巷道貫通管理製度
(一)為加強巷道貫通管理,防治貫通02manbetx.com ,根據《煤礦安全生產標準化基本要求及評分方法(試行)》通風專業工作要求中“完善各項管理製度”以及基本要求中“有完善的煤礦通風、瓦斯防治、綜合防塵、防滅火和安全監控等專業管理製度”的規定,製定本製度。
(二)巷道貫通前必須編製專門的安全技術措施,經煤礦總工程師批準後,施工隊及有關安全生產技術人員、安檢人員、通風人員必須進行貫徹學習,否則不準進行貫通作業。
(三)巷道貫通前測量技術員必須對貫通的巷道及時測量,在兩巷道距離達到《煤礦安全01manbetx 》(2016)規定的距離時提前向煤礦總工程師報告,向通風、施工區隊下發貫通通知書。
(四)施工隊接到巷道貫通通知書後,相向掘進時必須停止其中一個掘進工作麵的工作,保持正常通風,經常檢查瓦斯、風筒等情況,巷道口設置柵欄及警標;另一個掘進工作麵工作正常進行。
(五)巷道貫通必須由專人在現場統一指揮,組織測量、通風、機電技術員和施工班組共同做好巷道貫通工作。
(六)通風管理部門必須在巷道貫通前做好調整風流的準備工作。
(七)施工班組在貫通前應堅持每班向技術部門上報掘進進度,掌握貫通時間。
(八)貫通前必須檢查貫通地點支護情況。如有支架損壞、支護不牢,應及時處理。
(九)貫通時應按安全技術措施的要求布置警戒,且必須有測風員進行現場測風。
(十)巷道貫通後必須停止采區內的一切工作,對通風和瓦斯情況進行檢查,立即調整通風係統,保證風量充足和通風係統風流穩定後,方可恢複生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