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安將工資單發到工作群,公司以違反薪資保密為由解除被判違法?
【案情概要】
熊某入職某大型超市Y公司擔任保安一職。2017年,熊某認為公司違反同工同酬,將自己2016年花紅及12月份應發獎金單發送到Y公司的保安工作微信群中。Y公司認為,熊某將涉及到獎金的薪資數據發到工作群的行為,係因對其自身評分的不滿進行發泄的行為,該行為已嚴重違反了《獎懲手冊》關於薪酬信息保密製度的規定,繼而公司解除了與熊某的勞動關係。該《獎懲手冊》在製定前征詢了公司員工的修訂意見,履行了相關民主程序。
熊某向區仲裁委提出仲裁申請,要求裁決Y公司違法解除勞動合同,並要求Y公司向其支付違法解除勞動關係賠償金50280元。該仲裁委最終支持了熊某的仲裁請求。
Y公司不服裁決,認為涉及薪酬的資料如果被公布,勢必會導致員工無法客觀、理性的看待相互之間的工資差異,而產生員工之間不團結、不和諧的結果,員工與公司之間也會產生對立情緒,這將會對公司正常經營、管理帶來極大的負麵影響,因此薪酬保密規定具有迫切的需要。故,Y公司提起了訴訟。
經審理,一審、二審法院認為:Y公司《獎罰手冊》的製訂程序符合法律規定。但薪酬保密製度旨在限製員工之間相互知悉薪酬情況,防止員工之間相互攀比及惡性競爭等方麵的一項管理製度。結合本案,首先,薪酬保密製度一般適用於工作成效難以具體量化考核的崗位、特殊待遇或者引入特殊人才的情況,本案中,熊某是一名保安,一般而言,保安崗位之間的薪酬差別不會太大,而對於保安而言,保障他們同工同酬的權利比限製其相互知悉薪酬情況更有價值。其次,熊某發布的是獎金、花紅信息,對於保安崗位的獎金、花紅數額,Y公司應當而且有條件通過製訂具體的考核標準,實現量化和透明化。再次,熊某發布的花紅與獎金信息是在Y公司的保安工作微信群發布,影響範圍有限,且該行為並沒有給Y公司造成顯著影響。最後,無論從情理上還是從薪酬保密製度的本意來講,對於保安提出薪酬保密的要求,在一定程度上過於苛刻。綜合,Y公司以此為由解雇熊某的依據並不充分,應當認定為違法解除勞動關係。一審法院判決駁回了Y公司不支付違法解除勞動合同賠償金的訴請,二審法院駁回Y公司上訴,維持原判。
【爭議焦點】
公司以王某違反薪酬保密製度解除是否合法?
【判決結果】
仲裁:解除違法,公司支付王某違法解除勞動合同賠償金50280元;
一審:解除違法,公司支付王某違法解除勞動合同賠償金50280元;
二審:駁回公司上訴,維持原判。
【藍白評析】
用人單位要求員工之間薪酬保密,可以防止員工之間惡性攀比、減少員工衝突流失,繼而可以允許用人單位根據員工的績效實施最大化的獎金差距,又避免處於薪酬分配底層人員的消極反應;用人單位要求員工對外實施薪酬保密,可以保障用人單位薪資水平、薪資結構、分配方式不被泄露,起到維護用人單位市場競爭力的作用。因此,用人單位建立薪酬保密製度存在必要性和合理性。但也有部分觀點認為,對內實施薪資保密與現行勞動法、勞動合同法中同工同酬的基本要求相悖,用人單位應當建立透明、可量化的薪資製度,而非限製員工的薪酬知情權,繼而否認對內實施薪酬保密製度的合法性。
目前我國的勞動法和勞動合同法中,關於薪酬保密製度並沒有明確規定,用人單位可以根據實際需要在規章製度中建立對內和對外的薪酬保密製度。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勞動爭議案件司法解釋(一)》的規定:“通過民主程序製定的規章製度,不違反國家法律、行政法規及政策規定,並已向勞動者公示的,可以作為人民法院審理勞動爭議案件的依據”。因此,一般情況下用人單位通過民主程序且向勞動者公示的薪酬保密製度,受到法律尊重和保護。但特殊情況下,用人單位實施薪酬保密可能超過合理範圍的,人民法院亦會對員工的工作崗位、主觀惡意、影響後果等作具體審查,不排除推翻用人單位已經合法建立的薪酬保密製度的可能。本案中廣東省佛山市中院,即是在肯定公司薪酬保密製度合法性的同時,否定了對熊某這一個案中適用的合理性。
本案中,仲裁、一審及二審法院均認為熊某擔任保安崗位,根據日常生活經驗判斷,保安在同等工作時間的情況下薪資待遇差異不會過大,公司應當且有條件建立透明、可量化的薪資製度,進而保障保安同工同酬的權利。另外,就熊某的行為而言,熊某將個人的花紅數額、獎金數據發送至保安之間的微信群內,影響範圍有限,公司並未能舉證證明熊某的違紀行為造成了顯著的不良後果。因此,最終本案仲裁、法院認定公司薪酬保密製度雖然合法,但是該製度適用熊某不具有合理性,在沒有顯著不良後果的情況下公司直接解除熊某過於苛責,故判決公司解除違法,支付違法解除勞動合同賠償金。
通過本案,筆者提醒廣大用人單位,盡管在實際操作中不同法院對於薪酬保密存在不同的裁判尺度,但作為用人單位方在製定、修改薪酬保密製度時,還是應當充分征求員工意見、與工會平等協商等,依法履行民主程序,保障製度本身的合法性。在涉及具體員工違反薪酬保密製度的個案時,用人單位需具體問題具體03manbetx ,若有需要請聯係勞動法的律師為您提供專業的谘詢意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