職業病防治宣傳.教育和培訓製度
職業病防治宣傳.教育和培訓製度
(一)為進一步加強職業病危害防治知識的普及,提高勞動者的自我保護意識和能力,根據《煤礦作業場所職業病危害防治規定》第八條對職業病危害防治製度建設的要求,製定本製度。
(二)宣傳方式及內容:
充分利用宣傳欄、黑板報、廣播、電視等宣傳手段,大力宣傳《中華人民共和國職業病防治法》、《煤礦作業場所職業病危害防治規定》等知識,增強勞動者防範職業病危害的能力。
(三)培訓內容:
2.職業健康基本知識;
3.職業健康管理製度、崗位01manbetx 01manbetx 和職業危害防護措施;
4.正確使用、維護職業健康防護設備和個人使用的職業健康防護用品;
5.發生02manbetx.com 時的應急救援措施。
(四)培訓對象與方式
1.職業健康管理人員的教育培訓
1)煤礦主要負責人和職業病危害防治專(兼)職管理人員應當接受職業健康培訓教育,具備與所從事的生產經營活動相適應的職業病危害防治知識和管理能力。
2)煤礦主要負責人、職業病危害防治專(兼)職管理人員及職業病危害因素監測人員的培訓,應當由相應資質的煤礦安全培訓機構進行。
3)煤礦主要負責人和職業病危害防治專(兼)職管理人員必須經培訓合格,持證上崗。
2.職業健康管理人員培訓教育應當包括下列內容
1)國家安全生產職業病危害防治方針、政策和有關安全生產職業病危害防治的法律、法規、規章及標準;
2)職業病危害防治技術等知識;
3)傷亡02manbetx.com 統計、報告及職業病危害的調查處理方法;
4)應急管理、應急預案編製以及應急處置的內容和要求;
5)國內外先進的職業病危害防治管理經驗;
6)典型02manbetx.com 和應急救援案例03manbetx ;
7)其他需要培訓的內容。
3.煤礦應當配備專(兼)職的職業病危害因素監測人員,裝備相應的監測儀器設備。監測人員應當經培訓合格;未經培訓合格的,不得上崗作業。職業病危害因素監測人員培訓內容,除以上管理人員培訓內容外,還要進行監測儀器設備的構造原理、使用保養、03manbetx 計算等內容的培訓。
4.煤礦應當對勞動者進行上崗前、在崗期間的定期職業病危害防治知識培訓,督促勞動者遵守職業病防治法律、法規、規章、標準和01manbetx 01manbetx ,指導勞動者正確使用職業病防護設備和個體防護用品。上崗前培訓時間不少於4學時,在崗期間的定期培訓時間每年不少於2學時。
5.崗前和在崗職業健康培訓教育內容應當包括:
(2)職業病危害防治規章製度、職業病危害防治基本知識;
(3)從業人員職業健康權利和義務;
(4)職業病防護設備和個體防護用品的正確使用和維護保養。
6.實施新工藝、新技術或者使用新設備、新材料時,應當對有關從業人員重新進行有針對性的職業安全健康培訓教育,經考試合格後方可操作、使用。
7.煤礦內轉崗、新上崗及特種作業人員,必須按照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接受職業健康培訓教育,經考試合格,方可上崗作業。
8.職業健康科將職業健康教育培訓情況記入勞動者個人健康監護檔案,長期保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