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村礦製定幹部“誠信積分”製度 強化幹部履職盡職
幹部是企業戰略實施執行、落地的關鍵所在,幹部誠信履職、自主履職如何,直接影響著企業戰略執行效果,製約著企業發展成果。為進一步強化幹部自律意識,促進我礦幹部作風轉變,切實提高中層幹部履職能力,我礦特別製定出台了《漳村煤礦幹部 “誠信積分”管理辦法》,加強幹部履職盡職管理,促進“高質量高效益高品位”礦山發展。
堅持“數量與質量”雙考核,誠信積分管理借鑒駕駛員銷分模式,實行“一人一檔”檔案式管理,為每一名幹部專屬定製“誠信積分檔案”。不僅對幹部現場跟班、帶班、值班,以及查隱患、查崗標、查“三違”等具體數量進行了“量化”,而且還對具體跟班的時長,現場處理協調工作的質效,查隱患的質量等進行“標準化”評定,既要對數量“注水”現象進行考核,又要對質量“折扣”問題進行問責,促使幹部高質量履職、嚴標準盡職。
堅持“一般考核與否決考核”原則,為做到一般行為和重大行為區別對待,我礦特別結合工作實際,對所有幹部履職行為進行分類整理,按照“一般行為與重大行為”進行了細化。對一般履職不到的行為,堅持警示教育為主,進行一定分值的處罰,以達到警醒的目的。對於不按要求執行“三走到三必到”製度,幹部現場帶班、跟班、值班製度,以及在現場指揮、工作驗收中出現弄虛作假等嚴重的,觸及紅線的履職行為,實行一票否決製。
堅持“嚴管與厚愛”原則,由安監處每月進行統一考核,對扣除積分的相關人員,安監處向相關單位下發《漳村煤礦幹部誠信積分處罰通知單》。對積分累計扣除達到9分以上的人員,下發《漳村煤礦幹部誠信積分預警令》,對積分清零的人員,下發《漳村煤礦幹部誠信積分清零下崗通知單》,進行為期15天的專題培訓。培訓期滿,經安全礦長和分管礦領導審核批準後,下發《漳村煤礦幹部誠信積分清零人員上崗通知單》,方可上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