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治水安全確認製度
防治水安全確認製度
(一)為切實抓好地質構造探查和防治水治理工作,嚴格落實執行好“預測預報,有疑必探,先探後掘,先治後采”的防治水原則,杜絕水害02manbetx.com 的發生,根據《煤礦安全01manbetx 》(2016)第283條“煤礦企業應當建立健全各項防治水製度”的規定,製定本製度。
(二)掘進工作麵需要探放水時,防治水管理機構向掘進隊下達停止掘進通知單,施工隊接到停止掘進通知單後必須立即停止掘進。
(三)停止掘進後,由防治水管理機構向探放水隊伍下達探放水通知單,探放水隊伍接到通知單後,根據通知單內容,按照探放水設計上鑽孔參數進行探放水。
(四)探放水隊伍必須按設計要求在工作麵布置探水鑽孔,並認真填寫探放水記錄。
(五)探放水隊伍必須根據探放水結果在《ⅹⅹ煤礦探放水安全確認簽字移交單》上填寫清楚防治水安全技術措施采取情況。
(六)探放水隊伍負責人和工作麵施工負責人必須在現場進行交接班,不得在其他地點進行交接班或口頭交接班。
(七)工作麵施工負責人如發現工作麵現場未進行探放水或探水孔不符合設計要求有權拒絕施工。
(八)探放水隊伍完成探放水後通知防治水管理機構,由防治水管理機構組織相關部門進行驗收,填寫驗收單,施工驗收員、防治水管理機構負責人.礦安全員在驗收單上簽字。
(九)驗收合格後,由防治水管理機構下達允許掘進通知單,允許掘進通知單上必須有總工程師.防治水管理機構負責人.探放水隊伍負責人.施工隊負責人簽字。
(十)發現有水害危險或沒有允許掘進通知單的必須停止作業。
(十一)掘進隊每班下班後將當班掘進進尺報探放水隊伍,由探放水隊伍負責人填寫探放水工作日報表,報到安全部門和防治水管理機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