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車工安全技術操作規程
一.一般規定
第1條 推車工必須熟悉工作範圍內的巷道關係,車場、軌道、道岔、坡度及巷道支護情況。
第2條 一次隻準推1輛車,不準推串車或一人一手推車一手拉車。嚴禁在礦車兩側推車。同向推車的間距,在軌道坡度小於或等於5‰時,不得小於10米;坡度大於5‰時,不得小於30米;巷道坡度大於7‰時,嚴禁人力推車。此外,前車停時要發出信號通知後車。
第3條 嚴禁蹬車、放飛車。在有自滑坡度的平巷推車時,要先將車後輪掩住,利用前輪運轉,以減小自滑速度。
第4條 推車時要手扶礦車端頭的拉手,不得扶車沿和車幫,也不準將頭伸進車上,防止擠傷。
第5條 在坡度大處停車時,要用木模掩住,卡牢。
第6條 推車時要頭戴礦燈,抬頭注視前方,不要低頭推車。遇下列情況要大聲喊“車來了” 並控製車速:
1.開始推車與停車時。
2.接近道岔與巷道口時。
3.接近彎道與巷道狹窄處時。
4.前麵有人或障礙物時。
5.接近風門或車速過大時。第7條 推車工操作順序如下:
6.接受任務→準備→檢查處理問題→推車→停車→文明生產→結束。
二.操作及其注意事項
第8條 從區、隊長或班(組)長處接受本班出煤的任務,以此領取車牌。
第9條 領取鐵鍬、撬棍、木模、大木棒等工具。
第10條 檢查:
1.檢查推車線路中的巷道支架完整情況,有低矮、狹窄不合格的,要彙報班(組)長。
2.檢查推車路線的軌道,道岔是否合格。
3.檢查推車線路的風水管路、電纜、電話線的懸掛是否妨礙推車,不合格的要彙報班(組)長。
4.裝車地點及沿路的鐵道是否清理幹淨,有無雜物淤泥,妨礙推車。
5.礦車車箱是否變形破損,連接環是否損壞。
6.檢查車輪是否完好及車輪運轉情況。檢查礦車前輪輪軸的固定情況。檢查發現不合格的礦車要推到旁道或升井處理,其它問題必須及時處理,否則不得作業。
第11條 推車時應注意以下事項:
1.開始推空車要慢,臨近裝車口時要慢。
2.空車(單軌時)經刮板輸送機下口或漏鬥嘴時上方要停溜放煤,推車工不得直接在裝車口下經過,必須從鐵道外側推空車進入空車道,並刹住車。
3.裝煤口推重車不停刮板輸送機時,要用後邊空車輕撞重車,開始要慢放(並高聲通知周圍正在推重車),將重車推到重車道或車場內。
4.推車時若發現後邊車聲增大,應躲開身子,招呼後邊車放慢速度或停止。
5.在車場或調車道停放礦車時,停放的礦車不準壓道岔,必須過道岔1米以上。
6.若在巷道分段接車,接車地點不得在拐彎處,以防看不清誤操作傷人。
7.在有摘掛鉤地點倒車,要首先和專職把鉤工聯係好。不準自行摘掛鉤。
8.過道岔時,要停車,先扳道岔,礦車經過時速度放慢,車通過後要將道岔扳回原位。
第12條 車掉道後恢複上道的操作:
1.先將礦車刹住,先抬一頭後抬另一頭。
2.要用小鐵道,撬棍進行複位,嚴禁一人操作。
3.抬扛礦車時,人員隻準站在礦車的前後和外側寬處,不要站在裏側狹窄處。
4.多人操作時要互相呼應,動作一致,注意安全。
三.收尾工作
第13條 經班(組)長同意,將工作麵刮板輸送機存煤拉空後,可以收工。
第14條 收工時要將空重車分別穩妥停在空重車道上,不準把礦車停留在中途巷道中,同時把沿途濺灑.漏下的浮煤清掃到礦車內,不準將煤矸掃入水溝。
第15條 進行交接班或向班(組)長彙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