錢營孜礦出台“三違”管理新辦法
為規範員工安全行為,保證礦井安全發展,日前,皖北煤電集團錢營孜礦結合《安全生產法》《煤礦安全01manbetx 》及《煤礦安全生產標準化管理體係基本要求及評分方法》的規定要求,出台了《錢營孜煤礦“三違”管理辦法》,明確了各級管理人員反“三違”的次數及獎懲辦法,讓員工牢記哪些是“三違”行為,做安全生產的明白人。
該礦明確規定各級管理人員對作業人員的不安全行為均有監督檢查和糾正的義務。安全生產副總師及以上領導每季度查處“三違”不少於1人次。政工經營副總師及以上領導每半年查處“三違”不少於1人次。職能科室中層正職管理人員每人每月查處“三違”不少於1人次,副職管理人員每人每季度查處“三違”不少於1人次。生產一、二線單位中層管理人員每月自主共同查處“三違”不少於本單位總人數的1%,自查“三違”由安監處統一管理。
該礦將對所有“三違”人員建立管理台賬,對“三違”人員動態掌握,台賬要素包含姓名、年齡、工種、時間、地點、事實、等級認定及依據、處理情況、“三違”積分等內容。基層單位和安監處對嚴重或反複“三違”人員實施預警,跟蹤監控,重點幫教;對嚴重或反複“三違”人員的,專業分管礦領導對其班隊長進行安全警示約談。當個人年度內“三違”積分累計達到8分及以上、月度內連續出現2次“三違”及以上、觸犯集團公司“安全紅線”和粗放式管理人員的,礦以書麵形式通知本人及單位負責人,由安全礦長或安全副總進行安全警示談話,並開展專項安全培訓。月度內同一單位同一類型“三違”反複出現累計超過3人次的,礦將對責任單位下達預警通知書,由責任單位製定針對性措施幫教,促使幹部職工不願“三違”、不敢“三違”、不想“三違”、不能“三違”,在全礦營造了嚴反“三違”的高壓態勢。(張啟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