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次失誤的比賽規則
打賭定輸贏有時候就是圖一個刺激,結局無非有兩種,輸或贏。如果雙方沒有十足的把握打賭就是憑運氣,而有的人自認為胸有成竹,但由於開始沒有製定詳細、具體的比賽規則,其結果可能讓你事與願違、讓人哭笑不得。兒子放假了,一天到晚一味地貪玩,有一天晚上我下班回來給他布置了一項作業,預習一篇六年級的課文,我隨便一翻,找到了課文《橋》,吩咐讓他讀。兒子一聽直搖頭,顯然想拒絕接受任務。看此情景,我就軟了下來,為了讓自己的工作好開展,就用商量的語氣說:“這樣吧,咱們打個賭,如果你能讀下來,博你媽媽開心一笑,那麼咱們出去買你喜歡的麵包,這樣吧?兒子一聽,便怦然心動了,滿口答應。此時我暗自慶幸這次能夠一舉兩得,我安排的任務完成了而且不花錢。他媽媽在床邊邊看手機邊聽兒子讀課文,我呢?當然是裁判,兒子讀書的內容與歡樂根本就是風馬牛不相及,我就暗暗高興,知道他無論如何施展才藝也不會讓他媽媽露出一絲微笑。
《橋》這篇文章描寫的是一名老共產黨員的大公無私、忠於職守,舍己為人的感人事跡。兒子大聲地讀著,“黎明的時候,雨突然大了。像潑。像倒……”,媽媽對他的表演是不屑一顧,隻顧低頭看手機,不理不睬。
兒子堅持了幾分鍾便如同泄了氣的皮球,抬頭望著媽媽,生氣地將手機扔在了一邊。見媽媽還是無動於衷,索性不讀書了,開始給媽媽“撓癢癢”,原本一聲不吭地媽媽被調皮的兒子逗得哈哈大笑,兒子意外地收獲了笑容。
“不擇手段”的兒子取得了勝利,我是有點兒不甘心,便與兒子理論起來,兒子竟然理直氣壯地說:“這篇文章根本就沒有好笑的地方,誰讀也笑不出來。”
我陷入了沉思:在我們的現實學習、生活中難免也會遇到這樣的情況,有時候單位或部門製定的標準不規範、細致、不切實際,難免讓人心生雜念、想方設法鑽空子,扭曲了比賽的初衷,背離了考核的目的。假設與孩子打賭規則是規定的時間內讀完整篇文章或是讀書時要有感情,那麼孩子讀書時也不會“見異思遷”。
本次打賭我輸了,輸的心服口服,可是孩子的媽媽笑得卻尷尬,讓我也覺得特別的別扭:那笑容中有點兒對我比賽規則的嘲笑。
試想如果我們在製定一些比賽規則的時候片麵地隻注重結果,那麼可能會出現一些節外生枝的情況,部分人員容易“抄近路”、“鑽空子”,結局往往會出人意外,規則製定還是嚴謹才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