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升運輸管理“十必須十禁止”
作者:杜鑫
2020-04-15 08:55
來源:本站原創
提升運輸管理“十必須十禁止”
1、提升機開車前必須確認各項保護裝置齊全、完好,禁止提升機各項保護裝置不齊全不完好情況下貿然開車。
2、井上與井下軌道連接、井下帶電軌道與非帶電軌道必須有可靠合格的軌道絕緣裝置,禁止軌道絕緣缺組或使用鐵夾板連接固定。
3、礦車運輸必須使用合格的連接裝置組車,禁止使用木銷、鐵絲或鋼絲繩環連接。
4、井下運輸不同的材料、設備,必須使用相應的專用裝置車輛進行裝運材料、設備。
5、井下運輸係統作業地點安全間隙符合規定,禁止在間隙不夠的環境下設置車場或其他場所作業。
6、井下運輸大巷人員必須在人行道行走,禁止在道心行走以及“扒蹬跳”機車。
7、井下人車運行車場必須使用電機車架線停送電裝置,禁止人員在帶電架線下上下或其他作業。
8、電機車司機開車前必須檢查機車燈、閘、鈴及製動係統、連接裝置是否完好可靠,禁止機車帶病和不使用紅尾燈運行,或將頭和身體任何部位伸出車外或站在車外操作機車。
9、小絞車司機啟動該絞車前必須檢查各部位完好可靠、確認是否“放行”,禁止未檢查確認或提升係統不完好運行。
10、信號工必須持證,在確認提車數量、連接狀況和車場、斜巷無人後,進入硐室才能發出運行信號,禁止超掛車輛或不使用保險繩發出運行信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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