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煤礦安全監察局關於鹹豐縣青林灣煤礦有限公司“4·10”較大瓦斯爆炸事故調查處理情況的公告
根據《國務院關於進一步加強企業安全生產工作的通知》(國發〔2010〕23號)關於“02manbetx.com 查處結案後,要及時予以公告,接受社會監督”的要求,現將《湖北煤礦安全監察局關於鹹豐縣青林灣煤礦有限公司“4·10”較大瓦斯爆炸02manbetx.com 結案的通知》(鄂煤監察〔2018〕50號)予以公告。
2018年4月10日,恩施州鹹豐縣青林灣煤礦有限責任公司青林灣煤礦(以下簡稱青林灣煤礦)發生一起瓦斯爆炸02manbetx.com ,造成4人死亡,直接經濟損失551.5萬元。
一、02manbetx.com 單位基本情況
青林灣煤礦位於鹹豐縣坪壩營鎮境內,為股份製企業,由喬士建和熊祥春兩人共同投資,各占50%股份。礦井始建於1976年,實際生產能力60kt/a。采用斜井開拓,南北兩翼開采,分為+750m、+530m兩個開采水平,+750m水平劃分為I、II兩個采區,+530m水平劃分為III、IV兩個采區。現有職工160人,三班作業。
該礦為低瓦斯礦井,煤塵無爆炸危險性,煤層自燃傾向性為Ⅲ類,屬不易自燃煤層。礦井水文地質條件屬簡單類型。
事故當班共39人入井作業,事故造成4人死亡,其他35人安全升井。
二、事故原因及性質
事故直接原因是+530m~+560m區段探煤上山工作麵掘進揭穿采空區,作業人員違規使用煤粉代替水炮泥封堵炮眼,采空區積聚的瓦斯湧入工作麵達到爆炸濃度,爆破引起瓦斯爆炸。
事故間接原因是青林灣煤礦安全投入不足、整改期間違規組織生產、+530m~+560m區段采煤工作麵不具備安全生產條件、技術管理不到位、職工培訓不到位、現場管理不到位、民爆物品管理混亂、不執行監管指令,地方政府及有關職能部門履行職責不到位、開工整改把關不嚴、對煤礦監督檢查不力。
三、對事故責任單位和責任人員的處理
移送司法機關追究刑事責任的3人;給予行政處罰人員3人;給予黨紀政務處分人員22人。
對青林灣煤礦給予60萬元罰款的行政處罰,並提請鹹豐縣人民政府依法實施關閉;對鹹豐縣長大爆破工程有限公司給予8萬元罰款的行政處罰。
責令鹹豐縣委縣政府向恩施州委州政府作出書麵檢查;責令恩施州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恩施州經濟和信息化委員會向恩施州人民政府作出書麵檢查。
湖北煤礦安全監察局
2018年6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