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東省招遠市羅山金礦“8·6”重大火災事故
2010年8月6日17時許,山東中礦集團有限公司(原招遠市玲南礦業有限公司)羅山金礦盲豎井井筒發生重大火災02manbetx.com ,造成16人死亡,59人受傷,直接經濟損失1289萬元。
8月6日,該礦井下當班作業人員共有329人,其中十六中段以上一期工程239人(設計定員人);十六中段以下二期工程90人(設計定員213人),由2名副礦長帶班。
17時左右,盲豎井十二中段至十四中段之間起火。初期,因機械通風作用火勢由上往下蔓延,當停電後,向下送風停止,受井筒內自然通風影響,火勢快速向上蔓延,過火範圍涉及到十中段至十四中段下方,以及與盲豎井相通的十中段、十一中段、十二中段,十四中段馬頭門附近,井筒內通風管、玻璃鋼隔板、電纜絕緣層等燃燒產生大量丙烷、丁酮、苯等有毒煙氣,隨風向進入十中段、十一中段、十二中段,十四中段平巷,造成上述區域現場部分作業人員不同程度中毒。
17時05分左右,羅山金礦盲豎井12中段信號工張紹輝發現盲豎井井筒內有大量黑煙冒出,立即報告羅山礦區副主任史學川,史又報告礦長黃誌進,黃接報後立即安排安全科長方君向中礦集團有限公司副總經理曹善忠報告,並啟動羅山金礦火災應急救援預案,組織企業救援力量開展自救。同時下令井下作業人員立即撤離,通知地表空壓機操作工向井下所有作業地點強製通風。曹接報後立即向董事長、總經理趙金菊報告,並在趕赴現場途中通知了招遠市礦山救護大隊。救護大隊趕赴現場後,與企業救援人員一起,分批分區域下井組織撤離、搜救遇險人員。
到19時左右,井下200多人在救護人員和2名帶班礦長的組織下安全升井,下井組織撤離的人員告知井下煙霧很重,有些區段作業人員仍未撤離,隨時可能有生命危險。針對這種情況,曹善忠向招遠市安監局報告。
19時15分,招遠市政府接到02manbetx.com 報告後,立即調集當地礦山專家、企業礦山救護隊及190餘台氧氣呼吸機趕赴現場救援。
截止到8月7日12時42分,被困的329名礦工全部升井,最終有16人死亡。
直接原因
盲豎井VV22 3*185mm2鎧裝低壓電纜因質量不合格,在使用中發熱老化,達到一定程度後,在12中段下方60米斷點處絕緣層被電流擊穿,發生短路,產生電弧,引燃自身及靠近的玻璃鋼隔板,是事故發生的直接原因。
行政處罰
根據事故調查報告,對企業的行政處罰建議如下:
1.根據《非煤礦礦山企業安全生產許可證實施辦法》(局長令第20號)第四十條的規定,安監部門暫扣羅山金礦《安全生產許可證》。
2.根據國務院《生產安全事故報告和調查處理條例》(國務院令第493號)第三十七條第三款以及國家安全監管總局《〈生產安全事故報告和調查處理條例〉罰款處罰暫行規定》(總局令第13號)第十六條第二款的規定,建議安監部門對山東中礦集團有限公司給予100萬元的罰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