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者入職後不同意簽署勞動合同,公司有權終止勞動關係嗎?
作者:狗万manbet官网
2019-12-25 21: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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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業解答]
公司有權終止勞動關係。《勞動合同法實施條例》第五條規定:“自用工之日起一個月內,經用人單位書麵通知後,勞動者不與用人單位訂立書麵勞動合同的,用人單位應當書麵通知勞動者終止勞動關係,無需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但是應當依法向勞動者支付其實際工作時間的勞動報酬。”第六條規定:“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超過一個月不滿一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麵勞動合同的,應當依照勞動合同法第八十二條的規定向勞動者每月支付兩倍的工資,並與勞動者補訂書麵勞動合同;勞動者不與用人單位訂立書麵勞動合同的,用人單位應當書麵通知勞動者終止勞動關係,並依照勞動合同法第四十七條的規定支付經濟補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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