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案釋法-—晉城煤監分局組織相關煤礦開展公開裁定
為進一步規範煤礦安全監察執法行為,接受社會對煤礦安全監察執法工作的監督,維護行政相對人合法權益, 2020年6月22日,晉城煤監分局組織高平市部分煤礦企業,就龍馬煤業涉嫌風速傳感器的使用不符合行業標準等四項違法違規案進行了公開裁定。
此次公開裁定在龍馬煤業舉行,嚴格按照《山西煤礦安全監察局晉城監察分局煤礦安全監察行政處罰案件公開裁定實施辦法》進行。裁定會上,案件承辦人員采取舉證的方式,現場出示該礦風速傳感器測試時的照片,調查取證筆錄等證據,指出該礦存在的違法行為、違反的法律條款、擬實施的行政處罰,並對處罰依據逐條進行了解釋。龍馬煤業負責人在陳述中表示,違法違規行為屬實,適用的法律準確,處罰合理。其他參加人員表示沒有疑議,並認為這種辦案形式公開公正,組織嚴密,事實清楚,證據充分,裁量得當,讓大家切實感受到了依法行政的公平性和合理性,覺得依法辦礦、依法管礦更有法律保障了,並一致認為這種行政處罰案件的公開裁定很大程度上提高了煤礦企業的管理。公開裁定小組經討論作出裁定,現場宣布了公開裁定結果
本次公開裁定以案釋法,全程公開、透明,主動接受了社會監督,促進了監察人員更加規範執法。同時也使被裁定煤礦對自身的違法行為有了比較深刻的認識,參與公開裁定的其他煤礦企業受到警示和啟發,上了一堂生動的教育課,對督促煤礦企業持續落實安全生產的主體責任,提高依法辦礦的理念有著極大的促進作用;同時,此次活動也是嚴格落實山西煤監局“六個執法體係建設”的具體體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