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資保障部副部長安全生產責任製
協助部長做好分管範圍內的安全生產管理工作,是分管範圍的安全生產第一責任人。安全生產職責如下:
1、參與製定、修訂(編)本部門安全生產責任製。
2、參與製定並實施礦用物資的采購、供應、驗收與保管製度。
3、參與編製礦用物資的采購、供應計劃,確保滿足礦井安全生產需要。
4、協助部長負責組織協調礦用物資的采購與供應,確保滿足礦井安全生產需要。
5、協助部長督促檢查采購物資的驗收工作,確保采購物資符合有關安全規定。
6、協助部長組織有關人員定期對庫存物資進行盤存、檢查,盤活物資、降低儲備、減少積壓。
7、協助部長督促檢查庫存物資的發放,確保滿足安全生產需要。
8、協助部長督促檢查庫存物資的防火防盜和保養,及時消除安全隱患,確保庫存物資安全,質量完好。
9、協助部長負責組織檢查分管範圍內的安全生產工作,及時消除生產安全02manbetx.com 隱患。
10、參與製定本部門安全02manbetx.com 應急救援預案並做好應急演練。
11、及時、如實報告生產安全02manbetx.com 。
12、參與製定並實施本部門職業病防治措施。
13、參與製定並落實部門領導班子成員的安全業績考核製度。
14、參與製定並落實本部門安全生產責任製問責製度。
考核標準:
1、不服從管理,違反安全生產規章製度,依照有關規章製度給予考核處分;構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關規定追究刑事責任。
2、違章指揮工人或者強令工人違章、冒險作業的,按照礦相關製度給予考核;造成嚴重後果,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3、未及時組織分管範圍內的安全隱患排查的;對排查出的02manbetx.com 隱患未采取有效治理的;對排查出的難以排除的重大事故隱患隱瞞不報、謊報或者拖延不報的,負有直接責任,按照礦隱患排查治理製度給予考核。
4、分管範圍內發生生產安全事故,副部長負有管理責任。
5、未按規定組織考核分管範圍內的各崗位安全生產責任製或各項管理製度,副部長負直接責任。
6、 對分管範圍內的職業危害防治工作不符合規定要求,按照公司、礦職業危害防治管理製度考核。
7、 分管範圍內發生安全事故時,不立即組織搶救或者在事故調查處理期間擅離職守或者逃匿的,按照公司、礦相關規章製度給予考核處分,構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關規定追究刑事責任。
8、發生生產安全事故時,不服從搶險指揮部指揮,不參與搶救,按照相關製度給予處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