耙裝機司機安全技術操作規程
一.一般規定
第1條 耙裝機司機必須通過培訓考試合格,持證上崗。
第2條 清理工作環境雜物,敲幫問頂,檢查工作地點及工作麵支護情況,安設好固定楔,掛好尾輪;檢查導向輪、尾輪懸掛是否牢固,鋼絲繩磨損是否超過規定,閘帶鬆緊是否適當、卡軌器是否緊固可靠。
二.正常操作
第3條 使用耙裝機時,應當遵守下列規定:
1.耙裝機作業時必須有照明。
2.耙裝機絞車的刹車裝置必須完好、可靠。
3.耙裝機必須裝有封閉式金屬擋繩欄和防耙鬥出槽的護欄;在巷道拐彎段裝岩(煤)時,必須使用可靠的雙向輔助導向輪,清理好機道,並有專人指揮和信號聯係。
4.固定鋼絲繩滑輪的錨樁及其孔深和牢固程度,必須根據岩性條件在作業01manbetx 中明確。
5.耙裝機在裝岩(煤)前,必須將機身和尾輪固定牢靠。耙裝機運行時,嚴禁在耙鬥運行範圍內進行其他工作和行人。在傾斜井巷移動耙裝機時,下方不得有人。上山施工傾角大於20°時,在司機前方必須設護身柱或者擋板,並在耙裝機前方增設固定裝置。傾斜井巷使用耙裝機時,必須有防止機身下滑的措施。
6.耙裝機作業時,其與掘進工作麵的最大和最小允許距離必須在作業01manbetx 中明確。
7.高瓦斯、煤與瓦斯突出和有煤塵爆炸危險礦井的煤巷、半煤岩巷掘進工作麵和石門揭煤工作麵,嚴禁使用鋼絲繩牽引的耙裝機。
第4條 把空礦車推入耙裝機卸矸槽下。
第5條 司機站在操作手把一側,壓緊主繩操作手把,使主繩牽引耙鬥耙取岩石,當岩石卸入礦車後,鬆開主繩操作手把,壓緊副繩操作手把,使空耙鬥返回工作麵岩堆。
第6條 在耙裝過程中,司機應時刻注意機器各部的運轉情況,發現異常情況,必須立即停車,切斷電源進行處理。
第7條 耙裝工作結束後,將耙鬥開至耙裝機前,摘下尾輪掛在耙裝機上,操作手把放在鬆閘位置,切斷電源,閉鎖開關,卸下操作手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