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峰縣三板橋煤礦 “8•30”煤與瓦斯突出事故調查處理結果
五峰縣三板橋煤礦“8·30”
煤與瓦斯突出02manbetx.com 調查處理結果
2010年8月30日,五峰縣三板橋煤礦發生一起煤與瓦斯突出02manbetx.com ,死亡2人,直接經濟損失105.5萬元。依照有關法規的規定,由湖北煤監局牽頭組織宜昌市有關部門成立了02manbetx.com 調查組,對02manbetx.com 進行了調查,提交了事故調查報告。
經調查認定,這是一起責任事故。
湖北煤監局對五峰縣三板橋煤礦煤與瓦斯突出事故調查處理意見作出了批複。
經調查,這起事故的直接原因是:+1134m4號開切眼工作麵所處區域煤層具有煤與瓦斯突出危險性,沒有落實綜合防突措施,沒有消除工作麵煤與瓦斯突出危險性,手鎬落煤導致煤與瓦斯突出,造成人員傷亡。
間接原因是:違規組織生產。在技改建設期間,違反國家有關規定和上級部門有關文件要求,未向地方政府及有關部門報告進行技改建設,未按技改設計組織施工,違規組織煤炭生產。防突措施不到位。未落實“兩個四位一體”防突措施,未建立地麵永久瓦斯抽采係統,+1134m4號開切眼經預測有突出危險性,但沒有采取有效的防突措施,未進行措施效果檢驗;未采取建立避災硐室、壓風自救係統等安全防護措施。違章指揮、違章作業。8月24日,礦防突隊預測+1134m4號開切眼有突出危險性,在沒有消除煤與瓦斯突出突出危險性的情況下,礦長馬祖燦、安全礦長劉剛、生產礦長張昌兵、防突隊長張昌平仍然下達允掘通知單,並安排工人掘進作業;4號開切眼工作麵工人違章超掘作業。現場管理不到位。8月30日早班,安全礦長劉剛、安全員韓慶學相繼檢查+1134m4號開切眼時,沒有製止工人超掘作業行為;沒有執行定時放炮、回風係統撤人等規定;對作業人員現場防突工作監督不力,沒有安排專職安全員跟班作業。技術管理混亂。礦井采掘部署不合理,違規在+1134m區段布置2個掘進工作麵和一個采煤工作麵;沒有形成正規的采煤工作麵,利用局部通風機進行巷道式采煤,+1134m4號開切眼以采代掘,亂采濫挖。安全監管不嚴。縣安監局、灣潭鎮政府及安委會辦公室督促企業落實防突措施不力;未及時發現三板橋煤礦技改建設期間違規生產行為;未及時發現和查處企業存在的“兩個四位一體”防突措施不落實、安全監控係統不能正常運行等重大安全隱患;執法檢查不規範、不到位。
批複同意對三板橋煤礦安全副礦長、事故當班井下帶班負責人劉剛,三板橋煤礦礦長馬祖燦等2人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對灣潭鎮政府派駐三板橋煤礦駐礦安監員魯衛平,灣潭鎮安委會辦公室主任袁宜懷,灣潭鎮黨委委員、副鎮長何克俊,五峰縣安監局副局長兼五峰縣煤炭行業管理辦公室主任陳中順等4人給予相應的黨紀、行政處分;對灣潭鎮黨委副書記、常務副鎮長張旭東給予通報批評。對三板橋煤礦安全員、瓦檢員韓慶學給予行政處罰,並撤銷安全員職務,吊銷安全員資格證。對三板橋煤礦生產副礦長張昌兵,三板橋煤礦總工程師李仙桃,五峰縣宏源煤礦有限責任公司董事長、總經理、法人代表鄭珍平等3人給予行政處罰。對
五峰縣三板橋煤礦依法暫扣其安全生產許可證,合計處70萬元罰款。
批複同意事故調查組針對這起事故提出的防範措施。一是明確礦井瓦斯等級。明確三板橋煤礦為煤與瓦斯突出礦井,按有關程序進行報批、備案,按照突出礦井進行管理。責令三板橋煤礦停止井下一切與改擴建無關的采掘活動,並加強技術管理和現場管理。二是落實防突措施。嚴格貫徹執行《防治煤與瓦斯突出規定》,嚴格落實“兩個四位一體”綜合防突措施,堅持區域防突措施先行、局部防突措施補充的原則,切實做到不掘突出頭、不采突出麵;防突措施不落實或落實不到位的,不得進行采掘活動。要加強瓦斯抽放,認真進行防突措施效果檢驗,經檢驗未達到消突要求的,不得進行采掘活動。井下發現有突出征兆時,帶班領導和現場作業人員要果斷停止作業,立即撤出井下作業人員。三是加強防突培訓教育。管理人員和井下工作人員必須接受突出危害及發生規律、區域和局部綜合防突措施、防突規章製度的培訓,經考試合格後方準上崗作業。礦井防突員每年必須接受一次煤礦三級以上資質安全培訓機構組織的防突理論知識、突出發生規律、區域和局部綜合防突措施的專項培訓。礦井主要負責人、技術負責人必須接受二級以上資質安全培訓機構組織的防突專項培訓。四是加強安全監管。五峰縣政府、灣潭鎮政府和縣直有關部門要切實加強煤礦安全監管,打擊違法違規生產行為,認真組織安全檢查,按時對企業的整改情況進行複查;督促企業必須進行防突專項設計,落實區域綜合防突措施和局部綜合防突措施;加強煤礦安全監管人員的培訓,努力提高監管人員識別隱患的能力。
二〇一〇年十二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