、瓦斯抽采不達標組織生產等行為;參與查處采掘工作麵通風係統不符合規定組織生產行為。
12.負責編製礦井“一通三防”應急救援預案;組織“一通三防”事故應急救援演練。
13.參與礦井安全生產標準化檢查工作;檢查“一通三防”和火工品管理工作。
14.參加“一通三防”專題會議,參加向煤礦安全監察分局報告瓦斯治理工作情況會議。
15.參與編製安全生產崗位規劃、年度生產建設計劃;組織編製瓦斯治理中長期規劃。
16.參與製定礦井年度災害預防和處理計劃。
17.參與“一通三防”事故搶險救援,配合事故調查;按職責權限負責落實事故防範措施。
18.按職責權限負責落實安全生產崗位監管監察指令。
19.嚴格落實礦領導帶班下井製度。
20.履行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安全生產崗位職責。
八、地測副總工程師安全生產崗位責任製
煤礦地測副總工程師在總工程師領導下,履行地測安全生產崗位管理職責,負責地測技術管理工作。安全生產崗位職責如下:
1.組織製定礦地測管理製度、技術管理製度;組織審查地測科負責人安全生產崗位責任和地測崗位人員操作規程。
2.負責製定分管範圍內安全管理人員培訓計劃,參與礦井防治水安全培訓和探放水工安全培訓工作。
3.負責開展防隔水煤(岩)柱、地質或水文地質補勘和防治水工程等設計工作。
4.組織編製礦井地質報告、建井地質報告、地質或水文地質補勘報告、礦井水文地質類型劃分報告和礦井閉坑報告等工作,做到資源合理開發、“三量”平衡。
5.組織開展對地質構造(含導水斷層、陷落柱)和主要充水因素等探查治理工作。
6.負責審查采掘工作麵地質情況03manbetx 報告、地質預報、探放水設計和效果驗證報告等。
7.製止未經批準擅自開采各類保護煤柱行為,確保采掘活動在采礦許可證批準範圍內。
8.負責地質隱患排查治理工作;負責定期開展隱蔽致災地質因素普查工作。
9. 審查巷道貫通通知書。
10.組織開展礦井測量、地表沉陷監測工作。
11.組織開展礦井地測安全生產標準化工作。
12.負責建立地測基礎圖紙、資料和台賬。
13.參與檢查礦井雨季“三防”工作。
14.組織召開有關地測專題會議,研究解決地測防治水重大問題。
15.參與編製安全生產崗位規劃、年度生產建設計劃。
16.參與水害事故搶險救援,配合事故調查,按職責權限落實事故防範措施。
18.落實職責範圍內安全生產崗位監管監察指令。
19.嚴格落實礦領導帶班下井製度。
20.履行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安全生產崗位職責。
21. 按規定參加安全生產崗位教育和培訓。
九、機電副總工程師安全生產崗位責任製
煤礦機電副總工程師在總工程師領導下,履行機電安全技術管理職責,配合機電礦長做好機電安全管理工作。安全生產崗位職責如下:
1.組織製定礦機電管理製度、技術管理製度;組織審查機電科門負責人安全生產崗位責任和機電崗位人員操作規程。
2.編製機電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參與編製礦井災害預防與處理計劃。
3.負責製定機電崗位安全培訓計劃,參與機電崗位人員安全培訓;組織機電專業全員培訓。
4.檢查機電崗位人員接受培訓和持證上崗情況。
5.協助機電副礦長保障礦井主要提升的完好安全可靠。
6.協助機電副礦長保障礦井主要通風機、壓風機、主排水泵、瓦斯抽采泵等設備的安全運行。
7.落實局部通風機“三專兩閉鎖”供電和掘進工作麵雙風機自動切換安裝工作;參與高溫熱害礦井降溫係統的設備選型和安全管理。
8.製定礦井供電係統技術改造方案;製定大型設備安裝、拆除安全技術措施;負責審批各類機電施工安全技術措施、供電設計、供電係統圖等。
9.負責製定年度機電設備大修和更新計劃;落實礦井停產檢修工作。
10.落實機電設備、材料的檢測檢驗工作;落實機電設備、設施日常檢修、檢查維護工作,及時消除電氣設備失爆、失保等事故隱患。
11.負責淘汰不符合標準、規定和規程要求的機電設備、材料,杜絕非防爆、阻燃、無煤安標誌(MA)的設備、器材、儀器儀表入井。
12.製定極端天氣條件下礦井供電安全保障措施。
13.製定並實施機電事故隱患排查治理方案。
14.開展電氣防爆、供用電安全等專項檢查。
15.參與冬季和雨季“三防”工作,開展礦井聯合排水試驗。
16.參與查處並及時製止違章指揮、違章作業、違反操作規程的行為。
17.參與安全生產崗位大檢查,開展機電安全生產標準化檢查。
18.參與編製安全生產崗位規劃、年度安全生產崗位建設計劃;組織編製礦井防治水中長期規劃。
19.參加安全辦公會議,彙報機電事故隱患,並提出整改方案。
20.參與應急救援演練;每年負責開展1次礦井無計劃停電應急救援演練。
21.參與事故搶險救援,配合事故調查;按職責權限落實事故防範措施。
22.督促落實職責範圍內的安全生產崗位監管監察指令。
23.嚴格落實礦領導帶班下井製度。
24.履行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安全生產崗位職責。
十、安全副總工程師安全生產崗位責任製
1.認真貫徹執行安全生產方針、政策、法律、法規以及上級有關安全生產的指示和決定。對安全管理工作負責。安全生產崗位職責如下:
2.經常分析和掌握安全生產動態,發現重大事故隱患,組織有關人員分析研究,製定對策。審查職責範圍內的安全生產崗位責任和操作規程。
3.協助安全礦長組織安全大檢查,對檢查中發現的問題,組織有關單位製訂措施,並經常檢查和掌握措施落實情況。
4.發生事故時及時報告上級有關部門,組織和參加事故的搶救、調查、分析、處理,負責事故報告的編寫、上報、結案。
5.組織檢查和掌握安全技措工程的進展情況和勞動保護情況,負責安全費用的提取和使用情況。
6.負責抓好安全管理經驗的總結和推廣,提出有關安全方麵的獎懲意見。
7.負責主持召開月度安全工作例會。
8.負責安全培訓工作,負責檢查礦山救護隊技術訓練、演習,發生事故時,組織礦山救護隊參加事故搶救。
9.落實職責範圍內安全生產崗位監管監察指令。
10.履行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安全生產崗位職責。
十一、抽采副總工程師安全生產崗位責任製
1.認真貫徹執行《煤礦01manbetx 》和《防治煤與瓦斯管理細則》;審查瓦斯抽采安全管理製度,審查製定各工種瓦斯抽采崗位責任製。
2.對瓦斯抽采負責技術和直接領導責任,協助總工做好防止瓦斯工作,全麵平衡瓦斯抽采工作。
3.指導製定礦井瓦斯抽采規劃、年度計劃,並按照計劃實施瓦斯抽采工作,保證礦井安全。
4.編製瓦斯抽采達標規劃、年度實施計劃、抽采達標工藝方案設計、安全技術措施和抽采達標評判報告。
5.經常深入井下,了解瓦斯抽采情況,解決瓦斯抽采工作中存在的問題。
6.組織新技術、新工藝的研究和推廣應用。
7.組織對礦井瓦斯抽采規劃、計劃、設計、工程施工、設備設施以及抽采計量、效果進行審查、抽采達標工程進行驗收。
8.負責分管範圍內及瓦斯抽采過程中職業病防治工作。
9.履行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安全生產崗位職責。
第二部分 各部門安全生產崗位責任製
一、安全科安全生產崗位責任
安全科是礦井安全生產崗位的專職監察機構,堅持預防為主的原則,及時發現和消除事故隱患,有效糾正影響礦井安全生產崗位的違法行為,實行安全監察與促進安全管理相結合、教育與懲罰相結合,對礦井生產經活動實施全員、全方位、全過程的安全監察;對礦井各級領導、管理及生產人員履行安全職責和安全行為實施安全監察。
1.認真貫徹執行黨和國家的安全生產崗位方針、政策、法律、法規及上級有關安全生產崗位指示、指令,依照法律、法規、行業標準和技術規範實施監察。負責全礦安全綜合管理工作。
2.在分管礦長直接領導下,根據礦井生產實際,製定切實可行的安全管理製度,並認真執行安全生產崗位崗位責任製和各項管理製度,加強監督考核。
3.組織開展好安全教育培訓,搞好安全宣傳,督促有關部門開展各類安全教育和安全技術培訓工作,監督檢查各崗位持證上崗情況。
4.在分管礦長直接領導下,定期或不定期地組織礦井安全大檢查,搞好生產現場日常巡回檢查,對查出的問題現場落實整改或下達整改通知單限期整改,重大隱患彙報分管礦領導,並監督隱患整改情況。
5.抓好安全信息係統工程的運轉工作。
6.堅持“四不放過”原則,按照“重大事故責任追究製度”和“事故報告、分析、處理製度”的有關規定,在分管礦長領導下,組織調查分析,提出處理意見,督促有關單位落實防範措施,及時上報事故報告,經礦領導批準執行。
7.參加礦井各項工程設計審查,參加作業規程、措施的審批,參加有關安全、生產、計劃、隱患排查等業務會議,分析安全生產崗位動態,提出合理化建議,並督促各單位認真貫徹落實。
8.參與製定礦井安全技術發展規劃、安全技術措施計劃、災害預防和處理計劃和礦井事故應急救援預案,並監督檢查執行情況。
9.落實礦井安全生產崗位“雙基”建設、煤礦安全程度評估工作。
10.負責職業衛生日常管理工作,監督檢查安全技術費用的提取和使用落實情況。
11.對礦井采、掘、機、運、通等生產活動、安全設備、設施、儀器、材料的使用及工程質量實施監督檢查。
12.嚴肅檢查,製止違章指揮、違章作業行為。
13.執行安全辦公會議製度,研究、解決生產過程中的安全問題。
14.做好各種安全檔案、信息、資料的收集、整理和保存工作。
15.搞好本單位安全思想業務教育培訓,提高安監隊伍整體素質,促進礦井安全生產崗位。
二、生產技術科安全生產崗位責任製
生產技術科是礦井生產技術管理部門,對礦井地測、防治水、采煤、掘進、巷道修護、輔助運輸、設計、礦壓、支護等技術管理工作全麵負責。
1.認真貫徹執行國家有關的各項安全生產崗位技術方針、政策、法規、行業規範、技術規範及有關規定、指令和煤礦“三大規程”。嚴格遵守各項安全規章製度,負責製定分管範圍內安全生產崗位管理人員培訓計劃。
2.在礦長和總工程師的領導下,做好業務保安和生產技術管理工作,參與研究、編製礦井遠景規劃、災害預防與處理計劃、安技措計劃和礦井生產作業計劃,並負責業務範圍內的工作監督檢查執行情況。
3.優化采掘工程設計,保證采掘平衡和工作麵正常生產接續,負責采煤、掘進等日常技術管理工作。
4.積極發揮生產技術管理職能,負責根據生產計劃指導施工單位編製施工作業規程和技術措施,對施工單位進行技術業務指導,及時解決生產過程中發現的技術問題。
5.做好采、掘作業規程和措施的審批工作情況,杜絕無規程措施施工現象。
6.參加礦井隱患排查會,負責業務範圍內的隱患排查工作,並提出整改方案和措施,防止事故發生。
7.在礦總工程師領導下,積極總結生產技術方麵新經驗,推廣先進的科學管理方法,加大科技創新力度,促進礦井安全生產崗位和技術管理工作,推動科技進步。
8.做好技術統計,按規定及時向有關單位提供或上報各種生產數據、資料和報表。
9.負責支護材料的管理,確保支護材料的合理投入;負責礦壓觀測工作,提高觀測數據的可靠性。
10.單位主要負責人外出時,副科長負責本單位全麵工作。
三、地測科安全生產崗位責任製
地測科在地測副總工程師領導下,履行地測安全生產崗位管理職責,負責地測技術管理工作。安全生產崗位職責如下:
1.協助地測副總組織製定礦地測管理製度、技術管理製度;組織審查地測科負責人安全生產崗位責任和地測崗位人員操作規程。
2. 協助地測副總負責製定分管範圍內安全管理人員培訓計劃,參與礦井防治水安全培訓和探放水工安全培訓工作,負責製定分管範圍內安全生產崗位管理人員培訓計劃。
3.協助地測副總負責開展防隔水煤(岩)柱、地質或水文地質補勘和防治水工程等設計工作。
4.協助地測副總組織編製礦井地質報告、建井地質報告、地質或水文地質補勘報告、礦井水文地質類型劃分報告和礦井閉坑報告等工作,做到資源合理開發、“三量”平衡。
5.協助地測副總組織開展對地質構造(含導水斷層、陷落柱)和主要充水因素等探查治理工作。
6.協助地測副總負責審查采掘工作麵地質情況分析報告、地質預報、探放水設計和效果驗證報告等。
7.製止未經批準擅自開采各類保護煤柱行為,確保采掘活動在采礦許可證批準範圍內。
8.負責地質隱患排查治理工作;負責定期開展隱蔽致災地質因素普查工作。
9. 編製巷道貫通通知書。
10.組織開展礦井測量、地表沉陷監測工作。
11.組織開展礦井地測安全生產標準化工作。
12.負責建立地測基礎圖紙、資料和台賬。
13.參與檢查礦井雨季“三防”工作。
14. 協助地測副總組織召開有關地測專題會議,研究解決地測防治水重大問題。
15.參與編製安全生產崗位規劃、年度生產建設計劃。
16.參與水害事故搶險救援,配合事故調查,按職責權限落實事故防範措施。
18.落實職責範圍內安全生產崗位監管監察指令。
19.嚴格落實礦領導帶班下井製度。
20.履行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安全生產崗位職責。
四、調度監控室安全生產崗位責任製
調度室是礦井安全生產崗位組織協調指揮中心,負責礦井安全生產崗位調度工作和監測監控、人員定位監測、通訊聯絡係統的日常管理維護,工作中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科學管理,主動調度,實現標準化、規範化。
1.認真貫徹執行黨和國家的安全生產崗位方針和有關安全法律、法規及上級安全指示、指令、命令,嚴格遵守各類安全規章製度、行業標準和技術規範。
2.在分管礦長和總工程師領導下,負責礦井日常安全生產崗位調度指揮工作,根據礦井作業計劃合理組織生產,嚴格執行“先安全後生產,不安全不生產的”原則,綜合平衡好礦井安全生產崗位工作。
3.按照“三大規程”指揮礦井正常生產,及時解決生產計劃執行中出現的問題,深入生產現場,掌握礦井安全生產崗位情況,狠反“三違”,查找安全隱患,督促相關單位落實整改;對重點工程和存在隱患的部位,做好重點調度工作。做好夏季防汛、防排水、防雷電,冬季防寒、防凍以及法定節假日安全生產崗位工作安排。
4.堅持組織召開安全調度會、生產辦公例會和有關專題會議;做好上傳下達、下情上報工作。負責倉庫材料管理工作,對入庫的設備、材料進行驗收。
5.做好礦井安全生產崗位統計工作,及時向領導和上級有關部門提供可靠詳實的數據資料,為各級領導科學決策提供依據。對各種台帳、記錄等資料嚴格管理,達到調度生產標準化要求。
6.掌握礦井安全生產崗位事故應急救援預案、礦井災害預防及處理計劃和避災路線,當礦井遇有重大災害或事故發生時,按照事故彙報程序向領導和有關部門彙報,並在礦長統一指揮下,負責事故搶險的綜合調度並做好應急救援的協調。了解重大安全隱患處理情況,認真執行業務保安責任製、崗位責任製,搞好礦井安全生產崗位。
7.負責礦井監測監控係統、人員定員係統和通訊聯絡係統日常管理和維護,確保各係統完好有效,發揮應有作用。
8.負責落實領導幹部值班製度。參與礦井安全生產崗位事故的調查、分析。
9.加強本單位職工安全知識和業務知識學習,不斷提高調度隊伍整體素質;推廣先進的科學管理方法,加大科技創新,促進礦井安全生產崗位的長治久安。
10.不間斷瀏覽、分析煤礦安全監控係統各種信息數據和參數,及時掌握礦井采掘動態,發現異常立即彙報處理。
11.詳細記錄係統運行狀態;隨時保持認真接收井下電話,迅速清楚回答各種問題。
12.按照規定及時填製各類台賬與報表。發現各類傳感器存在故障或不安全隱患時,應立即查明原因,將設備撤出井下,進行處理。
13.根據作業進度及時更改井下示意圖和探頭編號,做到各監測名稱與井下實際相對應。按要求和規定定期調校和送檢各類監測監控設備,杜絕不真實和超出誤差範圍信息數據的上傳。
14.完成礦領導交辦的其它工作。
五、機電、運輸科安全生產崗位責任製
機電科是礦井機電提升運輸設備管理部門,對礦井機電提升運輸管理工作負全麵責任。
1.認真貫徹執行黨的安全生產崗位方針和上級安全指示、指令,認真執行國家有關煤礦安全生產崗位法律、法規、行業標準。
2.負責全礦機電設備的業務管理,對全礦機電設備檢查、維修、保養負有組織、協調、考核、獎懲職責。
3.負責組織全礦的機電生產標準化工作,定期組織設備機電專項檢查,及時查處安全隱患。
4.負責組織有關部門及時對新安、新增、改造設備的驗收。
5.建立健全各項機電管理製度,並檢查落實製度的執行情況,嚴格考核,使其有效運行。
6.負責對全礦機電設備、器材實行分類編號建卡進行統一管理,建立健全機電設備管理體製。對初次投入使用或修複後準備下井使用的防爆電氣設備,進行防爆性能鑒定並簽發入井防爆許可證。
7.負責對有關礦用產品和主要設備的安全裝置定期進行校驗,並建立技術檔案。
8.負責編製礦井機電係統設備檢修計劃,“三防”、“四防”工作計劃,設備配件計劃,並組織實施。
9.製定機電安全活動製度,加強安全學習,對出現的機電事故按“四不放過”原則組織調查、分析,找出事故原因,製定防範措施。
10.執行安全崗位責任製和各項管理製度。
11.負責全礦運輸設備的業務管理,對全礦運輸設備檢查、維修、保養負有組織、協調、考核、獎懲職責。
12.負責組織全礦的提升運輸生產標準化工作,定期組織運輸設備專項檢查,及時查處安全隱患。
13.負責組織有關部門及時對新安、新增、改造運輸設備的驗收。
14.建立健全各項運輸管理製度,並檢查落實製度的執行情況,嚴格考核,使其有效運行。
15.負責對全礦運輸設備、器材實行分類編號建卡進行統一管理,建立健全提升運輸設備管理體製。
16.負責對有關礦用產品和主要設備的安全裝置定期進行校驗,並建立技術檔案。
17.負責編製礦井提升運輸係統設備檢修計劃,“三防”、“四防”工作計劃,設備配件計劃,並組織實施。
18.製定提升運輸安全活動製度,加強安全學習,對出現的提升事故按“四不放過”原則組織調查、分析,找出事故原因,製定防範措施。
19.執行安全崗位責任製和各項管理製度。
20.第一負責人外出時,副職主持本單位的日常工作。
六、通防科安全生產崗位責任製
通防科是礦井“一通三防”安全管理職能部門,負責礦井通風係統、瓦斯防治、防治自然發火、綜合防塵管理工作。
1.執行國家有關煤礦安全生產崗位的法律、法規、行業標準和技術規範。
2.執行安全生產崗位責任和各項管理製度,落實礦井通防生產標準化。參與礦井災害預防預處理計劃的編製工作。
3.負責礦井“一通三防”各項安全技術措施的審批、“一通三防”生產安全費用計劃編製工作。
4.參與研究礦井生產接續、長遠規劃和開拓方案中通防安全合理布局。負責通防設計的編製工作。
5.參與指導通防重大事故的搶救、調查及分析處理。
6.負責“一通三防”重大隱患的排查治理工作。
7.負責組織實施礦井瓦斯等級鑒定、反風演習、主要通風機性能測定和通風阻力測定等重大通防技術工程,參與審批相關作業規程及措施。
8.負責組織通防安技措工程、儀器儀表檢測、計劃管理工作。
9.負責管理督促填報各類通防報表、圖紙和通防資料分析,做好通防技術資料的歸檔管理。
10.負責安全監測、監控係統的業務、技術管理工作。
11.抓好礦井安全管理工作,及時協調解決基層區隊在生產過程中出現的安全隱患問題。
12.認真組織 “一通三防”安全大檢查,並認真落實查出的問題,責任到監區。
13.推廣通防安全新技術、新工藝,開展通防科研攻關。
14.對違反通防管理規定、不按要求落實通防安全管理規定措施的,通防科有經濟處罰權。
七、綜合辦公室安全生產崗位責任製
辦公室是後勤保障單位,負責礦井下職工的工作服的洗滌、發放,職工的就浴、幹部就浴、職工就餐、會議服務、辦公場所的水電暖維修、治安保衛、礦區穩定、消防管理等工作。
1.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方針,貫徹落實好國家有關煤礦安全生產崗位政策、法律、法規,搞好安全生產崗位工作。
2.製定好本單位各崗位安全生產崗位責任和各項安全生產崗位管理製度,明確職責分工,並按規定進行考核。
3.發現有故意損壞設備設施現象或影響到正常安全生產崗位管理的行為時,辦公室主任要立即製止,並及時向有關領導彙報。
4.定期組織全體人員學習業務知識,做好職工的思想政治工作,增強職工的工作責任心,提高全員業務素質,杜絕輕傷以上人身事故和機電事故的發生。
5.嚴格持證上崗製度,杜絕無證上崗人員,查出無證上崗人員,嚴格按照礦有關規定處理。
6.所有上崗人員必須按照規定佩戴穿著服裝、勞保用品以及其他用品。
7.嚴格現場交接班製度,交接班出現的問題,本著誰交班、誰處理的原則,責任落實到人,嚴禁推諉扯皮現象的發生。
8.各崗位嚴禁空崗、跑崗、睡崗現象,如果發現問題,堅決處理,對班組責任人進行經濟處罰,並重新學習上崗。
9.定期主持安全工作會議,研究、分析、解決安全生產崗位中的不安全因素,搞好內部隱患排查工作。
10.按照《食品衛生法》的要求嚴格執行消毒製度,嚴防食品中毒,為職工做好飯菜,保證職工吃好,有充沛的體力為安全生產崗位做出貢獻。
11.深入開展查隱患、反“三違”活動,發現重大事故隱患或危及職工生命安全的情況時,應下令作業人員停止作業 ,組織人員進行現場整改或上報請求處理。
12.負責所屬單位的安全教育與管理,特別是教育炊事員食堂管理人員熟練的掌握壓麵機,食品冷藏箱、炸鍋、絞肉機等食品機的性能、操作、維護和保養工作,避免操作不當發生事故。
13. 經常檢查食堂各食品機具的供電線路是否破裂而產生漏電現象,以防工作人員觸電。
14.負責建立健全本部門的安全職責、規章製度及各種設備的安全管理製度和安全技術操作規程。
15.積極搞好礦區的內部治安管理和日常警衛工作,加強巡邏守候,嚴厲打擊各類違法犯罪分子,及時偵破和查處各類案件,確保全礦安全生產崗位的順利進行,維護好治安秩序,給職工家屬創造一個安定的工作環境和生活環境。
16.積極搞好消防工作,加強對消防部位和消防器材的管理,領導全礦義務消防員的業務訓練工作,提高整體素質,防止火災事故的發生。
17.積極搞好安全預防和治安防範工作,減少各類案件的發生;負責協助有關單位、重要物資部門做好“四防”工作檢查,確保安全。
18.負責對治安災害事故,重大責任事故現場的保護,協助配合搞好調查走訪。
19.加強對危險物品和爆炸物品的管理和檢查,預防危險和爆炸物品的被盜或丟失,做好爆炸材料的押運。
20.加強戶籍管理,嚴把戶籍關,嚴格按照有關規章製度辦理,不徇私情,杜絕各類事件的發生。
21.加強對全礦重點人口和幫教對象的管理工作,協同各治保組,組織搞好他們的幫教和轉化工作,防止他們重新違法犯罪。
22.加強對本單位職工的安全教育和政治思想教育,不斷提高職工的安全意識。
23.認真貫徹落實礦職工代表大會有關安全生產崗位的各項議案和決議。
24.發揮工會組織優勢,做好職工的安全生產崗位教育工作。
25.建立健全群眾性安全監督網絡和群眾安全監督檢查工作製度。
26.定期開展好群眾性安全監督檢查活動,並積極配合好礦行政、安監部門搞好安全生產崗位工作,指導女工協管會開展好協管安全工作。
27.維護職工身心健康,監督礦和基層各單位執行好黨和國家有關安全生產崗位、勞動保護、工業衛生等方麵的政策法規條例等。
28.依法維護職工安全生產崗位權利,組織職工對安全生產崗位進行監督。
29.督促教育部門搞好職工群眾的安全培訓工作。努力提高職工的安全技術素質和安全意識。
30.參與隱患排查、事故調查工作,確保事故調查處理的公正性。
31.負責檢舉、控告任何單位和個人違反安全生產崗位法律、法規的行為,開展安全生產崗位的宣傳工作,並進行輿論監督。
32.關心職工勞動條件改善,保護職工在勞動中的安全與健康,組織從事有毒有害作業人員進行預防性健康療養,做好女工勞動保護工作。
33.執行國家有關煤礦安全生產崗位的法律、法規、行業標準和技術規範。
八、綜采隊安全生產崗位責任製
1.健全區隊各項管理製度,嚴格執行《煤礦01manbetx 》、工作麵《作業規程》和《操作規程》。
2.根據礦上下達的生產計劃,向各班組合理安排、精心組織,全麵完成各項生產經營計劃和經濟技術指標。
3.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安全生產方針,嚴明勞動紀律,堅持“四不生產”和“四不放過”原則,杜絕各類安全事故的發生。
4.嚴格按作業規程施工,當現場條件發生變化時,及時向公司分管領導和主管部門彙報,並研究、采取相應措施,確保安全生產。
5.加強現場管理,不斷提高工程質量、煤炭質量、煤炭回收率,確保達到規定要求。
6.做好材料管理工作,保證材料、備件的供應和回收,最大限度地降低材料消耗,組織隊上的經濟核算,厲行節約,減少材料消耗,降低成本。
7.積極學習和推廣應用新技術、新工藝,提高生產技術和管理水平,組織職工開展技術革新,普及新工藝、新技術,做好設備的維護保養工作,提高設備的完好率和利用率。
8.組織職工培訓,提高職工的自我安全防範能力和專業技能。
9.不斷完善各項管理製度,優化勞動組合,努力提高工作效率,完成礦上交辦的各項工作。
10.負責綜采工作麵安全生產標準化達標工作。
11.執行國家有關煤礦安全生產崗位的法律、法規、行業標準和技術規範。
12.完成領導交代的其他工作。
九、綜掘隊安全生產崗位責任製
1.健全區隊各項管理製度,嚴格執行《煤礦01manbetx 》、工作麵《作業規程》和《操作規程》。
2.根據礦上下達的生產計劃,向各班組合理安排、精心組織,全麵完成各項生產經營計劃和經濟技術指標。
3.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安全生產方針,嚴明勞動紀律,堅持“四不生產”和“四不放過”原則,杜絕各類安全事故的發生。
4.抓好生產準備和接續,經常深入現場檢查了解情況,及時解決安全生產中的關鍵問題
5.搞好節支降耗、修舊利廢工作;協調勞動組織,抓好經濟管理,提高勞動效率。
6.主持分析本單位安全生產中的各種安全隱患,製定出切實有效的防範措施,保證安全生產的順利進行。
7.積極試驗、應用新技術、新工藝、新設備、新材料,認真組織實施並及時向領導反饋信息。
8.抓好員工的安全技術培訓工作,使員工按時參加培訓、複訓。組織好每周的安全活動日工作。
9.嚴格執行國家安全法律法規和上級有關安全管理規定。
10. 負責綜掘工作麵安全生產標準化達標工作。
11.保質保量地完成上級領導交給的各項工作任務。
十、抽放隊安全生產崗位責任製
1.負責礦井瓦斯抽放總體工作,按照製定的計劃完成年度、月度瓦斯抽放量和打鑽進尺。
2.負責井下瓦斯抽放管路的安裝、維護、使用、回收,定期檢查地麵瓦斯泵站及井下抽放係統。
3.負責井下瓦斯抽采、探放水工作。
4.根據相關要求,提高瓦斯抽放率,確保礦井的安全生產。
5.負責井下瓦斯抽放係統的改造、安裝、調試工作。
6.按年、季、月度提出工作計劃和總結,並針對瓦斯抽放關鍵問題加強調查研究,不定期的提出專題分析報告。
7.負責瓦斯抽放安全生產標準化工作,積極開展標準化達標工作。
8.執行國家有關煤礦安全生產崗位的法律、法規、行業標準和技術規範。
9.完成領導交代的其他工作。
十一、通防隊安全生產崗位責任製
1.根據礦井防滅火年度計劃,每月編製作業計劃,及時完成地表防滅火鑽孔灌漿、注氮、注膠工作,保證井下安全生產。
2.經常查看灌漿效果,結合井下采掘實際情況,及時調整工作麵灌漿工作。
3.負責井下防滅火設備、灌漿管路、注膠管路的維修與維護,防止井下大麵積跑漿發生。
4.每班按照規定想調度室及時彙報灌漿、注氮等防滅火工作。
5.負責防滅火鑽孔的施工,定期對地麵和井下灌漿、注氮設備的保養維護。
6.按年、季、月度提出工作計劃和總結,並針對防滅火關鍵問題加強調查研究,不定期的提出專題分析報告。
7.負責一通三防安全生產標準化工作,積極開展標準化達標工作。
8.負責礦井通風設施修建、日常檢查維修工作。
9.負責礦井防塵設施的布置及日常管理工作。
10.執行國家有關煤礦安全生產崗位的法律、法規、行業標準和技術規範。
11.完成領導交代的其他工作。
十二、礦山兼職救護隊安全生產崗位責任製
兼職救護隊是處理礦井火、瓦斯、煤塵、水、頂板等災害事故的專業隊伍,從事礦山救護工作。安全生產崗位職責如下:
1.執行國家有關安全生產崗位的法律、法規、行業標準和技術規範。
2.執行各項管理製度,健全、完善安全生產崗位責任。
3.落實職工安全技術培訓計劃,強化業務培訓,不斷提高救護隊員的安全操作技能。
4.搶救井下遇險、遇難人員,處理井下水、火、瓦斯、煤塵和頂板事故,參加危及井下人員安全的滅火工作。
5.參加排放瓦斯、疏通溜煤眼、啟封火區、反風演習和其他需佩用呼吸器的安全技術工作;參與審查礦井災害預防和處理計劃,協助搞好安全及事故處理。
6.做好井下的預防檢查工作,掌握井下的巷道布置、工作地點和避災路線,協助礦井消除安全生產崗位事故隱患。
7.實施軍事化管理,按計劃進行嚴格的軍事訓練。
8.組織本單位新隊員簽訂師徒合同,並監督執行。
9.按規定配備救護裝備,做好儀器裝備的維護保養工作。
10.根據礦井主要災害類型製定預處理方案,並進行訓練演習。
11.負責本單位各崗位工、特種作業人員持證上崗的監督、管理。
12.執行安全辦公會議製度,定期召開安全會議,研究、解決生產過程中的問題。
13.責井下消防器材庫的使用和管理。
14.對本礦救護設施、設備進行檢查和維修,保證救護設備完整、完好性。
15.負責應急救援標準化工作,積極開展標準化達標工作。
16.執行國家有關煤礦安全生產崗位的法律、法規、行業標準和技術規範。
17.完成領導交代的其他工作。
第三部分 職能部室各級管理人員安全生產崗位責任製
一、安全科科長安全生產崗位責任製
安全科是礦井安全生產崗位監督管理部門,其主要負責人在安全礦長的領導下開展安全檢查、安全管理等工作。安全生產崗位職責如下:
1.負責製定職責範圍內的安全生產崗位責任、規章製度和操作規程。
2.積極配合安全礦長開展安全管理、安全檢查工作,保證煤礦在生產、建設過程中遵守國家有關安全生產崗位的法律、法規、規章、標準和技術規範等規定。
3.參與煤礦生產布局及接續計劃的審查。
4.參與其他部門編製的有關設計、規程、安全措施審查。
5.監督施工單位在安措工程施工中安全資金的使用。安措工程完工後,參加竣工驗收。
6.根據實際情況經常分析煤礦的安全狀況,向安全礦長提出具體建議。
7.加強對排查的重大安全隱患、重大危險源治理情況的督查,確保重大隱患按時得到有效整改。
8.協助相關部門開展職工安全教育、安全培訓等工作,切實提高煤礦幹部職工的安全意識。
9.按時參加煤礦召開的有關安全生產崗位的會議,做好安全例會的會議記錄、存檔管理,提出具體建議。
10.按規定組織進行定期、不定期的安全檢查。
11.及時彙總、總結各安全監察員的檢查情況,提出具體改進意見,不斷提高煤礦安全監察員的工作水平。
12.保證煤礦安全係統工程的正常運行,及時分析、處理存在的問題。
13.經常深入現場,及時查處現場存在的問題,經常檢查特殊工種的持證上崗情況和煤礦從業人員的培訓情況,隨時掌握采掘工程的進度等情況,及時向有關領導彙報。
14.負責組織對“三違”人員進行相應的處罰和管理。
15.參與事故調查分析、處理。
16.參與擬定本單位安全生產崗位規章製度、操作規程和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
17.組織或參與本單位安全生產崗位教育和培訓,如實記錄安全生產崗位教育和培訓情況。
18.督促落實本單位重大危險源的安全管理措施。
19.組織或者參與本單位應急救援演練。
20.檢查本單位的安全生產崗位狀況,及時排查生產安全事故隱患,提出改進安全生產崗位管理的建議。
21.製止和糾正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違反操作規程的行為。
22.督促落實本單位安全生產崗位整改措施。
23.負責分管範圍內安全生產標準化達標驗收工作。
二、安全科副科長安全生產崗位責任製
安全科副科長應積極協助安全科科長在分工範圍內開展好相關工作,對分工範圍內的工作負責。安全生產崗位職責如下:
1.積極配合安全科科長在分工範圍內保證煤礦在生產、建設過程中遵守國家有關安全生產崗位的法律、法規、規章、標準和技術規範。
2.積極配合安全科科長開展相關工作,認真組織部門人員完成分工工作。
3.在安全科科長未在崗位時,安全科副科長應承擔安全科科長職責。
4.按時參加有關安全生產崗位的會議,並提出具體建議。
5.經常深入現場,及時查處現場存在的問題,經常檢查特殊工種的持證上崗情況和煤礦從業人員的培訓情況,隨時掌握采掘工程的進度等情況,及時向有關領導彙報。
6.參與擬定本單位安全生產崗位規章製度、操作規程和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
7.組織或參與本單位安全生產崗位教育和培訓,如實記錄安全生產崗位教育和培訓情況。
8.督促落實本單位重大危險源的安全管理措施。
9.組織或者參與本單位應急救援演練。
10.檢查本單位的安全生產崗位狀況,及時排查生產安全事故隱患,提出改進安全生產崗位管理的建議。
11.製止和糾正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違反操作規程的行為。
12.督促落實本單位安全生產崗位整改措施。
13.負責分管範圍內安全生產標準化達標驗收工作。
三、安全科技術員安全生產崗位責任製
安全科技術員是安全科安全技術管理的直接責任人,必須在安全科長和主任工程師的領導下開展安全檢查、安全技術管理等工作。安全生產崗位職責如下:
1.在安全科科長和安全副總領導下,全麵負責分工範圍內的技術管理工作,必須保證安全科在進行安全管理過程中遵守國家有關安全生產崗位的法律、法規、標準和技術規範。
2.搞好安全技術管理和培訓工作,組織安檢人員學習作業規程和施工措施,對安全注意事項做重點說明。
3.監督檢查安全規劃、安全生產崗位責任、業務保安責任製和其它安全規章製度的貫徹執行。
4.參加審查工程設計、作業規程和施工措施,並監督檢查其實施情況。
5.搞好安全技術檔案管理,健全各種登記手冊,督促有關單位和有關人員繪製和填寫有關圖紙和資料。
6.認真整理和分析各類事故案例,廣泛收集安全技術資料和安全信息,及時向領導提供安全工作合理化建議。
7.參加事故分析,認真調查分析事故原因,全麵、細致掌握情況,明確提出技術性鑒定結論,並監督製定出嚴格具體的防範措施。
8.參加安全質量大檢查,督促有關部門及時解決檢查中發現的問題。
9.按時參加安全信息評價、分析、兌現會議,按時參加礦要求參加的各種會議。
10.經常深入各單位和施工地點,監督檢查規程措施貫徹執行情況,確保規程措施在現場兌現,對現場與措施不符或條件變化時,應要求有關單位補充措施,並向領導彙報。
11.堅決製止和查處“三違”,辦好“三違”學習班。
12.按時上報各種材料和報表,做到字跡清楚、數字準確、文理暢通。
13.協助安全副總工程師搞好各項技術管理工作,積極主動地向領導彙報工作,按時完成領導交辦的各項工作任務。
14.按時參加有關的安全會議,認真彙報安全工作情況和存在問題,並提出解決方案。
15.必須盡職盡責,杜絕“三違”現象。
16.負責分管範圍內安全生產標準化達標驗收工作。
17.完成領導安排的其他工作。
四、安全檢查工安全生產崗位責任製
安全檢查工在安全科的領導下,對所管轄範圍內的各作業地點進行安全生產崗位監督檢查,是施工現場安全生產崗位監督檢查責任者,負責所管轄範圍內的安全生產崗位管理工作,必須熟練掌握煤礦安全專業知識並依法經過培訓,取得安全資格操作證。安全生產崗位職責如下:
1.在監督檢查過程中要嚴格遵守國家有關煤礦安全的法律、法規、規章、規程、標準、技術規範職業病危害防治的要求。
2.嚴格現場監督檢查,以身作則,堅決製止任何人違章指揮、違章作業、違反勞動紀律現象。
3.堅持現場八小時工作製,全麵監督檢查所管轄範圍內的規程、措施、工作標準、生產標準在現場的執行、落實情況,發現不安全因素,立即督促有關單位和人員及時處理;當發現重大安全隱患時有權立即停止作業,撤出人員,報告調度室和安全科,進行處理。
4.搞好現場安全質量評估工作,認真填寫評估表,及時反饋安全信息。發生事故和發現重大隱患,必須及時上報。
5.參加所管轄範圍內的事故調查分析,並監督防範措施的落實兌現。
6.嚴格現場交接班製度和彙報製度,嚴格執行盯崗包片跑麵製度,杜絕空班漏崗。
7.服從分配,聽從指揮,遵守製度,認真負責,不怕打擊報複,鐵麵無私,秉公執法,盡職盡責完成安全科領導安排的各項任務。
8.參加班前會,聽取工作安排,參加科長組織召開的安全會議,及時解決在工作中遇到的問題。
9.按時參加政治、業務學習。
10.完成領導交辦的其他有關工作。
11.必須盡職盡責,杜絕“三違”現象。
五、培訓負責人安全生產崗位責任製
培訓負責人是在安全科長的領導下負責煤礦安全生產崗位及教育培訓工作。安全生產崗位職責如下:
1.認真組織本單位職工學習國家關於煤礦安全生產崗位的政策、法律、法規和礦有關規程規定,落實安全生產崗位責任,堅決貫徹執行 “安全第一”的方針路線,教育職工做好自主保安和業務保安。
2.明確分工,劃分責任範圍,監督本單位職工崗位責任製的落實情況;協調好與各單位之間的關係,加強與各部門之間的團結和業務聯係,增強抵禦安全責任事故的能力。
3.經常深入基層,了解生產情況,掌握第一手資料,不斷提高職工培訓工作的管理水平,確保各項教育的主要指標按期完成。
4.嚴格按照上級規定,認真搞好從業人員的培訓、安全教育等管理工作。
5.負責組織不定期的抽查職工的持證上崗情況,安排做好新上崗職工培訓、考核、崗位證的辦理、崗位工複訓、驗證等工作。
6.認真組織新職工的入礦教育和轉崗職工的培訓工作,建立起能上、能下,能進、能出的管理機製。
7.貫徹執行國家和上級對普通大中專招生、技校招生的政策規定,保證招生工作質量和招生工作的正常進行。
8.負責布置及總結培訓中心的月、季、年度工作,並對每位職工的工作情況及時總結。
9.負責礦年度的職工教育培訓計劃的編寫工作,報礦批準後組織實施。
10.根據礦年度職工教育培訓計劃,合理安排教育經費,把好有關費用的支出關。
11.認真執行培訓人員的有關獎懲規定,獎罰分明、激勵先進、鞭策後進。
12.關心職工生活,了解職工思想動向,做好職工的思想政治工作,杜絕違法亂紀現象和安全問題的發生。
13.負責分管範圍內安全生產標準化達標驗收工作。
14.完成領導安排的其他工作。
六、調度室主任安全生產崗位責任製
調度室是礦井生產、安全組織協調指揮部門。其主要負責人在礦長和生產礦長的領導下開展生產安全組織、協調和指揮工作。安全生產崗位職責如下:
1.負責製定職責範圍內的安全生產崗位責任、規章製度和操作規程。
2.認真做好煤礦安全生產崗位的調度工作,及時將有關情況向領導彙報。
3.負責組織製定本科室各崗位安全生產崗位責任和各項管理製度,並按規定進行考核。
4.按時參加安全生產崗位會議,並形成會議紀要,督促各部門落實。
5.隨時掌握煤礦生產現場的實際情況,發現異常要及時向有關領導彙報,采取相關措施。
6.負責煤礦各類調度信息的收集、整理工作。
7.負責煤礦各類安全生產崗位信息、指令的上傳下達。
8.負責安全隱患的整改情況調度。
9.負責事故情況的彙報和彙總工作,參與事故的調查處理。
10.負責事故搶險的綜合調度並做好應急救援的協調。
11.負責保證煤礦生產通訊係統的通暢。
12.負責煤礦監控係統的運行值班以及各類信息的彙總報告。
13.負責各類生產報表的報送工作。
14.外出期間必須明確專人代行職權。
15.必須盡職盡責,杜絕“三違”現象。
16.負責分管範圍內安全生產標準化達標驗收工作。
17.完成領導安排的其他工作。
七、調度室副主任安全生產崗位責任製
調度室副主任應積極協助調度室主任在分工範圍內開展好相關工作,對分工範圍內的工作負直接責任。安全生產崗位職責如下:
1.必須堅守崗位,不得擅離職守。
2.按照分工要求認真做好煤礦安全生產崗位的調度工作,做好安全信息的上傳下達。
3.隨時掌握煤礦生產現場的實際情況,發現異常要及時向有關領導彙報,采取相關措施。
4.調度室主任未在崗位時,調度室副主任應根據安排承擔主任職責,保證相關工作的連續性。
5.必須盡職盡責,杜絕“三違”現象。
6.按時參加安全生產崗位會議,並形成會議紀要,督促各部門落實。
7.負責分管範圍內安全生產標準化達標驗收工作。
8.完成領導安排的其他工作。
八、調度員安全生產崗位責任製
在調度室主任的領導下負責全礦安全生產崗位協調度工作。安全生產崗位職責如下:
1.認真貫徹落實國家有關煤礦安全生產崗位法律、法規、規章、技術規範、規定,做好本單位的各項工作。
2.調度員保證24小時值班製度,班中不脫崗、不空崗、不睡崗,班前不喝酒。
3.在礦井發生重大事故時立即向礦領導和有關部門彙報。同時調動一切力量積極組織搶救工作。
4.在礦井突遇暴雨、狂風、雷電等災害性天氣直接威脅礦井安全時有權立即下達撤出井下人員的命令。
5.在礦井發現水、火、瓦斯、煤塵等重大險情時,有權立即下達撤出井下人員的命令。
6.在工作地點不具備安全生產崗位條件時,有權下達停產指令。
7.對公司範圍內發生的影響生產和生活的各類問題及時進行協調調度。
8.對公司範圍內的安全生產崗位情況進行統計彙總。
9.對當日的生產、銷售情況進行統計彙總,並做好分析。
10.通過礦井監測監控係統對井上下的安全生產崗位、氣體濃度、風速、供電、排水運行情況等進行實時監控。
11.對井上下查出的各類安全隱患進行跟蹤調度。
12.按規定及時參加公司組織的各種活動。
13.按時完成領導交給的臨時任務。
14.及時上報各類技術資料、報表。
15.按規定參加本科室組織的學習和培訓,提高業務技術水平。
九、通防科科長安全生產崗位責任製
通防科是礦井“一通三防”工作管理部門,其主要負責人在總工程師領導和通防副總工程師業務指導下,履行“一通三防”安全技術管理職責。安全生產崗位職責如下:
1.負責製定職責範圍內的安全生產崗位責任、規章製度和操作規程。
2.組織召開“一通三防”專題會議。
3.審查礦井瓦斯綜合治理“一礦一策、一麵一策”,負責礦井通風、瓦斯、防滅火、防塵專項設計、安全技術措施、方案編製工作。
4.組織礦井瓦斯等級鑒定、煤層瓦斯參數測定、煤層自燃傾向性和煤塵爆炸性鑒定等工作。
5.檢查礦井瓦斯管理預警分析處置工作的落實情況。
6.檢查礦井通風、瓦斯抽采、防滅火及安全監控係統情況。
7.檢查礦井“一通三防”圖紙、報表和台賬。
8.製止超通風能力生產、瓦斯超限組織生產、作業等行為。
9.組織開展“一通三防”安全生產標準化工作;組織開展火工品管理監督檢查工作。
10.負責“一通三防”隱患排查治理工作,建立礦井“一通三防”重大事故隱患排查治理台賬;審查礦井“一通三防”重大災害防治和隱患治理技術方案,並督促落實。
11.參與編製安全生產崗位規劃、年度生產建設計劃和瓦斯治理中長期規劃。
12.編製年度“一通三防”災害治理費用提取和使用計劃。
13.參與製定“一通三防”人員培訓計劃;監督檢查“一通三防”特種作業人員接受培訓和持證上崗情況。
14.參與製定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
15.參與“一通三防”事故應急救援演練,每年至少分別參與1次礦井瓦斯(煤塵)爆炸、火災事故應急救援演練。
16.參與瓦斯濃度超限3%及以上事故追查;指導瓦斯濃度超限3%以下事故追查。
17.配合“一通三防”事故調查工作,按職責權限督促落實事故防範措施。
18.督促落實職責範圍內的安全生產崗位監管監察指令。
19.履行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安全生產崗位職責。
20.負責礦井通風專業標準化達標治理工作。
21.負責礦井瓦斯示範礦井達標驗收工作。
十、通防科技術員安全生產崗位責任製
通防科技術員在通防科長的領導下負責“一通三防”技術工作。安全生產崗位職責如下:
1.認真貫徹落實國家有關煤礦安全生產崗位法律、法規、規章、技術規範、規定,搞好本企業的“一通三防”技術管理工作。
2.協助通防科長督促檢查各業務部門和各生產單位的“一通三防”業務保安工作的開展情況。
3.監督檢查防止瓦斯煤塵等重大事故所采取的安全技術措施的實施情況,對檢查出的“一通三防”方麵存在的問題和事故隱患,及時下達整改通知單。
4.從安全技術上加強“一通三防”管理、避免“一通三防”事故,在“一通三防”管理中發現異常情況時及時向領導提出建議。
5.進行通防設施的工程質量檢查、驗收、評比,生產標準化檢查、考核等工作。
6.參加礦年度、季度及月通防計劃的編製。
7.參與編製礦井采區設計、工作麵設計時,要把“一通三防”作為重點內容對通風、防塵、防滅火等係統做詳細的分析和論證,確保設計內容齊全、係統合理、符合規程和標準。
8.及時完成領導安排的各項工程的方案及施工設計。
9.按時完成領導交給的臨時任務。
10.製定通防作業計劃;擬定礦井反風演習方案、瓦斯等級鑒定方案等方案的編製及實施。
11.積極推廣應用通防專業新技術、新材料、新工藝、新設備,開展安全生產崗位科研攻關,增強礦井抗災應變能力。
12.負責搞好礦井瓦斯管理、綜合防塵、防滅火、通風設施管理及礦井風量合理分配等工作。
13.要經常深入現場,及時解決現場存在的問題,隨時掌握礦井“一通三防”專業方麵的情況,發現問題及時向本單位領導彙報。
14.參與災害預防和處理計劃、應急救援預案和安全技術措施的編製;參與公司組織的救災演習和反風演習。
15.及時上報各類通防技術資料、報表。
16.建立煤礦通防技術檔案,做好煤礦通防技術資料的整理歸檔工作。
17.積極參加本部室組織的學習和培訓,提高業務技術水平。
18.按時參加安全生產崗位會議,並形成會議紀要,督促各部門落實。
19.負責礦井通風專業標準化達標治理工作。
十一、生產技術科科長安全生產崗位責任製
生產技術科是礦井生產技術管理部門,對礦井地測、防治水、采煤、掘進、巷道修護、輔助運輸、設計、礦壓、支護等技術管理工作全麵負責。
1.認真貫徹執行國家有關的各項安全生產崗位技術方針、政策、法規、行業規範、技術規範及有關規定、指令和煤礦“三大規程”。嚴格遵守各項安全規章製度,負責製定分管範圍內安全生產崗位管理人員培訓計劃。
2.在總工和專業副總的領導下,做好業務保安和生產技術管理工作,參與研究、編製礦井遠景規劃、災害預防與處理計劃、安技措計劃和礦井生產作業計劃,並負責業務範圍內的工作監督檢查執行情況。
3.優化采掘工程設計,保證采掘平衡和工作麵正常生產接續,負責采煤、掘進等日常技術管理工作。
4.積極發揮生產技術管理職能,負責根據生產計劃指導施工單位編製施工作業規程和技術措施,對施工單位進行技術業務指導,及時解決生產過程中發現的技術問題。
5.做好采、掘作業規程和措施的審批工作情況,杜絕無規程措施施工現象。
6.參加礦井隱患排查會,負責業務範圍內的隱患排查工作,並提出整改方案和措施,防止事故發生。
7.在礦總工程師領導下,積極總結生產技術方麵新經驗,推廣先進的科學管理方法,加大科技創新力度,促進礦井安全生產崗位和技術管理工作,推動科技進步。
8.做好技術統計,按規定及時向有關單位提供或上報各種生產數據、資料和報表。
9.負責支護材料的管理,確保支護材料的合理投入;負責礦壓觀測工作,提高觀測數據的可靠性。
10.按規定參加安全生產崗位教育和培訓。
11.負責分管範圍內安全生產標準化達標驗收工作。
12.負責分管範圍內圖紙編製、修改工作。
十二、生產技術科副科長安全生產崗位責任製
生產技術科副科長應積極協助技術科長在分工範圍內開展好相關工作,對分工範圍內的工作負責。安全生產崗位職責如下:
1.積極配合技術科科長開展工作,貫徹落實國家有關煤礦安全生產崗位的法律法規、技術規範等規定,負責製定分管範圍內安全生產崗位管理人員培訓計劃,搞好本企業的技術管理工作。
2.按照分工要求編製煤礦的采掘接續計劃,按規定報有關領導審批,確保礦井采掘接續正常,進行煤礦及接續審查中要嚴格把關,確保礦井通風係統合理,有利於煤礦的安全管理。
3.要按照分工組織人員進行采掘工作麵的工程質量、礦井通防及防治水工程質量檢查、驗收、評比
4.經常進行采、掘工作麵貫徹規程、措施的檢查。
5.參加采掘工作麵作業規程、措施的審查,組織采、掘工作麵貫徹規程、措施的檢查活動。
6.經常深入現場,及時解決現場存在的問題,隨時掌握現場情況,及時向有關領導彙報。
7.及時向科長提出改進工作的具體建議。
8.必須盡職盡責,杜絕“三違”現象。
9.按規定參加安全生產崗位教育和培訓。
10.完成領導交代的其他工作。
11.負責分管範圍內安全生產標準化達標驗收工作。
12.負責分管範圍內圖紙編製、修改工作。
十三、地測科科長安全生產崗位責任製
地測科是地測防治水業務管理部門,其主要負責人在總工程師領導和地測副總工程師業務指導下,履行地測防治水安全技術管理職責。安全生產崗位職責如下:
1.負責製定職責範圍內的安全生產崗位責任、規章製度和操作規程,負責製定分管範圍內安全生產崗位管理人員培訓計劃。
2.審查礦井地質報告、建井地質報告、地質或水文地質補勘報告、礦井水文地質類型劃分報告和礦井閉坑報告。
3.監督檢查礦井采掘工作麵水文地質情況分析報告、地質和水文地質預報、探放水設計、防治水工程設計和效果驗證報告等。
4.負責開展主要地質構造(含導水斷層、陷落柱)和主要充水因素等探查治理工作。
5.製止未經批準擅自開采各類保護煤柱行為,確保采掘活動在采礦許可證批準範圍內。
6.負責地質防治水隱患排查治理工作,定期組織開展隱蔽致災地質因素普查工作。
7.組織開展頂板管理、礦壓治理等工作,監督檢查采掘作業規程、安全技術措施編製和落實情況。
8.負責地質災害防治與測量安全生產標準化工作。
9.負責礦井水文地質動態觀測工作。
10.督促檢查地質防治水基礎圖紙、資料和台賬。
11.參與編製企業安全生產崗位規劃、年度生產建設計劃;負責編製企業防治水中長期規劃。
12.參與檢查礦區雨季“三防”工作。
13.參加有關地質防治水專題會議,提出地質防治水重大問題的解決意見。
14.負責編製企業水害事故應急救援預案,每年至少參加1次水害事故應急救援演練。
15.參與水害事故搶險救援,配合事故調查,按職責權限落實事故防範措施。
16.落實職責範圍內安全生產崗位監管監察指令。
17.履行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安全生產崗位職責。
18. 按規定參加安全生產崗位教育和培訓。
十四、測量技術員安全生產崗位責任製
測量技術員在地測科長的領導下負責井上下測量工作,對測量結果負直接責任。安全生產崗位職責如下:
1.認真貫徹落實國家有關煤礦安全生產崗位法律、法規、規章、技術規範、規定,搞好測量技術管理工作。
2.負責井上下測繪工作,按規定及時、準確、真實地填繪各種礦圖。
3.井上下控製測量,井下工作配齊防護,各項工程測量按規範要求,及時準確的進行填繪。
4.貫通測量工程,地表和岩移,觀測工程要達到規範的要求,並及時提供可靠的各種參數,特別是提供安全、合理的保護煤、岩柱尺寸。
5.負責井巷施工和大型固定設備安裝的定位工作,並監督施工單位按中腰線施工。
6.負責井下各采煤工作麵進度丈量,及停采線的標定,製止越界開采。
7.掘進巷道,在貫通或進入危險區前,負責按規定的安全距離,用通知單形式,事先通知施工單位。
8.掘進巷道附近有需保護的設施時(如密閉等),事先通知施工單位采取措施後再掘進。
9.貫通巷道在煤礦01manbetx 規定的安全距離,通知施工單位製定貫通安全技術措施和通防安全技術措施,防止事故發生。
10.經常深入現場,發現不按設計施工的要及時彙報處理。
11.按規定參加安全生產崗位教育和培訓。
12.完成領導交代的其他工作。
十五、地質技術員安全生產崗位責任製
地質技術員在地測科科長的領導下負責地質分析、地質預測預報等工作,對地質技術工作負直接責任。認真貫徹落實國家有關煤礦安全生產崗位法律、法規、規章、技術規範、規定,搞好地質技術管理工作。安全生產崗位職責如下:
1.全麵負責地質工作。經常深入現場,認真編錄巷道素描,查明礦井地質構造,煤層儲存情況,頂底板岩性及影響生產的其他地質因素,並按時提供采區、采麵、掘進工作麵地質資料。繪製生產所需的各種地質平麵圖和剖麵圖。
2.進行水文地質工作,井下工作配齊防護。查明影響礦井生產的各種出水因素,分析研究並掌握地下水的富集規律,預計礦井湧水量,為礦井合理排水提供可靠的依據。
3.編寫礦井補充勘探鑽孔施工措施,並收集整理資料,繪製煤層鑽孔柱狀圖和建立鑽孔資料台帳。
4.編製礦井勘探計劃,搞好礦井補充勘探工作。負責井下探水、探煤、探明主要構造,鑽探施工措施,及時分析資料,填繪礦井充水隱患,為礦井采掘活動提供可靠的地質資料。
5.接近老空積水或其它水體掘進時,堅持“有疑必探,先探後掘”的原則,提前確定積水線、探水線、警戒線等“三線”,並通知施工工區。
6.礦井采掘活動過程中,預計前方有地質構造或頂板岩性發生變化時,及時提出處理意見,防止事故發生。
7.對回采工作麵的實際采高、浮煤,煤柱尺寸,定期核實,發現不符合規定或設計時,及時向采煤總工和地測科彙報,並提出處理意見。
8.定期探煤厚,核實采煤工作麵回采率,采區回采率和全礦井回采率,以保證國家資源足量回收。
9.負責礦井地質儲量台帳的填報、平衡、上報工作。
10.每月製定礦井“三量”變化情況,計算采麵、采區及礦井回采率。
11.雨季負責地麵安全隱患的排查工作,發現問題及時彙報。
12.按規定參加安全生產崗位教育和培訓。
十六、機電科科長安全生產崗位責任製
機電科主要負責人在機電副礦長和機電副總工程師業務指導下,履行機電運輸安全管理職責。安全生產崗位職責如下:
1.負責製定職責範圍內的安全生產崗位責任、規章製度和操作規程。
2.檢查機電運輸崗位工種接受培訓和持證上崗情況。
3.監督檢查礦井提升、運輸係統和礦井供電係統的安全運行情況。
4.審查礦井提升、運輸、供電係統技術改造方案;審查大型設備安裝、拆除安全技術措施。
5.建立機電運輸設備台帳。
6.負責建健完善供電、提升、運輸係統和主要通風機、壓風機、主排水泵、瓦斯抽采泵、及地麵生產係統等安全保護裝置。
7.負責開展機電運輸設備、材料檢測檢驗工作;防止非防爆、非阻燃、無煤安標誌(MA)的設備、器材、儀器儀表等入井。
8.製定落實極端天氣條件下礦區供電安全保障措施。
9.監督檢查冬季和雨季“三防”工作。
10.落實機電運輸事故隱患排查治理工作,建立機電運輸事故隱患排查治理檔案;組織所屬開展提升係統、膠帶輸送係統、井下輔助運輸係統等專項檢查。
11.監督檢查機電運輸崗位人員按章操作情況,參與查處機電運輸係統違章作業、違章指揮、違反勞動紀律行為。
12.負責組織編製機電運輸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
13.負責機電設備的維修管理指導工作,確保設備維修後的各項安全性能指標符合維修生產標準的要求;參與審查年度機電運輸設備大修和更新計劃;參與指導停產檢修工作。
14.參與審查機電運輸崗位安全培訓計劃,參與開展機電運輸崗位工種業務培訓。
15.參與安全生產崗位大檢查、安全生產標準化檢查;落實機電運輸安全生產標準化檢查。
16.參加有關安全生產崗位會議,監督檢查機電運輸管理製度、安全技術措施落實情況。
17.每年至少參加1次機電運輸事故應急救援演練。
18.參與事故搶險救援,配合事故調查;按職責權限落實事故防範措施。
19.督促落實職責範圍內的安全生產崗位監管監察指令。
20.履行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安全生產崗位職責。
十七、機電科副科長安全生產崗位責任製
機電科副科長應協助機電科科長在分工範圍內開展相關工作,對分工範圍內的工作負責。安全生產崗位職責如下:
1.積極配合機電科科長開展機電、運輸管理崗位等工作,保證其符合國家有關煤礦安全生產崗位的法律、法規、規章、規程、標準和技術規範的要求。
2.按照分工要求,在分工範圍內完成或組織完成相應的工作。
3.按照分工要求及時組織進行機電、運輸管理檢查,發現煤礦使用的設備、安全設施不符合有關規定時,機電科副科長要立即組織整改。
4.發現有關人員不適宜擔任相關崗位的工作時,要及時向有關部門彙報。
5.機電科科長未在崗位時,機電科副科長應根據安排承擔科長職責,保證相關工作的連續性。
6.按照分工要求,及時製定規程、措施,保證其符合有關規定要求。
7.及時向機電科科長提出改進工作的具體建議。
8.必須盡職盡責,杜絕“三違”現象。
9.負責分管範圍內安全生產標準化達標驗收工作。
10.完成領導交代的其他工作。
十八、機電科技術員安全生產崗位責任製
機電科技術員機電科科長的領導下開展機電技術管理等工作。安全生產崗位職責如下:
1.全麵負責機電科技術管理工作,必須保證機電科在進行安全管理過程中遵守國家有關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規章、標準和技術規範崗位等工作。
2.組織編製機電月度、季度、年度工作計劃,保證礦井機電管理工作的正常進行。
3.協助科長根據煤礦的生產計劃,編製設備檢修計劃等,保證礦井安全生產崗位。
4.及時對現場機電管理進行技術指導,開展好相關的工作。
5.在機電副總的組織下,編製機電、運輸專業安全技術措施。
6.對機電設備的選型、進貨質量驗收等進行技術把關。
7.參與大型規定設備的安全保護裝置、提升鋼絲繩等的實驗、檢查、探傷、測定等工作。
8.協助其他專業編製采、掘等工作麵的配電設計和電氣整定計算,保證采、掘等工作麵供、配電的合理性。
9.經常深入現場,及時發現和解決安全隱患,及時向機電科科長彙報,提出處理意見。
10.協助機電副總、機電科科長搞好重大事故隱患排查和治理安排,並按規定及時上報。
11.根據實際情況及時分析煤礦機電技術管理狀況,向機電科科長提出具體意見。
12.負責煤礦機電、運輸設備、設施技術檔案的整理、管理工作。
13.必須盡職盡責,杜絕三違現象。
14.負責分管範圍內安全生產標準化達標驗收工作。
15.完成領導交代的其他工作。
十九、機電科設備(材料)管理員安全生產崗位責任製
機電科設備管理員在機電科長的領導下負責全礦的機電設備管理工作,對本崗位的安全工作負責。安全生產崗位職責如下:
1.負責全礦各類機電技術資料的管理。
2.負責機電科各種技術檔案、設備檔案、科技成果檔案的管理、歸檔崗位工作。
3.整理、保存全礦大型固定設備技術資料、圖紙、並建目錄。
4.整理、保存全礦鋼絲繩試驗記錄,大型固定設備的測試記錄和資料。
5.整理、保管各種電氣設備、安全設施、絕緣用具等試驗、校驗記錄。
6.掌握計算機管理資料的操作技術與開發利用,逐步實現資料管理現代化。
7.負責繪製井上、下供電係統圖和井下電氣設備布置圖等圖紙。
8.具有良好的職業道德,對查閱資料者在嚴格履行手續的同時,做到積極主動,熱情耐心,提高服務質量。
9.認真完成領導交辦的各項工作任務。
第四部分 區隊管理(技術)人員安全生產崗位責任製
一、綜采隊隊長安全生產崗位責任製
綜采隊隊長是本隊安全第一責任者,負責采區的安全生產崗位管理工作。綜采隊隊長必須合理組織生產,保證安全生產崗位。安全生產崗位職責如下:
1.在組織生產過程中要嚴格遵守國家有關安全生產崗位的法律、法規、規章、標準和技術規範。
2.協調好各綜采隊(班、組)的工作,嚴格按照“采煤工作麵作業規程”、安全措施的規定組織生產。
3.根據煤礦製定的各項工作標準、生產標準組織采掘工作麵的生產。
4.組織好班前會,合理、及時安排有關工作,傳達安全生產崗位的規定、通知、會議要求。
5.根據實際情況定期組織召開安全會議,及時研究、解決在生產中遇到的問題。
6.合理調配各工種操作人員,合理組織生產。
7.按規定為操作人員配齊工具、安全用品等。
8.負責組織製定本工區各崗位安全生產崗位責任和各項管理製度,並按規定進行考核。
9.及時組織安全質量檢查,排查和處理現場存在的問題和隱患。
10.參加安全生產崗位辦公會議,並對煤礦生產現場的具體問題提出主導意見。
11.負責區隊(班、組)“采煤工作麵作業規程”、安全措施的落實。
12.定期組織職工進行安全業務知識學習和培訓,開展區隊安全教育,組織好班組安全教育。
13.每班至少組織一次隱患排查,及時排查生產中的安全隱患,並組織治理。
14.組織好本工區新工人簽訂師徒合同,並監督執行。
15.負責本工區特種作業人員持證上崗的監督、管理。
16.組織進行事故分析、“三違”分析,切實提高從業人員按章作業的意識。
17.如實、及時彙報安全事故,協助、積極配合事故調查處理,落實事故防範措施。
18.組織落實采煤安全生產標準化工作。
29.外出期間必須明確專人代行職權。
20.必須盡職盡責,杜絕“三違”現象。
二、綜采隊副隊長安全生產崗位責任製
綜采隊副隊長應積極協助綜采隊隊長開展好相關的安全生產崗位管理工作。綜采隊副隊長必須合理組織生產,保證安全生產崗位。安全生產崗位職責如下:
1.在組織生產過程中要嚴格遵守國家有關安全生產崗位的法律、法規、規章、標準和技術規範。
2.協調好各區隊(班、組)的工作,嚴格按照“采煤工作麵作業規程”、安全措施的規定組織生產。
3.根據煤礦製定的各項工作標準、生產標準組織采煤工作麵的生產。
4.組織參加班前會,合理、及時安排有關工作,傳達安全生產崗位的規定、通知、會議要求。
5.及時協助區長定期組織召開安全會議,研究、解決在生產中遇到的問題。
6.協助區長合理調配各工種操作人員,合理組織生產。
7.按規定為操作人員配齊工具、安全用品等。
8.貫徹落實本工區各崗位安全生產崗位責任和各項製度,協助區長進行考核。
9.及時對安全質量檢查和隱患排查中存在的問題和隱患,要落實整改措施。
10.負責區隊(班、組)“采煤工作麵作業規程”、安全措施的落實。
11.參加工區安全生產崗位會議,並對采煤工作麵現場的具體問題提出主導意見。
12.負責本工區特種作業人員持證上崗的監督、管理。
13.如實、及時彙報安全事故,協助、積極配合事故調查處理,落實事故防範措施。
14.協助組織進行事故分析、“三違”分析,切實提高從業人員按章作業的意識。
15.協助采煤工區區長組織好采煤安全生產標準化工作。
16.必須盡職盡責,杜絕“三違”現象。
三、采煤技術員安全生產崗位責任製
采煤技術員是安全生產崗位技術管理的第一責任者,負責采煤技術管理工作。采煤技術員必須熟練掌握有關安全生產崗位的法律、法規及相關專業知識。技術員在工作中應盡職盡責,切實搞好本單位的技術管理工作。安全生產崗位職責如下:
1.積極配合隊長開展技術管理工作,認真組織采煤工區的生產,保證遵守國家有關煤礦安全生產崗位的法律、法規、規章、規程、標準和技術規範。
2.保證每項工程開工前規程、措施齊全,堅持一工程、一規程、一措施。
3.編製采煤工作麵作業規程、安全措施要內容齊全、符合現場實際、具有可操作性,並負責報批、傳達、貫徹、監督執行。
4.定期複查采煤工作麵作業規程,根據現場情況及上級有關規定及時修改補充完善。
5.負責采煤工區的崗前培訓,從業人員考試合格後方可安排上崗操作。
6.要深入現場,對生產工藝和職工規範操作進行技術指導。
7.地質條件發生變化(斷層、陷落柱、破碎帶、煤層變薄、老巷、托偽頂、夾矸、留底煤、軟底等)時,技術員應及時編製具有針對性的安全技術措施、報批後進行傳達、貫徹。
8.對采煤工作麵生產係統排查出來的安全隱患,要落實整改措施。
9.按時參加有關安全生產崗位會議,並提出具體建議。
10.協助隊長組織好區隊的安全生產標準化活動。
11.要掌握工作麵頂板來壓的規律性,分析研究綜采工作麵安全生產崗位的動態,認真抓好工作麵的正規循環作業,搞好工作麵的搬家和接續的準備工作。
12.組織好調查研究,及時總結工作麵安全生產崗位、技術方麵的方法和經驗,學習新知識,推廣新技術和新經驗。
13.負責搜集工作麵各種技術經濟指標的資料,及時分析完成情況,采取各種有效的技術措施,完成各項技術經濟指標。
14.必須盡職盡責,杜絕“三違”現象。
四、綜采隊班長安全生產崗位責任製
綜采隊班長是采煤工作麵作業現場安全管理的直接責任者,對本班次現場安全管理全麵負責,要嚴格按照三大規程組織施工。綜采隊班長必須掌握相關專業知識並依法經過培訓,熟悉避災路線。綜采隊班長必須嚴格按照采煤作業規程要求組織生產,保證安全。安全生產崗位職責如下:
1.保證在生產過程中遵守國家有關安全生產崗位的法律、法規、規章、規程、標準和技術規範。
2.嚴格執行交接班製度,每班開始工作以前,必須與安全員(驗收員)一起對采煤工作麵進行全麵的檢查,發現隱患立即進行處理,確保安全。
3.綜采隊班長要根據當班出勤人員的特點,合理安排人員組織好采煤隊的工作,保證其能夠按照“采煤工作麵作業規程”規定的采煤方式、循環進度等規定進行生產。
4.應堅持敲幫問頂等安全檢查製度,及時進行安全檢查。嚴禁空頂作業,加強工作麵和危險地段的頂板支護,經常巡回檢查,發現問題,及時整改。
5.保證采煤工作麵的工程質量。
6.組織落實班組勞動安全競賽、安全生產標準化等活動。
7.保證采煤工作麵的安全監控係統、設備、儀器正常工作,發現異常及時處理,不能處理時,應及時彙報。
8.帶領全班人員參加班前會。
9.根據“三大規程”的要求,督促工人按章操作,及時解決在生產中的問題。
10.負責本班特種作業人員的持證上崗。
11.負責放炮前的安全檢查和警戒,監督“一炮三檢”、“三人連鎖放炮”等製度的落實。
12.監督瓦斯檢查員的檢查操作,按規定在瓦斯檢查手冊上簽字,發現不按章操作,要及時糾正、彙報。
13.采煤工作麵發生險情,不適宜進行作業時,要及時命令工人撤離,保證安全。
14.本班生產過程中安全設施、防塵措施等不符合要求時,不得安排工人操作。
15.按時組織班組安全教育,提高從業人員的安全意識。
16.必須盡職盡責,杜絕“三違”現象。
五、掘進隊隊長安全生產崗位責任製
掘進隊隊長是本隊安全第一責任者,負責掘進隊的安全生產崗位管理工作。隊長必須合理組織生產,保證安全生產崗位。安全生產崗位職責如下:
1.在組織生產過程中要嚴格遵守國家有關安全生產崗位的法律、法規、規章、標準和技術規範。
2.協調好各掘進隊(班、組)的工作,嚴格按照“掘進作業規程”、安全措施的規定組織生產。
3.根據煤礦製定的各項工作標準、生產標準組織掘進工作麵的生產。
4.組織好班前會,合理、及時安排有關工作,傳達安全生產崗位的規定、通知、會議要求。
5.根據實際情況定期組織召開安全會議,及時研究、解決在生產中遇到的問題。
6.合理調配各工種操作人員,合理組織生產。
7.按規定為操作人員配齊工具、安全用品等。
8.負責組織製定本區隊各崗位安全生產崗位責任和各項管理製度,並按規定進行考核。
9.及時組織安全質量檢查,排查和處理現場存在的問題和隱患。
10.參加安全生產崗位辦公會議,並對煤礦生產現場的具體問題提出主導意見。
11.負責區隊(班、組)“掘進工作麵作業規程”、安全措施的落實。
12.定期組織職工進行安全業務知識學習和培訓,開展區隊安全教育,組織好班組安全教育。
13.每班至少組織一次隱患排查,及時排查生產中的安全隱患,並組織治理。
14.組織好本工區新工人簽訂師徒合同,並監督執行。
15.負責本工區特種作業人員持證上崗的監督、管理。
16.組織進行事故分析、“三違”分析,切實提高從業人員按章作業的意識。
17.如實、及時彙報安全事故,協助、積極配合事故調查處理,落實事故防範措施。
18.組織落實采煤安全生產標準化工作。
29.外出期間必須明確專人代行職權。
20.必須盡職盡責,杜絕“三違”現象。
21.搞好節支降耗、修舊利廢工作;協調勞動組織,抓好經濟管理,提高勞動效率。
22.積極試驗、應用新技術、新工藝、新設備、新材料,認真組織實施並及時向領導反饋信息。
23.嚴格執行國家安全法律法規和上級有關安全管理規定。
24.保質保量地完成上級領導交給的各項工作任務。
六、掘進隊副隊長安全生產崗位責任製
掘進隊副隊長應積極協助隊長開展好相關的安全生產崗位管理工作。副隊長必須合理組織生產,保證安全生產崗位。安全生產崗位職責如下:
1.在組織生產過程中要嚴格遵守國家有關安全生產崗位的法律、法規、規章、標準和技術規範。
2.協調好各區隊(班、組)的工作,嚴格按照“掘進工作麵作業規程”、安全措施的規定組織生產。
3.根據煤礦製定的各項工作標準、生產標準組織采煤工作麵的生產。
4.組織參加班前會,合理、及時安排有關工作,傳達安全生產崗位的規定、通知、會議要求。
5.及時協助隊長定期組織召開安全會議,研究、解決在生產中遇到的問題。
6.協助隊長合理調配各工種操作人員,合理組織生產。
7.按規定為操作人員配齊工具、安全用品等。
8.貫徹落實本工區各崗位安全生產崗位責任和各項製度,協助隊長進行考核。
9.及時對安全質量檢查和隱患排查中存在的問題和隱患,要落實整改措施。
10.負責區隊(班、組)“掘進工作麵作業規程”、安全措施的落實。
11.參加區隊安全生產崗位會議,並對采煤工作麵現場的具體問題提出主導意見。
12.負責本區隊特種作業人員持證上崗的監督、管理。
13.如實、及時彙報安全事故,協助、積極配合事故調查處理,落實事故防範措施。
14.協助組織進行事故分析、“三違”分析,切實提高從業人員按章作業的意識。
15.協助隊長組織好掘進安全生產標準化工作。
16.必須盡職盡責,杜絕“三違”現象。
七、掘進技術員安全生產崗位責任製
掘進技術員是安全生產崗位技術管理的第一責任者,負責掘進技術管理工作。掘進技術員必須熟練掌握有關安全生產崗位的法律、法規及相關專業知識。技術員在工作中應盡職盡責,切實搞好本單位的技術管理工作。安全生產崗位職責如下:
1.積極配合隊長開展技術管理工作,認真組織掘進作業的生產,保證遵守國家有關煤礦安全生產崗位的法律、法規、規章、規程、標準和技術規範。
2.保證每項工程開工前規程、措施齊全,堅持一工程、一規程、一措施。
3.編製掘進工作麵作業規程、安全措施要內容齊全、符合現場實際、具有可操作性,並負責報批、傳達、貫徹、監督執行。
4.定期複查掘進工作麵作業規程,根據現場情況及上級有關規定及時修改補充完善。
5.負責掘進區隊的崗前培訓,從業人員考試合格後方可安排上崗操作。
6.要深入現場,對生產工藝和職工規範操作進行技術指導。
7.地質條件發生變化(斷層、陷落柱、破碎帶、煤層變薄、老巷、托偽頂、夾矸、留底煤、軟底等)時,技術員應及時編製具有針對性的安全技術措施、報批後進行傳達、貫徹。
8.對掘進工作麵生產係統排查出來的安全隱患,要落實整改措施。
9.按時參加有關安全生產崗位會議,並提出具體建議。
10.協助隊長組織好區隊的安全生產標準化活動。
11.要掌握工作麵頂板來壓的規律性,分析研究掘進工作麵安全生產崗位的動態,認真抓好工作麵的正規循環作業,搞好工作麵的搬家和接續的準備工作。
12.組織好調查研究,及時總結工作麵安全生產崗位、技術方麵的方法和經驗,學習新知識,推廣新技術和新經驗。
13.負責搜集工作麵各種技術經濟指標的資料,及時分析完成情況,采取各種有效的技術措施,完成各項技術經濟指標。
14.必須盡職盡責,杜絕“三違”現象。
八、掘進隊班長安全生產崗位責任製
掘進隊班長是掘進工作麵作業現場安全管理的直接責任者,對本班次現場安全管理全麵負責,要嚴格按照三大規程組織施工。掘進隊班長必須掌握相關專業知識並依法經過培訓,熟悉避災路線。掘進隊班長必須嚴格按照掘進作業規程要求組織掘進,保證安全。安全生產崗位職責如下:
1.保證在生產過程中遵守國家有關安全生產崗位的法律、法規、規章、規程、標準和技術規範。
2.嚴格執行交接班製度,每班開始工作以前,必須與安全員(驗收員)一起對掘進工作麵進行全麵的檢查,發現隱患立即進行處理,確保安全。
3.掘進隊班長要根據當班出勤人員的特點,合理安排人員組織好掘進隊的工作,保證其能夠按照“掘進工作麵作業規程”規定的掘進方式、循環進度等規定進行掘進。
4.應堅持敲幫問頂等安全檢查製度,及時進行安全檢查。嚴禁空頂作業,加強工作麵和危險地段的頂板支護,經常巡回檢查,發現問題,及時整改。
5.保證掘進工作麵的工程質量。
6.組織落實班組勞動安全競賽、安全生產標準化等活動。
7.保證掘進工作麵的安全監控係統、設備、儀器正常工作,發現異常及時處理,不能處理時,應及時彙報。
8.帶領全班人員參加班前會。
9.根據“三大規程”的要求,督促工人按章操作,及時解決在生產中的問題。
10.負責本班特種作業人員的持證上崗。
11.負責放炮前的安全檢查和警戒,監督“一炮三檢”、“三人連鎖放炮”等製度的落實。
12.監督瓦斯檢查員的檢查操作,按規定在瓦斯檢查手冊上簽字,發現不按章操作,要及時糾正、彙報。
13.掘進工作麵發生險情,不適宜進行作業時,要及時命令工人撤離,保證安全。
14.本班生產過程中安全設施、防塵措施等不符合要求時,不得安排工人操作。
15.按時組織班組安全教育,提高從業人員的安全意識。
16.必須盡職盡責,杜絕“三違”現象。
九、機電運輸隊隊長安全生產崗位責任製
運輸隊隊長是煤礦提升、運輸管理的主要負責人,負責煤礦提升、運輸管理工作。運輸隊長必須熟練掌握煤礦安全生產崗位的專業知識。安全生產崗位職責如下:
1.積極配合機電礦長、采掘副總在提升、運輸管理方麵貫徹落實國家有關煤礦安全的法律、法規、規章、技術規範等規定,搞好本企業的技術管理工作。
2.在領導部門指導下對煤礦提升、運輸設備(設施)進行管理。
3.負責組織製定本區隊崗位安全生產崗位責任和各項管理製度,並按規定進行考核。
4.發現煤礦使用的設備不符合有關規定時,隊長要令其停止使用。
5.發現有關人員不適宜擔任相關崗位的工作時,要及時向有關部門彙報。
6.現有故意損壞煤礦提升、運輸安全設施的現象或影響到正常安全生產崗位管理的行為時,隊長要立即製止,並及時向有關領導彙報。
7.配合有關部室,進行設備的進貨驗收,保證采購的設備符合規定要求。
8.根據煤礦的生產計劃,綜合安排對設備進行檢修等,保證礦井安全生產崗位。
9.定期組織本區隊人員學習新知識,掌握煤礦設備的工作原理和維護要求。
10.期排查煤礦在機電、運輸範圍內的安全隱患,製定有效的整改措施。
11.在對製定的規程、措施進行審查時要嚴格把關,保證其符合有關規定要求。
12.經常深入現場,對現場的機電、運輸設備、設施的防爆性能、完好等進行檢查,及時解決現場存在的問題,保證提升、運輸設備符合有關規定要求。
13.協助機電科進行煤礦機電、運輸安全設備、設施的大檢查,及時消除設備(設施)安全隱患。
14.參與大型固定設備的安全保護裝置、提升鋼絲繩等的試驗、檢查、探傷、測定等工作。
15.保證高低壓供電、各類保護的可靠性,並保證各類保護齊全、完好。
16.參與編製“雨季三防”、“冬季四防”等計劃,並監督實施。
17.協助機電科建立煤礦機電、運輸設備、設施技術檔案。
18.加強對分管機修車間的管理,保證修理的設備、器材符合規定要求。
19.協助機電科進行煤礦提升、運輸安全生產標準化的檢查、評比。
20.積極在煤礦推廣提升、運輸安全生產崗位新技術、新設備,開展安全生產崗位科研攻關。
21.外出期間必須明確專人代行職權。
22.必須盡職盡責,杜絕“三違”現象。
十、機電運輸隊副隊長安全生產崗位責任製
協助隊長在分工範圍內開展相關工作,對分工範圍內的工作負責。機電運輸隊副隊長必須熟練掌握煤礦安全專業知識。安全生產崗位職責如下:
1.積極配合隊長長開展提升、運輸管理等工作,保證其符合國家有關煤礦安全生產崗位的法律、法規、規章、規程、標準和技術規範的要求。
2.合理組織職工按照提升運輸任務進行搬運操作,在分工範圍內完成或組織完成相應的工作。
3.按照分工要求及時組織進行機電、運輸管理檢查,發現煤礦使用的設備、安全設施不符合有關規定時,機運工區副區長要立即組織整改。
4.在進行大型設備、物資的運輸時,應對有關具體安全措施嚴格把關,確保安全。
5.隊長未在崗位時,副隊長應根據安排承擔隊長職責,保證相關工作的連續性。
6.按照分工要求,及時製定規程、措施,保證其符合有關規定要求。
7.執行運輸安全設施的檢查和定期維護,確保靈敏可靠。
8.執行好本區隊運輸計劃、運輸安全措施及有關規定,及時糾正“三違”現象。
9.組織開展本區隊隱患排查,及時排除生產中的隱患,並組織治理。
10.參加事故分析、“三違“分析,切實提高從業人員按章作業的意識。
11.落實機電運輸安全生產標準工作。
12.必須盡職盡責,杜絕“三違”現象。
十一、機電運輸隊技術員安全生產崗位責任製
機電運輸隊技術員是本區隊安全生產崗位技術管理的第一責任者,負責區隊技術管理工作。必須熟練掌握煤礦安全生產崗位專業知識。安全生產崗位職責如下:
1.認真貫徹執行黨的安全生產崗位方針,落實國家安全生產崗位的法律、法規和上級安全生產崗位的指示指令,貫徹各項規章製度。
2.在隊長的領導下,做好礦井提升運輸安全技術管理工作,對分管範圍內的工作負管理責任,完成區長安排的其他工作。
3.負責礦井提升運輸方案設計、審批,負責提升運輸作業規程、措施審批,並監督規程、措施在現場的落實。
4.負責礦井輔助運輸工程質量檢查、驗收、評比工作。
5.負責主持輔助運輸專業安全生產標準化檢查、考核、評比等工作。
6.負責礦井輔助運輸設備、安全設施選型論證工作,主持全礦運輸設備檢測檢驗工作。
7.積極推廣應用礦井提升運輸新技術、新工藝,努力改善礦井運輸環境。
8.深入現場,及時發現和解決現場安全隱患和存在的問題, 合理安排業務範圍內的各項工作。
9.接到安全生產崗位事故彙報後,及時趕赴現場,參加處理,並參加事故分析。
10.按“三大規程”指揮生產,嚴禁違章指揮,製止違章作業和違反勞動紀律現象。
十二、運輸班長安全生產崗位責任製
班長是運輸隊班組的安全第一責任者,負責維修和安裝工作中的安全管理工作。班長必須熟練掌握煤礦安全生產崗位專業知識。安全生產崗位職責如下:
1.保證維修、改造、安裝管理遵守國家有關安全生產崗位的法律、法規、規章、標準和技術規範,落實上級安全生產崗位的指示指令,貫徹各項規章製度。
2.協調好班組工作,保證其能夠按照維修和安裝計劃、安全措施及有關規定組織作業。
3.組織好班前會,在會上及時傳達安全生產崗位的規定、通知、會議精神,總結上一班的安全生產崗位情況,下達當班工作任務,布置工作。
4.根據實際情況定期組織召開安全會議,及時研究、解決工作中的問題。
5.按規定為操作人員配齊工具、安全防護用品等。
6.負責組織製定班組各崗位安全生產崗位責任和各項管理製度,並按規定進行考核。
7.調配各工種操作人員,組織職工按章操作,及時完成相關工作任務。
8.在批準進行大型設備維修及安裝時,應對有關具體安全措施把關,確保安全。
9.及時組織安全質量檢查,排查和處理現場存在的問題和隱患。
10.定期組織職工進行安全學習,開展班組安全教育,組織好班組安全教育。
11.及時參加有關安全生產崗位辦公會議,認真學習、貫徹上級的安全生產崗位要求。
12.督促、檢查相關人員的責任製落實情況和業務保安的執行情況,定期組織進行評比活動。
13.監督本車間檢修安全措施及有關規定的執行情況,及時糾正“三違”現象。
14.每班至少組織一次本班組和安裝現場隱患排查,及時排除生產中的安全隱患,並組織治理。
15.組織好本班組新工人簽訂師徒合同,並監督執行。
16.負責本班組特種作業人員持證上崗的監督管理。
17.組織進行事故分析、“三違”分析,切實提高從業人員按章作業的意識。
18.如實、及時彙報安全事故,積極配合事故調查處理,落實事故防範措施。
19.組織落實好安全生產標準化工作。
20. 必須盡職盡責,杜絕“三違”現象。
十三、機電班組長安全生產崗位責任製
機電班組長是機電設備現場直接管理人,負責機電設備的日常檢查、維護和保養工作。安全生產崗位職責如下:
1.貫徹落實國家相關的安全生產崗位法律法規,執行公司及礦上的規章製度,遵章守紀,熱愛本職工作,履行本崗位職責上文明崗。
2.機電班組長是本班組安全生產崗位的第一責任製者,負責本班組的工作安排,保證安全生產崗位和工作任務的完成,對本班組的安全生產崗位和職工的安全負直接責任。
3.機電班組長是提升、水處理、供氣、供電係統作業現場安全管理的直接責任者,要嚴格按照安全技術措施組織施工,班組長必須撐握有關專業知識並依法經過培訓,熟悉井下避災路線。
4.認真貫徹落實工區安排的生產任務,積極組織人員安全施工正規操作,自覺遵守各項管理規章製度。
5.不定期檢查本班組職工對機電設備的維護保養情況,做好配件管理及崗位材料申報工作,保證設備安全運轉。
6.熟知現場情況,掌握設備的安全性能和操作規程,及時排除生產環節中的安全隱患,發現問題及時采取措施處理。
7.積極參加工區組織的各項會議及各種安全活動,做好“師徒幫帶工作”不斷提高新工人的安全意識和正規操作水平及設備故障排除技能。
8.帶領本班組職工搞好各類安全活動,按時參加班前後會認真學習安全知識,不斷提高職工的自主保安和互保、聯保的能力。
9.管理好本班組的公用設施及消防設施,嚴禁外來閑雜人員出入,防止被盜和損壞。
10.崗中用心排查存在的安全隱患,勤觀察設備的運行狀況,發現異常及時采取措施處理,杜絕“三違”現象。
第五部分 兼職救護隊安全生產崗位責任製
一、兼職救護隊隊長安全生產崗位責任製
兼職救護隊隊長是救護隊安全生產崗位的第一責任者,對救護隊的安全生產崗位工作全麵負責。必須具有領導救護隊處理礦井各類災害事故的能力,依法經過培訓,取得相應證件。安全生產崗位職責如下:
1.執行國家有關安全生產崗位的法律、法規、行業標準和技術規範。
2.執行各項管理製度,健全、完善安全生產崗位責任,並按規定進行考核。
3.組織落實職工安全技術培訓計劃,強化業務培訓,堅持每周一次的安全活動,不斷提高救護隊員的安全操作技能。
4.根據救護大隊的工作計劃及礦分管領導安排,結合本隊實際情況,製定、實施救護隊行動計劃。
5.按時參加礦井安全生產崗位會議,定期組織召開本單位安全會議,傳達上級安全指示精神,研究、解決生產過程中的問題。
6.參加審查礦井災害預防和處理計劃,掌握礦井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協助礦井搞好安全和消除事故隱患的工作。
7.堅持主動預防的原則,有計劃地組織小隊下井熟悉巷道,了解掌握煤礦安全生產崗位狀態,在熟悉巷道過程中,發現事故隱患應及時處理。
8.處理事故時,負責向搶救指揮部領取任務,製定救護隊的行動計劃,並向各小隊下達戰鬥任務。
9.在事故處理過程中,與工作小隊經常保持聯係,掌握工作進展,及時向他們供應裝備和物資。
10.必要時,下井帶領小隊去完成任務。
11.負責管理救護隊使用的裝備、器材、防護用品和安全檢測儀器,必須符合國家標準或行業標準。
12.負責井下消防器材庫的使用和管理,滿足礦井安全生產崗位的需要。
13.外出期間必須明確專人代行職權,進行安全管理交接,確保礦井安全生產崗位。
14.工作中盡職盡責,培養一支具有無私奉獻和自我犧牲精神的特別能戰鬥的隊伍。
二、兼職救護隊副隊長安全生產崗位責任製
兼職救護隊副隊長應積極協助隊長開展好礦山救護工作,負責救護隊戰鬥準備、技術訓練和後勤管理工作。必須掌握有關安全生產崗位的法律、法規及相關的專業知識,依法經過培訓,取得相應證件。安全生產崗位職責如下:
1.執行國家有關安全生產崗位的法律、法規、行業標準和技術規範。
2.協助落實本單位安全生產崗位責任和各項管理製度。
3.協助隊長工作,負責戰鬥準備、技術訓練和後勤管理。當隊長不在時,履行隊長職責。
4.參與製定礦井救護管理製度和救護行動計劃、安全技術措施,並負責貫徹落實。
5.參與救護隊管理,重點抓好分管範圍內的管理工作,做好戰備訓練及日常裝備管理、保養,確保“聞警即到,速戰能勝”。
6.參加業務知識培訓,不斷提高業務管理水平,積極協助技術人員製定礦井救護行動計劃、措施。
7.參加需要佩戴氧氣呼吸器的安全技術工作,帶領救護隊員搞好排放瓦斯、啟封盲巷等工作。
8.監督救護隊使用的裝備、器材、防護用品和安全檢測儀器,必須符合國家標準或行業標準。
9.協助隊長搞好礦井職工自救與互救知識的宣傳教育工作。
10在處理事故時,直接在井下領導一個或幾個小隊從事救護工作。
11.在處理事故過程中,及時向搶救指揮部報告所掌握的事故處理情況。
三、兼職救護隊技術員安全生產崗位責任製
兼職救護隊技術員對分管範圍內的技術工作負責,必須掌握有關安全生產崗位的法律、法規及相關的專業知識,依法經過培訓,取得相應證件。安全生產崗位職責如下:
1.嚴格執行國家有關安全生產崗位的法律、法規、行業標準和技術規範。
2.嚴格執行《煤礦安全規程》、《礦山救護規程》、安全技術措施。
3.執行安全生產崗位責任和各項管理製度,並協助隊長按規定進行考核。
4.協助隊長製定救護工作的行動計劃。
5.負責分工範圍內技術資料的收集、整理工作。
6.協助隊長搞好職工安全技術培訓工作,不斷提高救護隊員的安全操作技能。
7.積極參加各種新技術、新工藝和新裝備的推廣應用及技術革新活動,不斷提高礦井救護裝備水平。
8.落實救護安全生產標準化、安全生產崗位“雙基”建設工作。
9.負責督促檢查各類安全儀器、儀表、安全裝備的使用和校驗工作。
四、兼職救護隊小隊長安全生產崗位責任製
兼職救護隊小隊長是本小隊安全生產崗位的第一責任者,負責本小隊的安全管理工作。必須掌握有關安全生產崗位的法律、法規及相關的專業知識,具有領導本小隊處理煤礦各類事故的能力,依法經過培訓,取得相應證件。安全生產崗位職責如下:
1.嚴格執行國家有關安全生產崗位的法律、法規、行業標準、技術規範。
2.嚴格按《煤礦安全規程》、《礦山救護規程》、救護行動計劃作業。
3.負責組織本小隊人員學習業務技術、體質鍛煉、軍事訓練和演習等工作。
4.負責檢查本小隊各類安全儀表、儀器裝備的日常維護、保養和校驗工作,確保儀器、裝備完好。
5.負責戰前檢查和隊員下井準備工作。進入災區前,必須清點人數、檢查裝備,了解隊員的身體狀況及情緒,合理安排各項工作。
6.負責組織小隊成員學習掌握行動計劃,布置本小隊所要擔負的任務。
7.處理事故時,負責指揮本小隊的一切戰鬥行動,帶領全隊完成作戰任務。
8.處理事故時,隨時與指揮部聯係,注意隊員的疲勞程度,指導正確使用救護裝備,檢查隊員氧氣呼吸器的氧氣消耗。
9.從災區撤離後,應立即向指揮員報告小隊任務完成情況和災區情況。並確定摘掉氧氣呼吸器口具的地點。
10.按時參加安全技能培訓,不斷提高安全操作技能。
五、兼職救護隊員安全生產崗位責任製
兼職救護隊員是本崗位安全生產崗位的直接責任者,負責礦井各類事故的搶險救援工作。必須掌握有關安全生產崗位的法律、法規及相關的專業知識,依法經過培訓,取得相應證件。安全生產崗位職責如下:
1.嚴格執行國家有關安全生產崗位的法律、法規、行業標準、技術規範。
2.嚴格按《煤礦安全規程》、《礦山救護規程》、救護行動計劃作業。
3.負責做好個人裝備的檢修、維護、保養工作,確保其始終處於完好狀態,滿足戰備要求。
4.積極參加業務學習,進行體能鍛煉、軍事訓練和演習。
5.按規定參加戰備值班工作,堅守崗位、確保儀器完好,隨時做好出動準備。
6.按時參加安全技能培訓,不斷提高安全操作技能。
7.必須掌握礦井巷道布置及避災路線。
8.正確佩帶勞動保護用品。
9.工作中杜絕違章行為。
六、兼職救護隊儀器維修工安全生產崗位責任製
兼職救護隊儀器維修工是本崗位安全生產崗位的直接責任者,負責救護隊各類裝備、儀器的維修保養工作。必須熟練掌握相關專業知識並依法經過培訓,安全生產崗位職責如下:
1.嚴格執行國家有關安全生產崗位的法律、法規、行業標準、技術規範。
2.嚴格按《煤礦安全規程》、《礦山救護規程》及相關規定維修保養儀器。
3.負責全隊安全裝備、儀器的檢修、維護、保養工作,保證維修使用的工具、儀表等正常工作。
4.認真填寫儀器檢查、維修、保養記錄,建立維修檔案。
5.積極參加業務學習,進行體能鍛煉、軍事訓練和演習。
6.按規定參加戰備值班工作,堅守崗位,隨時做好出動準備。
7.正確佩帶勞動保護用品。
8.按時參加安全技能培訓,不斷提高安全操作技能。
第六部分 各崗位專業人員安全生產崗位責任製
第一節 采 煤
一、采煤機司機安全生產崗位責任製
采煤機司機負責采煤機的操作、日常檢查維護保養工作。安全生產崗位責任如下:
1.嚴格執行國家有關安全生產崗位的法律、法規、行業標準、技術規範。
2.必須遵守有關礦山安全的法律、法規和企業規章製度,維護礦山企業的生產設備、設施,必麵及時彙報、處理設備存在的問題和不安全隱患。
3.必須依法接受專門培訓,經考核合格取得操作資格證書,方可上崗作業。
4.依法行使職工安全生產崗位十項權利,有權對危害安全的行為提出批評,檢舉和控告。
5.熟練掌握操作規程,熟悉采煤機設備工作原理及使用保養,嚴格按操作規程操作。
6.堅持持證上崗、按章作業,搞好互保聯保和自主保安,嚴禁違章、冒險作業。
7.開機時要發出開機信號,開機前要檢查各部螺栓是否齊全緊固,內外噴霧是否良好,截齒是否齊全,滾筒部位有無人員作業,確認無誤後方可開機,嚴禁無水割煤。
8.采煤機運轉時,司機不得離崗處理其他事情,有故障必須停機處理,非采煤機司機不得擅自開機。
9.采煤機與麵溜必須有良好閉鎖,煤機停止運轉時,麵溜必麵同時聯鎖停機,否則不得作業。
10.割煤時控製好煤機牽引速度,采高符合規程要求,不留頂炭、傘簷,工作麵做到“三直兩平”。
11.停機後將開關打到零位,拉下離合手把,關閉內外噴霧,將煤機窩處的機道頂板及時維護好。
12.嚴格執行現場交接班製度,上井後如實、認真填寫設備運轉日誌。
二、乳化液泵站司機安全生產崗位責任製
乳化液泵站司機負責乳化液泵的操作和日常檢修維護保養工作。安全生產崗位責任如下:
1.乳化液泵站司機必須熟悉乳化液泵的性能和構造原理,具備保養、處理故障的基本技能。安全生產崗位職責如下:
2.上崗的乳化液泵站司機發現乳化液泵和乳化液箱處於非水平穩固狀態、乳化液箱位置高出泵體不足100毫米或無備用泵時,應立即彙報、調整、處理。
3.電動機、按鈕、接線盒等電氣設備無法避開淋水時,必須妥善遮蓋。
4.電動機及開頭地點附近20米以內流中瓦斯濃度達到1.5%時,必須停止運轉,切斷電源,撤出人員,進行處理。
5.應堅持使用自動配液裝置,必須保證乳化液濃度始終符合規定要求(單體液壓支柱2%-3%,液壓支架3%-5%),要對水質定期進行化驗測定,保證配液用水清潔,符合規定。
6.必須保證乳化液泵的輸出壓力,為單體液壓支柱供液的應不大於18兆帕,為綜采液壓支架供液的應不小於30兆帕。
7.檢修泵站必須停泵;修理、更換主要供液管路時必須關閉主管路截止閥,不得在井下拆檢各種壓力控製元件,嚴禁帶壓更換液壓件。
8.嚴禁擅自打開卸載閥、安全閥、蓄能器等部位和調整部件的動作壓力;在正常情況下,嚴禁關閉泵站的回液截止閥。
9.供液管路要吊掛整齊,保證供液、回液暢通。
10.要按以下要求進行定期檢查;檢修,並做好記錄:
(1)每班擦洗一次油汙、髒物;按一定方向旋轉過濾器1-2次;檢測兩次乳化濃度。
(2)每天檢查一次過濾器網芯。
(3)每10天清洗一次過濾器。
(4)至少每月清洗一次乳化液箱。
(5)每季度化驗一次水質。
(6)了解高壓壓力控製裝置的性能,檢查鑒定各種保護裝置(由專管人員分別每周和每月檢查一次)。
11.操作時發現有異聲異味、溫度(泵、液)超過規定、壓力表指示壓力不正常,乳化液濃度、液麵高度不符合規定,控製閥失效、失控,過濾器損壞或被堵不能過濾及供液管路破裂、脫開時應立即停泵。
12.開泵前必須發出開泵信號;停泵時,必須發出信號,切斷電源,斷開隔離開關。無論是停泵還是開泵的工作期間泵站司機均不得脫離崗位。
13.嚴格執行國家有關安全生產崗位的法律、法規、行業標準、技術規範。
三、移架工安全生產崗位責任製
移架工是本班移架操作的直接責任者。必須熟悉液壓支架的構造,性能,各種技術參數,熟練掌握液壓支架的操作技術,並經過專業培訓考核合格後上崗工作。
1.移架工必須經過培訓,要掌握支架原理、操作知識方可上崗。
2.操作前必須掌握本礦《礦規》中的要求,熟悉操作規程並嚴格執行。
3.移架工必須熟悉工作環境,頂板及通風情況。
4.移架工必須熟悉支架的各部件的性能和用途。熟悉支架的各種技術指標
5.進入工作麵,首先進行“敲幫問頂”製度,發現安全隱患,並嚴格按《礦規》要求處理。
6.移架時,檢查頂板和煤幫有無冒頂、片幫的危險,防止頂板暴露和縮短頂板。支架必須達到“三平”、“三直”的要求,其下方嚴禁站立人員或穿越。
7.移動端頭時,除移架工外,其餘人員一律撤到安全地點。
8.檢查頂梁,立柱和各零部件有無損壞並及時維修。
9.注液的高壓膠管和注液槍應掛放有序,防止擠壓,扭曲或損壞。
10.更換、處理液壓係統中損壞的部件。
11.注意支柱的衛生,防止損壞或汙染設備。
12.移架工要與采煤機司機密切配合,移架時如支架與采煤機距離超過作業規程規定,應要求停止采煤機。
5.推移支架時,保證支架距采煤機後滾筒不小於5米,但不大於3米。
6.移架時相鄰支架的前梁、護幫板必須升緊,不可帶壓移架。片幫嚴重時,應超前移架。移過後的支架升柱要把手把打在“升柱”的位置上停留幾秒鍾,以達到初撐力。嚴禁相鄰兩組支架同時降架。
7.抽長或縮短加長杆時,要嚴格按操作規程要求操作,檢查上部銷子是否齊全,並逐根立柱進行,其步驟如下:取下開口銷—拔出銷子—升柱—取出半圓環—加長杆伸縮到所需位置並對準銷子孔—放出半圓環—移回擋環—插入銷子—上好開口銷。
8.嚴禁兩人同時進行操作,嚴禁同時抽縮同一組支架的兩根立柱加長杆。
9.移架全過程完畢後,必須將手把打回零位,嚴禁他人亂動手把。
10.當工作麵不等長時,下端頭支護及工作麵液壓支架支護工作不變,僅在上端頭“四對八梁”作相應的增添或上下移動。
11.移架時,應隨時注意金屬網,嚴禁掛網拉架,網子有破損必須及時加以修補。
12.工作麵移架時,鄰架推移千斤頂應保持在推溜狀態,移架時,要做到隨移隨調,一次到位,嚴禁同時降相鄰兩架。移架時,其下方和前方不得有其他人員工作。移動端頭支架、過渡支架時,必須在其他人員撤到安全地點之後方可操作。
13.工作麵管路發生串液時,應立即停機處理,以防倒架。
14.移完支架後,各操作手把都扳到零位。並清理支架內的浮煤、矸石及煤塵,整理好架內的管線。
15.移架受阻時,必須查明原因,不得強行操作。
16.必須保證支架緊密接頂,初撐力達到規定要求,頂板破碎時,必須超前支護。
17.處理支架上方冒頂時,除遵守本規程外,還必須嚴格按照製定的安全措施操作。
18.支架降柱、移架和放煤時,要開啟噴霧裝置同步噴霧。
19.嚴格執行國家有關安全生產崗位的法律、法規、行業標準、技術規範。
四、端頭支護工安全生產崗位責任製
端頭支護工負責端頭支護操作工作。安全生產崗位責任如下:
1.端頭支護工應熟悉采煤工作麵頂底板特征、作業規程規定的頂板控製方式、端頭支護形式和支護參數,掌握支柱與頂梁的特性和使用方法,經過培訓、考試合格後,方可上崗操作。嚴格執行國家有關安全生產崗位的法律、法規、行業標準、技術規範。
2.在進行支護前,必須在已有的完好支護保護下,用長把工具敲幫問頂,摘除懸矸危岩和鬆動的煤幫。
3.隨時觀察工作麵動態,發現異常現象(如:巨大的震頂聲、大量支柱卸荷或鑽底嚴重、頂板來壓顯現強烈或出現台階下沉現象等),必須立即發出警報,撤離所有人員待頂板穩定後,由班(組)長按規定處理。
4.按作業規程的規定進行鋪、聯網。聯網時不得出現空聯。
5.頂當前的餘網量不得小於0.3米。
6.支護時,嚴禁使用失效和損壞的支柱、頂梁和柱鞋。
7.頂梁與頂板應緊密接觸。若頂板不平或局部冒頂時,必須用木料接實。
8.不準將支柱打在浮煤(矸)上,堅硬底板要刨柱窩、見麻麵;底板鬆軟時,支柱必須鐵鞋。
9.支柱必須支設牢固、迎山有力;嚴禁在支柱上打重楔,嚴禁給支柱帶雙柱帽。
10.必須根據支護高度的變化,選用相應高度的支柱。選用1.0米以上的摩擦式金屬支柱和單體液壓支柱時,支設最大高度應小於支柱設計最大高度0.1米,最小高度應大於支柱設計最小高度0.2米,選用其他支柱時,嚴禁超高支設。
11.不得使用不同類型和不同性能的支柱。
12.不準站在輸送機上或跨著輸送機進行支護。
13.調整頂梁、架設支柱時,其下方5米內不得有人。
14.臨時支柱的位置應不妨礙架設基本支柱;基本支柱架設好前,不準加回撤臨時支柱。
15.平行作業的距離必須符合規定。支柱與回柱間的間隔距離不得小於15米,其他的符合作業規程規定。當支護工序與其他工序發生脫節時,支護工有權要求暫停或減緩其他工序,優先進行支護。
16.切口內的支護必須符合作業規程規定,支柱初撐力達到第16條要求。嚴禁在切口內空頂作業。
17.采用長鋼(板)梁支護的,長梁要交替前移,不得齊頭並進。
18.采用雙楔頂梁支護的,雙楔要成對使用齊全,反向插入打緊,伸出量要保持一致,伸出長度不得小於30毫米。
19.端頭支護與巷道支護間距不得大於0.5米。
五、支架檢修工安全生產崗位責任製
支架檢修工應具備鉗工基本操作及液壓基礎知識,熟悉《煤礦機電設備完好標準》、《煤礦機電設備檢修生產標準》及煤礦三大規程的相關要求,熟悉支架的結構、性能、液壓傳動係統、動作原理。負責礦支架的維修工作,保證井下支架的完好使用率,確保現場的安全生產崗位。安全生產崗位責任如下:
1.在單位主管直接領導下負責全礦支架的檢查、維修和保養工作。
2.認真學習有關支架維修技術文件和安全技術操作規程,杜絕違章現象。
3.熟練掌握本礦各種型號支架的結構性能原理及技術特征,及時掌握支架的運行狀態,及時保養維護,做好定期檢修、維修工作,並做好檢修記錄,確保支架處於良好的狀態。
4.對維修支架所用的工具、材料、配件做到心中有數,備用件要準備齊全,存放整齊、掛牌管理。
5.嚴格遵章守紀,在工作時間不擅離職守,不幹私活及與工作無關的事。業餘時間積極認真學習業務技術、安全知識,提高業務水平。
6.維修支架時,必須集中精力,對支架的各部位都要按點檢內容認真檢查,發現的問題,必須當班處理完,不準留給下一個班,不能維修的部件,及時彙報單位。
7.對支架的各部位,特別是液壓閥組和膠管要精心愛護,不準任意敲砸、拆卸,注意保護支柱鍍鉻層表麵,防止各種情況下損傷。正常檢修、維修拆下來的液壓元件、膠管等要及時封堵,防止汙物進入,並妥善保存,不得亂扔、亂放和丟失,嚴格執行交舊領新製度。
8.井下檢修時,熟悉避災路線和措施,妥善避災,杜絕三違。
9.嚴格執行國家有關安全生產崗位的法律、法規、行業標準、技術規範。
六、采煤機井下檢修工安全生產崗位責任製
采煤機井下檢修工負責采煤機的日常檢修維護保養工作。安全生產崗位責任如下:
1.嚴格執行國家有關安全生產崗位的法律、法規、行業標準、技術規範。
2.對采煤機的日常檢修維護。檢查、檢修要做到全麵細致,認真負責。
3.處理生產班遺留問題。
4.檢查、檢修要將電源隔離打到零位,並將液力離合器打開。
5.要按“四檢”和設備完好標準檢查、檢修、缺件補齊、壞件更換。
6.檢查更換截齒、緊固各部螺栓,按規定加注潤滑油。
7.檢查處理噴霧冷卻係統。
8.檢查液壓係統是否漏油、壓力是否正常。
9.檢查各操作係統,處理存在問題,檢查滑靴、導軌、拖纜裝置、製動器、各部銷軸鍵,有問題進行處理。
10.試機正常,並做好交接班。
七、采煤爆破工安全生產崗位責任製
采煤破工負責井下煤爆破工作。安全生產崗位責任如下:
1.采煤爆破工必須具有二年以上采煤工作經曆,熟悉采煤工作麵通風、瓦斯管理和爆炸材料管理規定、爆炸材料性能與作業規程,掌握爆破技術,經過培訓、考試合格,取得操作資格證書,方可持證上崗。
2.采煤工作麵爆破工作必須由專職爆破工擔任。
3.必須嚴格按照《煤礦安全規程》、操作規程、工作麵作業規程及其爆破說明書的規定進行操作,不得擅自改變。
4.必須妥善保管好爆作材料和發爆器。炸藥和電雷管分別存放在專用的爆炸材料箱內,並加鎖,放置在頂板完好、支架完整、避開機械和電器設備、幹燥的安全地點,爆破時必須放到警戒線以外;發爆器懸掛於幹燥的安全地點,鑰匙要隨身攜帶。
5.必須嚴格執行爆炸材料和發爆器領退等製度,領退時要有記錄、簽字。
6.必須按《煤礦安全規程》第三百二十條規定使用同一廠家、同一品種、同一批號的煤礦許用炸藥和煤礦許用瞬發電雷管或煤礦許用毫秒延期電雷管,不得使用過期或嚴重變質的爆炸材料。
7.必須嚴格執行“一炮三檢”製度。工作麵放炮前,放炮員、班(組)長、瓦斯檢查員和安全檢查員都應在現場。
8.在有瓦斯或煤塵爆炸危險的煤層必須采用毫秒爆破,爆破延期總時間不得大於130毫秒。
9.炮眼封泥應有水炮泥。嚴禁用煤粉、塊狀材料或其他可燃性材料作炮眼封泥。無封泥、封泥不足或不實的炮眼嚴禁爆破;嚴禁裸露爆破。
10.必須使用取得煤礦礦用產品安全標誌的發爆器和符合規定的爆破母線進行爆破,嚴禁采用其他方法起爆。
11.裝填炮眼與打眼的距離不得小於20米,在裝填炮眼地點附近20米範圍內不得人事其他任何工作;在有電鑽電纜的地段嚴禁裝填炮眼。
12.采煤工作麵一般應一次裝藥一次起爆;也可分組裝藥,但一組裝藥必須一次起爆,組與組之間的炮眼間距不得小於5米。嚴禁對其他組提前進行連線,嚴禁使用2台發爆器同時進行爆破。
13.炮眼深度小於 0.6米或多個自由麵中煤(岩)層的最小抵抗線小於0.5 (0.3)米時,不準裝藥爆破。
14.必須采用串聯網絡進行爆破,嚴禁采用並聯、混合聯。每次爆破作業前,都必須做電阻檢測。嚴禁用發爆器打火放電方法檢測網絡是否導通。
15.爆破工必須最後離開爆破地點,在安全地點起爆;在所有人員撤離警戒區和警戒工作未就緒前不得連線起爆。
16.處理拒爆、熄爆時,必須在班(組)長指導下進行,並應在當班處理完畢。特殊情況下,當班留有尚未爆破的裝藥的炮眼時,當班爆破工必須在現場向下一班爆破工交接清楚。
17.嚴格執行國家有關安全生產崗位的法律、法規、行業標準、技術規範。
八、超前欲裂打眼工安全生產崗位責任製
采煤打眼工工負責采煤工作麵的打眼工作。安全生產崗位責任如下:
1.采煤打眼工應熟悉設備性能和使用方法,掌握作業規程、炮眼布置、爆破說明書以及支護等有關規定,經過培訓、考試合格後,方可上崗操作,嚴格執行國家有關安全生產崗位的法律、法規、行業標準、技術規範。
2.嚴禁在舊眼、殘眼內打眼,不得在煤(岩)裂縫中打眼,不得站在輸送機上打眼。打眼過程中,嚴禁用手扶托鑽杆。
3.有下列情況之一時,不準打眼:
(1)工作麵風流中瓦斯濃度達到1%;
(2)發現煤層內有連續小煤炮聲響或有大量瓦斯湧出,有煤與瓦斯突出征兆時;
(3)出現卡鑽杆、孔內衝擊以及爆孔等動力現象時;
(4)發現煤層變潮、煤質鬆軟,有掛紅、掛汗、出現霧氣、水叫、頂板淋水加大,空氣變冷等透水預兆時;
(5)打眼中突然遇壓力水從鑽孔流出時(此時嚴禁抽動鑽杆);
(6)工作麵局部頂板來壓、片幫嚴重時;
(7)懸頂距離、控頂距離或端麵距超過作業規程的規定時;
(8)支護不齊全、不牢固時;
(9)抵抗線小於0.5(岩石0.3)米時;
對上述1、2、3、4、5、項,如情況緊急,必須立即發出警報,撤出所有受威脅地點的人員,並向上級彙報。
4.有下列情況之一時,應立即停止打眼,經查明原因處理好後,方可繼續打眼:
(1)出現卡住鑽杆時。
(2)鑽杆嚴重震動時。
5.搬運、移動鑽機時,必須卸下鑽杆;嚴禁用用輸送機運送鑽機、鑽杆和電纜。
6.打眼過程中必須停止輸送機和采煤機。
7.處理拒爆時的打眼工作:
(1)要在班(組)長直接指導和爆破工的配合下進行打眼。
(2)用木簽或竹簽挖出部分炮泥,插入炮棍確定拒爆炮眼方向。
(3)在距拒爆炮眼 0.3 米以外,平行新打炮眼,其深度可稍大於拒爆炮眼深度。
(4)拒爆炮眼處必須設置顯著標誌。
8.打放頂眼及過斷層在岩石內打眼,必須按照作業規程及補充措施中的有關規定進行操作。
9.打眼工作結束後,要向爆破工交待本班打眼情況。
九、裝藥工安全生產崗位責任製
打眼工是井下作業現場特殊工種,直接涉及到爆破效果、生產任務完成和安全施工等方麵的情況,裝藥工應認真學習煤礦三大規程中有關專業知識,熟悉掌握爆破技巧,經過正規培訓,方可上崗。
1.裝藥工必須熟習並熟練掌握裝藥工的安全操作規程。
2.協助放炮員運送火工用品,並嚴格按火工用品的運送管理辦法執行。
3.裝藥工必須清楚所用炸藥、雷管數量,以及打眼數,並準確無誤。
4.裝藥工嚴格按設計裝藥,不能多裝、漏裝、少裝火工用品。並使用水炮泥。
5.裝藥工必須服從班組長分配的工作、任務。
6.嚴格穿戴好防護用品。
7.嚴格遵守本礦《炸藥與雷管的管理》規定。
8.嚴禁使用刮板機或皮帶機運送炸藥和雷管。
9.領到炸藥和雷管後,應直接送到工作地點,嚴禁中途逗留。
10.嚴禁坐在藥箱上裝配引藥。
11.嚴禁領取過期或硬化的炸藥。
12.運送炸藥的人員應錯開交接班人員。
13.裝配引藥時,防止雷管震動或受衝擊。
十、風鎬工安全生產崗位責任製
風鎬工負責風鎬的使用和日常管理檢查維護保養工作。安全生產崗位責任如下:
1.風鎬工應熟悉作業規程的內容,了解工作麵頂板控製的基本常識,掌握風鎬的結構、原理和使用方法,經過培訓、考試合格後,方可上崗操作。嚴格執行國家有關安全生產崗位的法律、法規、行業標準、技術規範。
2.在進行破煤前,必須在已有的完好支護保護下,用長把工具敲幫問頂,摘除懸矸危岩和鬆動的煤幫,並找好退路。
3.隨時觀察工作麵動態,發現異常現象(如:巨大的震頂聲、大量支柱卸荷或鑽底嚴重、頂板來壓顯現強烈或出現台階下沉現象等),必須立即發出警報,撤離所有人員,待頂板穩定後,由班(組)長按規定處理。
4.嚴禁在工作麵無支護處進行破煤。
5.工作麵控頂麵積超過作業規程規定時,必須停止作業,待支護符合要求後,方準繼續操作。
6.破煤和回柱間平行作業的間距必須符合作業規程的規定。
7.采高要符合作業規程規定,不得任意留頂和留底;開夠幫,不留傘簷,做到煤壁平直。
8.工作麵傾角超過250時,應設好牢固的腳手板、擋煤板、腳手架,並經常進行檢查,以防鬆動和掉落。
9.檢修風鎬必須在指定地點進行,嚴禁在工作麵拆卸、檢修風鎬。
10.備用風鎬、釺子、油壺等應放在安全穩妥的地方;工作麵傾角超過250時,要將其捆紮牢靠,以防下墜傷人。
十一、攉煤工安全生產崗位責任製
攉煤工是在采煤工作麵進行攉煤作業的工作人員。安全生產崗位責任如下:
1.攉煤工必須掌握作業規程中與攉煤相關的各項規定以及支護工、爆破工等相關工種的基本知識,經過培訓、考試合格後,方可上崗操作。嚴格執行國家有關安全生產崗位的法律、法規、行業標準、技術規範。
2.攉煤工必須在完好支護的保護下攉煤。
3.從采空區向外清理浮煤時,必須用長把工具,嚴禁身體的任何部位進入采空區內。
4.攉煤中,若發現有冒頂預兆,必須立即撤離危險區,並向班(組)長彙報。
5.若遇拒爆或熄爆,必須找班組長和爆破工進行處理,嚴禁自行掏挖和處理。
6.在堆中發現的雷管、炸藥必須及時揀出,交爆破工保管。
7.杆石應置於采空區,不得放於溜槽。
8.傾角超過250時,要分段設置安全擋卡。
9.攉煤時執行敲幫問頂製度,嚴禁空頂作業;要隨時觀察支護狀況,發現失腳,卸荷支柱,必須立即通知班(組)長進行調整加固。
10.煤壁傘簷超過規定或有片幫危險時必須按規定及時處理。
11.工作麵攉煤時,要采用噴霧裝置進行灑水防塵。
12.浮煤清理要符合生產標準要求。岩石底板工作麵攉煤時要攉淨見底,注意支柱是否打實底上,否則應通知班(組)長安排先打替柱;分層開采的工作麵攉煤到見柱鞋即可,或符合作業規程要求,防止支柱失腳。
13.嚴禁站(騎)在輸送機上攉煤。
14.輸送機停止運轉時,不準攉煤。
15.機采工作麵,禁止人員進入機道內攉煤。
十二、回采巷道維修工安全生產崗位責任製
回采巷道維修工負責巷道的維修工作。安全生產崗位責任如下:
1.回采巷道維修工必須熟悉頂板控製及支護方法,具有掘進和回采的支護、回柱操作技能,經過培訓、考試合格後,方可上崗操作。嚴格執行國家有關安全生產崗位的法律、法規、行業標準、技術規範。
2.嚴格按作業規程及補充措施的有關規定施工,保證工程質量。
3.維修巷道每組最少2人操作,嚴禁單人作業。
4.工作麵上、下順槽20米範圍內必須加強支護,所有支柱柱頭必須拴好,防止倒柱傷人。
5.在有兩個安全出口的同一條巷道內,最多隻允許兩組人員相向進行維修巷道工作,兩組之間的距離不得小於15米。
6.凡巷道支架發生彎曲、腐朽、錯口、折斷、破裂等現象都必須及時更換。
7.維修時,要隨時注意頂板,防止頂板落石傷人,必要時應打好臨時支護,維修地點遇大冒頂時,必須按措施要求立即進行處理和搶修。
8.架設臨時支架要牢固可靠,嚴禁一梁一柱。
9.回撤棚腿和梁以及鬆動頂幫時,人員應站在支架完整牢固處。
10.人在棚梁下打臨時點柱開始,到新支架架設好之前,嚴禁人員通過。
11.在刮板輸送機道工作時,必須首先與刮板輸送機司機取得聯係,並停止刮板輸送機運轉。
12.進行挑先頂工作,事先必須按規定加固前後三架棚子。拆除棚子時,必須先支後回,補一架拆一架,嚴禁空頂作業。
13.更換棚腿時,必須在所換棚腿側的梁下打上支柱,支護好頂梁後再換棚腿。
14.更換棚梁時,必須在棚梁的一側架設臨時支架,並用材料將棚腿背好。
15.架設和支架時,在一架未完工之前,不得中止工作。
16.嚴禁使用順槽刮板輸送機拉撤棚子或柱子。使用回柱絞車時必須嚴格執行回柱絞車的有關規定。
17.嚴禁使用損壞、失效、變形、腐配的支護材料。
18.巷道內的各種材料和雜物收工前都要清理幹淨,按指定地點存放或運走,不得亂存放,以免影響通風、行人、運輸和安全。
19.對維修地點的風管、水管、電纜、液壓管路和防塵、通風設施、電器設備等都要妥善保護,掩蓋嚴密。
十三、放煤工安全生產崗位責任製
放煤工必須經培訓,考試合格後方可上崗。必須熟悉支架的結構,性能,原理主要技術參數,完好標準和煤礦安全規程的相關規定。
1.認真學習安全生產方針,堅持生產必須安全,不安全不生產。
2.放煤工在操作前必須掌握本礦《礦規》的要求。
3.操作前,必須熟悉作業規程和操作規程及有關製度,並嚴格執行。
4.操作前必須熟悉工作環境中的頂、幫、煤層特征。
5.操作前必須了解作業的各項技術指標。
6.進入工作麵,首先進行“搞幫問頂”製度,嚴格按《礦規》解決存在的安全隱患問題。
7.放煤時上下照顧,嚴禁將頭、手伸進采空區內。
8.將工作地點的浮煤要隨時清理,保證行人、通風的暢通。
9.嚴禁掏頂空區上部的大煤塊。
10.當溜子內有大量煤時,應通知溜子司機不能啟動時,應扒出溜槽內的煤,嚴禁強製開機。
11.禁止用手扒刮板機上的煤塊。
12.在放煤過程中,應隨時注意頂幫情況,如發現有冒頂預兆時, 應立即撤離危險區,並向班、區長彙報情況。
13.在放煤過程中,若發現炸藥、雷管,應撿出交給班、區長,嚴禁掉入刮板機中或私藏。
14.若發現有瞎炮,應立即報告區長、放炮員,停止工作,等待處理。
15.放煤工在放煤過程中先必須觀察後部刮板輸送機運行情況,後部刮板輸送機未啟動,不得進行放煤工作。
16.放煤工作要從一端頭向另一端頭逐步放煤,不得從兩端頭同時向中部放煤。
17.根據頂煤厚度每架放出約1/3即關門,放完一遍後,再放一遍,直到放完為止。
18.放煤時放煤工要注意觀察煤的流動情況,多人放煤時設專人巡視,以防大塊煤堵住輸送機而將輸送機壓死或擠壞管路,嚴禁超運輸能力出煤。
19.在放煤過程中如果發現支架有前滑現象時,要立即停止出煤,對支架進行再次注液,將支架加緊後方可恢複放煤工作。
十四、 護纜工安全生產崗位責任製
護纜工主要負責工作麵電纜保護工作。護纜工應認真學習煤礦三大規程中有關專業知識,經過正規培訓,方可上崗。
1.護纜工負責工作麵電纜的檢查、維護工作。
2.護纜工操作前必須掌握本礦《礦規》中的要求。
3.護纜工操作前必須熟悉操作規程並嚴格執行。
4.護纜工必須熟悉工作環境,頂板及通風情況。
5.護纜工必須熟悉電纜的動力電壓和用途。
6.巡檢中發現電纜的失爆、保護失靈等問題時,要及時采煤機司機通知停止運行,必須電工彙報。
7.直接向采煤機供電的電纜,必須使用電纜夾,無法使用電纜夾必須更換,無法使用電纜夾的電纜應放在專用的電纜車上;
8.護纜工工作時應精神飽滿、頭腦清晰、穿戴好勞動保護用品,禁止酒後上崗,護纜工應執行出入井相關製度。
9.清理電纜時,不允許站在前溜上清煤,應注意頂板支護情況,確保無安全隱患後方可作業。
10.整理電纜時,必須通知采煤機司機停止運行,不允許前溜運行時整理。
十五、刮板輸送機司機安全生產崗位責任製
刮板輸送機司機負責刮板輸送機的使用和日常管理檢查維護保養工作。安全生產崗位責任如下:
1.刮板輸送機司機必須熟悉刮板輸送機性能及構造原理和作業規程,掌握輸送機的一般維護保養和故障處理技能,懂得回采和巷道支護的基本知識,經過培訓、考試合格,取得操作資格證後,方可持證上崗。嚴格執行國家有關安全生產崗位的法律、法規、行業標準、技術規範。
2.作業範圍內的頂幫有危及人身和設備安全時,必須及時彙報處理後,方準作業。
3.電動機及其開關地點附近20米以內風流中瓦斯濃度達到1.5%時,必須停止運轉,切斷電源,撤出人員,進行處理;工作麵回風巷風流中瓦斯濃度超過1.0%或二氧化碳濃度超過1.5%時,必須停止運轉,撤出人員,進行處理。
4.嚴禁人員蹬乘刮板輸送機。用刮板輸送機運送作業規程等規定允許的物料時,必須嚴格執行防止頂人和頂倒支架的安全措施。
5.開動刮板輸送機前必須發出開車信號,確認人員已經離開機器轉動部位,發出預警信號或點動二次後,才準正式開動。
6.檢修、處理和刮板輸送機故障時,必須切斷電源,閉鎖控製開關,掛上停電牌。
7.進行掐、接鏈,點動時,人員必須躲離鏈條受力方向;正常運行時,司機不準麵向刮板輸送機運行方向,以免斷鏈傷人。
8.拆卸液力偶合器的注油塞、易熔塞、防爆片時,臉部應躲開噴油方向,戴手套擰鬆幾扣,停一段時間和放氣後,再慢慢擰下。嚴禁使用不合格的易熔塞、防爆片。
十六、轉載機司機安全生產崗位責任製
轉載機司機是轉載機安全運行直接責任者,轉載機司機必須熟悉乳化液泵站的性能和構造原理,具備保養、處理故障的基本技能,經過培訓合格後方可上崗。在工作中盡職盡責。
1.轉載機司機必須熟悉轉載機的性能及構造、原理、操作規程,並經過培訓考試合格後方可上崗作業。
2.到達工作地點後,先檢查好作業範圍內的頂幫支護有無危及人身安全和設備安全的情況,有不安全隱患,必須及時報告班長,處理妥當後方可作業。
3.不允許使用轉載機運送作業規定以外的設施和物料,嚴禁人員蹬乘轉載機。
4.必須準備好日常所需的刮板螺絲,拔鏈叉等配件。
5.聽到開機信號,發出開機信號並喊話,點動二次後,方可正式啟動。
6.試運轉時,發現問題及時報告班長,通知電鉗工共同修理轉載時必須斷電閉鎖。
7.清理好機頭各機械和電氣設備上的粉塵,及轉載機兩邊的浮煤。
8.移轉載機使用自移裝置時,轉載機兩側嚴禁站人。
9.轉載機正常運行時,必須注意觀察有無異常情況,以便及時停機處理。
10.檢查好設備及刮板、鏈條情況,清掃衛生,交接班。
11.應嚴格執行井下交接班製度,並做好相關記錄。
12.轉載機司機在現場操作時,應做好自身的安全防護工作。
十七、破碎機司機安全崗位責任製
為了能使破碎機能正常安全有效的工作,將設備損壞減小到最小,對破碎機司機在熟悉破碎機的性能及構造原理,熟悉本安全操作規程,按完好的標準維護保養破碎機,掌握采煤基本知識和本采麵作業規程。
1.檢查皮帶保護罩是否鬆動,如有鬆動立即處理。否則會因相互摩擦產生火花造成重大災害。
2.開機前,要確定擋簾兩側無人工作。
3.所有螺栓和緊固件都應安在適當位置並正確鎖緊。
4.V型皮帶是否在皮帶輪槽內,如脫離必須先將皮帶放入皮帶輪槽內。
5.檢查各潤滑部位油量是否充足,破碎機用潤滑脂潤滑,如油量不足,需注入鋰基脂。
6.檢查電纜有無破損,如有立即通知電工維修。
7.檢查完畢後,啟動破碎機。因延時啟動可保護設備使用壽命延長,所以在此破碎機上使用延時啟動,在按下啟動鍵8秒後破碎機方可啟動。
8.在啟動破碎機後,轉載機才能啟動。要保證在啟動時破碎機空載。
9.破碎機啟動後,打開噴霧裝置。
10.在破碎機運行過程中,人員不得踩踏、翻越破碎機。
11.在破碎機運行過程中,任何人不得從前後擋簾探身入進出料腔。
12.在運行中,人員不得靠在破碎機機體和皮帶保護罩上。
13.在對破碎機進行任何維護工作時,要確定已切斷電源。
14.破碎機運行中,不許將前後擋簾挑起,或從前後擋簾觀察運行情況,隻
從觀察窗觀察運行情況。
15.交接班停機前,要將轉載機內煤拉幹淨,破碎機空轉一會才能停機。
16.破碎機電機上保持清潔,不讓浮煤壓住電機,保證電機的正常散熱。
17.破碎機周圍要清理幹淨。
十八 設備包機員安全生產崗位責任製
設備包機員是對所包設備安全運行管理的直接責任者, 對本班次設備的安全管理全麵負責。必須具有熟練的維修、保養以及故障處理的工作技能和基礎知識。熟悉設備原理圖、及電源分布情況。必須經過專業技術培訓,考試合格,取得上崗資格證。沒有妨礙本工作有關病症。
1.熟悉所維修設備的結構,性能、技術特征、工作原理,具有一定的鉗工基本操作技能及液壓基礎知識,能夠獨立操作。
2.熟知《煤礦安全規程》《煤礦礦井機電完好標準》《 煤礦設備檢修質量標準》及有關規定和要求,並了解周圍環境及相關設備關係。
3.上班前嚴禁喝酒,工作時精神集中,上班時不得做與本職工作無關的事情,遵守有關規章製度。
4.所維修的設備要停電閉鎖 必須掛“有人工作 禁止送電”停電牌,並與相關設備的工作人員聯係,必要時也要對相關設備停電、閉鎖並掛停電牌。
5.設備包機員在進行設備檢修時,不得少於兩人,在維修時應於司機配合好,需要在井下進行電氣焊作業時,必須按《 煤礦安全規程》中的有關規定進行。
6.所用的維修工具,起吊設施、繩索等應符合安全要求。應隨時注意起吊物, 支撐物及其周圍有關其他不安全因素。
7.檢修設備時,注意保護好拆下的零部件, 應放在清潔安全的地方,防止損壞、丟失和落入機器內。
8.保持工作場所清潔衛生,圖紙資料應清潔完整,設備材料和工具放置要整齊,不優材劣用和大材小用。
9.認真填寫好各種檢修記錄,和設備運行日誌,將當班設備運行情況認真向對班交接清楚。
第二節 掘 進
一、掘進機司機安全生產崗位責任製
掘進機司機是負責發掘進機操作的人員。安全生產崗位責任如下:
1.按照煤礦安全規程、操作規程、作業規程的有關規定執行嚴格
2.堅守崗位,持證上崗,不準擅自離崗、睡崗,不得將掘進機交給無關人員操作,以免造成不必要的事故。
3.熟悉掌握掘進機的構造、性能和操作使用方法,要做到“三懂、四會”。
4.停機時要對掘進機進行檢查和維護保養,確保掘進機始終處於完好狀態。
5.工作時要精力集中,認真操作。掘進機工作時要隨時注意監視設備各部位的運轉情況,發現異常,立即停機並立即彙報值班幹部,同時協助有關人員進行處理。嚴禁設備帶病運轉。
6.對掘進機機身周圍附近的浮煤要及時清理,做好防塵,保持環境衛生,搞好標準化和文明生產工作。
7.嚴格遵守區隊有關規定,嚴禁“三違”現象發生。
8.認真做好各項記錄,做好交接班工作。
9.使用好個人勞動防護用品,做好職業防護。
二、信號把鉤工安全生產崗位責任製
信號把鉤工是負責發送信號和摘掛鉤作業的人員。安全生產崗位責任如下:
1.信號把鉤工必須經過專門培訓、考試合格後方可持證上崗。
2信號工把鉤必須掌握所在工作地點的提升運輸線路及巷道技術參數,懂得所使用車輛、擋車設施、信號設施的結構、性能及使用方法,熟悉列車組列、聯接裝置的選擇。
3.嚴格執行“行車不行人”製度。
4.執行作業地點技術特征牌板中對物料運送的要求。
5.擋車設施必須處於常閉狀態,在上部平車場嚴禁有餘繩開車。
6.嚴禁用代用口代替聯接裝置。
7.執行崗位責任製和交接班製度。
8.嚴禁用礦車運送人員,嚴禁扒、蹬、跳車。
9.嚴禁他人代替摘掛鉤或發送信號。
10.提升時嚴禁非把鉤信號工進入車場,已進入提升區段的要躲入安全地帶。
11.嚴禁用空鉤頭拖拉鋼軌等物料。
12.下山掘進,上提車輛正常使用尾繩。
13.使用好個人勞動防護用品,做好職業防護。
三、架棚支護工安全生產崗位責任
架棚支護工是負責架棚支護作業的人員。安全生產崗位責任如下:
1.架棚支護工必須經過專業技術培訓,考試合格後,方可上崗。嚴格執行國家有關安全生產崗位的法律、法規、行業標準、技術規範。
2.架棚支護工必須認真學習作業規程,掌握規定的支護形式、支護技術參數、生產標準要求等情況。
3.施工中不得使用下列支護材料及支架:
(1)不符合作業規程規定的支護材料。
(2)腐朽、劈裂、折斷、過度彎曲的坑木。
(3)露筋、折斷、缺損的混凝土棚。
(4)嚴重鏽蝕或變形的金屬支架。
4.施工時,必須按照作業規程規定采用前探梁支護或其他臨時支護形式,嚴禁空頂作業。其支護材料、結構形式、質量應符合作業規程規定。
5.支護過程中,必須對工作地點的電纜、風筒、風管、水管、及機電設備妥善加以保護,不得損壞。
6.嚴禁將棚腿架設在浮煤浮矸上。
7.放炮崩倒、崩壞的支架應及時修複或更換。修複支架前,應先找掉危石、活矸,做好臨時支護;扶棚或更換支架,應用從外向裏逐架依次進行。
8.在傾斜巷道內架棚,必須有一定的迎山解,迎山解值應符合作業規程的規定。支架必須迎山有力,嚴禁支架退山。
9.架棚巷道支架之間必須安設牢固的拉杆或撐木。工作麵10米內應敷設防倒器或采取其他防止放炮崩倒支架的措施。
10.對工程質量必須堅持班檢和抽檢製度,隱蔽工程要填寫“隱蔽工程記錄”單。
11.在壓力大的巷道架設對棚時,對棚應一次施工,不準采用補棚的方法,以免對棚高低不平,受力不均。
12.巷道支護高度超過2米,或在傾角大於300的上山進行支護施工,應有腳手架或搭設工作平台。
13.架棚後應對以下項目進行檢查,不合格時應進行處理。
(1)梁和柱腿接口處是否嚴密吻合;
(2)混凝土支架是否按要求放置木墊板;
(3)梁、腿接口處及棚腿兩端至中線的距離;
(4)腰線至棚梁及軌麵的距離;
(5)支架有無歪扭邁步,前傾後仰現象;
(6)支架幫、頂是否按規定背緊、背牢。
14.背幫背頂材料要緊貼圍岩,不得鬆動或空幫空頂。頂部和兩幫的背板應與巷道中線或腰線平行,其數量和位置應符合作業規程規定。梁腿接口處的兩望必須加楔打緊,背板兩頭必須超過梁(柱)中心。
15.底板是軟岩(煤)時,要采取防止柱腿鑽底的措施。在柱腿下加墊塊時,其規格、材質必須符合作業規程要求。
16.采用人工上梁時,必須手托棚梁,穩抬穩放,不要將手伸入柱梁接口處;采用機械上梁時,棚梁在機具上應放置平穩,操作人員不得站在吊升梁的下方作業。
17.架設梯形金屬棚時應遵守下列規定:
(1)嚴禁混用不同規格、型號的金屬支架,棚腿無鋼板底座的不得使用。
(2)嚴格按中、腰線施工,要做到高矮一致、兩幫整齊。
(3)柱腿要靠緊梁上的擋塊,不準打砸梁上焊接的扁鋼或礦工鋼擋塊。
(4)梁、腿接口處不吻合時,應調整梁腿傾斜度和方向,嚴禁在縫口處打入木楔。
(5)按作業規程規定背幫背頂,並用木楔刹緊,前後棚之間,必須上緊拉鉤和打上撐木。
(6)固定好前探梁及防倒器。
18.架設混凝土棚時必須遵守下列規定:
(1)混凝土支架接口處,要墊經防腐處理木板或可塑性材料。
(2)找正支架時,不準用大錘直接敲打支架;必須敲打時,應墊上木塊等可塑性材料,保護支護不被損壞。
(3)混凝土支架巷道一般應采用預製水泥板背頂背幫,梁柱不準直接頂、幫接觸。
(4)在煤層和軟岩巷道中,混凝土支架緊跟工作麵時,必須采取防炮崩的加固措施,確保不崩倒、崩壞混凝土支架。
19.架設拱形棚應遵守下列規定:
(1)拱梁兩端與柱腿搭接吻合後,可先在兩側各上一隻卡纜,然後背緊幫、頂,再用中、腰線檢查支架支護質量,合格後即可將卡纜上齊。卡纜擰緊扭矩不得小於150牛·米。
(2)U型鋼搭接處嚴禁使用單卡纜。其搭接長度、卡纜中心距均要符合作業規程規定,誤差不得超過10%。
20.架設無腿拱型支架時,應先根據設計要求打好生根梁孔,再安設生根梁樁,並澆注混凝土穩固,7天後者可上梁。
四、掘進隊支護工安全生產責任製
1.支護工對自身工作範圍內的安全生產、工程質量等負全麵責任。
2.熟知“三大規程”中關於“支護工”的各項規定,嚴格正規操作。
3.掌握《作業規程》和《技術措施》中對巷道的斷麵形狀、支護方式、質量標準等技術要求,嚴格按規程施工。
4.堅持“敲幫問頂”製度,施工前要認真檢查施工地點的支架及頂幫圍岩情況,並進行必要的處理工作,使用好臨時支護,嚴禁空頂作業。
5.支護質量要符合《作業規程》中的技術要求和支護質量標準,嚴格按中腰線施工,不合格工程要返工。
6.所用的材料、工具等要各有其位,嚴禁亂丟亂放,達到文明生產標準。
7.針對重點工序如:處理頂板、挖棚腿窩、開肩窩等要有專人監護。
8.遵章守紀,做到本人不違章,並拒絕執行“違章指揮”。
9.嚴格執行國家安全法律法規和上級有關安全管理規定。
10.保質保量的完成領導交辦的各項工作任務。
五、人力運料工安全生產崗位責任製
人力運料工是負責物料運輸的作業人員。安全生產崗位責任如下:
1.人力運料工必須經過專門培訓、考試合格後,方可上崗。嚴格執行國家有關安全生產崗位的法律、法規、行業標準、技術規範。
2.運料工要熟悉巷道的坡度、道岔、拐彎、沿途設施及礦車至兩幫的安全間隙,以便在發車、推車、拐彎、速度控製、發車警號、停車時做到心中有數。
3.裝卸和運送物料時,必須按作業規程要求的物料規格、品種、數量進行。
4.在斜巷裝卸時,必須先用木楔將礦車穩住。
5.在斜巷裝卸時,不準摘繩;在斜巷卸料時,必須待車停穩後在料車下方安設防止物料下滑的設施,否則不準卸料。
6.卸料時,注意不要刮碰支架和電器設備及管、線。
7.在有運輸機的巷道內搬運材料時,要和司機聯係好。人行道安全間隙不符合要求或跨越運輸機時,必須停機搬運。
8.推料車過風門時,必須開一關一,不得同時打開,也不準用車撞門。
9.斜巷運料時,人員要躲開物料下方,避免物料滑落傷人。
10.小立眼運料時,必須捆緊拴牢,眼內不準行人,下口設好警戒,嚴禁往下自溜物料。
六、打眼工安全生產崗位責任製
打眼工是負責在掘進工作麵打眼作業的人員。安全生產崗位責任如下:
1.打眼工必須經過專門技術培訓,考試合格後,方可上崗。嚴格執行國家有關安全生產崗位的法律、法規、行業標準、技術規範。
2.打眼工必須認真學習作業規程,熟悉工作麵的炮眼布置、爆破說明書、支護方式等有關技術規定;掌握打眼機具的結構、性能和使用方法;打眼機具在工作中出現故障 時,應能立即檢修或更換。
3.必須堅持濕式打眼。在遇水膨脹的岩層中掘進不能采用濕式打眼時,可采用幹式打眼,但必須采取防塵措施,並使用個體防塵保護用品。
4.嚴禁打眼與裝藥平行作業或在殘眼內打眼。
5.打眼前首先檢查打眼地點的安全情況,敲幫問頂、加固支護,嚴禁空頂作業。
6.打眼過程中,必須有專人監護頂幫安全,並注意觀察鑽進情況。
7.有下列情況之一時不得打眼,處理後方可作業。
(1)掘進工作麵附近20米範圍內瓦斯濃度達到1%或局部積聚瓦斯濃度達到2%時,以及其他有害氣體超過《煤礦安全規程》規定時。
(2)局部通風機停止運轉 ,工作麵風量達不到作業規程規定或風筒口距離工作麵超過作業規程的規定時。
(3)供水管內無水,防塵設施不齊全或防塵設施損壞、失效時。
(4)工作麵拒爆、殘爆沒有處理完畢時(處理瞎炮時除外)。
(5)有煤和瓦斯突出征兆時。
(6)工作麵有透水預兆(掛紅、掛汗、空氣變冷、發生霧氣、水叫、頂板淋水加大、頂板來壓、底板鼓起或產生裂隙湧水、水色發揮有臭味等異狀)時。
(7)在有衝擊地壓的煤層中打眼時,如發現炮眼內煤岩粉量增大,正常供水狀態下,煤岩粉排不出,卡釺、爆孔、鈍鑽、煤炮頻繁、變形、底鼓等嚴重衝擊地壓預兆時。
(8)掘進工作麵應清理的浮煤、浮矸沒清理幹淨或積水沒有排除時。
(9)鑽孔突然與采空區或舊巷相透時。
(10)其他不安全隱患未排除時。
8.發現有煤岩變鬆、片幫、來壓或鑽孔中有壓力水、水量突然增大,或出現有害氣體湧出等異常現象時,必須停止打眼,切斷電源,鑽杆不要撥出,並向有關部門及時彙報,聽候處理。工作人員應立即撤至安全地點。
9.打眼中,發現有鑽頭合金片脫落、鑽杆彎曲或中心孔不導水時,必須及時更換鑽頭或鑽杆。
10.在傾角較大的上山工作麵打眼時,應設置牢固可靠的腳手架或工作台,必要時工作人員要配戴保險帶。巷道中須設置擋板,防止人員滑下和煤岩滾動傷人,並將電纜及風、水管固定好。
11.嚴格按標定的眼位和爆破說明書規定的炮眼角度、深度、個數進行打眼。凡出現掏槽眼相互鑽透或不合格的炮眼,必須重新打眼。
12.打眼時要隨時注意煤岩幫、頂板,發現有片幫、冒頂危險時,必須立即停鑽處理。
13.打眼中,出現粉塵飛揚時要停止鑽進,檢查水管是否有水,鑽頭、鑽杆中心孔是否暢道,處理後再打眼。
14.在打眼過程中,發現打眼機具的零部件、設施等出現異常情況時,必須停鑽處理。
15.打眼時,鑽杆不要上下、左右擺,以保持鑽進方向;鑽杆下方不要站人,以免鑽杆折斷傷人。
16.在向下掘進的傾斜巷道工作麵鑽底眼時,鑽杆撥出後,應及時用物體把眼口堵好,防止煤岩粉把炮眼堵塞。
17.大斷麵巷道施工,必須搭設牢固可靠的工作台,或者采用台階工作麵施工、蹬碴打眼等措施。
18.掘進接近采空區、舊巷及巷道貫通等特殊地段,必須按作業規程中規定的特殊措施進行打眼。
七、掘進爆破工安全生產崗位責任製
掘進爆破工是負責在掘進工作麵進行爆破作業的人員。安全生產崗位責任如下:
1.爆破工必須依法經過專門技術培訓,考試合格、獲得特種作業人員資格證書後,方可持證上崗。爆破工必須是專職的。嚴格執行國家有關安全生產崗位的法律、法規、行業標準、技術規範。
2.爆破工必須熟悉爆破器材的性能和《煤礦安全規程》中有關條文的規定。
3.接觸爆破材料的人員應穿棉布或其他抗靜電衣服,嚴禁穿化纖衣服。
4.下井前要領取符合規定的發爆器和爆破母線等,不符合規定的發爆器材不準下井使用;下井時必須攜帶便攜式甲烷檢測儀;必須嚴格執行爆破器材領退等管理製度。
5.使用爆破材料的規定。
(1)炸藥:井下爆破作業,必須使用有煤礦安全標誌的煤礦許用炸藥,選用應符合下列規定:
①低瓦斯礦井的岩石掘進工作麵必須使用安全符合等級不低於一級的煤礦許用炸藥。
②低瓦斯礦井的煤層掘進工作麵、半煤岩掘進工作麵必須使用安全等級不低於二級的煤礦許用炸藥。
③高瓦斯礦井、低瓦斯礦井的高瓦斯區域,必須使用安全等級不低於三級的煤礦許用含水炸藥。
④嚴禁使用黑火藥、凍結或半凍結的硝化甘油類炸藥。
⑤在同一爆破工作麵,嚴禁裝入兩種不同性質的炸藥。
(2)雷管:在掘進工作麵,必須使用規定許可的煤礦許用瞬發電雷管或煤礦許用毫秒延期電雷管。
①使用煤礦許用毫秒延期電雷管時,最後一段的延期時間不得超過130毫秒。
②不同場家生產的或不同品種、日期的電雷管,不得摻混使用。
③不得使用導爆管或普通導爆索,嚴禁 使用火雷等。
(3)發爆器:必須統一管理、發放,定期校驗發爆器的各項性能參數,並進行防爆性能檢查,不符合規定的嚴禁使用。
7.必須嚴格執行“一炮三檢”製度,實行“三人連鎖爆破”和“三保險”製度。“一炮三檢”製度:即裝藥前、爆破前、爆破後;爆在必須檢查爆破地點附近20米範圍內風流中的瓦斯濃度,若瓦斯濃度超過1%時,嚴禁裝藥爆破。
“三人連鎖爆破”製度;即爆破前,爆破工將警戒牌交給班組長,由班組長親自派專人警戒,並將爆破命令牌交給瓦斯檢查員,由瓦斯檢查員檢查瓦斯、煤塵濃度合格後,將爆破牌交給爆破工,爆破工吹哨後爆破,爆破後三牌各歸原主。
“三保險”製度:即站崗、設置警標、吹哨。
8.在有瓦斯或有煤塵爆炸危險的掘進工作麵,應采用毫秒爆破;並應采用全斷麵一次起爆不能全斷麵一次起爆的,必須采取安全措施。
9.在高瓦斯礦井、低瓦斯礦井的高瓦斯區域的掘進工作麵采用毫秒爆破時,若采用反向起爆,必須製定安全技術措施。
10.用爆破方法貫通時,必須嚴格遵守作業規程有關規定。
11.嚴禁糊炮、明炮和短母線爆破。
八、錨杆支護工安全生產崗位責任製
錨杆支護工是負責錨杆支護作業的人員。安全生產崗位責任如下:
1.錨杆支護基本支護形式是指巷道單體錨杆支護、錨網支護、錨帶(梁)支護。其他支護形式參照基本支護形式執行。
2.錨杆支護工必須經過專門培訓、考試合格後,方可上崗。嚴格執行國家有關安全生產崗位的法律、法規、行業標準、技術規範。
3.錨杆支護工必須掌握作業規程中規定的巷道斷麵、支護形式和支護技術參數和生產標準等;熟悉使用作業工具,並能進行檢查和保養。
4.在支護前和支護過程中要敲幫問頂,及時摘除危岩懸矸。
(1)應由兩名有經驗的人員提任這項工作,一人敲幫問頂,一人觀察頂板和退路。敲幫問頂人員應站在安全地點,觀察人應站在找頂人的側後麵,並保證退路暢通。
(2)敲幫問頂應從有完好支護的地點開始,由外向裏,先頂部後兩幫依次進行,敲幫問頂範圍內嚴禁其他人員進入。
(3)用長把工具敲幫問頂時,應防止煤矸順杆而下傷人。
(4)頂幫遇到大塊斷裂煤矸或煤矸離層時。應首先設置臨時支護,保證安全後,再順著裂隙、層理敲幫問頂,不得強挖硬刨。
5.嚴禁空頂作業,臨時支護要緊跟工作麵,其支護形式、規格、數量、使用方法必需在作業規程中規定。放炮有最大空頂距不大於錨杆排距,放炮後最大空頂距不大於錨杆排距+循環進度。
6.煤巷兩幫打錨杆前用手鎬刷至硬煤,並保持煤幫平整。
7.嚴禁使用不符合規定的支護材料。
(1)不符合作業規程規定的錨杆和配套材料及嚴重鏽蝕、變形、彎曲、徑縮的錨杆杆體。
(2)過期失效、凝結的錨固劑。
(3)網格偏大、強度偏低、變形嚴重的金屬網。
8.錨杆眼的直徑、間距、排距、深度、方向(與岩麵的夾角)等,必須符合作業規程規定。
(1)使用全螺紋鋼等強錨杆,錨孔深度應保證錨杆外露長度30~ 50毫米。
(2)巷幫使用管縫式錨杆時,錨杆眼深度與錨杆長度相同。
(3)對角度不符合要求的錨杆眼,嚴禁安裝錨杆。
9.安裝錨杆時,必須使托盤(或托梁、鋼帶)緊貼岩麵, 未接觸部分必須楔緊墊實,不得鬆動。
10.錨杆支護巷道必須配備錨杆檢測工具,錨杆安裝後,對每根錨杆進行預緊力檢測,不合格的錨杆要立即上緊;對錨杆錨固力進行抽查,不合格的錨杆必須重新補打。
11.當工作麵遇斷層構造時,必須補充專門措施,加強支護。
12.要隨打眼隨安裝錨杆。
13.錨杆的安裝順序:應從頂部向兩側進行,兩幫錨杆先安裝上部、後安裝下部。鋪設、聯接金屬網時,鋪設順序、搭接及聯接長度要符合作業規程的規定。鋪網時要把網張緊。
14.錨杆必須按規定作拉力試驗。煤巷必須進行頂板離層,監測,並用記錄牌板顯示。
15.巷道支護高度超過2.5米,或在傾角較大的上下山進行支護施工,應有工作台。
九、錨噴支護工安全生產崗位責任製
錨噴支護工是負責錨噴支護作業的人員。安全生產崗位責任如下:
1.錨噴支護工、噴漿機司機必須經過專門培訓、考試合格後,方可上崗。嚴格執行國家有關安全生產崗位的法律、法規、行業標準、技術規範。
2.錨噴支護工必須掌握作業規程中規定的巷道斷麵、支護形式和支護技術參數和生產標準等;熟練使用作業工具,並能進行檢查和保養。
3.噴漿機司機要掌握噴漿機和拌料機的構造、性能原理。並懂得一般性的故障處理及維修、保養方麵的常識,熟練的掌握噴漿技術。
4.不得使用凝結、失效的水泥及速凝劑,以及含泥量超過規定的砂子和石子。
5.支護過程中必須對支護地點的電纜、風水管線、風筒及機電設備進行保護。
6.噴射混凝土前,必須對錨杆、金屬網質量進行檢查,確保達到規程要求。
7.巷道過斷層、破碎帶及過老空等特殊地段時,必須加強臨時支護,並派專人負責觀察頂板。
8.噴漿機運轉時,嚴禁手或工具進入噴漿機內。
9.噴射混凝土注意事項。
(1)一次噴射混凝土厚度達不到設計要求時,應分次噴射,但複噴間隔時間不得超過2個小時,否則應用高壓水衝洗受噴麵。
(2)遇有超挖或裂縫低凹處,應先噴補平整,然後再正常噴射。
(3)嚴禁將噴頭對準人員。
(4)噴射過程中,如發生堵塞、停風或停電等故障時,應立即關閉水門,將噴頭向下放置,以防水流入輸料管內;處理堵管時,采用敲擊法疏通料管,噴槍口前方及其附近嚴禁有人。
(5)在噴射過程中,噴漿機壓力表突然上升或下降,擺動異常時,應立即停機檢查。
(6)噴漿時嚴格執行除塵及降塵措施,噴射人員要佩戴防塵口罩、乳膠手套和眼鏡。
(7)噴射工作結束後,噴層在7天以內,每班灑水一次,7天以後,每天灑水一次,持續養護28天。
10.噴射混凝土的骨料應在地麵拌勻。
11.金屬網聯網扣距、聯網鐵絲規格符合作業規程規定。
12.定期進行混凝土強度檢測,對不合格的地段必須進行補強支護。
十、噴漿工安全生產崗位責任製
噴漿工是負責噴漿作業的人員。安全生產崗位責任如下:
1.嚴格執行噴漿操作規程。
2.認真檢查巷道幫頂圍岩情況,及時打掉危岩活石,消除不安全因素。
3.認真檢查巷道掘進工程質量,使其符合設計要求,欠挖超過規定,必須處理。對活石,特別是對巷道兩幫牆基的浮矸石清理及挖底溝要認真監督檢查,不合要求不準噴漿。必須保證牆基巷寬以及底版下有不少於100毫米的噴體,杜絕赤腳、伸腿。
4.噴漿必須拉線,用細鐵絲在巷道兩幫拱基處打點拉線,並垂線,按線噴漿,保證噴漿質量。
5.對噴漿段巷道內的不便移動的機電、電纜、管線等要加以掩蓋。噴漿結束後及時清理幹淨。
6.噴射機與噴漿手之間應配備專用聯絡信號。信號要方便可靠,及時準確。
7.經常清理噴漿機的料腔,保持暢通,經常檢查、維修、緊固噴漿機各部件連接,保持良好的密封性。
8.噴漿前應衝洗岩壁,將巷道幫頂岩粉積塵衝洗幹淨。
9.噴漿期間,所有作業人員必須佩戴防塵保護用品。
10.噴射操作時,應先送風、再送電、然後送水,最後給料,結束時應先停料,待料用完後停電,最後斷水、停風。
11.噴漿期間,因意外停風,如斷風管、堵料等,噴漿手不得隨意放置槍頭,嚴防突然來風槍頭擺動傷人。
12.噴漿結束,對巷道內的回彈料及時清理回收利用。對噴漿設備、管線要認真清理,妥善保護。
13.使用好個人勞動防護用品,做好職業防護。
十一、錨索工安全生產崗位責任製
錨索工是負責錨索安裝作業的人員。安全生產崗位責任如下:
1.錨索支護工要熟悉錨索支護原理,錨索結構及主要技術參數;熟悉作業地點環境,能夠熟練使用支護工具,熟悉錨杆機性能、結構和工作原理,能排除一般故障,並做好使用前後的檢查和保養工作。
2.錨索支護材料要符合施工措施規定。
3.錨索的錨固長度和錨固力要符合《作業規程》規定。
4.檢查施工地點的支護狀況,嚴防片幫、冒頂傷人。在有架空線巷道內作業時,要先停電。
5.打錨索眼時,要注意觀察鑽進情況,有異常時,必須迅速閃開,防止斷釺傷人,鑽機5m以內不得有閑雜人員。
6.錨索張拉預緊力應控製在80~100千牛,錨索安裝48小時後,如發現預緊力下降,必須及時補拉,張拉時如發現錨固不合格,必須補打合格的錨索。錨杆支護巷道必須配備錨杆檢測工具,錨杆安裝後,對每根錨杆進行預緊力檢測,不合格的錨杆要立即上緊;對錨杆錨固力進行抽查,不合格的錨杆必須重新補打。
7.鋼鉸線旋向應與攪拌工具旋轉方向相反。
8.使用錨杆鑽機或其他打眼機具對巷道拱部進行打眼工作,釺子不能正常隨機退出時作業人員要避開釺子的滑落空間,打眼作業退釺、釺子接長時必須有專人用手把住釺子,防止釺子下滑。
9.錨索的漲拉機具必須保持完好。
10.巷道支護高度超過3m,或在傾角較大的上下山進行支護施工,必須有腳手架或搭設工作台。
11.如實填寫現場施工原始記錄。
12.按時參加礦及工區召開的安全生產會議和政治理論學習,加強責任心,不斷提高自身業務技術水平。
13.負責本崗位範圍內的安全工作,嚴格執行《煤礦安全規程》、作業規程和操作規程,保證安全生產。
14.嚴格執行《煤礦安全生產標準化標準及考核評級辦法》,實現工程質量動態達標,不合格的工程或工序堅決予以整改或糾正。
15.熟悉本工作麵災害預防和避災撤離路線。
16.使用好個人勞動防護用品,做好職業防護。
十二、氣動錨杆錨索鑽機工安全生產崗位責任製
氣動錨杆錨索鑽機工是負責使用氣動錨杆錨索鑽機進行作業的人員。安全生產崗位責任如下:
1.在班組長的領導下,負責指定地點的錨杆眼的施工作業。
2.認真執行“三大規程”,掌握《作業規程》主要內容,熟知錨杆眼的布置參數,及有關技術質量要求,並認真貫徹執行。
3.熟練掌握錨杆機的操作要領,了解錨杆機的工作原理。
4.工作中嚴格執行敲幫問頂製度,做好臨時支護。
5.做好防塵工作,嚴禁幹打眼。
6.搞好區域文明衛生,做到文明生產。
7.搞好工種協調,聽從班組長安排。
十三、砌镟支護工安全生產崗位責任製
砌镟支護工是負責砌镟作業的人員。安全生產崗位責任如下:
1.砌镟支護工必須經過專門培訓、考試合格後,方可上崗。嚴格執行國家有關安全生產崗位的法律、法規、行業標準、技術規範。
2.砌镟支護工必須掌握作業規程規定的支護形式、支護技術參數和生產標準等。
3.刷幫、挑頂前,應先檢查支架和頂幫安全情況,發現隱患及時處理。獨頭巷道進行刷幫挑頂時,在施工段以裏不得有人工作。
4.拆除臨時支架,應由外向裏依次進行。每次拆除的長度和數量不得超過作業規程的規定。拆除支架時,無關人員應撤至安全地點。
5.臨時棚腿撤除後,應立即進行挖底槽和砌牆工作。分段镟牆砌完後,按作業規程規定的距離拆除順巷抬棚和原有支架棚梁,按镟拱尺寸檢查,並處理好拱部荒斷麵,如有掉頂危險,須在牆頂壁後牢固地架設牆上小棚。小棚拆除後,以穿棒護頂,穿棒的一端插入茬,另一端托在未撤的臨近小棚梁上。
6.基礎槽應挖到實底。如基礎下是煤層或軟岩層時,基礎必須加深、加寬;底鼓嚴重時,應加砌底拱。基礎加大或底拱施工,要符合作業規程規定。
7.砌镟用砂漿配合比必須符合作業規程的要求。砌築時,砂漿要均勻飽滿,無幹瞎縫,嚴禁幹壘。
8.用料石砌镟時,嚴禁使用半石,嚴禁料石橫放。
9.嚴禁使用腐朽、開裂、變形、折損的镟胎及模板。有特殊要求的镟胎及模板必須編號。跨度超過4米的镟胎,各節之間必須使用螺檢連接,不準使用其他連接方式。
10.架設镟胎的工作,應由镟頭向裏依次進行,第一架镟胎應穩在老镟下,兩镟胎間距不應大於1米,相鄰镟胎之間必須用拉杆連接。嚴禁將镟胎直接穩定在工作平台上。
11.腳手板的厚度應符合作業規程規定。嚴禁將腳手板直接搭在胎腿橫梁上,作工作平台使用。工作平台下需通過礦車時,必須保證礦車進出安全。工作平台上要留有躲閃冒落活石的空間,禁止在平台上堆積過多的材料或砸料石。
12.采用澆築混凝土镟時,要先清理模板上的矸石雜物,檢查鋼筋排列數量、直徑、規格和位置等是否符合設計要求。
13.回收镟胎的時間,應符合作業規程的規定。回收镟胎必須使用長柄工具,嚴禁動力機械回收。
14.砌築水溝前,應將水溝毛斷麵內的積水和煤岩碎塊清除幹淨,並按設計的厚度,坡度位置鋪好底,溝底表麵應光滑平整。水溝幫麵澆築混凝土時,應邊澆灌邊搗固,使其保持平整、無錯口或台階。
15.使用好個人勞動防護用品,做好職業防護。
十四、人力推車工安全生產崗位責任製
人力推車工是負責推車作業的人員。安全生產崗位責任如下:
1.人力推車工必須經過安全培訓、考試合格後,方可上崗。嚴格執行國家有關安全生產崗位的法律、法規、行業標準、技術規範。嚴格執行國家有關安全生產崗位的法律、法規、行業標準、技術規範。
2.推車工要熟悉巷道的坡度、道岔、拐彎、沿途設施及礦車至兩幫的安全間隙,以便在發車、推車、拐彎、速度控製、發車警號、停車時做到心中有數。
3.人力推車時,必須遵守下列規定:
(1)一次隻準推一輛車。嚴禁在礦車兩側推車。同向推車的間距,在軌道坡度小於或等於5‰時,不得小於10米;同坡度大於5‰時,不得小30米。若前車停時,要立即發出警號通知後車。
(2)推車時必須時刻注意前方。在開始推車、停車、掉道、發現前方有工人、有障礙物、從坡度較大的地方向下推車,以及接近岔道、彎道、巷道口、風門、硐室出口時,都必須發出警號。
(3)推車應勻速前進,嚴禁放飛車,不準蹬、坐車滑行。
(4)巷道坡度大於7‰時,嚴禁人力推車。
4.在車場或錯車道存車時,礦車不準壓道岔。
5.在單軌道上推車,要確認對方沒有車輛推過來時才準發車,兩人以上推車時,要同進同出,以免發生誤撞。在雙軌道上推車時,檢查另一軌道上的車輛是否有超寬物料。
6.臨時停車處理障礙物時,必須提前發出警號,把礦車停穩擋好,並在礦車兩端10米處設陰擋物。
7.在巷道內推車時,嚴禁用肩扛車。
8.在平車場接近變坡點推車時,必須檢查擋車設施是否關閉。
10.裝運超高、 超寬、超長、超重物料時,必須使用專用車輛並製定專門措施。
十五、掘進機維修工安全生產崗位責任製
掘進機維修工是負責對掘進機進行維修的人員。安全生產崗位責任如下:
1.維修前,認真檢查掘進機周圍的頂板支護、通風、瓦斯情況,確保工作區域安全。
2.掘進機維修時,必須將掘進機頭落地,並斷開電源開關和磁力起動器的隔離開關,並掛“有人工作,嚴禁送電”牌,嚴禁其他人員在截割臂和轉載橋下方停留或作業。
3.嚴格按照技術要求,對機器進行潤滑、維修保養,不得改變注油規定和換油周期。
4.嚴格按照規定對機器進行“四檢”(班檢、日檢、旬檢、月檢)和維護保養工作。
5.電氣係統防爆性能必須良好,杜絕失爆。
6.電機的運轉和溫度、閉鎖信號裝置、安全保護裝置均應正常和完好。
7.設備應保持完好,螺絲和墊圈應完整、齊全、緊固,入線口密封良好。
8.維修工作結束後,應對掘進機進行全麵檢查,並參照出廠驗收要求試運轉,符合要求後,方可交付司機使用。
9.維修工應將機器存在的問題及維修情況向司機和有關人員交待清楚,並做好維修記錄。
10.使用好個人勞動防護用品,做好職業防護。
十六、小絞車司機安全生產崗位責任製
小絞車機司機是負責管理和操作小絞車的人員。安全生產崗位責任如下:
1.本規定適用於各種內齒輪絞車及滾筒直徑小於1.2米的絞車司機。
2.必須經專業培訓考試合格,取得操作資格證,持證上崗。
3.必須熟悉所使用絞車的結構、性能、原理、主要技術參數、完好標準和《煤礦安全規程》的相關規定,能進行一般性檢查、維修、潤滑保養及故障處理,按照本規程要求進行操作。
4.必須掌握使用該絞車巷道的基本情況,如巷道長度、坡度、變坡地段、中間水平車場(甩車場)、支護方式、軌道狀況、安全設施配置、信號聯係方法、牽引長度及規定牽引車數等。
5.小絞車硐室(或安裝地點)應掛有司機崗位責任製和小絞車管理牌板(標明:絞車型號、功率、配用繩徑、牽引長度、牽引車數及最大載荷、斜巷長度及坡度等。
6.必須嚴格執行“行人不行車,行車不行人”的規定。
7.嚴禁超載、超掛、蹬鉤、扒車。
8.礦車掉道時禁止用小絞車硬拉複位。
9.在斜巷中施工或運送支架、超長、超大物件時,應按專項措施執行。
10.正常停車後(指較長時間停止運行),應閘死滾筒;需離開崗位時,必須切斷電源。
11.必須穿工作服,紮緊袖口,精力集中,嚴格按信號指令操作,不得擅自離崗。
12.認真執行崗位責任製和交接班製度。
13.使用好個人勞動防護用品,做好職業防護。
第三節 機 電
一、變電所檢修工安全生產崗位責任製
變電所檢修工是負責對變電所設備設施進行檢修作業的人員。安全生產崗位責任如下:
1.檢修工應經培訓合格,持證上崗,無證不得上崗工作。
2.應具有一定的電氣理論知識和電工基礎知識,掌握檢修技術、檢修工藝、生產標準和安全技術要求及其他有關規程和標準。
3.掌握觸電急救法、人工呼吸法及電氣設備防、滅火知識。
4.必須有2名以上的人員從事檢修工作。
5.班前不準喝酒,上班時不做與本職工作無關的事情,嚴格遵守本操作規程及有關規程規章的規定。
6.需進行倒閘操作時,由變(配)電所的值班人員按倒閘操作規定的順序和安全要求進行。
7.嚴禁帶電作業,檢修工在距離帶電體較近或在危險地點工作時,應采取可靠的隔離措施,並設專人監護,否則工作人員有權拒絕執行工作命令。
8.在進行高壓故障修理或高壓試驗時,工作場所必須用遮攔擋住,並懸掛“高壓危險”警示牌。
9.嚴禁在他人檢修的線路上擅自進行作業,在同一線路上進行兩個以上檢修項目作業時,必須分別辦理停電手續。
10.在回路上工作進,必須切斷一切可以反送電的電源,嚴禁帶電作業。
11.使用好個人勞動防護用品,做好職業防護。
二、變電所值班員安全生產崗位責任製
變電所值班員是負責在變電所進行值班的人員。安全生產崗位責任如下:
1.值班應經培訓合格,持證上崗,無證不得上崗工作。嚴格執行國家有關安全生產崗位的法律、法規、行業標準、技術規範。
2.有一定的電工基礎知識,熟知變電所運行有關規程及標準,熟悉《煤礦安全規程》有關規定。
3.必須熟悉變電所供電係統圖和設備分布,了解係統電源情況和各配出開關的負荷性質、容量和運行方式。熟知變電所變配電設備的特性、一般構造及工作原理,並掌握操作方法,能獨立工作。
4.掌握觸電急救法及人工呼吸法,並具有電氣設備防、滅火知識。
5.無妨礙本工種的病症。
6.班前不準喝酒,嚴格執行交接班製度,堅守工作崗位,上班時不做與本職工作無關的事情,嚴格遵守本操作規程及有關規程規章的規定。
7.嚴格遵守崗位責任製、工作票和操作票製度、工作許可製度、工作監護製度及工作終結製度等有關製度。
8.倒閘操作必須執行唱票監護製,一人操作,一人監護。重要的或複雜的倒閘操作,由值班長監護,由熟練的值班員操作。
9.操作前應先在圖板上進行模擬操作,無誤後再進行實際操作。操作時要嚴肅認真,嚴禁做與操作無關的任何工作。
10.操作時必須執行監護複誦製,按操作順序操作。每操作完一項做一個“√”記號,全部操作完後進行複查,無誤後向調度室或有關上級彙報。
11.進行送電操作時要確認該線路上所有的工作人員已全部撤離,方可按規定程序送電。
12.操作中有疑問時,不準擅自更改操作記錄和操作票,必須向當班調度或值班長報告,弄清楚後再進行操作。
13.用絕緣棒分合開關或經傳動杆機構分合開關時,均應戴絕緣手套,穿絕緣靴或站在絕緣台上。雨天在室外操作高壓設備時,絕緣棒應有防雨罩,雷雨天氣禁止倒閘操作。
14.嚴禁帶負荷停送刀閘(或隔離開關),停送刀閘(或隔離開關)要果斷迅速,並注意刀閘是否斷開或接觸良好。
15.裝卸高壓熔斷器時,應戴護目眼鏡和絕緣手套,必要時可用絕緣夾鉗,並站在絕緣墊或絕緣台上。
16.電氣設備停電後(包括事故停電),在未拉開開關和做好安全措施以前,不得觸及設備或進入遮欄,以防突然來電。
17.凡有可能反送電的開關必須加鎖,開關上懸掛“小心反電”警示牌。
18.嚴禁使蓄電池過充、過放電。
19.變電所內不得存放易燃易爆物品,不得有鼠患,變(配)電室無漏雨現象。
三、電工安全生產崗位責任製
電工是保障自身安全和設備維修質量的主要責任人。負責全礦高、低壓機電設備的安裝、維修,設備調試,設備大修及日常管理工作。電鉗工必須經過培訓,考試合格持證上崗,電工在工作中盡職盡責切實搞好設備檢修工作。沒有妨礙本職工作病症。
1.電工必須熟悉掌握各種電氣設備的性能,構造,技術特點。熟知《煤礦安全規程》有關規定。
2.有一定的電工基礎知識,嚴格執行安全規程,操作規程,作業規程和有關技術安全措施和《設備檢修質量標準》及時排除設備故障和機電故障,保證正常生產。
3.上班前不準喝酒,堅守工作崗位,上班時不做與本職工作無關的事情,嚴格遵守有關規章製度。
4.設備修理通電試驗時,必須不小於兩人協同工作,嚴格停送電製度,嚴禁帶電作業。
5.建修用配件和零部件應采用符合標準規定的合格品,不得使用沒有合法生產手續,未經檢驗的自製品作為配件。
6.井下作業時必須清楚礦井及回采巷道布置、工作地點的安全狀況和瓦斯濃度,並熟悉出事時的停電順序和人員撤離路線。
7.接班後對維護地區內電氣設備的運行狀況、電纜吊掛及保護設施進行巡檢。
8.巡檢中發現設備失爆、保護失靈等問題時,要及時進行處理;對處理不了的問題,必須停止運行,並向領導彙報。
9.隻有在瓦斯濃度低於1%的風流中方可停電打開低壓電氣設備的門(或蓋)目視檢查,使用電工儀表測試,用導體對地放電。
10.檢查高壓電氣設備時,必須執行工作票製度,切斷前一級開關電源後,再進行工作。
11.從事檢查工作時,必須執行停送電製度。檢修電氣設備時,必須切斷前一級開關電源,實行機械閉鎖,並掛“有人工作,嚴禁送電”的標誌牌。送電時,指定專人送電;禁止不聯係盲目送電。有兩組以上人員在同一供電係統工作時,要分別掛停電專用牌,要互相聯係無誤後,方可送電。嚴禁約定時間送電。
12.電氣設備開蓋檢查前,必須用與電源登記相符合的驗電筆驗電,確認無電壓後進行放電。放電完畢後進行工作。
13.井下供電係統發生故障後,必須查明原因,找出故障點,排除故障後方可送電。禁止強行送電或用強送電的方法查出故障。
14.發生電氣火災及異常災害時,必須切斷就近電源,用滅火器材滅火。並向調度彙報,按調度指令切斷有關的其他電源。
15.不準任意調整電氣保護裝置的整定值;
16.采區供電係統的檢漏裝置必須按規定試驗,嚴禁甩掉漏電保護運行;
17.移動變電站低壓檢漏裝置的試驗按規定執行。補償調節裝置一次整定後,不能任意改動;
18.在采區內做過流保護整定試驗時,應與瓦斯檢查員一起進行。
19.安裝與拆卸時應注意以下事項:
a設備的安裝與電纜敷設應安設在頂板和底板無積水的地方,應不防礙人員通行,距軌道和鋼絲繩應有足夠的距離,並符合規程規定;
b直接向采煤機供電的電纜,必須使用電纜夾,無法使用電纜夾的電纜應放在專用的電纜車上;
c橡套電纜之間的直接連接,必須采用冷補、冷壓工藝。煤電鑽的負荷電纜禁止使用接線盒連接。其他電纜的連接按有關規程規定執行。
d用人敷設電纜時,應將電纜順直,在巷道拐彎處不能過緊,人員應在電纜外側搬運。
e嚴禁帶電搬運設備。
20.現場交接班。將本班維修、事故處理情況、遺留的問題向接班人交接清楚。
21.電工工作時應精神飽滿、頭腦清晰、穿戴好勞動保護用品,禁止酒後上崗,下井電工應執行出入井相關製度。
22.電工負責生產過程中電氣設備的檢查、維護、保養。
23.電工工作時,操作過程必須符合《煤礦安全規程》的要求。
24.工具、材料、配件要存放整齊,精心管理,保持工房內外清潔衛生。做好本工種範圍內的工作,保證設備正常工作,提高設備的完好率,認真做好設備的檢修記錄,堅持定檢製度,嚴防失爆。
25.配合參與安全檢查,對井上下電氣設備方麵的事故隱患及時安排整改和驗收。
26.防爆設備經修理後達不到防爆要求的,嚴禁下井使用。
27.檢修的設備應編號管理,建立修理檔案應注明,檢修設備編號,型號,檢修日期,檢修內容,更換的主要零部件,安全保護裝置的整定值等內容,試驗情況和檢修人應簽字。
28.修理後仍不能保證安全使用或嚴重損壞無修理的電氣設備,應予以報廢,做好標記後送到指定地點。
29.遵守勞動紀律,堅守崗位充分利用工時,節約原材料,降低消耗。
30.爆設備必須做到“三無:無雞爪子,無羊尾巴,無明接頭”;“四有:有過流和漏電保裝置,有螺釘和彈簧墊,有密封和擋板,有接地裝置”;“兩齊:電纜懸掛整齊,設備峒室清潔整齊”;“三全:防護裝置全,絕緣用具全,圖紙資料全”;“三堅持:堅持使用檢漏繼電器,堅持使用煤電鑽、照明和信號綜合保護裝置,堅持使用瓦斯電和風電閉鎖”。不得失爆,如有按相關規定執行。
31.好工作場所的環境衛生,設備存放整齊,實現文明生產。
四 、礦燈充電工安全生產崗位責任製
1.充電工值班員是保障礦燈安全管理的直接責任者, 對本班次礦燈維修、維護管理全麵負責, 充電工必須經過培訓、考試合格後,方可上崗工作。
2.充電工必須熟悉礦燈有關標準和規定,熟知礦燈結構,性能和工作原理,能獨立操作。
3.遵守勞動紀律,嚴守工作崗位, 負責管好、用好、維護好礦燈。
4.嚴格執行交接班製度和崗位責任製,礦燈應統一編號,實行專人專燈,固定充電架,集中管理。
5.對充電設備和礦燈要經常檢查,發現問題要及時修理。
6.充電架上的電壓表和充電指示器應定期校驗和檢查,充電架上的電壓表每月應使用標準電壓表校驗一次。
7.認真做好礦燈的充電、放電、衝洗、補液和燈頭、燈盒修理工作。發現問題及時修理不誤使用,保持一定數量的礦燈,滿足生產需要。
8.提高充電質量,充足電,保證礦燈光照十二小時以上,不合格的礦燈不發放,發出的礦燈達到不眨眼、無紅燈、配件齊全。
9.對充電架,整流設備、量具,儀表要按規定操作,使用維修好並達到完好標準。
10.嚴格執行領燈交牌製度,無牌不發燈,做到燈牌對號發出收進對數,詳細按件檢查,發現無故損壞燈者和丟失礦燈者,應立即彙報領導,追究其責任。
11.堅持為生產服務,井下工人礦燈發生故障,接到通知後,立即更換礦燈。
12.節約原材物料,不丟失不浪費,搞好工作場所和環境衛生。
13.每班下班後及時將礦燈交回情況上報調度室。
五、 電器設備維修工安全生產崗位責任製
電器設備維修工是主要負責井上下防爆機電設備維修的主要責任人,必需經過培訓,考試合格,取得資格證後持證上崗。
1.熟知《煤礦安全規程》有關規定,《煤礦機電設備檢修質量標準》及煤礦電氣防爆標準的有關規定。
2.熟悉所維修設備性能,結構原理,能獨立工作,學徒工不得單獨從事防爆設備的修理工作。
3.上班前不得喝酒,上班時不得做與本職工作無關的事情,嚴格遵守有關規章製度。
4.防爆電氣設備修理過程中,通電試驗時必須不少於兩人協同工作,嚴格執行仃送電製度,嚴禁帶電作業。
5.檢修用配件和零部件應采用符合標準規定的合格產品,不得使用沒有合法生產手續未經試驗檢驗的自製產品及配件。
6.防爆電氣設備經修理達不到防爆要求的嚴禁下井使用。
7.部件組裝整機裝配必須嚴格按工藝要求進行,防止工具和其它物體掉入機芯內,以防試車時發生故障。
8.嚴格執行定期檢修製度,井下機電設備應定期升井到地麵進行檢修。拆裝機電設備時,應用專用工具,嚴禁野蠻攜手前進和違章操作。
9.防爆電氣設備拆開後,防爆麵要妥善放置保管,對不符合防爆要求的必須進行處理,對玷汙或局部有可處理損傷的防爆麵經處理後的粗糙度和防爆間隙應符合防爆標準和規定,防爆麵應進行鈍化處理並塗鏽油。
10.對操作的觸頭、接點、線圈、消弧罩等零部件修理後應達到檢修質量標準要求,保證安全使用,對無法修複的各種零部件必須更換。
11.實行機電設備檢修責任製,誰檢修,誰負責,嚴格按設備檢修標準認真檢查。
對修理後仍不能保證安全使用或嚴重損壞無法修理的機電設備應予報廢,做好報廢記錄後送指定地點。
12.每台機電設備完成檢修工作後,應整理檢修記錄及試驗報告。
13.設備應編號管理,建立修理檔案。
14.清點工具、儀表、材料,清掃衛生,電氣設備停好電後方可離開工作場所。
六、機修工安全生產崗位責任製
機修工保障自身安全和井上下設備維修質量的主要責任人。負責煤礦機械設備的維修,設備調試及日常管理工作。機修工必須經過培訓,考試合格後方可上崗,機修工在工作中盡職盡責切實搞好設備檢修工作。無妨礙本職工作病症。
1.認真組織本工區貫徹落實“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堅持生產必須安全,不安全不生產的原則。
2.組織本工區工人嚴格實施《煤礦安全規程》、《作業規程》和《安全技術措施》,切實解決設備質量、工程質量等問題,及時組織處理隱患,及時製止“三違”現象。
3.認真參加班前會,接受班組長工作安排,團結協作,互相配合,保質保量完成當班任務。
4.熟悉鉗工工藝知識、工具、量具的名稱、規格和用法,常用金屬材料的性能,一般機械的安裝及維修方法,設備的完好標準及維護檢修規程,判斷各種機械事故的發生原因和采取的預防措施,正確進行各項操作,保證工作質量。
5.堅守工作崗位,做好交接班工作。經常檢查分管範圍的機械設備的完好及運轉情況,發現問題及時解決,定期進行檢查,並按檢修質量標準進行交接驗收和試運轉,保證設備經常處於良好狀態。
6.認真做好生產準備工作,工具、材料、配件必須完好齊全無損,妥善保管。
7.愛護設備,節約原材料,降低材料費用,搞好工作場所清潔衛生,搞好文明生產。
8.認真學習本專業知識,不斷提高技術操作水平。
9.使用氣割時,乙炔瓶、氧氣瓶與操作人員必須有一定的安全距離(三者之間不少於10米)。乙炔瓶不準靠近火源、電源,不允許在太陽下暴曬,氧氣瓶嚴禁和油類放在一起。
10.使用鑽床、砂輪機時,機修工要站在正確的位置上,鑽工件時,一定要戴上平光鏡夾好工件。
11.組織本工區深入開展“生產標準化、安全創水平”活動,落實上級提出的安全生產目標。
12.配合參與安全檢查,對井上下設備方麵的事故隱患及時安排整改和驗收。
13.對井下機械設備進行定期檢查、維修、保養。
七、 井下值班電工安全生產責任製
井下值班電工保障自身安全和井下電器(氣)設備維修質量的主要責任人。負責煤礦井下高、低壓機電設備的維修,設備調試及日常管理工作。電鉗工必須經過培訓,考試合格持證上崗,電鉗工在工作中盡職盡責切實搞好設備檢修工作。無妨礙本職工作病症。
1.認真學習和執行安全生產方針,遵守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條例和指令。
2.嚴格遵守勞動紀律和各項管理製度,服從班組長的指揮,按時參加班前會,做到堅守工作崗位,堅持現場交接班製度,杜絕空班、漏崗、脫崗和串崗現象。
3.嚴格執行安全規程、操作規程、設備完好標準和檢修質量標準等的規定,做到上標準崗、幹放心活,安全生產、文明生產。
4.努力鑽研業務技術知識,熟練掌握綜采工作麵供電係統及所轄各種機械、電氣和液壓設備的構造、原理、性能和作用。做到判斷事故準確無誤,處理事故安全迅速。
5.持證上崗,並對職責範圍內機電設備的安全運行和維修質量負責,對作業現場的安全工作負責。
6.嚴把機電設備、小件入井關,按規定檢查並辦理相關入井手續,防止不合格設備入井。
7.每班都要對所轄機電設備、線路做好巡回檢查,加強設備的維修和保養,保持設備經常處於完好狀態,嚴禁設備帶病運行。
8.每班至少檢查1次電氣設備的防爆性能,杜絕檢修過程中造成失爆。經常注意檢查電氣絕緣情況及各種儀表、保護裝置是否靈敏可靠,發現問題及時處理。
9.每班要檢查“三機”的螺絲是否緊固,油位是否適當,各部位溫度及聲音是否正常,發現異常立即處理。
10.定期做好電氣設備和電纜的絕緣搖測,並做好電氣設備的試驗,經有關領導簽字後備案。
11.保持供電係統符合“三無、四有、兩齊、三全、十不準、三堅持及三專兩閉鎖”的要求,嚴禁甩掉過流、漏電、接地、短路等各種保護裝置。
12.嚴禁帶電檢修和移動電氣設備,嚴格執行停電、檢查瓦斯、驗電、放電製度,並懸掛停電警示牌,嚴格執行“誰停電、誰送電”製度。
13.負責處理當班發生的機電事故,並及時向領導彙報情況,積極參加事故追查分析會。對交班時尚未完成的工作,未經領導允許,不得留給下一班。
14.做好機電設備的防潮、防腐和防火工作,及時清理設備附近的積水和雜物,保持機電設備的清潔衛生。
15.搞好自主保安和互保聯保,敢於製止違章作業,拒絕違章指揮,發現重大隱患及時彙報處理。
16.認真填寫設備運行日誌和各種記錄。
八、 行車司機安全生產崗位責任製
行車司機是行車操作現場的直接責任者,對本班次現場設備安全運行管理全麵負責,行車司機必須經過培訓,考試合格後持證上崗。並無妨礙本職工作的病症。
1.必須熟習本崗位的操作規程,並嚴格按操作規程作業。
2.必須經過安全培訓學習,考試合格後方可持證上崗。
3.行車工在操作時,其周邊及行吊下方嚴禁站人。
4.行車工必須日常維修保養,檢查行吊是否正常,發現異常立即彙報並進行處理。
5.行車工必須保證他人及自身的安全。
6.服從領導安排的臨時性工作。
九、 機床工安全生產崗位責任製
機床(車、刨、磨、鑽)工是機床操作現場的直接責任者,對本班次現場設備安全運行管理全麵負責,機床工必須經過培訓,考試合格後方可上崗。並無妨礙本職工作的病症。
1.應熟知《煤礦安全規程》有關規定,熟練掌握機床設備和啟動電氣設備的構造、性能、技術特點、工作原理並做到會使用、會管理、會排除一般性故障。能獨立操作。
2.上班前禁止喝酒,嚴格執行交接班製度,接班後不得睡覺,不得做與本職工作無關的事情,堅守工作崗位,遵守操作規程及《煤礦安全規程》的有關規定。
3.上班前不準喝酒,工作中精神集中,著裝要符合安全要求,女工要戴好工作帽,長發和辮子不得露頭。
4.遵守各種勞動紀律和規章要求,作業前應檢查在工作中所需的量具、專用工具和其他必須工具是否準備齊全,所加工零件的材料是否符合要求。
5.操作前先用手轉動傳動件,傳動件運轉要靈活。
6.啟動試運行電氣設備和停止應安全可靠。
7.在工作中要觀察潤滑係統必須正常可靠,無漏油現象。
8安全裝置軸承達到穩定溫度,量具精度較高在使用中應愛惜。
9.清除切屑、擦拭機床,使機床與環境保持清潔狀態。
10.注意檢查或更換磨損壞了的機床導軌上的油察板。
11.檢查潤滑油、冷卻液的狀態,及時添加或更換。
12.依次關掉機床的電源和總電源。
13.打掃現場衛生,填寫設備使用記錄。
十、 井下值班鉗工安全生產崗位責任製
井下值班鉗工保障自身安全和井下機修設備維修質量的主要責任人。負責煤礦機械設備的維修,設備調試及日常管理工作。電鉗工必須經過培訓,考試合格持證上崗,井下值班鉗在工作中盡職盡責切實搞好設備檢修工作。無妨礙本職工作病症。
1.井下維修工必須遵守勞動紀律《礦規》和有關法律法規。
2.井下機械維修工必須具備一定的鉗工基本操作及液壓基礎知識,經過培訓並考試合格後,方可持證上崗。
3.維修工必須熟知自己的職業範圍,熟練掌握所維修設備的技術性能、完好標準、檢修工藝和檢修質量標準,並了解周圍環境及相關設備的配合關係。
4.下井前,要由維修負責人員講清工作內容、步驟和安全注意事項,維修工要根據當日工作的需要認真檢查所帶工具是否齊全、完好,材料、備件是否充足,是否與所檢修和維修設備需要的材料型號相符,並備好專用停電牌。
5.維修工進行檢修工作時,應與司機配合好。不允許在井下檢修的設備、部件等,必須及時運到地麵檢修。
6.在距檢修地點20米內風流中瓦斯濃度達到1%時,嚴禁送電試機,達到1.5%時,停止一切作業,並切斷電源。
7.在傾角大於15°的地點檢修和維修時,下方不得同時有人作業。維修工進入現場後,要與所維修設備及相關設備的司機聯係。處理故障時,要確認故障的部位和性質。
8.在檢修現場,檢修負責人要講清工作、步驟和安全措施,清點所帶材料、備件,符合維修需要。
9.清理所維修的現場,應無妨礙工作的雜物,支護頂板,特別是需吊掛起重裝備的支撐物應牢固,檢查周圍無其它不安全因素,如有問題,應妥善處理後方可工作。
10.對所維修的設備停電、閉鎖並掛停電牌,並與相關設備的司機或周圍相關環節的工作人員聯係。維修工對所負責的設備維護檢查時應注意:檢查各部緊固件應齊全、緊固。潤滑係統中的油嘴、油路應暢通,接頭及密封處不漏油,油質、油量應符合規定。轉動部位的防護罩應齊全、可靠。機械或(液壓)安全保護裝置應可靠。各焊接件無變形、開焊和裂紋。機械傳動係統的齒輪、鏈輪、鏈條、刮板、托輥、鋼絲繩等部件磨損(或變形)無超限,運轉正常。減速箱、軸承溫升正常。液壓係統中的連接件、油管、液壓閥、千斤頂等無滲漏、無缺損、無變 形。液力偶合器的液質、液量、易熔塞、防爆片應符合規定輸送帶接頭可靠並符合要求,無撕裂、扯邊。各輸送帶應檢查防逆止裝置,各項保護應齊全可靠。
11.在打開機蓋、油箱進行拆檢、換件或換油等檢修工作時,必須注意遮蓋好,嚴禁落入煤矸、粉塵、淋水或其他異物等;注意保護設備的防爆麵、結合麵,以免受損傷;注意保護好拆下的零部件,應放在清潔安全的地方,防止損壞、丟失或落入機器內。
12處理刮板運輸機漂鏈時,應停止本機。調整中部槽平直度時,嚴禁用腳蹬、手搬或用撬棍別運行中的刮板鏈。
13.進行縮短,延伸中部槽作業時,鏈頭應固定,應采用卡鏈器,並在機尾處裝置適當的保護設施。
14.處理機頭或機尾故障、緊鏈、接鏈後,起動試機前,人員必須離開機頭、機尾,嚴禁在機頭機尾上部伸頭察看。
15.處理輸送帶跑偏時,應停機調整上、下托輥的前後位置或調整中間架的位置,嚴禁用手腳直接拽蹬運行中的輸送帶。
16.檢修輸送帶時,工作人員嚴禁站在機頭、機尾架、傳動滾筒及輸送帶等運轉部位的上方工作,如處理事故必須站在上述部位工作時,要派專人停機、停電、閉鎖、掛停電牌後方可作業。
17.在更換輸送帶和輸送帶接頭時,應遠離轉動部位5米以外作業,如確需點動開機並拉動輸送帶時,嚴禁站在轉動部位上方和任何部位直接用手或腳瞪踏輸送帶。
18.需要在井下焊接作業時,必須按《煤礦安全規程》中的有關條款執行。
19.維修結束時,維修工應會同司機對維修部位進行檢查驗收,並就檢修部位、內容結果及遺留問題做好檢修記錄。認真清理檢修現場,檢查清點工具、剩餘材料、備品配件,特別是運轉部位不得有異物。
十一、電氣試驗工安全生產崗位責任製
電氣試驗工是負責對電氣設備進行試驗作業的人員。安全生產崗位責任如下:
1、試驗人員必須具備電工基本知識,經過培訓合格後,方可持證上崗。嚴格執行國家有關安全生產崗位的法律、法規、行業標準、技術規範。學徒工、實習人員等新試驗人員必須在持有試驗技術合格證的熟練人員監護下進行工作。
2、熟悉《煤礦電氣試驗規程》和有關的電氣試驗規程、標準、規範,熟悉《煤礦安全規程》的有關章節和要求,熟知試驗儀器、儀表的性能和使用方法,能夠獨立進行操作。
3、掌握電氣防滅火和觸電事故處理方法。
4、上班前不得喝酒,上班時不做與本職工作無關的事情,試驗時要嚴肅認真、集中精力,嚴格執行停送電、驗電、放電等有關規章製度。
5、進行電氣試驗工作不得少於2人。
6、做井下電氣試驗時,電源線不應使用塑料線,瓦斯濃度應保持在1%以下;在高瓦斯礦井的掘進頭、采煤巷道,可能發生瓦斯突出的地區,要有專用局扇,並有瓦斯檢查員現場值班,方可進行試驗。
7、對新型繼電器及繼電保護裝置,必須有合法證件,否則不準投入使用和運行。
8、在控製盤和保護盤上工作時,必須將工作盤和兩側運行盤用布幔等加以明顯隔開。
9、在運行的二次回路上工作時,應穿低壓絕緣鞋或站在絕緣墊上,有專人監護,使用的工具用絕緣物包紮。電流互感器二次不得開路,短路二次繞組必須使用不小於2.5平方毫米的短路片或短路銅線,連接必須牢固可靠。禁止將電壓互感器二次側短路,嚴禁在帶電的電壓互感器上工作。
10、在進行鑽孔等振動較大的工作時,應采取防止運行中儀表誤動和防止運行中設備掉閘的措施,必要時經值班調度員或值班負責人同意,可將保護裝置暫時退出運行。
11、檢驗繼電保護和儀表的工作人員,不準進行任何倒閘操作,但在值班員許可後,可拉合開關。
防爆電氣設備修理工安全生產崗位責任製
防爆電氣設備修理工是負責對防爆電氣設備進行檢修作業的人員。安全生產崗位責任如下:
1、本規定適用於在煤礦地麵從事防爆電氣設備修理工作的修理工。
2、防爆電器修理工必須經過專業培訓,考試合格並取得合格證後,持證上崗。
3、熟知《煤礦安全規程》有關規定,《煤礦機電設備檢修生產標準》及煤礦電氣防爆標準的有關規定。
4、熟悉所維修設備性能,結構和原理,能獨立工作,學徒工不得單獨從事防爆設備的修理工作。
5、上班前不得喝酒,上班時不得做與本職工作無關的事情,嚴格遵守有關規章製度。
6、防爆電氣設備修理過程中,通電試驗時,必須不少於兩人協同工作。嚴格執行停送電製度,嚴禁帶電作業。
7、檢修用配件和零部件應采用符合標準規定的合格品,不得使用沒有合法生產手續,未經試驗、檢驗的自製產品作為配件。
8、防爆電氣設備經修理後達不到防爆要求的,嚴禁下井使用。
防爆檢查工安全生產崗位責任製
防爆檢查工是負責對防爆電氣設備進行檢查作業的人員。安全生產崗位責任如下:
1、必須經過專業培訓考試合格,持證上崗,能獨立工作。學徒工不得單獨從事防爆檢查工作。嚴格執行國家有關安全生產崗位的法律、法規、行業標準、技術規範。
2、必須熟知《煤礦安全規程》有關內容、《煤礦機電設備完好標準》、《 煤礦機電設備檢修生產標準》及電氣設備防爆標準的有關規定。
3、熟悉工作範圍內的供電係統、電氣設備性能。了解所檢查地區電氣設備種類、數量及分布情況。
4、熟悉礦井井下巷道、采掘工作麵的巷道布置及所檢查地區的瓦斯濃度。
5、必須配備專用工具,下井工作時應攜帶便攜式甲烷檢測儀。
6、上班前不得喝酒,班中不得做與本職工作無關的事情,遵守有關規章製度。
7、需停電檢查設備時,必須嚴格執行停送電製度。瓦斯濃度在1%以下方準許打開隔爆外殼,經驗電、放電後方可進行檢查。
8、檢查出的問題當場不能處理時,可通知有關單位采取臨時安全措施,失爆的設備不準送電運行。
9、繼電保護整定不合理的裝置,通知有關人員,重新進行調整。
鋼絲繩檢查工安全生產崗位責任製
鋼絲繩檢查工是負責對鋼絲繩進行檢查作業的人員。安全生產崗位責任如下:
1、經技術培訓合格後,方可上崗工作。嚴格執行國家有關安全生產崗位的法律、法規、行業標準、技術規範。
2、熟知《煤礦安全規程》中對鋼絲繩的有關規定,了解並掌握所負責的鋼絲繩及其提升係統的技術參數和生產標準,能獨立工作。
3、無妨礙本職工作的病症。
4、上班前不準喝酒,不得做與本職工作無關的事情,遵守有關各項規章製度。
5、鋼絲繩檢查工應保持相對穩定,明確分工,對主要提升和運輸設備的鋼絲繩應由專人負責檢查。
6、各種股撚鋼絲繩在一個撚距內斷絲斷麵積與總斷麵積之比,達到下列數值時,必須更換:
(1)升降人員或升降人員和物料用的鋼絲繩為5%。
(2)專為升降物料用的鋼絲繩、平衡鋼絲繩、防墜器的製動鋼絲繩(包括緩衝器)和兼作運人的鋼絲繩牽引帶式輸送機的鋼絲繩為10%。
(3)罐道鋼絲繩為15%。
(4)架空乘人裝置、專為無極繩運輸用的和專為運物料的鋼絲;牽引帶式輸送機用的鋼絲繩為25%。
7、以鋼絲繩標稱直徑為準計算的直徑減少量達到下列數值時,必須更換:
(1)提升鋼絲繩或製動鋼絲繩為10%。
(2)罐道鋼絲繩為15%。
(3)使用密封鋼絲繩外層鋼絲厚度磨損量達到50%時。
8、鋼絲繩在運行中受到卡罐、突然停車等猛烈拉力時,必須立即停車檢查,發現下列情況之一者,必須將受力段剁掉或更換全繩:
(1)鋼絲繩產生嚴重扭曲變形。
(2)鋼絲一個撚距內斷絲斷麵積與總斷麵積之比超過上述規定時。
(3)鋼絲繩標稱直徑減小量超過上述規定時。
(4)遭受猛烈拉力的一段的長度伸長0.5%以上。
(5)鋼絲繩使用期間,斷絲數突然增加或伸長突然加快時。
9、鋼絲繩的鋼絲有變黑、鏽皮、點蝕麻坑等損傷時,不得用作升降人員。鋼絲繩鏽蝕嚴重,或點蝕麻坑形成溝紋,或外層鋼絲鬆動時,不論斷絲數多少或繩徑是否變化,必須立即更換。
10、使用有接的鋼絲繩時,必須遵守以下規定:
(1)有接頭的鋼絲繩,隻可在下列設備中使用:
①平巷運輸設備;
②300以下傾斜井巷中專為升降物料的絞車;
③斜巷無極繩絞車;
④斜巷架空乘人裝置;
⑤斜巷鋼絲繩牽引帶式輸送機。
(2)在傾斜井巷中使用的鋼絲繩,其插接長度不得小於鋼絲繩直徑的1000倍。
11、井筒中懸掛水泵、抓岩機的鋼絲繩,使用期限一般為1年;懸掛水管、風管、安全梯和電纜的鋼絲繩,使用期限一般為2年。到期到經檢查鑒定,符合《煤礦安全規程》規定的,可繼續使用。
12、鋼絲繩的定期檢驗工作應符合《煤礦安全規程》有關規定。
13、在立井井口驗繩時應係安全帶。
水泵司機安全生產崗位責任
固定排水泵司機是負責操作排水泵作業的人員。安全生產崗位責任如下:
1、本規定適用於煤礦井下主排水泵房、各水平主排水泵房和固定排水泵房司機。
2、司機必須經過培訓、考試合格、取得合格證後,持證上崗操作。嚴格執行國家有關安全生產崗位的法律、法規、行業標準、技術規範。實習司機應經有關部門批準,並指定專人指導監護。
3、應熟知《煤礦安全規程》有關規定,了解排水係統,熟悉掌握排水設備和啟動控製電氣設備的構造、性能、技術特點、工作原理,並要做到會使用、會保養、會排除一般性故障,能獨立操作。
4、沒有妨礙本職工作的病證。
5、上班前禁止喝酒,嚴格執行交接班製度,接班後不得睡覺,不得與本職工作無關的事情,堅守工作崗位,遵守本操作規程及《煤礦安全規程》的有關規定。
6、主排水泵司機必須專職,主排水泵房每班超過兩人值班時應明確正、副司機。
7、嚴格遵守以下安全守則和操作紀律:
(1)不得隨意變更保護裝置的整定值。
(2)操作高壓電器時:
①一人操作,一人監護;
②操作者應戴絕緣手套,穿絕緣靴或站在絕緣台上;
③電器,電動機必須接地良好。
(3)在以下情況下,水泵不得投入運行:
①電動機故障沒有排除,控製設備、電壓表、電流表、壓力表、真空表失靈;
②水泵或管路漏水;
③電壓降太大,電壓不正常;
④水泵不能正常運行;
⑤吸排水管路不能正常工作。
(4)在發生和處理事故期間,司機應嚴守崗位,不得離開泵房。
8、井筒與水泵房之間的斜巷內(安全出口),必須保持暢通,不得堆放雜亂髒物。
9、應定期檢查防水門,關閉應符合要求。
空氣壓縮機司機安全生產崗位責任製
空氣壓縮機司機是負責使用和管理空氣壓縮機的人員。安全生產崗位責任製如下:
1、必須經過培訓,考試合格,取得合格證後,方可上崗操作。嚴格執行國家有關安全生產崗位的法律、法規、行業標準、技術規範。實習司機操作應經有關部門批準,並指定專人指導監護。
2、熟知《煤礦安全規程》的有關規定,熟悉空壓機的結構、性能、工作原理、技術特征和各種安全保護裝置,能獨立操作。
3、掌握現場機械、電氣事故處理方法。
4、無妨礙本職工作的病證。
5、班前不得喝酒,嚴格執行交接班製度和工種崗位責任製,堅守工作崗位,上班不得睡覺,遵守本操作規程及《煤礦安全規程》的有關規定。
6、嚴格遵守以下安全守則和操作紀律:
(1)操作高壓電器時,要一人操作,一人監護。操作時要戴絕緣手套,穿絕緣靴,墊絕緣墊。
(2)不得隨意變更保護裝置的整定值。
(3)下列情況禁止操作:
①在安全保護裝置失靈情況下,禁止開機或運行;
②在電動機、電器設備接地不良情況下,禁止開機或運行;
③在指示儀表損壞,不安全情況下,禁止開機或運行;
④在設備運行中,禁止緊固地腳螺栓;
⑤氣缸、風包有壓情況下,禁止敲擊和碰撞。
7、安全保護和溫升應達到以下要求:
(1)安全閥和壓力調節器必須動作可靠,安全閥的動作壓力不得超過額定壓力的1.1倍。
(2)斷水、斷油保護裝置和溫度保護裝置應動作可靠。
(3)壓縮機的排氣溫度單缸不得超過190 ℃,雙缸不得超過160℃。
(4)風包溫度不得超過120℃。
礦燈工安全生產崗位責任製
礦燈工是負責管理礦燈的人員。安全生產崗位責任如下:
1、經培訓並考試合格後方可上崗工作。嚴格執行國家有關安全生產崗位的法律、法規、行業標準、技術規範。
2、礦燈充電和維修人員必須熟悉有關標準和規定,熟知礦燈的結構、性能和工作原理,能獨立操作。
3、日常充電操作,對較為簡單的礦燈可實行自我服務,但礦燈使用人員必須做到:
(1)會進行日常充電操作。
(2)熟知充電注意事項。
(3)發現本規程所列礦燈缺陷之一時,應及時報告燈房值班人員進行處理,否則不準入井使用。
4、嚴格執行交接班製度和工種崗位責任製,堅守工作崗位,遵守有關規章製度。
5、礦燈應統一編號,實行專人專燈、固定充電架、集中管理。
6、應保持礦燈房內充電間和修理間的排風裝置工作正常,通風良好。室內禁止煙火,安全滅火設備完好。
7、礦燈有下列缺陷之一時,不得發出使用:
(1)燈盒、燈頭或燈線破損。
(2)燈頭、燈蓋鎖失靈。
(3)充電不足。
(4)燈頭圈鬆動。
(5)玻璃破裂。
(6)接觸不良形成“眨眼”。
8、對充電設備和礦燈要經常檢查,發現問題要及時處理。
9、充電架上的電壓表和充電指示器應定期校驗和檢查,充電架上的電壓表每月應使用標準電壓表校驗一次。
維修電工安全生產崗位責任製
礦井大型設備維修電工是負責對大型設備進行維修作業的人員。安全生產崗位責任如下:
1、維修工必須經過培訓並考試合格後,持證上崗,能獨立工作。嚴格執行國家有關安全生產崗位的法律、法規、行業標準、技術規範。學徒工應在考核合格的正式電工指導下從事有關維修實習工作。
2、熟知《煤礦安全規程》有關內容、《煤礦礦井機電設備完好標準》、《煤礦機電設備檢修生產標準》和電氣設備防爆標準有關規定。
3、必須熟悉所維護設備的結構、性能、技術特征、工作原理和電氣係統原理圖及各安全保護裝置的作用,會進行現場電氣設備操作,掌握電氣防、滅火知識。
4、上班前不準喝酒、嚴格遵守工種崗位責任製,上班時不得幹與本職無關的工作,遵守本操作規程及《煤礦安全規程》有關規定。
5、不得帶電檢修、搬遷電氣設備、電纜和電線。檢修或搬遷前,必須切斷電源,掛好停電牌,並采取防止自轉和自滑的措施。
6、在井下瓦斯濃度超過1%時,禁止進行電氣檢修作業。當電氣設備附近20米內的瓦斯濃度達到1.5%時,必須停止工作,切斷電源,撤出人員,及時彙報有關部門,進行處理。
7、高空或井筒作業時,必須佩戴安全帽和保險帶,保險應扣鎖在安全牢靠的位置上。
8、需要變配電所的值班人員進行操作停送電的檢修項目,停送電時,必須嚴格執行“工作票”製度,並設專人聯係停送電,嚴禁帶電作業。
9、無論高壓、低壓供電係統停電作業,作業前必須掛“停電作業”牌,並進行驗電、放電,接臨時地線等安全措施。
10、在電氣線路、電氣設備未經驗明確實無電前,一律視為有電,在未做好安全措施前,不準用手摸帶電體。
11、兩個或兩個以上工種聯合作業時,必須指定專人統一指揮。嚴禁在他人停電作業的線路上或設備上擅自進行工作,需要時應另行辦理手續。
12、在試驗采用新技術、新工藝、新設備和新材料時,應製定相應的安全措施,報領導批準。
維修鉗工安全生產崗位責任製
礦井大型設備維修鉗工是負責對大型設備進行維修作業的鉗工。安全生產崗位責任如下:
1、維修工必須經過培訓並考試合格後,方可上崗。嚴格執行國家有關安全生產崗位的法律、法規、行業標準、技術規範。學徒工應在考核合格的正式維修工指導下從事有關維修實習操作。
2、熟知《煤礦安全規程》有關內容、《煤礦礦井機電設備完好標準》、《煤礦機電設備檢修生產標準》及有關規定和要求。
3、熟悉所維護設備的結構、性能、技術特征,工作原理,能獨立工作。
4、上班前不準喝酒、上班不得做與本職無關的工作,嚴格遵守本操作規程及各項規章製度。
5、維修工進行操作時應不少於2人。
6、兩個或兩個以上工種聯合作業時,必須指定專人統一指揮。
7、作業前要切斷或關閉所檢修設備的電源,水源等,並掛“有人作業”警示牌。
8、高空和井筒作業時,必須戴安全帽和係保險帶,保險帶應扣鎖在安全牢靠的位置上。
9、禁止血壓不正常,不心髒病、癲癇病及其他不適合從事高空和井筒作業的人員參加高空或井筒作業。
10、高空和井筒禁止上下平行作業,若必須上下平行作業時,應有可靠的安全保護措施。
11、禁止在設備運轉中調整製動閘。
12、需要在井下焊接作業時,必須按《煤礦安全規程》中的有關條款執行。
13、在試驗、采用新技術、新工藝、新設備和材料時,應製定有相應的安全措施。
礦井維修電工安全生產崗位責任製
礦井維修電工是負責對礦井電氣設備進行維修作業的人員。安全生產崗位責任如下:
1、經過培訓合格後,持證上崗,無證不得上崗進行電氣操作。嚴格執行國家有關安全生產崗位的法律、法規、行業標準、技術規範。
2、熟知《煤礦安全規程》有關內容、《煤礦機電設備完好標準》、《煤礦機電設備檢修生產標準》和電氣設備防爆的有關標準和規定。
3、具備電工基本知識,熟悉所維修範圍內的供電係統、電氣設備和電纜線路的主要技術特征,以及電纜的分布情況。
4、了解所負責維修的設備性能原理和保護裝置的運行狀況,有維修及故障處理等方麵的技能和基礎理論知識,能獨立工作。
5、熟悉礦井巷道布置,了解作業地點的瓦斯濃度,熟悉在災害情況下的停電順序及人員撤離路線,掌握電氣防滅火方法和觸電搶救知識。
6、上班前不喝酒,遵守勞動紀律,上班時不做與本職工作無關的事情,遵守本操作規程及各項規章製度。
7、高壓電氣設備停送電操作,必須填寫工作票。
8、檢修、安裝、挪移機電設備、電纜時,禁止帶電作業。
9、井下電氣設備在檢查、修理、搬移時應由兩人協同工作,相互監護。檢修前必須切斷電源,經驗電確認已停電後再放電(采區變電所的電氣設備及供電電纜的放電,隻能在硐室內瓦斯濃度在1%以下時才準進行)、懸掛接地線,操作手把上掛“有人工作,禁止合閘”警示牌後,才允許觸及電氣設備。
10、操作高壓電氣設備時,操作人員必須戴絕緣手套,穿高壓絕緣靴或站在絕緣台上操作。操作千伏級電氣設備主回路時,操作人員必須戴絕緣手套或穿高壓絕緣靴,或站在絕緣台上操作。127伏手持式電氣設備的操作手柄和工作中必須接觸的部分的絕緣應良好。
11、井下電氣維修工工作期間,應攜帶電工常用工具,與電壓等級相符的驗電筆和便攜式瓦斯檢測儀。
12、井下使用普通型儀表進行測量時,應嚴格執行下列規定:
(1)普通型攜帶式電氣測量儀表,隻準在瓦斯濃度為1%以下的地點使用。
(2)在測定設備或電纜絕緣電阻後,必須將導體完全放電。
(3)被測設備中有電子插件時,在測量絕緣電阻之前。必須撥下電子插件。
電氣焊工安全生產崗位責任製
電氣焊工是進行電氣焊和氣割作業的人員。安全生產崗位責任如下:
1、要積極參加各種安全生產崗位會議,樹立“安全第一”的思想,嚴格遵章守紀,不違反勞動紀律,堅守工作崗位,不串崗,不酒後工作,集中精力進行安全生產崗位,積極參加安全競賽和安全活動,接受安全教育。
2、認真學習電、氣焊安全技術操作規程,熟知安全知識,嚴格執行規章製度,不得違章作業,冒險盲幹,有權拒絕違章指揮。
3、堅持上班自檢製度;對所用的電氣焊機和線路及施工環境中的洞口,腳手架、板、安全網高壓線等進行全麵檢查,排除不安全因素,不符合安全要求不得施工,加強自我保護。
4、嚴格執行安全技術施工方案和安全技術措施,不得隨意變更、拆除安全防護設施,並且不得擅自動用電氣和其他工作使用的機械施工設備。
5、正確使用防護用品。要衣著整齊,上崗前戴好安全帽、防護眼鏡、危險處要係好安全帶,穿好絕緣鞋。
6、對各級檢查提出的情況,按要求及時整改。
7、實行文明施工,不得從高處拋擲物品,將流動電線及時回收,保管好,停止使用後要切斷電源並鎖好閘門
8、發生事故或未遂事故,立即向班組長或工程負責人報告,參加事故分析,吸取事故教訓,積極提出防止事故發生、促進安全生產崗位改善勞動條件的合理化建議。
配電工安全生產崗位責任製
配電工是負責對變配電所設備進行操作的人員。安全生產崗位責任如下:
1、配電工必須經過培訓、考試合格,持證上崗。嚴格執行國家有關安全生產崗位的法律、法規、行業標準、技術規範。
2、有一定的電工基礎知識,熟知變電所運行有關規程及標準,能獨立工作。
3、必須了解變電所供電係統圖,熟悉變電所電源情況和各開關櫃的負荷性質、容量和運行方式。熟知變電所主要電氣設備的特性、一般構造及工作原理,並掌握操作方法。
4、掌握現場電氣事故處理方法,無妨礙本工種的病症。
5、班前不準喝酒,嚴格遵守交接班製度和崗位責任製,嚴格遵守本操作規程及有關規程規章的規定。
6、倒閘操作必須一人操作,一人監護。重要的或複雜的倒閘操作,應由熟練的配電工或值班員操作。進行操作時要嚴肅認真,按操作順序操作。
7、進行關電操作時要確認該線路上所有的工作人員已全部撤回,方可按規定程序送電。
8、操作中有疑問時,應查明原因,確定無誤後再進行操作。無法排除疑問時,必須向礦有關電氣技術人員報告。
9、操作高壓刀閘或開關時,均應戴絕緣手套,穿絕緣靴或站在絕緣台上。雨天在室外操作高壓設備時,絕緣棒應有防雨罩。雷雨天氣禁止倒閘操作。
10、嚴禁帶負荷停送刀閘(或隔離開關),停關刀閘(或隔離開關)要果斷迅速,並注意刀閘是否斷開或接觸良好。
11、電氣設備停電後(包括事故停電),在未拉開開關和做好完好安全措施以前,不得觸及設備或進入遮欄,以防突然來電。
12、凡有可能反送電的開關必須加鎖,開關上懸掛“小心反電”警示牌。
13、變(配)電所內不得存放易燃易爆物品,不得有鼠患,變(配)電室無漏雨現象。
14、值班員必須掌握觸電急救法及人工呼吸法,並具有電氣設備防、滅火知識。
起重工安全生產崗位責任製
起重工是負責進行起重作業的人員。安全生產崗位責任如下:
1、經過起重技術及安全培訓,考試合格者方可從事起重工作。嚴格執行國家有關安全生產崗位的法律、法規、行業標準、技術規範。
2、熟悉有關設備安裝、起重、運輸的規定和要求。
3、能夠正確使用各種起重工具,會操作吊運機械。
4、身體狀況適應起重作業。
5、上班前不準喝酒,工作時精神集中,上班時不得幹與本職工作無關的事情。
6、進行起重及搬運作業時必須設專人統一指揮,精神集中,嚴禁說笑打鬧。
7、起重機械、工具、卡具和繩索(繩套)等要按規定進行定期檢查試驗,每次使用前應由施工負責人進行一次認真地檢查,不合格的嚴禁使用。
8、在任何情況下,嚴禁用人體重量來平衡被吊運的重物。不得站在重物上起吊。進行起重作業時,不能站在重物下麵(下方)、起重臂下或重物運動方向等不安全的地方,隻能在重物後方作業。嚴禁用手直接校正已被重物張緊的吊繩、吊具。
9、在輸電線路附近起重作業時,應保持一定的安全距離。在起重機械、裝備、物體的最大回轉半徑範圍內,與輸電線路的最近安全距離如下表所示。雨霧天工作時,安全距離應適當放大。雷雨天氣時,不得進行起吊作業。
10、起重作業場地風力達到6級以上或其他惡劣天氣不能保證安全作業時,起重機應停止作業,風力在4級以上時,不得吊運兜風大件。
11、凡是在井口及進筒中作業人員必須戴安全帽,佩帶合格的保險帶,保險帶的另一端必須拴在牢靠的地點。
12、需站在罐籠或箕鬥頂上工作時,必須遵守下列規定:
(1)在罐籠或箕鬥頂上,必須裝設保險傘和欄杆。
(2)提升容器的提升速度,一般為0.3~0.5米/秒,最大速度不得超過2米/秒。
(3)信號必須安全可靠。
13、在有電機車架空線的巷道中起重運輸大型物件時,必須采取可靠的防觸電措施。
提升機司機安全生產崗位責任製
提升機司機是負責操作提升機的人員。安全生產崗位責任如下:
1、本規程適用於以下提升機司機的運行操作:
(1)地麵主、副井提升機司機。
(2)井下(暗)主、副井提升機司機。
(3)鑿井和矸石山用提升機司機。
(4)直徑1.6米及以上其他提升機司機。
2、司機必須經過培訓,並經考試取得合格證後,特證上崗,能獨立操作。嚴格執行國家有關安全生產崗位的法律、法規、行業標準、技術規範。
3、有一定的機電基礎知識,熟悉《煤礦安全規程》的關規定。
4、熟悉設備的結構、性能、技術特征、動作原理、提升信號係統和各種保護裝置,能排除一般性故障。數控絞車司機還應能夠進行計算機設備的一般操作。
5、沒有妨礙本職工作的病證。
6、上班前嚴禁唱酒,接班後嚴禁睡覺、看書和打鬧。堅守工作崗位,上班時不做與本職工作無關的事情,嚴格遵守本操作規程及《煤礦安全規程》的有關規定。
7、生產和鑿井用主要提升機必須配有正、副司機,每班不得少於2人(不包括實習期內的司機)。實習司機應經主管部門批準,並指定專人進行監護,方準進行操作。
8、提升機司機應遵守以下安全守則:
(1)嚴格執行交接班製度,接班後應進行一次空負荷試車(連續作業除外)和每班應進行的安全保護裝置試驗,並做好交接班記錄。
(2)禁止超負荷運行(電流不超限)。
(3)非緊急情況運行中不得使用保險閘。
(4)斜井提升礦車脫軌時,禁止用絞車牽引複軌。
(5)司機不得擅自調整製動閘。
(6)司機不得隨意變更繼電器整定值和安全裝置整定值。
(7)檢修後必須試車,並按規定做過卷、鬆繩保護等項試驗。
(8)操作高壓電器時,應戴絕緣手套,穿絕緣靴或站在絕緣台上,一人操作、一人監護。
(9)維修人員進入滾筒工作前,應落下保險閘,鎖住絞車滾筒,切斷電源,並在閘把上掛上“滾筒內有人工作,禁止動車”警示牌。工作完畢後,摘除警示牌,並應緩慢起動。
(10)操作滾筒離合時,應嚴格遵守離合的“分”、“合”操作規定及安全注意事項。
(11)停車期間,司機離開操作位置時必須做到:
①將安全閘手把移至施閘位置;
②主令控製器手把置於中間“0”位;
③切斷控製回路電源;
④取下控製器鑰匙並掛警示牌。
9、司機應熟悉各種信號,操作時必須嚴格按信號執行。做到:
(1)不得無信號動車。
(2)當所收信號不清或有疑問時,應立即用電話與井口信號工聯係,重發信號,再進行操作。
(3)接到信號因故未能執行時,應通知井口信號工,原信號作廢,重發信號,再進行操作。
(4)司機不得擅自動車,若因故需要動車時,應與信號工聯係,按信號執行。
(5)若因檢修需要動車時,應事先通知信號工,並經信號工同意,完畢後再通知信號工。
10、提升機司機應遵守以下操作紀律:
(1)司機操作時應精神集中,手不準離開手把,嚴禁與他人閑談,開車後不得再打電話。司機不允許連班頂崗。
(2)操作期間禁止吸煙,不得離開操作台及做其他與操作無關的事,操作台上不得放與操作無關的物品。
(3)司機應輪換操作,每人連續操作時間一般不超過1小時,在操作未結束前,禁止換人。因身體驟感不適,不能堅持操作時,可中途停車,並與井口信號工聯係,由另一名司機代替。
(4)對監護司機的示警性喊話,禁止對答。
小水泵司機安全生產崗位責任製
小水泵司機是負責操作小水泵的人員。安全生產崗位責任如下:
1、本規定適用於井下沒有正式固定泵房的臨時性排水泵、功率較小的多段泵和單段泵的水泵司機。
2、應經技術培訓,考試合格後,持證上崗。嚴格執行國家有關安全生產崗位的法律、法規、行業標準、技術規範。
3、必須了解有關規定和排水設備的構造、性能,並要做到會使用、會保養、會排除一般性故障,能獨立操作。
4、遵守有關規章製度,上班前不喝酒,上班時不得睡覺,不做與工作無關的事情。
5、注意檢查工作地點頂板及支護情況,發現問題要及時彙報處理,嚴禁在不安全的情況下開泵。
6、小水泵出水口必須安設閘閥,安裝必須達到完好標準才能使用。
7、在以下情況下,水泵不得投入運行:
(1)電動機、水泵故障沒有排除。
(2)電壓降太大,電壓不正常,電動機不能正常啟動。
(3)水泵不能正常工作。
(4)管路漏水,吸、排水管路不能正常工作。
(5)水泵開關和控製設備損壞、失爆、漏電或不能保證安全使用。
小型電器修理工安全生產崗位責任製
小型電器維修電工是負責對小型電器進行維修作業的人員。安全生產崗位責任如下:
1、必須經培訓考試合格後,持證上崗。
2、應熟悉《煤礦安全規程》有關內容、《煤礦礦井機電設備完好標準》、《煤礦機電設備檢修生產標準》及電氣設備防爆標準中的有關規定。
3、掌握各種小型電器結構性能、工作原理和修理工藝,能獨立工作。
4、遵守有關規章製度,上班前不喝酒,班中不做與本職工作無關的事情。
5、防爆型小型電器檢修後不得有失爆現象。
6、準備檢修中需要材料及零配件。
7、計劃本班應修的小型電器件數。
8、準備好各種工具和檢測用的儀器儀表。
主通風機司機安全生產崗位責任製
主通風機司機是負責對主通風進行日常管理和操作的人員。安全生產崗位責任如下:
1、司機必須經過培訓,考試合格,持證上崗操作。嚴格執行國家有關安全生產崗位的法律、法規、行業標準、技術規範。
2、應熟知《煤礦安全規程》的有關規定,熟悉通風機一般構造、工作原理、技術特征、各部性能、供電係統和控製回路,以及地麵風道係統和各風門的用途,以及礦井通風負壓情況,能獨立操作。
3、司機應沒有妨礙本職工作的病證。
4、上班前禁止喝酒,上班時不得睡覺,不得做與本職工作無關的事情。嚴格執行交接班製度和工種崗位責任製,遵守本操作規程及《煤礦安全規程》的有關規定。
5、當主要通風機發生故障停機時,備用通風機必須在10分鍾內開動,並轉入正常運轉。
6、當礦井需要反風時,必須在10分鍾內完成反風操作。
7、主通風機司機應嚴格遵守以下安全守則和操作紀律:
(1)不得隨意變更保護裝置的整定值。
(2)操作高壓電器時應用絕緣工具,並按規定的操作順序進行。
(3)協助維修工檢查維修設備工作,做好設備日常維護保養工作。
(4)地麵風道進風門要鎖固。
(5)除遇故障故障緊急停機外,嚴禁無請示停機。
(6)通風機房及其附近20米範圍內嚴禁煙火,不得有明火爐。
(7)開、閉風閘門,如設置機動、手動兩套裝置時,須將手動搖把取下以免傷人。
(8)及時如實填寫各種記錄,不得丟失。
(9)工具、備件等要擺放整齊,搞好設備及室內外衛生。
(10)嚴格按照上級命令進行通風機的啟動、停機和反風操作。
第四章 運 輸
信號把鉤工安全生產崗位責任製
信號把鉤工是負責在作業範圍內進行發送信號和摘掛鉤作業的人員。安全生產崗位責任如下:
1、必須經專業培訓考試合格,取得操作資格證,持證上崗。嚴格執行國家有關安全生產崗位的法律、法規、行業標準、技術規範。
2、必須掌握所在工作地點的提升運輸線路及巷道技術參數,熟悉《煤礦安全規程》的相關規定和所使用車輛、擋車設施、信號設施的性能,清楚列車組列方法和連接裝置的選擇、使用規定,按照本規程的要求進行操作。
3、斜巷運輸嚴格執行“行人不行車,行車不行人”的規定。
4、嚴禁用礦車送人員,嚴禁扒、蹬、跳車。
5、嚴禁他人代替發送信號。
6、嚴禁用空鉤頭拖拉鋼軌等物料,拉空鉤頭時必須有專人牽引,並通知絞車司機低速運行。
7、嚴禁用其他物品代替連接裝置。
8、運送超長、越寬、越高、超重以及特殊物料的車輛時,必須有經批準的特殊安全措施,並嚴格接措施要求操作 。
9、對檢查出不合格的連接裝置必須單獨放置,交班時交待清楚,並做明顯標誌,消除隱患。
10、認真執行崗位責任製和交接班製度。
帶式輸送機司機安全生產崗位責任製
帶式輸送機司機是負責管理和操作帶式輸送機的人員。安全生產崗位責任如下:
1、堅守工作崗位,遵守操作規程,集中精力,不打盹、不睡覺,維護好設備,確保安全運轉。
2、清理機頭、機尾前後5m以內的浮煤、髒物,對電纜、設備上的煤塵汙物要及時清洗,保持設備整潔,配合檢修工排除故障,使膠帶機安全運轉。
3、接班後以對各部位進行檢查,發現問題及時處理:
(1)電動機減速器的運轉聲音,溫升是否正常、螺絲有無短缺鬆動。
(2)檢查膠帶接頭、卡子有無脫扣,開膠現象,清掃器、擋煤板,轉載槽是否良好,發現損壞應立即更換。
(3)觀察膠帶鬆緊程度,使膠帶處於良好的張緊狀態。
(4)檢查膠帶是否跑偏,打滑等。
(5)托輥、滾筒轉動是否靈活。
(6)檢查清掃器的磨損情況,經清掃後的皮帶不允許粘碎煤或煤粉。
4、隨時掌握機器運轉情況發現異常立即停車檢查。
5、按規定潤滑部位要及時注油,保證設備完好。
6、在實踐中逐步熟悉機器的構造原理及性能,不斷提高操作技術水平。
7、嚴格遵守煤礦安全規程,並做到以下四點。
(1)發現膠帶上有拉出的木柱、頂梁、大矸石、大塊煤立即停車撿出。
(2)檢修時開關手把打到“0”位並閉鎖。
(3)集中精力監視信號,信號不清時,不準開車。
(4)交接班時,把膠帶上的物料卸完,在無負荷情況下,方可停車。
8、應盡量避免在短時間頻繁啟動,正常情況下應空載啟動。
9、對備品配件存放整齊,妥善保管,經常補充。
翻車機司機安全生產崗位責任製
翻車機司機是負責對翻車機進行管理和操作的人員。安全生產崗位責任如下:
1、必須經專業培訓考試合格後,方可上崗作業。嚴格執行國家有關安全生產崗位的法律、法規、行業標準、技術規範。
2、必須熟悉本崗位機械設備的結構、性能、工作質量、供電係統、信號聯絡方式和《煤礦安全規程》的相關規定,會維護和保養翻車機,能正確處理一般故障,按照本規程要求進行操作。
3、檢查各部機件和注油時,必須切斷電源,停止運轉,並懸掛“有人工作,嚴禁送電”警示牌。
4、翻車機轉動時或礦車在運行中,禁止任何人進入翻車機與車輛之間。
5、在翻車機前摘鏈時必須待車停穩後方可操作。
6、嚴禁用電機車直接頂車進入翻車機。
7、礦車在翻車機內掉道或其他故障確需處理時,必須切斷電源,閉鎖開關,懸掛“有人工作,嚴禁送電”警示牌,關閉擋車器,確認安全後方可進行處理;進入倉內處理故障時必須係好安全帶,在專人監護下進行處理。
8、作業時必須穿戴規定的勞動保護用品。
9、認真執行崗位責任製和交接班製度。
架空乘人裝置司機安全生產崗位責任製
架空乘人裝置司機是負責管理和操作架空乘人裝置的人員。安全生產崗位責任如下:
1、必須經過專業技術培訓,考試合格後,方可上崗作業,堅守工作崗位,持證上崗,嚴格執行現場交接班製度。
2、必須熟悉所維修的猴車的結構、性能、工作原理和各種保護的使用以及正常檢查、試驗方法,掌握設備完好標準及維修工藝,會按照完好標準進行日常的維修和保養,能正確、快速處理各種故障。要做到工作中集中精力,精通業務,鑽研技術提高工作效率。
3、猴車運行期間不準離開操作台,隨時注意顯示數據以及設備運轉情況,保證安全運行。
4、嚴守“要害場所管理製度”執行入室登記製度,非工作人員未經批準,嚴禁進入操作地點。
5、工作前檢查好信號,機械和電氣各部及安全保護裝置,動作是否靈敏可靠,各部分是否牢固,鋼絲繩有無斷絲,變形。發現問題立即停車處理並及時彙報。
6、保持工作地點的衛生清潔。
7、必須按照規定的運行時間和信號指令開車,開車前必須發出開車信號,信號不明不準開車,發送信號及時準確。
8、開車前必須對猴車和各種保護進行檢查、試驗,確保安全可靠。
9、禁止甩保護或在機械設施潤滑不好、油位不正確、設備失爆、繩鬆等情況下運行。
10、猴車運行期間嚴禁離開崗位。在無人乘坐情況下暫時離開崗位時,必須切斷電機電源,並將電源開關打在閉鎖位置。
11、人員上下時不得擁擠或爭搶,要遵守管理製度和服從有關人員的管理。
12、嚴格執行操作規程,認真執行巡回檢查製和交接班製等有關製度,有權拒絕違章指揮。
13、接班司機必須向交接司機詳細詢問猴車的運行情況及存在問題,並對猴車認真進行如下檢查:
(1)保護是否靈敏可靠。
(2)鋼絲繩繩徑是否超過規定。是否有斷絲、斷股情況。
(3)機械運轉是否靈活,各潤滑點潤滑效果是否正常。
(4)製動裝置、連接裝置、張緊裝置是否可靠。
(5)信號、通訊是否通暢。
(6)吊椅抱索器固定有無鬆動現象,損壞現象。
(7)張緊重錘是否起作用、鋼絲繩是否有鬆散現象、打滑現象。
14、運轉時注意各部運轉聲響隨時觀察儀表指示情況,電機溫度變化,潤滑係統的供油情況,保證安全運轉。
15、操作設備人必須做到班前充分休息,不喝酒,班中不擅離職守。
16、認真執行崗位責任製和交接班製度、認真填寫運轉、交接班記錄,做到操作、檢修、消防用具齊全,保證設備與環境衛生整潔幹淨。
礦車修理工安全生產崗位責任製
礦車修理工是負責修理礦車作業的人員。安全生產崗位責任如下:
1、必須經專業培訓考試合格後,方可上崗作業。嚴格執行國家有關安全生產崗位的法律、法規、行業標準、技術規範。
2、必須熟悉礦車的結構、性能、技術特征,掌握所使用的設備、工具的正確使用方法;熟知礦車檢修生產標準、完好標準和《煤礦安全規程》的相關規定,按照本規程要求進行操作。
3、檢修、檢查電氣設備時,必須停電作業,並懸掛停電作業警示牌。
4、機械設備動轉中,禁止人員接觸轉部位。處理故障時必須在停止運轉的情況下進行。
5、多人工作的場地,要分工明確、指揮統一、行動一致,但不得平行作業。
6、有關車、鉗、鍛、鉚、電(氣)焊、起重等工作,應由經過專業技術培訓合格的人員承擔,並遵守有關工種的操作規程。
7、操作力設備時,禁止帶負荷停、送電。
8、操作起吊行車時,必須看清周圍有無障礙,看清操作按鈕(開關),防止開錯。重物起吊後,重物下及運行前方嚴禁有人行走、停留或工作。
9、在操作運轉設備中,發現異聲、異狀等不正常現象時,應立即停止運轉,檢查處理。
10、工作時必須穿戴規定的防護用品。女工必須戴防護帽,辮子、長發不得外露。
11、認真執行崗位責任製和交接班製度。
聯環工安全生產崗位責任製
聯環工是負責在現場管理和摘掛聯環作業的人員。安全生產崗位責任如下:
1、必須經專業培訓考試合格後,方可上崗作業。
2、必須熟悉連接裝置的規格、型號、種類和質量檢查方法;熟悉連接裝置的選擇使用、工作地點的列車編列以及《煤礦安全規程》的相關規定按照本規程要求進行操作。
3、斜井提升時必須進入躲避硐或安全地帶,做好警戒,確保甩車時車場內無人。
4、發現影響安全提升的車輛,必須挑出,嚴禁提升。
5、編掛運送特殊物體的車輛時,嚴格執行特殊措施。
6、認真執行崗位責任製和現場交接班製度。
爬車機司機安全生產崗位責任製
爬車機司機是負責管理和操作爬車機的人員。安全生產崗位責任如下:
1、必須經專業培訓考試合格後,方可上崗作業。
2、必須熟悉爬車機性能、供電係統、信號聯絡方式和《煤礦安全規程》的相關規定,會維護和保養爬車機,能正確處理一般故障,按照本規程要求進行操作。
3、車輛在爬車機上卡車、脫軌時,必須先切斷電源再進行處理。
4、爬車機運轉期間,不得離開操作位置。
5、作業時必須穿戴規定的勞動保護用品。
6、認真執行崗位責任製和交接班製度。
小絞車司機安全生產崗位責任製
小絞車機司機是負責管理和操作小絞車的人員。安全生產崗位責任如下:
1、本規定適用於各種內齒輪絞車及滾筒直徑小於1.2米的絞車司機。
2、必須經專業培訓考試合格,取得操作資格證,持證上崗。
3、必須熟悉所使用絞車的結構、性能、原理、主要技術參數、完好標準和《煤礦安全規程》的相關規定,能進行一般性檢查、維修、潤滑保養及故障處理,按照本規程要求進行操作。
4、必須掌握使用該絞車巷道的基本情況,如巷道長度、坡度、變坡地段、中間水平車場(甩車場)、支護方式、軌道狀況、安全設施配置、信號聯係方法、牽引長度及規定牽引車數等。
5、小絞車硐室(或安裝地點)應掛有司機崗位責任製和小絞車管理牌板(標明:絞車型號、功率、配用繩徑、牽引長度、牽引車數及最大載荷、斜巷長度及坡度等。
6、必須嚴格執行“行人不行車,行車不行人、不作業”的規定。
7、嚴禁超載、超掛、蹬鉤、扒車。
8、礦車掉道時禁止用小絞車硬拉複位。
9、在斜巷中施工或運送支架、超長、超大物件時,應按專項措施執行。
10、正常停車後(指較長時間停止運行),應閘死滾筒;需離開崗位時,必須切斷電源。
11、必須穿工作服,紮緊袖口,精力集中,嚴格按信號指令操作,不得擅自離崗。
12、認真執行崗位責任製和交接班製度。
檢身工安全生產崗位責任製
檢身工是負責在井口對上下井人員進行檢身的人員。安全生產崗位責任如下:
1、檢身工應完成下列工作:煤礦上下井人員的檢身工作。
2、檢身工必須經過培訓,考試合格後,方可上崗。
3、檢身工需要掌握以下知識:
(1)熟悉入井人員的有關安全規定。
(2)掌握每班的入井、出井人員數量。
(3)了解火工品的運送常識。
(4)掌握《煤礦安全規程》對入井人員的有關規定。
4、上崗時要帶齊並使用礦井規定佩帶的儀器(如飲酒檢測器、金屬控測器等)。
5、檢身工要嚴守職責、嚴格檢身,時刻注意入、出井人員。
6、按照《煤礦安全規程》對入井人員的有關規定,入井人員攜帶的物品、工具、配備滿足要求。
7、無證(未經過入井培訓)人員不得入井。
8、禁止在距井口20米範圍內抽煙和用明火裝置。
斜井把鉤工安全生產崗位責任製
斜井把鉤工是負責對斜井進行把鉤操作的人員。安全生產崗位責任如下:
1、必須經專業培訓考試合格,取得操作資格證,持證上崗。
2、必須熟悉所使用車輛、防跑車及跑車防護裝置、工具等設備、設施的結構和使用性能以及《煤礦安全規程》中的相關規定,能正確處理一般故障和突發情況,按照本規程要求進行操作。
3、在運行車輛的傾斜井巷,負責監督並嚴格執行“行人不行車,行車不行人、不作業”的規定。
4、傾斜井巷上部車場(或井口)的阻車器必須經常處於關閉狀態,放車時方準打開。
5、認真監督並檢查礦車之間的連接、礦車與鋼絲繩之間的連接,必須使用不能自行脫落的連接裝置,並加裝保險繩。
6、對檢查出不合格的連接裝置必須單獨放置,交班時交待清楚,並做明顯標誌,消除隱患。
7、上崗前必須紮緊袖口和腰帶,做好自身安全保護。
8、忠於職守,對於不符合提升規定以及違反操作規程的,嚴禁提升。
9、必須嚴格遵守崗位責任製和交接班製度,嚴格執行斜井運輸的有關安全規定。
10、傾斜井巷在軌道維護、掉道處理、檢修等工作之後,提升之前必須對軌道線路、巷道環境、防跑車和跑車防護裝置等進行詳細檢查,並且進行一次空車試運行,證實巷道、軌道和各種安全裝置沒有問題後,方準提升。
斜井信號工安全生產崗位責任製
斜井信號工是負責對斜井進行收、發信號的人員。安全生產崗位責任如下:
1、必須經專業培訓考試合格,取得操作資格證,持證上崗。
2、必須熟悉本斜井提升設備及信號設施等情況和《煤礦安全規程》的相關規定,集中精力,按照本規程要求和各局、礦統一規定的信號種類、標誌等有關規定,準確無誤地發送信號。
3、提升信號的設置,必須聲光齊全,通訊設備可靠。兼作行人的運輸斜巷,要設置紅燈信號,行車時紅燈亮,嚴格執行“行人不行車,行車不行人、不作業”的規定。
4、絞車、連續牽引車、架空乘人裝置等提升設備停運超過6小時以上或因事故檢修後,開車前必須對所有信號和通訊設備進行檢查試驗(試驗前必須與各信號及絞車司機聯係明確後再進行),確認正確、靈活、暢通後,方可作業。
5、收到的信號不明確時不得發送開車信號,應用電話或其他方式查明原因,並且廢除本次信號,重新發送。
6、發出信號後,發現提升容器的運行方向與所發信號規定的方向不一致時,應立即發出停車信號,待查明原因後,再重新發出信號。
7、必須集中精力、細心操作,在崗位上不準做與工作無關的事情,不得在聯係工程中(如用電話或口頭與他人聯係時)發送信號。
8、不得擅離工作崗位,嚴禁私自找他人代替上崗;確需離崗時,必須請示領導,待批準後方可離崗。
9、認真執行崗位責任製和交接班製度。嚴禁在提升運行過程中交接班。交接班時雙方均應履行正規交接手續。
防爆特殊型蓄電池電機車充電工安全生產崗位責任製
蓄電池電機車充電工是負責對電機車蓄電池進行充電作業的人員。安全生產崗位責任如下:
1、充電工必須經專業培訓並取得合格證後,才能從事本工種作業。
2、必須掌握所維護和使用設備的結構、性能、技術特征、工作原理,具備一定的實際操作技能,並了解周圍工作環境及相關設備的配合關係。
3、充電工必須穿戴配備規定的勞動保護用品進入工作崗位。
4、負責井上下蓄電池機車的充電和更換,以及一般故障的檢修,確保機車符合完好標準,保證安全生產崗位。
5、認真學習技術業務,積極參加各項安全活動和技術培訓。
6、嚴格執行各項操作規程和安全措施。
7、充電前必須先進行整體檢查,檢查電池裝置外部、接線必須完好,蓄電池剩餘電量情況。
8、充電工作開始應先檢查充電機及充電機上的儀表,確認指示明確,再行送電。
9、保持蓄電池無灰塵積水,清洗幹淨。在充電過程中每小時必須檢查一次電池電壓、電流、液麵、比重和溫度,並做好記錄。
10、按規定進行交接班,對有關問題必須交接清楚並作好記錄。
防爆特殊型蓄電池式電機車司機安全生產崗位責任製
防爆特殊型蓄電池式電機車司機是負責對防爆特殊型蓄電池式電機車進行管理和操作的人員。安全生產崗位責任如下:
1、必須經過專門培訓,考試合格,取得合格證後方準操作。
2、嚴格按照安全規程、技術操作規程、安全規定開車,杜絕責任事故。
3、嚴格執行“三不開車”製度:
(1)燈、鈴、閘、撒砂裝置不合格、不好用不開車;
(2)信號保護裝置不全、不好用不開車;
(3)不經培訓合格,沒有合格證不開車。
4、熟悉電瓶機車的結構、性能、原理,了解一般故障處理和維修保養常識,熟悉運行區間的巷道距離。
5、懂得安全間隙、彎道交叉口信號等基本常識。做到愛機、保機,經常清掃機車,經常保持機車清潔,機車完好。
6、嚴格交接班製度,交班時要把當班的機車運轉情況向接班人交待清楚,否則不準接班。
7、用好個人勞動保護用品,做好職業防護。
軌道工安全生產崗位責任製
軌道工是負責對軌道進行安裝作業的人員。安全生產崗位責任如下:
1、必須經專業培訓考試合格後,方可上崗作業。
2、必須熟悉《煤礦安全規程》的有關規定;掌握軌道量具及施工設備的正確使用方法;嚴格執行《煤礦窄軌鐵道維修生產標準》及本規程。
3、施工人員進入施工地點前,必須有專人檢查巷道中有害氣體和支護情況,排除不安全隱患後方可進入施工地點。
4、施工作業時,所用的工具不準碰觸電纜和及其他管線和電氣設備。
5、用釺子和錘拆除矸石、混凝土道床或用剁斧鏟螺絲時,掌釺人要戴防護手套,打錘人操作時不準戴手套,不準和掌釺人站在一條線上,防止走錘傷人。打錘人應注意周圍環境,防止意外。
6、搗固道床或臥底(拉底)時,前後間隔距離不得少於2米。
7、使用撬棍起道或起道釘時,不準手握滿把,以防壓手。
8、砸道釘時,必須手心向上栽道釘,用錘輕輕穩牢,隨後再加大力釘進去,防止砸手或道釘崩起傷人。嚴禁在鋼軌上或軌縫處調直道釘。
9、使用起道機或千斤頂時,要垂直放正,不準歪斜,鉤腳要牢固地掛在鋼軌底座上,操作人員的頭部和手臂要躲開壓杆或千斤頂。
10、用起道機或千斤頂起道時,鋼軌頂起後要隨起隨墊,所有作業人員的手、腳不準伸入軌底或軌枕下麵,以防傷人。
11、斜巷施工時必須遵守以下規定:
(1)嚴格執行“行人不行車,行車不行人、不作業”的規定。
(2)開工前要與信號把鉤工聯係好,並關閉上車場阻車器後方可進入現場。
(3)進入現場前,必須將斜巷上口附近5米以內的浮雜物清理幹淨,並設專人監護看守,以防異物滑落傷人。
(4)工作時必須由下向上進行。上端工作人員要注意保護下端工作人員的安全。一條斜巷中嚴禁兩個或兩個以上地點同時施工。
(5)作業時要站在平穩可靠地點,所用工具要放穩、放牢,傳遞工具時要互叫應,不準亂扔亂放。
(6)工作中清理出來的煤、矸石及雜物應及時裝車運走;施工完畢後必須將矸石、物料清理幹淨,確保安全行車。
(7)需要運行鋼軌或物料時,必須和斜巷上、下端的信號工及絞車司機聯係好,說明運送地點、行車速度及安全注意事項等。
(8)運送鋼軌時要捆綁牢固,下端必須兜攬防護裝置,防止鋼軌在運行中脫落或竄出。
(9)使用特別車輛運送鋼軌、物料、器材等(簡稱物件),需要裝卸或跟送(監護)時,必須遵守下列規定:
①向上運行時裝卸人員不準跟車,必須提前到達工作地點。
②當物件車向下運行時,跟車人應在物件車上方並保持5米以上的距離。
③監護物件的跟車人員必須精力集中,發現物件車刮碰或脫軌,必須立即停車。
(10)裝卸物件時必須用繩扣將車拴牢後方可進行。
(11)施工地點的新舊鋼車、軌枕都必須整齊地碼放在寬闊地帶。
12、維修軌道時不準單人作業。
13、認真執行崗位責任製和交接班製度。
第五章 通 風
安全監測工安全生產崗位責任製
安全監測工是負責對安全監測設備進行管理的人員。安全生產崗位責任如下:
1、安全監測工應完成下列工作:
(1)負責管轄範圍內的礦井通風安全監測係統、裝置的安裝、調試、維修、校正、監測等工作。
(2)應將在籍的裝置逐台建賬,並認真填寫設備及儀表台賬、傳感器使用管理卡片、故障登記表、檢修校正記錄。
(3)負責礦井監測係統圖的繪製、修改。
(4)負責監測報表的打印、簽字、送審等工作。
2、安全監測工必須經過培訓,取得安全技術工種操作資格證後,持證上崗。
3、安全監測工需要掌握以下知識:
(1)熟悉入井人員的有關安全規定。
(2)熟悉礦井通風安全監測係統、裝置的工作原理。
(3)掌握《煤礦安全規程》對礦井通風安全監測係統、裝置的有關規定。
(4)熟悉礦井通風安全監測係統、裝置的安裝要求。
(5)了解礦井通風安全監測係統、裝置的主要性能指標。
(6)熟悉《煤礦安全規程》中對礦井氣體指標的規定和超標時的處理辦法。
(7)了解有關煤礦瓦斯、煤塵爆炸的知識。
(8)熟悉瓦斯檢測儀的性能、參數及使用方法。
4、高瓦斯煤礦、瓦斯突出礦井必須裝備礦井安全監控係統。
5、沒有裝備礦井安全監控係統的礦井的煤巷、半煤岩巷和有瓦斯湧出的岩巷掘進工作麵,必須裝備甲烷風電閉鎖裝置或甲烷斷電儀和風電閉鎖裝置。
6、沒有裝備礦井安全監控係統的礦井的采煤工作麵,必須裝備甲烷斷電儀。
7、必須對安全監控設備的種類、數量和位置、信號電纜和電源電纜的敷設、控製區域等繪製監控係統布置圖和接線圖。
8、煤礦安全監控設備之間必須使用專用阻燃電纜或光纜連接,嚴禁與調度話纜或動力電纜等共用一條線路;防爆型煤礦安全監控設備之間的輸入、輸出信號必須為本質安全型信號。
9、安全監控設備必須具有故障閉鎖功能:當與閉鎖控製有關的設備未投入正常運行或故障時,必須切斷該監控設備所監控區域的全部非本安型電氣設備的電源並閉鎖;當與閉鎖控製有關的設備工作正常並穩定運行後,能夠自動解鎖。
10、每天對監控設備及電纜進行安全檢查,對各類傳感器的準確性要用便攜儀進行核實、比較,發現問題及時處理、彙報。安全監控設備必須定期進行調試、校正,每月至少1次。甲烷傳感器、便攜式甲烷檢測報警儀等采用載體催化元件的甲烷檢測設備,每15天必須使用校準氣樣和空氣樣調校1次。
便攜式瓦斯報警儀檢修工安全生產崗位責任製
便攜式瓦斯報警儀檢修工是負責對便攜式瓦斯報警儀進行檢修的人員。安全生產崗位責任如下:
1、便攜式瓦斯報警儀檢修工應完成下列工作:負責便攜式瓦斯報警儀的檢修、校定、充電和收發管理。
2、便攜式瓦斯報警儀檢修工必須經過培訓,考試合格後,方可上崗。
3、便攜式瓦斯報警儀檢修工需要掌握以下知識:
(1)熟悉入井人員的有關安全規定。
(2)熟悉便攜式瓦斯報警儀的工作原理及主要參數。
(3)掌握《煤礦安全規程》對便攜式瓦斯報警儀的配備及使用的有關規定。
(4)會正確使用便攜式瓦斯報警儀。
(5)掌握便攜式瓦斯報警儀的計量標準。
4、便攜式瓦斯報警儀必須每15天至少進行1次調校,誤差在規定的範圍之內。
5、嚴禁在井下拆機修理。
6、嚴禁私自拆開修理、查看,儀器的保養、修理等工作,隻有便攜式瓦斯報警儀檢修工才能進行。
7、新儀器投入使用前,要先充、放電3次以上再使用。
8、維修後的便攜式瓦斯報警儀,要送有資質的單位進行檢定,並發給合格證後方可使用。
9、使用的便攜式瓦斯報警儀每年至少進行1次檢定,檢定要送有資質的單位進行。
10、 標準氣樣的存放使用,要符合規定要求。
測塵工安全生產崗位責任製
測塵工是負責進行測塵作業的人員。安全生產崗位責任如下:
1、 測塵工應完成下列工作:
(1)測定粉塵濃度。
(2)提出控製粉塵的措施意見。
(3)負責儀器的送檢、標校,以及遊離二氧化矽、粉塵分散度的送檢工作。
2、測塵工必須經過培訓,取得安全技術工種操作資格證後,持證上崗。
3、測塵工需要掌握以下知識:
(1)熟悉入井人員的有關安全規定。
(2)熟悉測塵儀器的工作原理。
(3)掌握《煤礦安全規程》有關防塵的規定。
(4)掌握本礦的粉塵源以及防治重點。
(5)了解煤塵爆炸的有關知識。
(6)了解有關塵肺病的知識。
(7)了解井下各種氣體超限的危害及預防知識。
4、注意觀察采樣地點頂幫、運輸等情況,以保證工作中的安全,如有隱患必須首先處理。
5、井下作業場所的總粉塵濃度每月測定2次或者采用實時在線監測,地麵每月測定1次或者采用實時在線監測。
6、呼吸性粉塵濃度15天測定1次。
7、粉塵分散度每6個月監測1次。
8、粉塵中遊離Si○2含量,每6個月測定1次,在變更工作麵時也應當測定1次。
測風工安全生產崗位責任製
測風工是負責對礦井進行測風的作業人員。安全生產崗位責任如下:
1、測風工應完成下列工作:
(1)定期測定礦井風量、風壓、漏風量。
(2)測定礦井各用風地點的風量,及時提出風量調整方案。
(3)測定礦井各用風地點的溫度、濕度、所需檢測氣體的濃度。
(4)及時準確填報通風報表和各種記錄。
(5)計算礦井通風參數:有效風量率、外部漏風率、等積孔等。
(6)監測各用風地點(巷道)的配風是否符合《煤礦安全規程》規定。
(7)在進行瓦斯等級鑒定、反風演習等工作時,測定有關參數和做好資料彙總工作。協助開展礦井通風阻力測定和風機性能測定等工作。
(8)進行礦井或巷道的通風阻力測定。
(9)通風構築物的漏風測定。
(10)局部通風機風量、風壓的測定。
2、測風工必須經過培訓,取得安全技術工種操作資格證後,持證上崗。
3、測風工需要掌握以下知識:
(1)《煤礦安全規程》有關風量、氣體濃度、溫度以及對測風的規定。
(2)所用風表和其他儀器的性能、參數。
(3)熟悉礦井通風係統,掌握各用風地點所需風量。
(4)熟悉測風方法、過程、注意事項。
(5)掌握測定瓦斯、二氧化碳、一氧化碳等氣體濃度的方法。
(6)掌握測定局部通風機風量、風壓的方法。
(7)掌握測定井下某一工作區域的氣候條件(即溫度、濕度、風速等)的方法。
(8)掌握測量井巷的點壓力(靜壓、速壓和全壓)和一段巷道的通風阻力(壓差)的方法。
(9)熟悉入井人員的有關安全規定。
(10)了解井下各種氣體超限的危害及預防知識。
(11)了解有關煤礦瓦斯、煤塵爆炸的知識。
4、礦井每10天至少進行1次全麵測風,測風地點、位置、測風周期應由礦技術負責人根據實際情況確定,必須符合有關規定。
5、測風應在專門的測風站進行。在無測風站的地點測風時,要選擇巷道斷麵規整、無片幫空頂、無障礙物、無淋水和前後10米內無拐彎的直線巷道內進行。
6、測風操作時要遵守下列規定:
(1)回采工作麵的風量一般應在工作麵的進、回風巷分別測定,測定周期應由礦技術負責人確定,但不能大於10天。
(2)掘進工作麵的測風,根據需要測定掘進工作麵風量、掘進巷道風量、局部通風機風量、局部通風機所在巷道風量、風筒漏風量等,具體測定內容、測定周期應由礦技術負責人確定,但測風周期不能大於10天。掘進工作麵風量,可以在距工作麵20米左右的地方選擇巷道斷麵規整處測定,也可以測定風筒出風口處斷麵的風量。局部通風機風量的測定,可以采用測定局部通風機兩端巷道的風量,其差額即為局部通風機風量。
(3)各硐室風量,應在硐室的回風側進行測量。
(4)主要通風機風量的測定:在主要通風機擴散器出口布置測點(軸流式風機用等麵積環原理布置測點,離心式風機按網絡狀布點),測3~5次,取其平均值。
7、測風時要避開巷道行人、行車頻繁時間,避開附近風門開關頻繁的時間,測風時不得有人員、車輛經過。注意避開架空線,避免發生觸電事故。
8、反風時的測風操作,應按照反風演習的計劃進行。
風筒工安全生產崗位責任製
風筒工是負責對風筒進行管理、安裝、維護和回收的人員。安全生產崗位責任如下:
1、風筒工應完成下列工作:
(1)負責所管轄區域內的風筒的運送、安裝、維修和拆除。
(2)不用的或已經損壞的風筒及時回收上井。
(3)及時修補現場破損的風筒。
(4)及時整理、接好脫節的風筒。
2、風筒工必須經過培訓,考試合格後,方可上崗。
3、風筒工需要掌握以下知識:
(1)學習《煤礦安全規程》並掌握對局部通風和局部通風機開停的有關規定。
(2)掌握《煤礦安全規程》對選用風筒的有關規定。
(3)掌握風筒安裝、使用的有關規定和技術要求。
(4)熟悉所分管區域的掘進工作麵的情況。
(5)了解有關煤礦瓦斯、煤塵爆炸的知識。
(6)了解井下各種氣體超限的危害預防知識。
(7)掌握下井須知等有關安全規定。
4、風筒末端到工作麵的距離,必須在作業規程中明確規定,煤巷不大於5米,必須保證工作麵有足夠的風量。
5、風筒必須使用“煤安”標誌的合格產品。
6、風筒拐彎處要緩慢拐彎,不準拐死彎。
7、一台風機不允許同時向兩個作業的掘進工作麵供風。
8、風筒管理要做到“五不讓”:即不讓風筒落後工作麵的距離超過作業規程規定、不讓風筒脫節破裂、不讓別人改變風筒的位置和方向、不讓風筒堵塞不通、不讓風筒浸在水中。
風門管理工安全生產崗位責任製
風門管理工是負責對風門進行日常檢查管理的人員。安全生產崗位責任如下:
1、風門管理工應負責看管風門的開、關和日常管理工作。
2、風門管理工必須經過培訓,考試合格後,方可上崗。
3、風門管理工需要掌握以下知識:
(1)風門管理工必須熟悉看管的風門所控製的風流範圍及該區域內進、回風巷之間的關係。
(2)熟悉入井人員的有關安全規定。
(3)熟悉風門的工作原理。
(4)熟悉《煤礦安全規程》有關風門的規定。
(5)熟悉所分管區域的工作情況和行車情況。
4、必須井下現場交接班,不得脫崗、空崗。
5、開關風門時,風門管理工不準站在風門的後邊,以防止車撞風門傷人;有條件時可站在躲避硐內操作風門。
6、操作斜巷風門要在躲避硐內進行,防止跑車傷人。
7、使用好個人勞動保護用品,做好職業防護。
隔爆設施安撤工安全生產崗位責任製
隔爆設施安撤工是負責對隔爆設施進行安裝和撤除的人員。安全生產崗位責任如下:
1、隔爆設施安撤工應完成下列工作:
(1)負責全井下所需隔爆設施的安裝。
(2)負責全井下所需隔爆設施的維護。
(3)負責全井下所需隔爆設施的拆除。
2、隔爆設施安撤工必須經過培訓,考試合格後,方可上崗。
3、隔爆設施安撤工需要掌握以下知識:
(1)熟悉入井人員的有關安全規定。
(2)熟悉隔爆設施的工作原理。
(3)掌握《煤礦安全規程》對隔爆設施的有關規定。
(4)了解隔爆設施的安裝要求和質量要求。
(5)了解有關煤塵爆炸的知識。
4、按照《煤礦安全規程》規定,及時安設隔爆設施(水棚或岩粉棚)。
5、在下列地點必須按設主要隔爆棚:
(1)礦井兩翼與井筒相連通的主要運輸大巷和回風大巷。
(2)相鄰采區之間的集中運輸巷道和回風巷道。
(3)相鄰煤層之間的運輸石門和回風石門。
6、在下列地點必須按設輔助隔爆棚:
(1)采煤工作麵進風、回風巷道。
(2)采區內的煤層掘進巷道。
(3)采用獨立通風,並有煤塵爆炸危險的其他巷道。
(4)與煤倉相通的巷道。
7、水棚的水量:水棚組的用水量按巷道斷麵計算,主要水棚不低於400升/平方米,輔助水棚不低於200升/平方米。
8、水棚的排間距為1.2-3.0米,主要水棚的棚區的長度不小於30米,輔助水棚的棚區長度不小於20米,分散式布置的棚區的長度不小於120米。
9、水棚距頂梁、兩幫的間隙不小於100毫米。水棚距巷道軌麵向上不小於1.8米。水棚應保持統一高度,需要挑頂時,水棚區的巷道斷麵應與前後各20米長的巷道斷麵一致。
10、吊掛水棚的掛鉤,掛鉤角度為60-65度,相向吊掛。
11、水棚應設置在巷道的直線段內,與巷道的交岔口轉彎處之間的距離不得小於50米。
12、每處水袋棚必須使用同一規格的水袋,不得混用。
13、采煤工作麵進、回風巷和掘進巷道長度小於300米時設1個棚區,300-500米設2個棚區,500米以上設3個棚區。
14、在有支護的巷道中進行吊掛水棚的操作時,不得破壞原有支護。卻需改變的,要製定專門措施,按措施施工。
灌漿工安全生產崗位責任製
灌漿工是負責進行灌漿作業的人員。安全生產崗位責任如下:
1、熟悉泥漿泵的規格、型號及性能,掌握泥漿泵的保養維修技術。
2、能獨立熟練操作泥漿泵,工作中及時發現異常情況,準確判斷故障部位,及時排除設備故障。
3、嚴格執行操作規程、新版煤礦安全規程和作業規程,保質保量完成當日灌漿量,不出任何責任事故。
4、嚴格按水、土比例製漿,班中經常查看灌漿管路完好情況,發現潰漿及時處理,如果是連班作業,要執行井下手拉手交接班,做到交接清楚,接班明白,班後及時填寫記錄。
5、遵章守紀、服從分配、聽從指揮,不遲到早退,不曠工,按當月出勤工日出勤,按隊內安排的休息日休息。
6、加強工具、配件、材料管理,保證各類消耗在隊內規定的指標以內。
7、搞好灌漿地點的文明衛生,灌漿地點不得有淤泥積水,水溝暢通,設備幹淨。
8、使用好個人勞動保護用品,做好職業防護。
火區檢查員安全生產崗位責任製清單
火區檢查員是負責對火區進行日常管理和檢查的人員。安全生產崗位責任如下:
1、負責全礦井的火區密閉和均壓設施及火區情況進行巡回檢查,檢查次數每周不得少於三次。
2、熟悉儀器的性能和使用方法,保證檢查準確無誤。
3、負責礦井火區氣體的觀測、取樣,發現異常情況立即彙報。
4、檢查或取樣時,首先應確定檢查地點安全後才可開始作業。
5、氣體當天取樣,當天交化驗室化驗。
6、堅守工作崗位,態度認真,填寫牌板字跡清晰、工整。
7、下班後,及時給出當班檢查的線路示意圖,並整理和填寫各種記錄台帳,報表定期向技術主管,區長、總工程師審核。
8、遵守勞動紀律,按時參加班前後會議,服從分配,加強責任心,努力幹好本職工作。
局部通風機安裝工安全生產崗位責任製
局部通風機安裝工是負責對局部通風機進行安裝作業的人員。安全生產崗位責任如下:
1、局部通風機安裝工應完成以下工作:局部通風機的搬運、安裝、拆除工作。
2、局部通風機安裝工必須經過培訓,考試合格後,方可上崗。
3、局部通風機安裝工需要掌握以下知識:
(1)熟悉局部通風機的工作原理。
(2)掌握《煤礦安全規程》對局部通風和風機安裝的有關規定。
(3)熟悉局部通風機的安裝要求。
(4)熟悉局部通風機的電源和風電閉鎖瓦斯電閉鎖的接線方式。
(5)了解電工基礎知識。
(6)熟悉入井人員的有關安全規定。
(7)了解有關煤礦瓦斯、煤塵爆炸的知識。
(8)了解井下各種氣體超限的危害及預防知識。
4、安裝以前必須在地麵對局部通風機進行試運轉,保證完好、滿足供風要求。
5、采用壓入式通風方式時,局部通風機及其啟動裝置必須安裝在進風巷道中,距掘進巷道回風口不得小於10米。
6、采用抽出式通風方式時,局部通風機及其啟動裝置必須安裝在掘進巷道口10米以外的回風側。
7、局部通風機應安裝在設計的地點,安裝地點應支護良好、無滴水。
8、局部通風機安裝地點(抽出式為吸風口)的風量,應大於局部通風機的最大吸風量,並保證該處巷道的風速滿足安全生產崗位要求。
9、局部通風機進風口前5米範圍內不得有雜物或障礙物。
10、 局部通風機必須安設風電閉鎖、瓦斯自檢測報警斷電儀等相關設備。高瓦斯礦井還應采用“三專”、“兩閉鎖”。
11、安裝完後,要組織驗收,合格後方可投入使用。
局部通風機司機安全生產崗位責任製
局部通風機司機是負責管理和操作局部通風機的人員。安全生產崗位責任如下:
1、局部通風機司機應完成下列工作:
(1)保證局部通風機正常運轉。
(2)因停電等原因造成停機時,按規定啟動局部通風機。
(3)局部通風機發生故障時,立即通知撤人,並通知調度室和通防科門。
(4)觀察局部通風機附近巷道支護情況及局部通風機損傷情況。
2、局部通風機司機必須經過培訓,考試合格後,方可上崗。
3、局部通風機司機需要掌握以下知識:
(1)熟悉入井人員的有關安全規定。
(2)熟悉局部通風機的工作原理。
(3)掌握《煤礦安全規程》對局部通風和風機開停的有關規定。
(4)了解局部通風機的安裝要求。
(5)了解局部通風機的電源和風電閉鎖接線。
(6)了解局部通風機的主要性能指標。
(7)了解有關煤礦瓦斯、煤塵爆炸的知識。
(8)了解井下各種氣體超限的危害及預防知識。
4、局部通風機不得隨意停機,嚴禁無計劃停風。
5、掘進工作麵臨時停工時,不準停止局部通風機的運轉。
6、啟動前,應先由瓦斯檢查員檢查掘進工作麵及停風區和局部通風機及其開關附近10米內風流中的瓦斯濃度,當各處瓦斯濃度符合規定時,者能啟動。超過規定濃度時要立即向調度室和通防科門彙報、處理。
7、局部通風機進風口前5米範圍內不得有雜物。
8、必須掛有局部通風機管理牌板,填有司機姓名、風機編號、風筒長度、使用地點、風機型號、功率等內容。
氣體分析員安全生產崗位責任製
氣體分析員是負責對氣體進行分析的人員。安全生產崗位責任如下:
1、氣體分析員應完成下列工作:
(1)及時、準確的分析送檢的氣樣,為領導決策提供依據。
(2)維護、保養檢驗設備。
2、氣體分析員必須經過培訓,取得安全技術工種操作資格證後,持證上崗。
3、氣體分析員需要掌握以下知識:
(1)熟悉入井人員的有關安全規定。
(2)掌握《煤礦安全規程》對各種井下氣體含量的有關規定。
(3)熟悉氣體分析儀的工作原理和使用方法。
4、氣體分析員應按儀器說明書的規定進行操作。
5、配製溶液要掌握好比例,溶解強堿時不能用手觸摸,稀釋硫酸必須將硫酸慢慢倒入水中。
6、在燃燒器中燃燒可燃氣體時,不能讓限定液和白金絲接觸。
7、操作人員精力要集中,眼睛應注視液麵變化,防止溶液進入梳形管或與其它溶液混合。
8、化驗室溫度不得低於18℃,整個分析過程中的室溫應保持不變。
9、氣相色譜儀應每半月標校1次,特殊情況應隨時標校,以保證分析質量,色譜儀所用的標準氣應及時購買。
10、氧氣瓶和氫氣瓶應分開存放,存放要符合有關規定。
11、搬運和更換氧氣、氫氣瓶時,嚴禁碰撞。
12、配製有毒有害氣體,一定要在通風櫥內進行。氣相色譜儀熱導檢測氣的載氣出口要用膠管接至室外。
13、操作放射源,應按照放射源使用的有關規定執行。
14、維修人員嚴禁打開放射源。
15、維修人員對氣路要每旬檢查1次,防止氣體泄漏,以免引起事故。
氣體監測采樣工崗位責任製
氣體監測采樣工是負責進行氣體監測采樣的人員。安全生產崗位責任如下:
1、氣體監測采樣工應完成下列工作:井下需要采樣地點的氣體采樣。
2、氣體監測采樣工必須經過培訓,考試合格後,方可上崗。
3、氣體監測采樣工需要掌握以下知識:
(1)熟悉入井人員的有關安全規定。熟悉礦井避災路線。
(2)熟悉采樣儀器的工作原理及使用方法。
(3)掌握《煤礦安全規程》對井下氣體成分的有關規定。了解井下各種氣體超限的危害及預防知識。
(4)熟悉煤礦通風係統的基礎知識。
(5)了解煤炭自燃發火的機理和防治規定。
4、采集密閉內氣樣時,要首先檢查密閉外氣體是否超限(CH4不超過1%,CO2也不超過1.5%,CO不超過0.0024%,O2不低於20%,其它氣體符合《煤礦安全規程》規定),方可進行操作。
5、采樣過程中,要隨時注意附近的頂底板及通風情況,嚴禁在危險地區操作。
6、采樣中,要注意車輛和來往行人,以免被撞傷。
灑水滅塵工安全生產崗位責任製
灑水滅塵塵工是負責進行灑水滅塵的人員。安全生產崗位責任如下:
1、灑水滅塵工應完成下列工作:
(1)安裝維護防塵管路、設施。
(2)使用防塵設施進行防塵、灑水、滅塵。
(3)負責大巷的刷白工作。
2、灑水滅塵工必須經過培訓,考試合格後,方可上崗。
3、灑水滅塵工需要掌握以下知識:
(1)熟悉入井人員的有關安全規程。
(2)熟悉防塵管路;設施的工作原理。
(3)掌握《煤礦安全規程》對防塵管路、設施以及防塵的有關規定。
(4)了解防塵管路、設施的安裝要求。
(5)了解有關煤塵爆炸的知識。
4、要保證防塵管路、設施齊全、靈敏可靠。
5、確保防塵水源充足,水質符合要求。
6、灑水滅塵工要按規定使用防塵管路、設施進行防塵工作,不得自行決定不灑水滅塵。
7、操作時,要注意車輛和附近的頂板情況,不得冒險操作。
束管監測工安全生產崗位責任製
束管監測工是負責利用束管對氣體進行監測的人員。安全生產崗位責任如下:
1、束管監測工是本崗位的安全生產崗位直接責任者,對本崗位的安全工作負責,必須熟悉相關安全知識並依法經過安全技術培訓,持證上崗。
2、認真執行“安全第一”的生產方針,嚴格遵守煤礦“三大規程”和有關安全技術措施,加強業務學習和安全知識培訓,提高自主保安和業務保安能力。
3、具體負責束管監測係統的管理工作,負責井下采取氣樣、束管監測等具體工作,嚴格按照采掘布臵和安全技術措施要求,及時檢測井下火區或火區可疑地點的瓦斯、一氧化碳、溫度等情況,發現和處理安全隱患,為礦井製定安全措施提供可靠依據。
4、熟悉礦井通風係統,掌握必要的瓦斯檢查,一氧化碳、二氧化硫、硫化氫的濃度標準和測定技術。
5、井下采樣時,要兩人同行,進入采樣地點前,應首先檢查甲烷、一氧化碳等有害氣體濃度,超限時禁止進入;若不超限時,進入采樣地點後,應先檢查巷道頂、幫支護情況,確認安全無誤後,方可取樣。
6、檢查火區及可疑發火的地點時,必須兩人同行,並且進入檢查地點後,應先檢查風流上風側,然後逐步進入下風側,按順風方向進入檢查區域,進入火區後間隔而行,禁止不檢查直接進入。
7、井下采樣,應正確選擇采取地點,認真取樣,取樣氣體應及時送檢,確保氣體準確可靠,對因取樣不準造成事故的要負直接責任。
8、定期對井下各測點的氣體變化情況進行分析,發現問題要向監區值班領導彙報;確有發火征兆時,向礦有關領導彙報,及時采取有效措施處理。
9、遵守勞動紀律,幹標準活、放心活,保證不違章作業,做好自主保安工作。
10、嚴格遵守監區各項安全管理製度及礦各項管理製度。
通風設施工安全生產崗位責任製
通風設施工是負責對通風設施進行施工和管理的人員。安全生產崗位責任如下:
1、通風設施工應完成下列工作:
(1)負責永久密閉、臨時密閉的施工及設施的安設。
(2)負責永久風門、臨時風門的安設。
(3)負責調節風窗的安設。
(4)負責測風站的施工。
(5)負責風橋的施工等。
(6)負責通風設施的拆除。
(7)負責通風設施的維修。
2、通風設施工必須經過培訓,取得安全技術工種操作資格證後,持證上崗。並有3年以上從事相關工作的經驗。
3、通風設施工需要掌握以下知識:
(1)熟悉礦井通風係統,避災路線。
(2)掌握下井須知等有關安全規定。
(3)熟悉礦井通風構築物(永久風門、臨時風門;調節風窗;測風站;風橋;永久密閉、臨時密閉)的作用、安設方法和要求。
(4)了解有關煤礦瓦斯、煤塵爆作的知識。
(5)掌握《煤礦安全規程》對通風構築物的規定。
(6)了解井下各種氣體超限的危害及預防知識。
4、通風設施的施工,必須按照施工設計,在設計位置施工,設計要符合有關規定;不得隨意改變安設位置、種類。
5、須使用設計的材料,不得隨意更改。
6、密閉外的鋼軌、電纜、管路必須斷開,不得與密閉內的連通。
7、在架線巷道中進行有關工作必須先和有關單位聯係,在停電、掛好“有人工作,不準送電”的停電牌、設好臨時接地線及保護好架線後方能施工。施工完畢後方可取下臨時地線,摘下停電牌,合閘送電。
8、施工人員隨身攜帶的小型材料和工具要拿穩,利刃工具要裝入護套,材料應捆紮牢固,要防止觸碰架空線等其他物品。
9、在運輸巷道中施工風門時,要設專人指揮來往車輛,做到安全施工。
10、每個風門前後5米內的支護要保證完好 ,並應清理剩餘材料,保持清潔、通暢。
11、每個密閉前5米內的支護要保證完好,按規定要求打好柵欄。
12、行車的兩道風門間距不少於一列車長度,行人的兩道風門間距要大於5米。
13、風門必須能夠自動關閉;兩道風門之間要安設連鎖裝置,保證不能同時打開。
14、通風設施竣工後,要組織驗收,凡是不符合質量要求的,必須整改至合格。
15、在刮板輸送機道、輸送機道運料時要注意安全。不準用刮板輸送機及帶式輸送機運送材料。
16、密閉、風門、風橋等通風設施的位置應選擇在頂幫堅硬、未遭破壞的煤岩巷道,盡量避免設在動壓區。
17、在有電纜線、管路處施工時,要妥善保護電纜、管路,防止碰壞。需移動高壓電纜時,要事先與機電科門取得聯係。
18、掏槽隻能用大錘、釺子、手鎬、風鎬施工,不準采用放炮方法。
19、在立井或急傾斜巷道中施工時,必須配帶保險帶,並製定安全措施。
20、砌牆高度超過2米時,要搭腳手架,保證安全牢靠。
井下通訊維修工安全生產崗位責任製
井下通訊維修工是負責對井下通訊設備進行管理和維修的人員。安全生產崗位責任如下:
1、在調度室主任的領導下,負責對調度室內的所有通訊設備和井下、地麵及本礦各係統的通訊設備進行維護保養工作。
2、負責對調度台的通訊設施進行檢查、維修。
3、認真做好通訊設施的日常維護工作,保證通訊工作的正常運行。
4、經常深入生產隊組及作業地點,了解通訊設施使用情況,做好自保與互保的安全工作。
5、負責對調度室通訊設備和各生產隊組、作業點的防雷工作。
6、負責對維修工具的使用和保管工作。
7、確保井下通訊暢通無阻,及時、迅速處理井下通訊故障。
人員定位監測分站維護工安全生產崗位責任製
人員定位監測分站維護工是負責對人員定位監測分站進行維護的人員。安全生產崗位責任如下:
1、礦井人員定位監測係統分站維護工必須認真學習領會國家及地方局關於人員定位監測係統管理的文件精神,嚴格按要求操作和運行係統。
2、對當班人員定位監測係統的安全運行負全麵管理責任,精通業務,堅守崗位,精心操作係統。
3、負責人員定位監測信息的真實、及時傳達,並及時向礦調度彙報運行情況和存在問題。
4、負責對縣中心下達的指令及時通知礦調度及有關負責人,並及時反饋處理意見。
5、每班對係統巡回檢查不少於2次,發現異常情況及時處理、彙報。及時完成上級主管部門和礦調度布置的其它工作。
6、按崗位工作要求,認真填好各種記錄報表,保證真實有效。
7、及時向礦調度反饋當(日)班人員出入井信息。
8、嚴禁脫崗、睡覺和做與本崗無關的事情。
9、持證上崗,統一著裝,文明操作,熱情工作。
瓦斯檢查員安全生產崗位責任製
瓦斯檢查員是負責進行瓦斯檢測的人員。安全生產崗位責任如下:
1、瓦斯檢查員應完成下列工作:
(1)測定礦井作業地點的瓦斯、二氧化碳等氣體濃度、溫度。
(2)及時準確填報瓦斯報表和各種記錄。
(3)在瓦斯等級鑒定、反風演習時,測定有關參數及協助做好有關資料彙總工作。
(4)校對甲烷傳感器。
(5)負責本區域的通風設施、裝備的日常檢查。
2、瓦斯檢查員必須經過培訓,取得安全技術工種操作資格證後,持證上崗。嚴格執行國家有關安全生產崗位的法律、法規、行業標準、技術規範。
3、瓦斯檢查員需要掌握以下知識:
(1)《煤礦安全規程》有關風量、氣體濃度、溫度以及對瓦斯檢查的規定。
(2)所用儀器的性能、參數。
(3)熟悉礦井通風係統,掌握各用風地點所需風量。
(4)了解煤與瓦斯突出的相關知識。
(5)瓦斯、二氧化碳湧出機理和規律。
(6)熟悉入井人員的有關安全規定。
(7)了解有關煤礦瓦斯、煤塵爆炸的知識。
(8)了解煤礦避災路線。
(9)了解井下各種氣體超限的危害及預防知識。
4、必須按規定對煤礦井下采掘作業地點進行巡回瓦斯檢查或專人定點檢查。
5、瓦斯檢查地點的設置、瓦斯檢查次數、檢查周期、瓦斯檢查方式,由礦技術負責人確定,瓦斯檢查員要嚴格按照確定的地點、次數、檢查方式進行檢查,嚴禁空班漏檢和假檢。
6、采煤工作麵需測定甲烷和二氧化碳的地點有:
(1)工作麵進風流(指進風順槽至工作麵煤壁線以外的風流)。
(2)工作麵風流(指距煤壁、頂、底各20厘米和以采空區切頂線為界空間風流)。
(3)上隅角(指采煤工作麵回風側最後一架棚向上1米處)。
(4)工作麵回風流(指距采煤工作麵10米以外的回風順槽內不與其他風流彙合的一段風流)。
(5)尾巷(指高瓦斯與瓦斯突出礦井采煤工作麵專用於排放瓦斯的巷道)柵欄處。
7、掘進工作麵需測定甲烷及二氧化碳的地點有:
(1)掘進工作麵風流(指風筒出口或入口前方到掘進工作麵的一段風流)。
(2)掘進工作麵回風流。
(3)局部通風機前後各10米以內的風流。
(4)局部高冒區。
8、放炮地點檢查甲烷的部位有:
(1)采煤工作麵放炮地點的瓦斯檢查應在工作麵煤壁各20米範圍內的風流中進行。
(2)掘進工作麵放炮地點的瓦斯檢查應在該地點向外20米範圍內的巷道風流中進行。
9、檢查瓦斯的次數為:低瓦斯礦井的采掘工作麵和其他工作地點,瓦斯檢查次數為每班不少於2次,重點區域每班不少於3次。高瓦斯礦井的采掘工作麵,瓦斯檢查次數為每班不少於3次。采掘工作麵瓦斯檢查的時間間隔要均勻。
10、瓦斯檢查牌板的設置位置以及需填寫的內容,要符合有關規定。
11、瓦斯檢查時,要嚴格按規定操作,發現不安全隱患,要先消除隱患再進行檢查。
12、經分析確定的不宜安排瓦斯檢查員檢查的地點,未經礦井技術負責人批準,不得擅自安排瓦斯檢查員進入檢查瓦斯。
巷道維修工安全生產崗位責任製
巷道維修工是負責對失修的巷道進行維修的人員。安全生產崗位責任如下:
1、巷道維修工應完成下列工作:
負責井下巷道的維修管理和檢查,及時維修失修巷道。
2、巷道維修工要有3年以上相關專業的現場經驗,經過培訓,考試合格後,方可上崗。
3、巷道維修工需要掌握以下知識:
(1)熟悉入井人員的有關安全規定。
(2)熟悉所用工具(如風鎬、風鑽、電鑽等)的構造原理。
(3)礦井防災的一般知識。
(4)火藥、雷管的性能及使用安全注意事項。
(5)各種巷道的維修、修複工作,架設、更換各種支架方法。
(6)了解井下各種氣體超限的危害及預防知識。
4、各種巷道的維修、修複工作編製專門安全措施,並報礦井技術負責人批準後實施。
5、煤礦井下各類道高度不得低於《煤礦安全規程》規定,支護應完好。不符合上述要求的要進行維修。
6、修複舊巷道時,必須首先進行瓦斯檢查和通風,各類氣體的濃度符合《煤礦安全規程》規定後,方可操作。
7、在有車輛運輸的巷道中進行巷修工作時,要注意來往車輛。
8、在有架空線的巷道中進行巷修工作時,要首先切斷架空線的電源,掛上停電牌,接上臨時接地線後,方可開始巷修工作。
9、對支架進行維修和更換時,要事先對該地點進行加固,可靠安全長度不低於8米。具體施工可按“支護工”的有關規定執行。
10、更換支架時,新的支架支護強度不得低於原有支架(完好狀態時)的支護強度。
11、在維修巷道中需要放炮時,必須按照爆破工操作規程操作。
12、在維修巷道中,要保證安全出口,由外向裏施工。
消防、滅火工崗位責任製
消防滅火工是負責進行消防滅火的人員。安全生產崗位責任如下:
1、消防滅火工應完成下列工作:
(1)從事煤礦消防和滅火工作。
(2)檢查維護消防水管及相關設施。
(3)負責井上下消防器材庫設備、材料的管理工作。
2、消防滅火工必須經過培訓,考試合格後,方可上崗。還要符合消防要求的其它資質。
3、消防滅火工需要掌握以下知識:
(1)熟悉入井人員的有關安全規定。熟悉礦井避災路線。
(2)熟悉消、滅火機具的工作原理、使用方法。
(3)煤炭自燃過程和機理。
(4)井下有毒、有害氣體的危害及規定濃度。
(5)礦井通風基礎知識。
(6)各種滅火方法及操作規程。
(7)熟悉《煤礦安全規程》中對防滅火的有關規定。
(8)熟悉井上下消防器材庫設備、材料的數量及存放情況。
(9)了解井下各種氣體超限的危害及預防知識。
4、礦井必須設置消防材料庫(井上下),按有關規定備齊必備的消防材料。並經常檢查,及時更換過期材料。
5、必須保持井下消防管路係統、設施的可靠、完好,水量充足。
6、熟悉井下各消防材料的存放地點、種類。
7、操作過程中,要按照《煤礦安全規程》規定以及滅火措施執行。
8、在防滅火時要隨時注意風流的情況,有危險要撤出人員。
自救器工安全生產崗位責任製
自救器工是負責對自救器進行管理的人員。安全生產崗位責任如下:
1、自救器工應完成下列工作:
負責自救器的驗貨、收發、保管、檢查和維修工作。
2、自救器工需要經過培訓,考試合格後,方可上崗。
3、自救器工需要掌握以下知識:
(1)熟悉入井人員的有關安全規定。
(2)必須掌握自救器的性能及操作要領。
(3)了解“一通三防”基本常識。
4、下井人員,必須佩戴自救器。
5、凡封條破壞或已開啟過的自救器,無論使用時間長短,都應報廢。地麵倉庫存放超過5年或井下攜帶超過3年的,應予以報廢。
6、必須對下井人員進行培訓,要會使用自救器。
7、檢查、維修自救器的工作場所應清潔,以避免粉塵、油脂等進入自救器。
第六章 地質測量 爆炸材料
測量工安全生產崗位責任製
測量是負責進行測量作業的人員。安全生產崗位責任如下:
1、必須學習《煤礦安全規程》和 《煤礦測量規程》,掌握井下工作的一般安全知識和專業業務知識,熟悉儀器性能,掌握其操作辦法,熟悉現場工作情況和有關的作業規程,了解工作地點的具本要求;經專業技術培訓並考核合格方可上崗。
2、必須掌握測繪資料整理計算方法、圖紙填繪及對算等項工作。
3、嚴格執行《測繪法》,遵守《煤礦安全規程》,按照《煤礦測量規程》中各項技術要求及國家有關規定進行操作、彙總測量資料。
4、觀測方法及要求應視等級、工程類別而定。各項觀測限差,均應符合國家有關規範及《煤礦測量規程》的規定和要求。
5、不得在地質測量、成果計算、資料彙總、圖紙繪製、統計、工作總結中弄虛作假。
6、測量工作以施工設計、規程、任務通知單為依據。對於沒有書麵依據的測量工作,測量工有權拒絕執行。
地質觀測工安全生產崗位責任製
地質觀測工是負責進行地質觀測、分析和記錄的人員。安全生產崗位責任如下:
1、礦井地質觀測必須由具有一定專業技術職稱,並經過專業技術培訓的人員擔任。
2、掌握礦井地質觀測、試驗儀表和器具的使用方法,定期檢校、保養和使用製度。
3、嚴格遵守《測繪法》,按照《煤礦安全規程》和《礦井地質規程》(試行)中各項技術要求及國家有關規定進行操作,彙總測量資料。
4、地質觀測應做到及時、完整、統一。
(1)觀測記錄必須在現場進行,並記錄在專門的地質觀測記錄簿上;記錄簿應統一編號,妥善保存。
(2)描述地質現象,應做到內容完整、重點突出,客觀地反映地質現象的真實情況。
(3)每次觀測必須記錄觀測的時間、地點、位置和觀測者的姓名。
(4)礦井地質觀測要把現場和室內,宏觀和微觀觀測結合起來。
(5)地質記錄簿中描述的地質觀測資料,必須在上井後2天內整理完畢,並編繪出正式的井巷素描圖或素描卡片。
(6)對采掘工程的布置和調整有影響的地質資料,要及時填繪在有關的生產用圖上。
5、嚴禁在地質觀測、資料彙總、統計工作中弄虛作假。
井下鑽探工安全生產崗位責任製
井下鑽探工是負責在井下進行鑽探作業的人員。安全生產崗位責任如下:
1、井下鑽探需要熟悉以下知識:
(1)必須熟悉《煤礦安全規程》和井下工作的一般安全知識,經專門培訓,考試合格後,方可上崗。
(2)熟悉鑽機的工作原理。掌握各種鑽機的操作要領,維護保養及排除故障的技術知識。
(3)掌握瓦斯抽放、煤層注水、封堵水注漿、防滅火、防突等各種鑽孔的封孔和施工方式。
(4)掌握《煤礦安全規程》對瓦斯抽放,煤層注水、注漿、防突等的有關規定。
(5)了解有關煤礦瓦斯、煤塵爆作的知識。
(6)熟悉預防災害的措施和礦井避災路線。
2、掌握井下打鑽、注漿、封孔、煤層注水、防滅火、瓦斯抽放、防突等各種鑽孔的施工方法。
3、井下鑽探施工前,必須了解工程的設計目的、任務,嚴格按照《作業規程》施工。
4、無風地點打鑽必須安設局部通風機通風或采用導風筒通風,在打鑽過程中不準停風,並有可靠的風電閉鎖裝置。特殊情況停風時,必須按規定撤出施工地點的所有人員。
5、打鑽時,必須加強原有支護;改變支護方式,應製定安全措施,報有關部門批準後施工。
6、鑽進時要嚴格按照地質技術人員、測量人員標定的孔位及施工措施中規定的方位、角度、孔深等進行施工,不經技術人員同意不得擅自改動。
煤礦探放水工安全生產崗位責任製
煤礦探放水工是負責進行探放水作業的人員。安全生產崗位責任如下:
1、探放水工要熟知探放水鑽機性能、結構、動作原理,熟悉並掌握煤礦三大規程中的相關規定,防治水規定、探放水設計中的各項要求,依法經過培訓,持證上崗。
2、在探水隊隊長和技術員的領導下,完成各項探水任務。
3、嚴格執行“預測預報、有掘必探、先探後掘、先治後采”的探放水管理製度。
4、熟練掌握各種探放水設備性能、結構、工作原理和技術要領,經常進行設備的維護保養,保證設備各部件的完好狀況,發現問題及時處理。
5、熟練掌握探放水操作規程,嚴格按照規定程序施工,確保施工安全。
6、按照規定做好鑽探進尺、湧水情況、有害氣體湧出情況等鑽孔觀察記錄,做好探放水標誌點工作。
7、嚴格按照探放水設計及安全措施進行施工,確保探放水鑽孔的施工質量,保證原始記錄的準確性。
8、做好設備的正常維護修理工作,保證設備的完好。
9、積極學習新技術、新方法,改進鑽探工藝,提高鑽進效率。
10、熟練掌握透水預兆及應急處理方法;熟悉水災避災路線,掌握逃生避難常識。
11、加強現場管理,同時安排專職人員進行現場監察,發現異常及時上報礦調度室,采取有效措施進行處理,在未弄清水情以前不得擅自施工。
12、現場負責人員要如實記錄當班鑽探情況,岩芯樣品要保存好,工作麵要備好排水設施以備急用。
13、鑽探完畢,無其它異常時,取出鑽杆後將探孔及時封孔。
14、自覺遵守勞動紀律、嚴格執行本礦的各種管理製度,維護正常的安全生產崗位秩序。
15、積極參加有關安全技術培訓和安全活動,刻苦鑽研業務,不斷提高技術素質和業務能力。
水文地質觀測工安全生產崗位責任製
水文地質觀測工是負責水文地質觀測作業的人員。安全生產崗位責任如下:
1、礦井水文地質觀測必須由具有專業技術職稱,並經過專業技術培訓的人員擔任。
2、掌握礦井水文地質觀測、試驗儀表和器具的使用方法,定期檢校、保養和使用製度。
3、嚴格遵守《測繪法》、《煤礦安全規程》,按照《礦井水文地質規程》(試行)中各項技術要求及國家有關規定進行操作、彙總水文觀測資料。
4、嚴禁在水文地質觀測、計算、資料彙總、統計中弄虛作假。
注漿工安全生產崗位責任製
注漿工是負責進行注漿作業的人員。安全生產崗位責任如下:
1、負責井下注(灑)漿工作,熟悉井下注漿管路係統和閥門的位置,熟悉各注漿地點的避災路線。
2、熟悉注漿站的設備、設施和與其配套的各種儀表等的結構、性能和維護方法,並能熟練地操作使用。
3、注漿時,合理配製漿液濃度,並將雜物清理幹淨;注漿前後,注15min的清水衝洗管路,以確保管路暢通,達到注漿目的。
4、采用鑽孔注漿,在停止注漿時隨時將鑽孔封堵,以防漏風造成煤炭氧化自燃。
5、嚴格按規定時間注漿。埋管注漿時注漿前後,必須衝洗管路。工作麵灑漿工必須按質按量完成灑漿任務。
6、嚴格執行注漿過程中巡回檢查製度,要及時觀察工作麵和下順槽滲水、滲漿情況,發現問題及時彙報處理。
7、服從統一指揮,不得擅自脫離工作崗位。
8、認真學習安全知識,不斷提高安全意識和技能,遵守各項安全管理規章製度,確保自身安全無事故。
9、認真填寫注(灑)漿記錄。及時向隊領導彙報。
爆炸材料管理工安全生產崗位責任製
爆炸材料管理工是負責對爆炸材料進行管理的人員。安全生產崗位責任如下:
1、必須政治可靠、忠於職守、責任心強、遵守有關法律規定。
2、必須掌握爆炸材料性能和《煤礦安全規程》中有關規定,掌握炸藥、雷管的存放知識,並經培訓考試合格,持證上崗。
3、爆炸材料管理必須嚴格執行下列規定:
(1)執行《安全生產崗位法》、《民用爆炸物品管理條例》、《煤礦安全規程》及行業的有關規定。
(2)必須遵守安全崗位責任製度。
(3)爆炸材料庫必須具有當地公安機關核發的爆炸物品儲存許可證,且儲存量不得超過核定的存量。
(4)內、外部安全距離不符合要求的,要采取限量儲存措施。
(5)嚴格執行人員,爆炸材料出、入庫檢查、登記製度,收存和發放安全管理製度,嚴防爆炸材料在儲存過程中丟失和被盜。
4、井上、下接觸爆炸材料的人員,必須穿著棉布或抗靜電工作服。
5、庫房要保持電話暢通,照明齊全,有足夠數量、完好的消防器材。消防用水池的水量必須充足,要有防凍結措施。
爆炸材料押運工安全生產崗位責任製
爆炸材料押運工是負責對爆炸材料運輸過程中進行管理的人員。安全生產崗位責任如下:
1、必須有人從事煤礦安全或采掘工作兩年以上工齡。
2、必須熟悉爆炸材料性能和《煤礦安全規程》中的有關規定,經過專業技術培訓,考試合格並取得證書,持證上崗。
3、押運過程必須嚴格執行以下規定:
(1)執行《安全生產崗位法》、《民用爆炸物品管理條例》、《煤礦安全規程》及行業的有關規定。
(2)必須遵守安全崗位責任製度。
(3)嚴格執行押運防範措施與管理責任,嚴防押運過程中發生丟失和被盜。
4、必須由政治可靠、責任心強、熟悉炸藥和雷管性能的人員、持證押運。
發爆器維修工安全生產崗位責任製
發爆器維修工是負責對發爆器進行維修的人員。安全生產崗位責任如下:
1、熟悉爆破作業相關知識,經過專業技術培訓,考核合格後,持證上崗。
2、掌握發爆器、爆炸材料性能和《煤礦安全規程》中的有關規定。
3、遵守《煤礦安全規程》和其他有關規定。
4、必須定期校驗發爆器的各項性能參數,並進行防爆性能檢查,對正常使用的發爆器必須每天檢查一次,備用發爆器兩天檢查一次。不合格者應作報廢處理。
5、檢查和維修瓦斯閉鎖、網路閉鎖等新型放炮器時,應嚴格按廠家技術標準進行檢測。
6、發爆器必須上架管理,每台放爆器隻準配備一把鑰匙,並統一編號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