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礦安全生產標準化管理體係考核定級辦法(試行)》和《煤礦安全生產標準化管理體係基本要求及評分方法(試行)》印發
基本要求及評分方法(試行)》的通知
煤安監行管〔2020〕16號
各產煤省、自治區、直轄市及新疆生產建設兵團煤礦安全生產標準化工作主管部門,有關中央企業:
為進一步加強煤礦安全基礎建設,推進煤礦安全治理體係和治理能力現代化,國家煤礦安監局在總結近年安全生產標準化工作經驗、廣泛征求意見的基礎上,組織製定了《煤礦安全生產標準化管理體係考核定級辦法(試行)》和《煤礦安全生產標準化管理體係基本要求及評分方法(試行)》,現予印發,自2020年7月1日起實施。
請各單位組織煤礦企業認真學習,對照煤礦安全生產標準化管理體係基本要求,建立健全安全生產管理要素,形成自主運行、持續改進的內生機製,推動煤礦安全管理水平不斷提升。
煤礦安全生產標準化管理體係自查自評、等級申報、考核定級、公示公告、動態抽查和問題隱患整改情況報送等工作,要通過國家煤礦安監局煤礦安全生產標準化管理體係信息管理係統(網址:http://zhxx.chinacoal-safety.gov.cn)實施。
在執行過程中如發現問題,請及時將具體意見函告國家煤礦安全監察局行業管理司。
聯係人及電話:梁子榮,010-64464789,64464294(傳真);
電子郵箱:liangzr@chinasafety.gov.cn;
通訊地址:北京市東城區和平裏北街21號;
郵編:100713。
國家煤礦安全監察局
2020年5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