遼源礦業(集團)有限責任公司西安煤業公司125井 “5.12”頂板事故調查報告
遼源礦業(集團)有限責任公司西安煤業公司125井
“5•12”頂板02manbetx.com 調查報告
2016年5月12日18時,遼源礦業(集團)有限責任公司西安煤業公司125井(以下簡稱西安煤業公司125井)發生一起頂板02manbetx.com ,死亡1人,直接經濟損失82.0489萬元。
02manbetx.com 發生後,
遼源礦業(集團)有限責任公司向相關部門報告了02manbetx.com 情況。根據《安全生產法》、《生產安全事故報告和調查處理條例》和《煤礦安全監察條例》等法律法規規定,依法成立了由吉林煤礦安全監察局遼源監察分局副局長曹軼任組長,遼源市公安局、遼源市西安區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遼源市西安區總工會、遼源市西安區紀委監察局等相關部門人員參加的西安煤業公司125井
“5•12”頂板事故調查組,並邀請了遼源市西安區人民檢察院派員參加。
事故調查組通過查閱資料、現場勘察、調查取證和技術03manbetx ,查明了事故發生的經過、原因、人員傷亡情況及直接經濟損失;認定了事故性質和責任;提出了對事故單位和責任者的處理建議;提出了防範和整改措施。現將事故調查的有關情況報告如下:
一、事故礦井概況
(一)西安煤業公司概況
西安煤業公司隸屬於吉林省煤業集團有限公司遼源礦業(集團)有限責任公司,國有獨資企業,位於遼源市西安區境內,下轄2個生產井區(125井、六區),總核定生產能力164萬噸/年,從業人員3968人,安全生產管理機構健全。
(二)西安煤業公司125井概況
西安煤業公司125井位於遼源市西安區境內,
隸屬於遼源礦業(集團)有限責任公司西安煤業公司,礦井核定生產能力為126萬噸/年,2015年產量157.55萬噸(2015年核定生產能力165萬噸/年)。現有職工1481人,安全生產管理機構健全。礦井開拓方式為片盤斜井,采煤方法為單一長壁綜合機械化放頂煤;礦井通風方式為四條井筒入風、三條井筒回風的混合式通風方式,通風方法為抽出式;供電方式為雙回路電源線路供電;運輸方式為主斜井鋼帶機提升,斜井串車和斜井人車輔助提升;排水係統為兩段排水;瓦斯等級鑒定為高瓦斯礦井,煤層自燃傾向性為Ⅰ類易自燃,煤塵具有爆炸性,水文地質類型劃分為簡單類型。
礦井安全監控係統為KJ19N、KJ101N型,井下人員定位係統為KJ241型(發生事故的掘進三段於2016年2月29日由六區調入125井西部區,掘進三段原有的人員定位識別卡與125井西部區人員定位係統不兼容,致使掘進三段人員定位識別卡無法識別。已另行立案調查處理)。井田範圍內有兩層可采煤層:上煤、下煤,現在下煤殘煤中複采。
西安煤業公司125井現有2個采煤區,分別為東部區、西部區,發生事故的為西部區。西部區現有從業人員780人,設9個段隊,其中2個采煤段,3個掘進段,4個輔助段。現有-200m和-290m兩個生產水平,2個采煤工作麵,
2個掘進工作麵,1個準備工作麵,發生事故地點為09001采煤工作麵。
(三)礦井“三證一照”情況
礦井“三證一照”齊全。其中:采礦許可證(證號:C2200002010111120079239),有效期2015年5月8日至2024年5月8日;企業法人營業執照(注冊號為:220400000008471),有效期2015年4月17日至2056年6月21日;安全生產許可證(證號:(吉)MK安許證【2013163】),有效期2015年10月26日至2016年11月
25日;礦長安全資格證(證號:220403196307230556),有效期2015 年
9月10日至2018年9月10日。
(四)事故地點概況
事故地點位於-200m水平09001采煤工作麵。該采煤工作麵開切眼均為在舊采跡中施工,於2016年4月24日貫通,2016年5月6日開始開切眼由下至上擴麵施工並安裝綜采支架,截止5月12日擴麵施工17.4m(工作麵坡度24°),還剩2.6m擴麵施工結束。工作麵已經安裝完畢10盤綜采支架。
09001采煤工作麵開切眼采用36kg/mU型鋼棚支護,三節一架,棚距0.5m,巷道下寬3.8m,淨高2.4m,幫頂鋪菱形金屬網。工作麵開切眼擴幫施工擴大斷麵,擴幫斷麵寬3m、高2.75m,擴幫後,使用木梯棚支護,擴幫長度達到1.5m時安裝綜采支架。木梯棚支護規格為:棚梁采用φ20cm以上長6m硬質圓木,棚腿長2.6m,棚距0.7m。現場已安裝的第10盤液壓支架與擴麵迎頭之間有兩架木梯棚,緊貼液壓支架的第一架木棚打4根單體液壓支柱,第二架木棚打6根單體液壓支柱,頂板鋪設菱形金屬網,迎頭煤壁用單體液壓支柱、金屬網和木料封護。
事故地點為第二架木棚靠近左幫位置,端頭幫頂十分破碎。工作麵煤壁距底板1.2m以上有空隙到頂板,可見空隙長1.4m,寬0.5m,深0.7m。現場有約2噸的煤與矸石。
二、事故發生經過及搶救過程
(一)事故發生經過
2016年5月12日四點班,掘進副區長劉振龍、通風(安全)副區長楊洪傑為當班帶班下井領導。15時30分,西安煤業公司125井西部區掘進副區長劉振龍主持召開安全生產例會,布置本區安全生產任務。
15時40分,掘進三段技術員李光組織召開了本段班前會,安排當班繼續進行09001采煤工作麵的擴幫作業。當班一共出勤10人,包括技術員李光、驗收員韓京寶和小班8人。具體分工為:值班排長孫繼良、大工魏君負責迎頭開幫,韓京寶協助;周學君、赫永君、吳平負責在回風順槽運料;李俊才、聶海東負責操作刮板輸送機;朱昌清負責砸大塊。
魏君、孫繼良、韓京寶於17時左右到達09001采煤工作麵,三人先在迎頭距底板0.6m以上掛3m長菱形金屬網,防止淌貨,之後用一根2.4m∏鋼支護煤壁,用三根單體液壓支柱進行支護,左幫用一根1.2m長枕木打兩根單體液壓支柱進行支護。做完準備工作後,魏君等三人開始手工掘進,將近18時,孫繼良招呼啟動刮板輸送機,之後三人開始扒貨,魏君在迎頭左幫扒貨、孫繼良在距迎頭中間2m的位置扒貨、韓京寶在迎頭右側扒貨,李光在迎頭右側上方監護施工。18時左右,幫頂突然下貨,將魏君埋壓,孫繼良隨後立即喊人搶救。
(二)事故搶救過程
在工作麵的孫繼良、韓京寶、李光立即進行搶救。18時15分左右,魏君被扒出,李光隨後向調度室進行了彙報。魏君被運送到地麵後,送往遼源礦業(集團)有限責任公司職工總醫院,於5月13日1時07分搶救無效死亡。
三、事故善後處理情況
事故發生後,遼源礦業(集團)有限責任公司將事故情況通知遇難者家屬,並積極開展善後處理工作。
四、事故原因和性質
(一)直接原因
作業人員在09001采煤工作麵開幫擴麵過程中,由於幫頂破碎、壓力大,未及時有效控製頂板,導致幫頂冒貨將魏君埋壓。
(二)間接原因
1、現場管理工作不到位。作業人員“敲幫問頂”工作不到位,沒有及時有效處理破碎幫頂;
2、安全技術措施針對性不強。沒有考慮到工作麵開幫導致孤島狀態時壓力高度集中應采取的針對性措施;
3、安全技術措施執行不到位。沒有嚴格按照安全技術措施中對巷道幫頂破碎、容易淌貨的隱患規定用木質川杆子封頂;
4、隱患排查治理工作不到位。未及時發現並消除井下作業場所致災因素及產生的隱患;
5、職工危險辨識能力不足。不能正確對危險源進行預判、識別,進而不能進行管控;
6、職工安全意識淡薄。存在僥幸心理,工作中圖省事、怕麻煩,自我保安和相互保安意識差;安全教育、班組建設工作不到位,班組培訓教育薄弱,不能及時發現並正確處理作業人員思想、精神、身體狀況異常情況,上崗管理欠規範。
(三)事故性質:經調查認定,西安煤業公司125井“5•12”頂板事故是一起責任事故。
五、責任認定及對事故責任者的處理建議
(一)孫繼良,群眾,值班排長,負責當班安全生產管理工作。現場安全管理工作不到位,安全技術措施執行不到位,沒有及時有效組織處理破碎頂板,對這起事故負有主要責任。建議依據《安全生產違法行為行政處罰辦法》第四十五條第一款第(一)項的規定,給予警告、並處罰款五千元的行政處罰;建議參照《安全生產領域違法違紀行為政紀處分暫行規定》第十二條第一款第(一)項的規定,給予撤職處分;
(二)李光,中共黨員,掘進三段技術員,當班段帶班幹部,負責作業01manbetx 、安全技術措施的製定工作及當班安全生產現場管理工作。安全技術措施針對性不強、執行不到位,現場安全管理工作不到位,對這起事故負有重要責任。建議依據《安全生產違法行為行政處罰辦法》第四十五條第一款第(一)項的規定,給予警告、並處罰款五千元的行政處罰;建議參照《安全生產領域違法違紀行為政紀處分暫行規定》第十二條第一款第(一)項的規定,給予撤職處分;
(三)劉吉付,中共黨員,掘進三段段長,負責該段安全生產管理工作。安全教育工作不到位,隱患排查治理工作不到位,對這起事故負有重要責任。建議依據《安全生產違法行為行政處罰辦法》第四十五條第一款第(一)項的規定,給予警告、並處罰款三千元的行政處罰;建議參照《安全生產領域違法違紀行為政紀處分暫行規定》第十二條第一款第(一)項的規定,給予記大過處分;
(四)劉振龍,中共黨員,西部區開拓掘進副區長,當班西部區帶班下井領導。安全教育工作不到位,安全管理工作不到位,隱患排查治理工作不到位,對這起事故負有重要責任。建議依據《安全生產違法行為行政處罰辦法》第四十五條第一款第(一)項的規定,給予警告、並處罰款三千元的行政處罰;建議參照《安全生產領域違法違紀行為政紀處分暫行規定》第十二條第一款第(一)項的規定,給予記大過處分;
(五)楊洪傑,中共黨員,西部區通風(安全)副區長,負責全區安全管理工作。安全教育工作不到位,安全管理工作不到位,隱患排查治理工作不到位,對這起事故負有重要責任。建議依據《安全生產違法行為行政處罰辦法》第四十五條第一款第(一)項的規定,給予警告、並處罰款三千元的行政處罰;建議參照《安全生產領域違法違紀行為政紀處分暫行規定》第十二條第一款第(一)項的規定,給予記過處分;
(六)胡少鵬,中共黨員,西部區區長,負責全區安全生產管理工作。安全教育工作不到位,安全管理工作不到位,隱患排查治理工作不到位,對這起事故負有領導責任。建議依據《安全生產違法行為行政處罰辦法》第四十五條第一款第(一)項的規定,給予警告、並處罰款五千元的行政處罰;建議參照《安全生產領域違法違紀行為政紀處分暫行規定》第十二條第一款第(一)項的規定,給予記過處分;
(七)張國君,中共黨員,125井井長,負責全井安全生產管理工作,是全井安全生產第一責任者。安全教育工作不到位,安全管理工作不到位,隱患排查治理工作不到位,對這起事故負有領導責任。建議依據《生產安全事故罰款處罰規定(試行)》第十八條第一款第(一)項的規定,給予上一年年收入(100859元)30%的行政處罰,共計罰款30257.70元;建議參照《安全生產領域違法違紀行為政紀處分暫行規定》第十二條第一款第(一)項的規定,給予撤職處分;
(八)趙鐵,中共黨員,西安煤業公司黨委副書記、紀委書記,當班西安煤業公司帶班下井領導。安全管理工作不到位,對這起事故負有領導責任。建議依據《安全生產違法行為行政處罰辦法》第四十五條第一款第(一)項的規定,給予警告、並處罰款三千元的行政處罰;建議參照《安全生產領域違法違紀行為政紀處分暫行規定》第十二條第一款第(一)項的規定,給予警告處分。
以上事故責任者政紀處分由遼源礦業(集團)有限責任公司執行。
以上事故責任者是中共黨員的,建議遼源礦業(集團)有限責任公司黨組織按照《安全生產領域違紀行為適用〈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若幹問題的解釋》給予相應的黨紀處分。
六、對事故單位的處理建議
西安煤業公司125井
“5•12”頂板事故是一起責任事故。安全教育工作不到位,安全管理工作不到位,隱患排查治理工作不到位,建議依據《生產安全事故罰款處罰規定(試行)》第十四條第一款的規定,給予西安煤業公司125井罰款35萬元的行政處罰。
七、事故防範和整改措施
(一)加強現場管理工作。嚴格執行“敲幫問頂”製度,嚴格按照《作業01manbetx 》和《安全技術措施》施工,重點區域作業時,必須有幹部現場指揮;
(二)加強技術管理工作。安全技術措施要有針對性,充分考慮工作麵異常狀態時的特殊措施;
(三)加強技術措施執行工作。確保安全技術措施貫徹到位,嚴格按技術措施施工。
(四)加強隱患排查治理工作。及時排查和治理隱患,對特殊地點、特殊條件要采取針對性措施;
(五)加強對職工的安全教育和培訓工作,增強職工安全意識,築牢安全思想,增強風險辨識能力,提高職工自我保安和相互保安能力。
(六)加強班組建設,加強班組培訓教育,提高班組發現問題及處理問題能力,規範上崗管理。
遼源礦業(集團)有限責任公司西安煤業公司125井“5•12”頂板事故調查組
2016年6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