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業解答]
此次階段性減免企業社會保險費,屬於落實國家統一的政策性減免措施,不增加企業事務性負擔,無需企業辦理申請。上海市將按照國家《關於印發中小企業劃型標準規定的通知》(工信部聯企業〔2011〕300號)的規定,對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參保企業進行劃型。實際操作中,人社部門將會同相關部門充分運用大數據,通過加強部門間信息共享,按照國家規定完成企業劃型工作。劃型工作完成後,將以適當方式進行公示。企業對劃型結論有異議的,可以向參保所在地的社保經辦機構提出變更申請,上海市人社局將通過多部門會審確認,必要時,將要求上海市企業配合提供劃型需要的相關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