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煤礦安全監察局關於印發《加強和規範煤礦安全事中事後監管監察的實施意見》的通知
的實施意見》的通知
煤安監監察〔2020〕29號
各產煤省、自治區、直轄市及新疆生產建設兵團煤礦安全監管部門,各省級煤礦安監局:
現將《加強和規範煤礦安全事中事後監管監察的實施意見》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執行。
國家煤礦安全監察局
2020年7月15日
加強和規範煤礦安全事中事後
監管監察的實施意見
為貫徹落實《優化營商環境條例》(國務院令第722號)和《國務院關於加強和規範事中事後監管的指導意見》(國發〔2019〕18號),進一步轉變政府職能,深化簡政放權、放管結合、優化服務改革,加強和規範煤礦安全事中事後監管監察,依據煤礦安全有關法律法規和標準規範,結合煤礦安全監管監察工作實際,現提出以下實施意見。
一、指導思想
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全麵貫徹落實黨的十九大和十九屆二中、三中、四中全會精神,樹牢安全發展理念,把人民群眾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放在第一位,持續深化煤礦安全領域“放管服”改革,堅持目標、問題、結果三個導向,加強事中事後安全監管監察,構建風險防控和隱患排查治理雙重預防控製體係,真正把問題解決在萌芽之時、成災之前。強化監管監察責任,督促煤礦企業落實主體責任,以更高的站位、更嚴格的標準、更有力的舉措持續提升法治意識、煤礦安全基礎保障能力和本質安全水平,從根本上消除02manbetx.com 隱患,有效防範遏製煤礦重特大02manbetx.com ,紮實推進煤礦安全治理體係和治理能力現代化。
二、基本原則
堅持依法監管。堅持法定職責必須為、法無授權不可為,落實各級煤礦安全監管監察部門“權責清單”,推進嚴格規範精準監管監察。
堅持公平公正。對各類煤礦企業一視同仁,堅決破除妨礙公平競爭的體製機製障礙,依法保護各類煤礦企業合法權益,確保權利公平、機會公平、規則公平。
堅持公開透明。堅持以公開為常態、不公開為例外,規範事中公開、加強事後公開,讓執法行為在陽光下運行,依法保護各類煤礦企業合法權益。
堅持分級分類。強化安全風險超前03manbetx 研判,狠抓重大災害治理,堅持預防為主、關口前移,開展煤礦分級分類監管監察,注重提高執法針對性、精準性。
堅持科學高效。發揮互聯網、大數據、物聯網、雲計算、人工智能、區塊鏈等現代科技手段作用,開展“互聯網+監管監察”和遠程監管監察。推進執法信息網上錄入、執法程序網上流轉、執法數據網上統計03manbetx ,加強對執法的即時性、過程性管理。
堅持寓管於服。加強技術服務與指導,推進監管監察執法與熱情服務相互結合、相互促進。實行煤礦建設項目安全核準、安全設施設計審查和安全生產許可證網上辦理,優化審批流程,減少審查事項,做到“不見麵審批”。
三、重點任務
(一)嚴格履行法定職責。依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各級煤礦安全監管監察部門“三定”規定,落實好本部門“權責清單”,建立完善動態修訂機製。依法將所有煤礦企業納入安全監管監察範圍,做到監管監察對象全覆蓋,杜絕監管“盲區”和“真空”。依據本部門權責清單,及時梳理本部門職責範圍內的監管事項,明確監管主體、監管對象、監管措施、設定依據、處理方式等內容,納入國家“互聯網+監管”係統統一管理。
各省級煤礦安全監管監察部門要發揮在規則和標準製定、風險研判、統籌協調等方麵的作用,指導本地區開展事中事後安全監管監察工作。
(二)依法實施計劃監管監察執法。按照分級分類監管監察要求,嚴格執行按計劃實施煤礦安全監管監察執法工作製度,依法編製執法計劃,煤礦安全監察機構報上級機關審批(備案),煤礦安全監管部門報同級人民政府批準或備案。嚴格按照經批準的執法計劃實施監管監察執法活動,加強各級煤礦安全監管監察部門執法計劃、行政檢查、行政處罰等工作信息的互通共享,健全完善聯席會議、聯合執法機製,形成執法工作合力。
(三)健全監管監察執法規則和標準。依法製定完善煤礦安全監管監察執法工作規則,明確執法標準。推動煤礦安全監管監察部門執法人員在法定職權範圍內,依法對煤礦企業執行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和國家標準或者行業標準的情況進行監督檢查;發現的02manbetx.com 隱患,應當責令立即排除,重大02manbetx.com 隱患排除前或者排除過程中無法保證安全的,應當責令從危險區域內撤出作業人員,責令暫時停產停業或者停止使用相關設施、設備。發現的安全生產違法行為,應當場予以糾正或者要求限期改正;應給予行政處罰的,依法依規作出行政處罰決定。煤礦安全監管部門必須建立健全並落實重大事故隱患治理督辦製度,督促煤礦企業從根本上消除重大事故隱患。煤礦安全監察機構發現的重大事故隱患,要移交地方煤礦安全監管部門督辦整改或者直接督辦整改,駐地煤礦安全監察分局要對整改消除結果進行現場核查。對存在重大事故隱患拒不執行停工停產指令的、同類型問題重複出現的、蓄意隱瞞造假逃避監管等行為,要依法依規嚴肅查處,並對相關責任人提出追責問責建議。
(四)健全完善煤礦安全生產標準體係。各級煤礦安全監管監察部門要定期對煤礦企業落實安全生產相關國家標準、行業標準情況開展檢查評估,督促煤礦企業加強安全生產標準體係建設,按照國家法律法規、煤礦安全國家標準和行業標準,不斷完善和落實煤礦安全生產相關企業標準。鼓勵煤礦企業結合自身實際製定高於國家強製性標準的企業標準,鼓勵煤礦企業開展標準自我聲明公開並承諾執行落實,推動提升企業安全保障能力和水平。
(五)深入推進“互聯網+監管監察”。強化煤礦安全監管監察信息化建設,不斷完善和拓展煤礦安全監察執法係統功能,實現監管監察執法信息互聯互通,做好煤礦安全生產監管監察相關信息與國家“互聯網+監管”係統數據對接,實現相關數據信息歸集共享。加快推進煤礦安全風險監測預警係統建設,充分發揮煤礦安全監控、人員位置監測、工業視頻等係統聯網作用,為監管監察工作提供智能輔助決策,推進遠程非現場檢查,提高執法精準化、智能化水平。建立健全運用互聯網、大數據、雲計算、區塊鏈、人工智能等手段進行監管監察的製度,對監管監察工作進行深度03manbetx 研判,及時發現和解決在工作中的新情況新問題。
(六)提升信用監管監察效能。健全完善煤礦企業安全生產承諾製度,督促煤礦企業細化承諾的具體內容,從安全管理製度和安全生產責任製落實、從業人員素質提升、重大災害治理、主要係統安全可靠、保證安全投入等方麵開展自查評價,明確安全生產各方麵要素需要達到的具體條件,進行書麵承諾,並明確不能履行承諾的處罰措施。對不履行承諾的煤礦企業及主要負責人,可視情節實施懲戒;不履行承諾且構成違法違規行為的,應依法依規從重處罰。賦予煤礦工人監督履行承諾情況的權利,對達不到承諾條件的,可拒絕入井作業,煤礦企業不得以任何理由和形式進行阻擾。建立煤礦企業信用與自然人信用掛鉤機製,對失信煤礦企業及其主要負責人納入“黑名單”管理,並依據有關規定實施聯合懲戒。
(七)實行煤礦安全重點監管監察。落實差異化監管監察措施,立足於防範遏製重大事故,緊緊盯住煤與瓦斯突出、水害、火災、衝擊地壓等災害嚴重、安全風險交織疊加,重大事故隱患整改不到位、事故隱患頻發等在安全上不放心的煤礦,把防控重大安全風險擺在突出位置,對其加大監管監察執法頻次和力度,有效管控重大安全風險。負責煤礦安全直接監管的部門和駐地煤礦安全監察分局要對屬地和轄區煤礦開展安全風險03manbetx 研判,明確檢查的重點地區、重點煤礦和重點內容,完善“一礦一冊”檔案和“一礦一策”措施,推進精準分類監管監察。要通過對煤礦生產計劃安排、主要生產安全係統和重大災害治理情況的重點檢查,深入分析煤礦在安全管理、安全投入、安全防範、安全培訓、基礎管理、應急救援等方麵存在的共性問題、深層次問題,推動煤礦企業嚴格落實安全責任,切實管控重大安全風險,整治消除重大事故隱患。
(八)對煤礦安全領域新材料、新技術、新裝備實行包容審慎監管。在堅守安全底線的同時,鼓勵煤礦企業創新發展。對新技術、新工藝、新裝備、新材料,尤其是人工智能、工業物聯網、雲計算、大數據、機器人、智能裝備等煤礦智能化技術裝備,實行包容審慎監管。加強對有關技術裝備應用情況的安全規律研究,製定有針對性的安全監管規則和標準,嚴禁簡單封殺或放任不管。通過科學合理監管,激發煤礦企業內生動力和創新活力,推動煤炭產業高質量發展。
(九)依法嚴厲打擊煤礦違法違規行為。始終保持高壓態勢,依法嚴厲打擊和整治01manbetx 製度措施不落實和“五假五超三瞞三不”等行為;綜合運用處理處罰、通報、約談、問責、聯合懲戒、“黑名單”管理、行刑銜接等措施,對發現的重大事故隱患和嚴重違法違規行為,在依法嚴肅查處的同時堅決予以曝光。凡是發生較大及以上事故的煤礦,不具備辦礦條件和能力,不能恢複生產或建設。檢查發現存在應當由其他有關部門處理的安全生產問題,要及時移送相關部門進行處置;發現違法違規行為涉嫌構成犯罪的,要及時移送司法機關處理。
(十)落實煤礦安全監管監察責任。堅持“國家監察、地方監管、企業負責”原則,地方各級煤礦安全監管部門要嚴格落實屬地安全監管責任,明確每一處煤礦的直接監管主體,強化監管具體工作措施;煤礦安全監察機構要依法履行國家監察職責,嚴格落實國家監察責任。煤礦安全監管監察部門要加強協調配合,健全完善聯合執法、聯席會議、信息通報、溝通協調等工作機製,實現違法線索互聯、監管標準互通、處理結果互認。煤礦安全監察機構對發現的典型違法違規行為、重大問題隱患等突出問題,應及時向地方黨委和政府報告、通報,督促研究協調解決。
(十一)督促落實煤礦企業安全生產主體責任。堅持開展煤礦企業安全生產主體責任專項監管監察執法與加強對煤礦企業的技術服務指導相結合,重點檢查煤礦決策層、管理層、技術層依法履職情況,既要查安全生產責任製和規章製度的製定完善情況,也要查貫徹執行情況以及技術管理和重大災害治理情況,促進煤礦企業主要負責人、技術負責人和安全管理人員,尤其是董事長、總經理、礦長、實際控製人和總工程師等“關鍵少數”的法定職責落實。通過嚴格執法與熱情服務,推動煤礦企業樹牢安全發展理念,全麵實施“零死亡”目標管理,促進煤礦企業明確各崗位安全生產責任,加強對安全生產責任製落實情況的監督考核,強化責任追究,建立“人人有責、層層負責、各負其責”的全員安全生產責任體係,健全“明責、知責、履責、問責”的安全生產責任運行機製。
(十二)發揮輿論和社會監督作用。鼓勵社會群眾以及煤礦企業內部職工及家屬舉報重大事故隱患和違法行為,建立“吹哨人”、內部舉報人等製度,完善舉報核查相關製度,加強對舉報人的保護,對舉報嚴重違法違規行為和重大風險隱患屬實的有功人員予以重獎和嚴格保護。發揮輿論監督作用,建立煤礦安全生產違法違規曝光平台,持續曝光典型案件,震懾違法行為。
(十三)規範對煤礦企業的行政檢查。堅持預防為主、關口前移,進行超前分析研判,找準薄弱環節,突出工作重點,有針對性地開展對煤礦企業的執法檢查。每次開展對煤礦企業現場檢查時,必須對上一次監管監察部門檢查發現問題整改情況進行核實;堅持查資料和查作業場所相結合、定性和定量相結合、井上和井下相結合;壓實執法檢查帶隊負責人責任,開展現場檢查前必須精準編製檢查方案,突出檢查重點,檢查方案必須經單位負責人審定。發揮技術服務谘詢等中介組織和專家在監管監察執法技術中的支撐作用。堅持“法無授權不可為”,嚴禁隨意開展煤礦安全監管監察部門權責清單以外的檢查活動。杜絕形式主義、官僚主義,著力解決低質量重複執法、現場檢查缺少針對性、隨意檢查等問題,切實提高檢查質量和效能。
(十四)規範對煤礦企業違法行為的描述和處罰。使用規範準確的法律用語,在執法文書中對煤礦安全生產違法違規行為進行定性定量相結合的表述。對檢查發現的各類問題隱患和安全生產違法違規行為進行清晰的法律適用界定並做好記錄。要綜合考慮問題隱患和違法違規行為的性質和情節、危害結果的輕重等因素,適用對應的從輕、從重處罰情形,采取合適的行政處罰基準作出行政處罰決定,嚴格規範行政處罰自由裁量權使用。
(十五)全麵推行煤礦安全執法“三項製度”。落實煤礦安全監管監察執法信息公開製度,全麵推行行政執法公示、執法全過程記錄、重大執法決定法製審核等3項製度,實現執法信息及時主動公開,執法行為過程信息全程記錄,執法全過程可回溯管理,重大執法決定法製審核全覆蓋,推進煤礦安全監管監察執法透明、規範、合法、公正,確保行政許可、行政檢查、行政強製、行政處罰等行為規範有效,提升執法質量。
(十六)建立健全盡職免責、失職問責辦法。通過嚴格監管監察執法,倒逼煤礦企業全員全過程依法盡責、安全生產各環節各崗位依法履職,進一步健全完善覆蓋企業全體從業人員的安全生產責任考核機製。嚴格執行國家有關行政執法責任製和問責製,促進監管監察執法人員履職盡責、廉潔自律、公平公正執法,堅持執法目的與執法形式有機統一,以法為據、以理服人、以情感人,實現執法最佳的法律效果、社會效果。加強對執法人員履職考核,對忠於職守、履職盡責、執法到位的,要給予表揚和鼓勵。對存在違反《安全生產法》第八十七條有關規定行為的,要嚴肅追究有關人員責任。
四、組織保障
(一)加強組織領導。各級煤礦安全監管監察部門主要負責人為本單位加強和規範煤礦安全事中事後監管監察的第一責任人,統籌推進事中事後監管監察工作。要將加強和規範事中事後監管監察措施落實情況納入工作目標責任考核,加強督促檢查,並及時研究解決工作中的重大問題。
(二)加強法治保障。各級煤礦安全監管監察部門要落實行政執法機關移送涉嫌犯罪案件的有關規定,執行好移送啟動、保存證據、提出書麵報告、負責人審批、製作移送文書、移交材料等移送程序,建立完善本單位行刑銜接工作機製。建立與公安機關、檢察機關案情通報機製;在查辦案件中,發現符合刑事追訴標準、涉嫌構成犯罪,依法需要追究刑事責任的,應當及時向司法機關移送。遇到重大法律適用問題,要及時向國家煤礦安監局報告。
(三)加強執法能力建設。各級煤礦安全監管監察部門要加強對監管監察執法人員的教育培訓,著力提升執法人員業務能力和執法素養,努力建設“一專多能”的執法隊伍。各省級煤礦安全監管監察部門要爭取推動地方政府製定出台相關政策,保障基層執法經費和裝備投入,推進執法裝備標準化建設,提高現代科技手段在執法辦案中的應用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