遼源礦業(集團)有限責任公司梅河煤礦四井“9.28”機械傷害事故調查報告
2016年9月28日12時30分,遼源礦業(集團)有限責任公司梅河煤礦四井11101-2備用采煤工作麵下出口發生一起機械傷害02manbetx.com ,造成1人死亡,直接經濟損失65萬元。
02manbetx.com 發生後,依據《安全生產法》《生產安全02manbetx.com 報告和調查處理條例》和《煤礦安全監察條例》等有關規定,成立了由吉林煤礦安全監察局遼源監察分局正處級監察專員、副局長王炎君任組長、梅河口市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梅河口市工信局(行業管理部門)、梅河口市監察局、梅河口市總工會、梅河口市公安局等部門人員參加的遼源礦業(集團)有限責任公司梅河煤礦四井“9.28”機械傷害02manbetx.com 調查組(以下簡稱事故調查組),並邀請了梅河口市人民檢察院派員參加。
事故調查組經過現場勘察、調查取證、收集相關資料和技術03manbetx ,查清了事故發生的經過、原因,認定了事故性質和責任,提出了對事故單位及有關責任人員的處理建議和事故防範措施建議。現將有關情況報告如下:
一、事故單位概況
(一)事故礦井概況
1.梅河煤礦基本情況
梅河煤礦隸屬遼源礦業(集團)有限責任公司,地處梅河口市紅梅鎮境內。該礦始建於1966年,共有六對井口,核定能力397萬噸/年。現有二、四井共兩對井口,核定能力為142萬噸/年。
2.梅河煤礦四井基本情況
遼源礦業(集團)有限責任公司梅河煤礦四井,位於梅河口市紅梅鎮,隸屬於梅河煤礦,四井距礦本部5km,礦區鐵路專用線與沈吉線黑山頭火車站相連,距梅河口市火車站15km。
梅河煤礦四井屬於國有重點,礦井於1974年1月建井,1979年10月1日移交生產,原設計生產能力為21萬噸/年,後經采煤方法、運輸係統、通風係統改造,2016年礦井核定生產能力為50萬噸/年。礦井開拓方式為片盤斜井,兩條斜井入風,一條立井回風;主要生產水平布置在-300m水平;11101采區為下山開采,布置11101-1采煤工作麵和11101-2備用采煤工作麵,11101-1采煤工作麵開采走向剩餘55m,工作麵長度34.5m;11101-2備用采煤工作麵走向長度155m,工作麵長度26.5m。
礦井持有采礦許可證、安全生產許可證、礦長安全資格證及工商營業執照,均在有效期內。現有職工704人,下設通風、采煤、掘進、機電、運輸、巷修等段隊,安全管理機構健全。
(二)
事故地點概況
發生事故的地點為-348m水平11101-2備用采煤工作麵下出口處,該處巷道寬度3.8m、高度3.0m,采用錨網、錨索及U型鋼棚聯合支護。該工作麵尚未安裝綜采設備,正在安裝端頭支護,端頭支護由四部邁步支架組成,現已安裝三部。其中遠離工作麵左側的邁步支架已接頂,支架上部由兩根鋼絲繩扣栓在U型鋼棚上,支架與巷道幫之間,緊靠巷道堆放了一摞0.65m高的刮板輸送機機槽。
二、事故發生經過、搶救過程及善後處理情況
(一)事故發生經過
2016年9月28日白班,梅河煤礦機電總廠當班安裝邁步支架共出勤14人,副廠長王成組織召開班前會,並布置工作任務,其主要工作是去梅河煤礦四井11101-2備用采煤工作麵下出口處安裝邁步支架。開完班前會後,工人在王成帶領下,一同坐班車從機電總廠去梅河煤礦四井。
大約9時30分到達工作麵下出口後,在井下現場共分兩組作業,其中一組由班長範秀峰負責,帶領薑海濤、白俊傑、王剛、魏振博等四人,副廠長王成監督這組人員作業;另一組由班長李延海負責,帶領其餘六人作業,車間主任劉景春監督這組人員作業。範秀峰帶領四名工人在工作麵運輸順槽遠離工作麵的一側(外側)作業,李延海帶領張井軍等六名工人在運輸順槽靠近工作麵的一側(裏側)作業。範秀峰等人先安裝邁步支架底座,之後組裝液壓柱。做完這些工作後,副廠長王成帶領五名作業人員開始吊裝外側邁步支架的頂梁。12時多,王成先將在現場指揮的帶班礦長盛有財等人喊出作業區域內,然後分成兩組吊裝頂梁。範秀峰、白俊傑和薑海濤一組,王成、魏振博和王剛一組,先在頂梁兩端分別綁上鋼絲繩扣,然後使用起重機(手拉葫蘆)起吊頂梁,當頂梁靠近工作麵的一端吊過液壓柱的高度時,頂梁突然擺動,將站在巷道一側堆放的刮板輸送機機槽上的張井軍碰傷。
(二)事故搶救過程
事故發生後,王成立即過去察看,招呼張井軍,張井軍沒有說話。王成讓邵偉和高元忠攙扶張井軍到旁邊坐下,這時,在附近的帶班礦長盛有財看到這一情況後,立即向礦調度室彙報,並安排工人用錨杆、金屬網做成擔架,將張井軍抬上人車運至地麵,送往梅河口市中心醫院,經搶救無效,於9月28日16時20分死亡。
(三)事故善後處理情況
事故發生後,遼源礦業(集團)有限責任公司梅河煤礦將事故情況通知遇難者家屬,並按照有關規定積極開展善後處理工作,善後處理工作已經結束。
三、事故原因
(一)直接原因
作業人員在采煤工作麵下出口安裝邁步支架,起吊頂梁過程中,頂梁傾斜、擺動,將違章進入作業區域的張井軍撞傷致死。
(二)間接原因
1.現場安全管理混亂,監督不嚴格。一是未嚴格按照《四井11101區2層安裝邁步支架安全措施》的要求,在安裝邁步支架過程中,設專人進行警戒,專人觀察支架的狀態;二是作業人員未按措施要求,違章進入作業危險區域內;三是現場工作指揮不力,未充分發揮班組作用,管理責任落實不明確;四是現場領導幹部監督檢查不力,帶班井長、帶班礦長均在現場,未發揮帶班作用;五是作業現場分兩組平行作業,責任分工不明確,安全管理不到位。
2.安全培訓、教育工作不到位。一是機電總廠工人到礦井作業,業務保安培訓、教育不夠,安裝邁步支架的工人由多個車間人員組成,部分人員安全業務知識和現場工作經驗匱乏;二是礦井對機電總廠工人的安全培訓、教育也不夠,致使職工安全意識淡薄,安全思想不牢;事故發生前,作業人員違章進入作業危險區域內,沒有人發現並製止,未做到自我保安和相互保安。
四、事故性質
經調查認定這是一起責任事故。
五、事故類別
其他事故。
六、對事故有關責任人員及責任單位的處理建議
(一)對事故有關責任人員的處理建議
1.張井軍,群眾,遼源礦業(集團)有限責任公司梅河煤礦機電總廠工人。違章進入起吊邁步支架的作業區域內,對這起事故負有直接責任,因在事故中死亡,免於追究。
2.範秀峰,群眾,遼源礦業(集團)有限責任公司梅河煤礦機電總廠班長。未嚴格按01manbetx 措施要求進行現場管理,對這起事故負有重要責任,依據《安全生產違法行為行政處罰辦法》第四十五條第一款第(一)項的規定,建議給予警告、並處罰款三千元的行政處罰。
3.王成,中共黨員,遼源礦業(集團)有限責任公司梅河煤礦機電總廠副廠長,當班帶班領導。未嚴格按01manbetx 措施要求進行現場管理,現場指揮不力,對這起事故負有重要責任,依據《安全生產違法行為行政處罰辦法》第四十五條第一款第(一)項的規定,建議給予警告、並處罰款五千元的行政處罰。
4.杜景發,中共黨員,遼源礦業(集團)有限責任公司梅河煤礦四井安全井長,當班井帶班領導。現場安全監督檢查不到位,對這起事故負有重要責任,依據《安全生產違法行為行政處罰辦法》第四十五條第一款第(一)項的規定,建議給予警告、並處罰款三千元的行政處罰。
5.盛有財,中共黨員,遼源礦業(集團)有限責任公司梅河煤礦開拓掘進副礦長,事故當班礦帶班領導。現場監督管理工作不到位,對這起事故負有重要責任,依據《安全生產違法行為行政處罰辦法》第四十五條第一款第(一)項的規定,建議給予警告、並處罰款三千元的行政處罰。
6.馬德斌,中共黨員,遼源礦業(集團)有限責任公司梅河煤礦機電總廠廠長,負責機電總廠的全麵工作,是安全生產第一責任者。安全教育工作不到位,對這起事故負有重要責任,依據《安全生產違法行為行政處罰辦法》第四十五條第一款第(一)項的規定,建議給予警告、並處罰款三千元的行政處罰。
7.段俊傑,中共黨員,遼源礦業(集團)有限責任公司梅河煤礦機電副礦長,分管機電總廠工作。業務保安培訓、教育工作不到位,安全管理工作不到位,對這起事故負有重要責任,依據《安全生產違法行為行政處罰辦法》第四十五條第一款第(一)項的規定,建議給予警告、並處罰款二千元的行政處罰。
8.韓玉紅,中共黨員,遼源礦業(集團)有限責任公司梅河煤礦安全副礦長,分管全礦的“一通三防”和安全培訓教育工作,安全教育工作不到位,安全管理工作不到位,對這起事故負有重要責任,依據《安全生產違法行為行政處罰辦法》第四十五條第一款第(一)項的規定,建議給予警告、並處罰款二千元的行政處罰。
建議參照《安全生產領域違紀行為適用《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若幹問題的解釋》和《安全生產領域違法違紀行為政紀處分暫行規定》對上述黨員幹部中存在違紀行為的給予黨政紀處分。
(二)對事故責任單位實施行政處罰的建議
遼源礦業(集團)有限責任公司梅河煤礦,在安裝邁步支架過程中,安全管理工作不到位,安全教育工作不到位,致使發生事故。依據《生產安全事故罰款處罰規定(試行)》第十四條的規定,建議罰款35萬元。
七、事故防範措施建議
1.嚴格安全技術措施的編製、審批和貫徹落實工作,對安全措施要嚴格執行,確保每項措施落實到位,保證作業人員的安全。
2.在特殊危險作業過程中,要設專人警戒,防止無關人員進入作業現場,現場管理人員也要認真觀察現場人員作業狀態,發現有人進入作業現場時及時製止或停止作業。
3.要充分發揮管理人員的現場管理作用,尤其是要落實班組長的現場管理責任,充分發揮風險識別和風險預控能力。
4.帶班領導加強安全管理工作力度,要認真檢查各環節、各地點、各崗位的安全狀況,尤其是隱蔽致災因素,發現安全生產隱患,要及時采取有效措施,及時消除;加強帶班領導的作業現場隱患排查治理工作力度,使其真正發揮帶班作用。
5.兩個以上單位在同一區域內作業時,必須明確安全責任,由上一級領導負責協調好安全生產各環節的工作。
6.加強對職工的安全教育和培訓,特別是職工的業務培訓,保證職工掌握從事行業的業務技能和安全知識;增強職工安全意識,築牢安全思想,提高職工自我保安和相互保安能力。
7.加強現場領導的應急處置能力,每項作業都要保證在安全的情況下進行,真正做到不安全不生產。
遼源礦業(集團)有限責任公司梅河煤礦四井“9•28”機械傷害事故調查組
二0一六年十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