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監控管理製度
(一)為加強安全監控管理,切實發揮安全監控係統在02manbetx.com 防控方麵的安全保障作用,根據《煤礦安全生產標準化基本要求及評分方法(試行)》通風專業工作要求中“完善各項管理製度”以及基本要求中“有完善的煤礦通風、瓦斯防治、綜合防塵、防滅火和安全監控等專業管理製度”的規定,製定本製度。
(二)安全監控係統值班製度:
1.監控中心值班人員必須堅守崗位,嚴格執行24小時值班製度,嚴格執行現場交接班製度。
2.工作期間做到不吸煙、不隨地吐痰、不亂扔雜物,保持室內清潔、工作台上資料擺放整齊。
3.認真觀察監控係統運行情況,填寫當班各種運行記錄,詳細記錄係統各部分的運行狀態,發現異常情況應立即彙報調度室,及時進行處理。
4.認真觀察各地點監控數據有無異常變化,係統發出報警、斷電、饋電異常信息時,值班人員必須立即向調度室彙報並通知井下值班人員,查明原因後進行處理,處理結果應記錄備案。
5.值班人員不得從事與監控係統無關的其它工作。
6.值班人員要嚴格按照《01manbetx 01manbetx 》進行各種操作,杜絕操作失誤。
(三)監控係統設備和設施管理製度:
1.建立健全瓦斯監控係統,按要求配足監控設備。瓦斯監控係統必須具備甲烷斷電儀和甲烷風電閉鎖裝置的全部功能。
2.瓦斯監控係統必須在煤炭行業允許準入的廠家內購置安裝、使用。瓦斯監控設備必須具有“三證一標”(生產許可證、產品出廠檢驗合格證、防爆合格證、MA標誌),計量產品還必須有計量合格證,按要求購置安裝、使用。
3.井下監控分站應安設在便於人員觀察、調試、檢驗及支護良好、無淋水、無雜物的進風巷道或硐室中,距底板不小於300mm,瓦斯傳感器應垂直懸掛,距頂板不得大於300mm,距巷道邊側不小於200mm,風速、負壓、溫度傳感器應懸掛在能正確反應該地點測值的地方。
4.傳感器的安設數量、種類,甲烷傳感器的報警濃度、斷電濃度、斷電範圍必須符合《煤礦安全01manbetx 》(2016)要求。采掘作業01manbetx 和安全技術措施,要對瓦斯監控設備的種類、數量、位置、信號電纜和電源電纜的敷設、控製區域等作出明確規定,繪製布置圖。
5.各種傳感器的備用量不得少於在用量的20%。
6.瓦斯監控設備每月至少調校1次,甲烷傳感器.便攜式甲烷檢測報警儀等采用載體催化元件的甲烷檢測設備,每15天必須將瓦斯監控探頭用標準氣樣調試一次,其他傳感器按使用說明書要求定期調校。
7.發現瓦斯超限時按程序及時報告並處理,如瓦斯濃度超過規定切斷控製開關電源後,嚴禁自動複電,隻有當瓦斯濃度降到《煤礦安全01manbetx 》(2016)允許範圍時,方可人工複電。
(四)監控係統資料管理製度:
1.安全監控係統應建立健全各種賬卡及報表:
1)設備、儀表台賬;
2)監控設備故障登記台賬;
3)設備檢修記錄;
4)巡檢記錄;
5)中心站運行記錄;
6)監測日報表;
7)安全監測設備月報表、季報表;
8)監控係統示意圖,並定期整理歸檔。
2.不可隨意更改安全監控主機電腦係統,防止文件的刪除或者數據丟失,保證監控軟件的正常運行。
3.當班監控係統值班員必須認真監視終端機所顯示的各信息,詳細記錄係統各部分的運行狀態,負責傳輸監測數據和上報各類報表及圖紙,負責打印日報表。監控係統值班員每天必須將日監測報表報礦長、總工審核。
4.監控係統值班員發現瓦斯超限報警、無數據及瓦斯曲線不正常時,必須立即通知調度室,瓦斯超限報警及係統故障處理情況要記錄在案、存檔備查。
5.監控係統值班員必須將每班下井人數及時發送短信彙報礦長。
6.當井下采掘麵、通風係統、通風設施、設備發生變化,及時向服務站聯係,做好係統監控圖紙的更新。
(五)監控係統設備檢修製度:
1.地麵監控中心站必須實現雙回路供電,應設置防雷電、防火裝置,監控設備必須專機專用,不得插入U盤、光盤等可能攜帶病毒的移動設備。
2.井下各傳輸設備必須使用專用阻燃電纜連接,嚴禁與調度動力電纜等共用,要對電纜進行懸掛,電纜的敷設、連接方式必須符合《煤礦安全規程》(2016)要求。
3.監控室必須配備空調設備及抗靜電地板,配備兩台主機,一台工作,一台備用,配備打印機。中心站應雙回路供電並配備不小於2小時的在線式不間斷電源。係統必須有斷電狀態、饋電狀態監測、報警、顯示、存儲、打印報表功能。
4.煤礦監控係統、甲烷斷電儀等監控設備的饋電開關、啟動器等的工作狀態應采取措施進行測試,每月不少於3次,有測試記錄可查。安全監測設備調校、校正每月三次,甲烷傳感器、甲烷檢測報警儀等采用載體催化元件的甲烷監測設備必須按照《煤礦01manbetx 》(2016)要求使用標準氣樣和空氣樣本在設備設置地點進行調校。
(六)係統監測、監控異常上報製度:
1.出現監測係統無數據傳輸、瓦斯超限、通訊停止或者風機停止運轉時,應按以下程序處理並上報回複:
2.監控係統值班員應立即彙報調度室值班員,並做好記錄;
3.調度室值班員應立即彙報當班值班礦領導及總工;
4.由當班值班礦領導安排井下瓦斯檢查工、監控係統維護員查找原因,提出處理意見,處理完畢後,瓦斯檢查工、監控係統維護員應彙報調度室。
5.由監控係統值班員向上級安全監測監控中心回複指令,相關人員要在監控異常情況彙報上簽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