陝煤蒲白煤礦運營公司規範幹部從政行為
陝煤蒲白煤礦運營公司規範幹部從政行為
為進一步嚴肅組織紀律、規範幹部管理、加強作風建設,增強幹部的組織紀律性。陝煤蒲白煤礦運營公司在新的一年製定了《關於領導幹部請銷假製度》,對領導幹部請銷假審批程序、紀律要求以及責任追究等進行了明確和規範,進一步加強公司領導幹部的日常管理。
規範中層以上領導幹部請銷假。根據請假事由和實際情況,進一步規範了中層以上領導幹部請假範圍,要求各部門中層以上領導幹部因事因病請假或因公外出等,必須嚴格執行請銷假製度。同時,要求各部門加強對本部門幹部職工的日常管理,進一步規範和嚴格執行請銷假製度,推動公司幹部隊伍日常管理邁入製度化、規範化、科學化軌道。
規範請假審批手續。公司中層以上領導幹部因公、因私離開本地區赴外地出差、出席會議、治病、探親、旅遊、進修學習以及婚、喪、產假等,必須履行書麵請假手續。堅持逐級審批原則,中層管理人員因公、私離開單位2天以上(含2天)或者出省1天以上(含1天)者,須經主要領導和分管領導簽字同意後,提前1天向公司黨群工作部遞交《領導幹部外出請銷假審批表》;因公或因私離開單位1天以上者(含1天),須提前向黨政主管領導口頭請假,講明外出事由、去向和往返時間。 規範請銷假紀律。把執行請銷假製度作為加強幹部日常監督管理的重要內容,明確了領導幹部請銷假紀律要求,確保請銷假製度得到全麵落實。明確要求領導幹部在請假手續未批準前不得擅自離崗,如遇特殊情況,事先來不及辦理請假手續時,可先按審批權限電話或口頭向有關領導請假,事後完善相關手續;領導幹部要嚴格遵守請假時間,不得擅自超假,確因特殊事由需要續假的,按照請假程序辦理續假手續;有重要工作任務或在防汛抗災、安全穩定等關鍵時期,一般不安排外出;請假時須認真做好工作安排,請假期間須保持通訊暢通,保持與本單位的工作聯係,確保各項工作正常有序開展;對因公擅離職守、公款旅遊造成影響單位正常工作或者造成不良影響的,由黨群紀檢監察牽頭組織相關部門進行調查,根據情節和造成的後果給予黨政紀處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