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平礦安排城鎮低收入調查工作
3月30日,太平礦召開專題會議,安排部署了2020年度城鎮困難職工、困難農民工家庭生活狀況及高考貧困學生調查工作。來自基層單位的工會負責人及相關人員共計39人參加了此次會議。
本次調查主要是按照市總工會的統一要求,對具有攀枝花市工會會員(正常繳納會費)的在崗職工家庭、農民工家庭進行調查。調查分為三個類別:一類是低收入職工家庭調查,要求該類填報是人均月收入在1120元以下的,並且沒有在其他地區建過檔的職工家庭;二類是子女上學困難調查,職工家庭人均月收入在1121至1680元之間,孩子上高中,大學兩種情況的,必須提供子女在校證明,在校證明必須細到班級,大學的要注明畢業時間;三類是意外致困職工家庭,要求調查如果有職工家庭發生意外,或因大病治療自付部分較大,導致生活困難的,均月收入在1121至2800元以下,滿足(上半年度家庭總收入-上半年度意外至困造成的支出)/6/家庭人口數≤560元,並詳細注明至困原因,附有法律依據的支出證明(發票)。
會議要求:各基層單位在此次調查工作中要做到“五必須”。一是核查必須堅持公開、公平、公正、全麵、準確的原則,對符合建檔條件的職工,單位派2人以上入戶進行家庭狀況核查和建檔相關資料的收集,並做好入戶核查記錄;二是核查結果出來後,必須在本單位張榜公示,聽取廣大職工意見,接受群眾監督。若反映出核查結果與實際情況有出入的,應重新核實後再次張榜公示,直到核查清楚為止;三是必須按照一個家庭一個戶口本為單位進行調查統計,嚴格做到一戶一檔,必須是職工本人或者妻子(丈夫)為戶主;四是本次核查的電子檔案和紙質原始檔案(包括建檔職工(農民工)身份證複印件、全體家庭成員的戶口本複印件(包括戶口首頁)、學生學費發票及在讀證明、工資收入情況證明、無業證明、勞動合同、承諾書、授權書、攀枝花商業銀行花惠卡複印件、基層工會對建檔職工的公示材料、基層工會的建檔決定評議表等相關資料,所有紙質檔案必須是一式三份;五是必須努力實現調查工作的精準建檔、精準上報、精準管理目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