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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一通三防管理製度及崗位責任製彙編

作者:狗万manbet官网 2020-08-26 10:01 來源:狗万manbet官网

XX縣XX煤業有限責任公司

(XX煤礦

2020年一通三防管理製度及崗位責任製彙編

目 錄

第一章 一通三防製度

第一節 一通三防十項管理製度

一、瓦斯檢查製度..5

二、瓦斯檢查員交接班製度.7

三、瓦斯報表審批製度7

四、巷道貫通及盲巷管理製度8

五、瓦斯排放製度.10

六、通風設施管理製度.12

七、局部通風管理製度.13

八、安全裝備管理製度.15

九、防滅火管理製度..18

十、綜合防塵管理製度.20

第二節 其它管理製度

一、井下放炮管理製度23

二、配風、調風製度31

三、串聯通風審批、管理製度.31

四、礦井風量測定製度.33

五、局部通風機有計劃停電、停風管理製度.33

六、無計劃停風的登記、03manbetx 、追查製度..33

七、抽放係統管理製度..34

八、通風係統隱患排查03manbetx 製度34

九、主要通風機管理製度35

十、礦井反風製度36

十一、風門、密閉、柵欄管理製度..37

十二、局部瓦斯的積聚和處理製度..38

十三、防治煤層自然發火管理製度..41

十四、火工產品領退製度41

十五、井下使用火工產品管理製度..41

十六、火工品管理製度.42

十七、火工產品庫登記製度..42

十八、一通三防辦公會議製度.43

十九、巷道維修製度..43

二十、通風設施質量驗收製度.44

二十一、回采工作麵上隅角瓦斯管理製度..45

二十二、測塵製度46

二十三、密閉管理製度.46

第二章 一通三防各級崗位責任製

一、業主一通三防崗位責任製.50

二、礦長一通三防崗位責任製..50

三、總工程師(技術負責人)一通三防崗位責任製.51

四、副總工程師(防突技術負責人)一通三防崗位責任製.51

五、生產副礦長一通三防崗位責任製..52

六、安全副礦長一通三防崗位責任製..52

七、機電副礦長一通三防崗位責任製..53

八、後勤副礦長一通三防崗位責任製..54

九、通風科長一通三防崗位責任製54

十、機運科長一通三防崗位責任製54

十一、安監科長一通三防崗位責任製..55

十二、生技科長一通三防崗位責任製..55

十三、調度室主任一通三防崗位責任製56

十四、供應科長一通三防崗位責任製.56

十五、財務科長一通三防崗位責任製.57

十六、采煤隊長一通三防崗位責任製.57

十七、掘進隊長一通三防崗位責任製..57

十八、機電隊長一通三防崗位責任製..58

十九、運輸隊長一通三防崗位責任製..59

二十、通風隊長一通三防崗位責任製59

二十一、防突隊長一通三防崗位責任製.59

二十二、瓦斯檢查員一通三防崗位責任製..59

二十三、通風工一通三防崗位責任製..60

二十四、巷道維修工一通三防崗位責任製60

二十五、測風工一通三防崗位責任製..60

二十六、局部通風機管理人員一通三防崗位責任製..61

二十七、儀器維修工一通三防崗位責任製61

二十八、儀器發放工一通三防崗位責任製61

二十九、主要通風機司機 一通三防崗位責任製62

三十、監測電工一通三防崗位責任製.62

三十一、瓦斯監測監控員一通三防崗位責任製63

三十二、調度員一通三防崗位責任製.63

三十三、電工一通三防崗位責任製64

三十四、瓦斯抽放泵站司機一通三防崗位責任製64

三十五、安全員一通三防崗位責任製..65

三十六、井下作業人員一通三防崗位責任製..65

第一章 礦井一通三防管理製度

第一節 一通三防十項管理製度

一、瓦斯檢查製度

1、礦井必須建立瓦斯檢查製度,瓦斯檢查點的布置必須符合《煤礦安全01manbetx 》的規定。應包括礦井及采區回風、所有采掘工作麵、硐室、使用中的機電設備設置地點以及有人作業的其它地點,規定巡回檢查計劃圖表,並按生產進程不斷修改。通風科要根倨通風係統劃分瓦斯區域,確定檢查人員、路線、時間和內容,要求檢查周期不超過4小時,每次檢查時間誤差不超過20分鍾。

2、對有人作業的采掘工作麵及使用中的瓦斯抽放鑽場、抽放泵房,每班瓦斯、二氧化碳的檢查次數不得少於三次;采掘工作麵、維修作業點設專職瓦斯檢查員經常檢查;對無人工作的工作麵、地點及臨時停風地點柵欄處風流中瓦斯、二氧化碳的檢查次數每班不得少於一次;防火牆(密閉)外柵欄處、擋風牆外臨時密閉處的瓦斯濃度每天至少檢查一次。

3、井下所有施工地點必須通風。采掘工作麵、機電硐室、采區和主要回風巷,以局扇通風的地點都必須設點檢查瓦斯,回風流中的電器設備20米範圍內必須檢查瓦斯,臨時停工的地點,停風密閉前必須檢查瓦斯,按照巡回檢查路線,均勻檢查兩次。

4、瓦斯檢查員必須熟悉瓦斯知識和礦井通風係統,熟練掌握瓦檢器使用方法,並且每年必須參加一次業務知識培訓,考試合格者方可上崗。

5、瓦檢員按照巡回路線檢查瓦斯,必須在指定地點交接班,在規定的時間內檢查本區域範圍的瓦斯,不得私自變更,不得空班漏檢、假檢、“檢一填二”,如有瓦斯異常,無計劃停風現象,必須在交接本內填清,並給接班人員交待清楚。

6、檢查瓦斯時,瓦檢員必須將檢查地點的CH4、CO2濃度和溫度,及時記錄在瓦斯手冊和牌板上,數據必須清晰,發現瓦斯濃度異常時,必須通知現場作業人員,停止作業,斷電撤人,並向調度室彙報,等候處理意見。

7、瓦斯牌板設置位置:采煤工作麵距切眼不得超過50m;掘進工作麵距掘進頭不超過100m;機電峒室設在回風流;盲巷牆柵欄、永久密閉設在巷口;回風巷電器設備、水泵等牌板,掛在附近20m內。

8、區域瓦斯檢查的內容包括:采煤工作麵進、回風流,上、下隅角,工作麵;局部空頂區;掘進工作麵的進、回風流,工作麵;機電峒室、密閉牆前、盲巷的柵欄處;此外還包括本區域的通風設施、防塵設施的完好情況,巷道失修情況及積水程度,工作地點的風量情況等。

9、采掘隊必須嚴格執行“一炮三檢”和“三人連鎖”放炮製度,嚴格按01manbetx 01manbetx 規定的要求作業。

10、通風科、安監科要經常認真檢查瓦檢員巡檢的工作質量,03manbetx 審查圖表和牌板,幫助處理問題。通風科必須及時彙總本班情況並填報通風台帳。凡通風科、安監科等職能人員下井遇到瓦檢員,必須審查圖表,發現隱患必須解決之後方可離開現場。

11、串聯通風的工作麵,串入工作麵的風流中必須裝有瓦斯自動報警斷電裝置,且風流中的瓦斯和二氧化碳濃度不得超過0.5%。

12、井下所有采掘工作麵,必須設專職瓦檢員檢查瓦斯,瓦檢員必須現場交接班,並做好記錄,以備檢查。

13、所有井下工作人員,在處理瓦斯異常或積聚時,必須聽從瓦檢員的指揮,嚴禁違章作業。

二、瓦斯檢查員交接班製度

1、瓦檢員必須在井下指定地點交接班(特殊情況在現場交接班),做到手交手,口對口,你不來,我不走。交接班地點必須懸掛標誌牌。

2、交接班的內容包括:檢查區域內的各點氣體及一通三防設施簡要情況,當班存在的問題及處理情況,有無重大隱患及應注意事項,有無與通風有關的其它問題。

3、接班人員必須提前到礦調度室接受分工,掛牌上班,全體人員必須正點到達指定地點,認真履行交接班手續。

4、接班時間由交班人員記錄在自己的原始記錄上。全體交班人員當場將各自負責區域的礦井瓦斯,通風防塵設施等情況及應注意事項詳細介紹給接班人員,並填入交接班記錄內,雙方必須簽字。

5、通風科要不定期要抽查瓦檢員交接班製度執行情況,發現問題應立即處理和糾正。

6、對空班、漏檢、脫崗、假檢等嚴重違章現象,要進行認真追查處理。

三、瓦斯報表審批製度

1、礦井必須逐日填報瓦斯日報,其內容包括:檢查地點CH4、CO2、CO及其它有害氣體含量。

2、通風科負責調度礦井瓦斯情況,瓦斯檢查員認真填寫瓦斯日報。每天的瓦斯日報要分送給礦長、總工程師審閱,有重大瓦斯隱患,必須專題填報。

3、礦長、總工程師對瓦斯日報所反映的問題必須及時批示,並落實人、財、物及時的處理。

4、通風科長負責審查瓦斯台帳,處理日常工作。通風科長負責具體組織落實礦長及總工程師的批示意見,若實施中遇到問題,應及時向礦長、總工程師彙報。

四、巷道貫通及盲巷管理製度

(一)、巷道貫通管理製度

1、巷道貫通必須有專項安全技術措施。一般巷道的貫通措施必須經礦總工程師組織有關部門審查批準,通風科長現場指揮進行貫通,與已采區、老窯和不明情況的巷道貫通措施,必須由集團總工程師批準,礦總工程師現場指揮,輔助救護隊現場協助(特殊情況下申請XX縣礦山救護隊支援)。加強貫通地點的瓦斯檢查,防止瓦斯積聚,嚴格執行“一炮三檢”和“三人連鎖”放炮製度,同時要加強巷道維護和警戒,防止巷道冒頂和放炮崩人。

2、巷道貫通措施必須有針對性,其內容包括掘進巷道名稱,貫通巷道名稱,預計貫通時間,警戒位置,貫通施工方法,施工單位及安全技術措施,貫通負責人及注意事項,並附貫通示意圖。

3、巷道貫通措施必須事前向有關人員貫徹,貫通時,礦井生產、安監及施工單位負責人要參與現場指揮。

4、一般巷道在貫通相距20m前,測量部門及有關單位下達貫通通知書,通風科必須事前做好調整風流的準備工作。貫通後及時調整通風係統,防止風流短路或瓦斯積聚。

5、貫通巷道必須彙報礦調度,礦調度要及時掌握貫通距離及貫通兩巷的瓦斯動態,並及時報告當日通風科值班人員及值班礦級領導。

6、與老巷、盲巷、積水巷道貫通時,必須先探後掘,對掘的巷道貫通,達到規定距離時,其中一個工作麵必須停止掘進,停掘的工作麵必須正常通風,並設置柵欄,切斷電源,正常檢查瓦斯。

7、安監部門要在現場監督檢查巷道貫通措施的執行情況,杜絕違章作業。

(二)、盲巷管理製度

1、井下所有不通風或風速低於0.15m/s的巷道,均按盲巷處理。采用擴散通風有效且深度小於6米,寬度大於1.5米的硐室不按盲巷管理。所有井下密閉(防火牆)應構築在距巷口不超過5米的位置。如受客觀條件限製時,應采用重複閉的形式且最後一道臨時閉距巷口不超過5米。密閉牆距離巷口超過2米還應在巷口全斷麵設置柵欄,其網孔規格不得大於200×200mm,牢固可靠,並在醒目位置揭示警標。並由通風科設置點各級每班檢查瓦斯。

2、受地質條件影響或者采掘地點變更造成的盲巷在停風當班必須撤出所有設備管線並由瓦檢員負責在巷口設置柵欄,揭示警標。巷道內瓦斯濃度或CO2濃度達到或超過3%必須在24小時內采用料石閉或板閉等隔斷性措施予以封閉。若瓦斯濃度在3%以下應在三日內封閉。

3、因臨時停電或其它原因造成局部通風機停止運轉致使開掘工作麵臨時停風時,應采取臨時柵欄措施,同時要將切斷通往停風區內的電源。設在巷道口(距巷口不超過5米)的柵欄高度不得小於1.5m,並用鐵絲等物圍成不大於200×200mm的網格,警標要醒目。

4、軌道、管線等導體(防火牆上預留的觀察孔、返水管等除外)不得通往密閉區內。任何人不得隨意打開密閉,進入盲巷,凡發現隨意打開密閉進入盲巷者,按重大02manbetx.com 進行追查,並給予處理。恢複生產,必須由通風科製定安全措施,經有關領導審批後,決定由輔助救護隊排放瓦斯。

5、通風科必須建立盲巷管理台帳,定期對全礦井的盲巷封閉設施進行檢查、維護,保證設施完好。

6、啟封盲巷時,通風科必須製訂通風安全措施,按照《井下瓦斯排放管理製度》有關規定進行瓦斯排放工作。

五、瓦斯排放製度

(一)、一般情況下的瓦斯排放

1、因臨時停風或其它原因,井下采掘工作麵停止通風,在恢複通風前,必須檢查瓦斯。如果停風區中的瓦斯濃度超過1%,二氧化碳濃度超過1.5%,必須由通風科製定排放瓦斯專門的安全措施

2、排放瓦斯的措施必須由總工程師組織有關單位共同審查,礦總工程師簽字後方可實施。

3、批準的排放瓦斯措施,必須由總工程師或安全副總工程師負責組織貫徹,責任落實到人,並簽字備查。

4、排放瓦斯或二氧化碳措施內容包括:

1)、排放瓦斯的巷道名稱、長度、類別、停止供風的時間,近期檢查密閉前的瓦斯、二氧化碳濃度,要計算出排放瓦斯量,供風量和排放時間,製定排放瓦斯的方法,嚴禁“一風吹”。

2)、確定排放瓦斯風流流經路線和方向,風流控製的位置,通迅電話的位置,全風壓風流中瓦斯濃度監測的位置,做到文圖齊全。

3)、明確停電撤人範圍,明確防爆電器設備檢查責任,明確停送電人員和順序,明確警戒點的位置。

4)、明確排放瓦斯的人員、時間和安全監督檢查人員的責任。

5)、排放瓦斯後,指定專人檢查瓦斯,人工恢複送電。

5、瓦斯排放實行分級管理。停風區內瓦斯濃度不超過3%時,由通風科安排人員排放;瓦斯濃度超過3%,由輔助救護隊進行排放;在啟封區有嚴重安全隱患時,由礦聯係XX縣礦山救護隊進行排放。

6、多個頭麵嚴禁同時排放,必須按距總回風從遠到近的順序逐一排放;在瓦斯排放期間嚴禁其他非參與瓦斯排放工作的人員入井,禁止進行與排放瓦斯不相關的任何工作。

7、利用局扇排放瓦斯時,風筒出口的巷道瓦斯濃度嚴禁超過2%,全負壓地點巷道瓦斯濃度嚴禁超過1.5%,排放串聯巷道瓦斯時,必須先從進風側排放。

8、井下任何要點排放瓦斯前都必須向礦調度彙報,並且排放過程及結束後也在向礦調度彙報。

9、安監科負責監督安全措施的實施,必須有安全員和通風科技術人員現場監督檢查,安全措施不落實,嚴禁排放瓦斯。

(二)、特殊情況下的瓦斯排放

1、串聯通風區域進行瓦斯排放工作時,必須嚴格執行逐級排放製度,首先從進風方向的第一台局部通風機開始排放,上一級排放完畢後才能進行下一級排放,嚴禁跳級排放。

2、排放停風時間較長或密閉巷道、連通采空區巷道瓦斯時,必須攜帶測氧儀或瓦斯、氧氣兩用儀。

3、全礦井有計劃停電,事先應製定詳細的排放瓦斯、恢複通風的安全措施,報礦總工程師批準,由安監科監督執行。

4、礦井因故障停電,造成主要通風機停止運轉,開啟主要通風機排放瓦斯前,應事先將防爆門及行人風門打開,采用短路摻新的辦法進行瓦斯排放。以後,按照主要通風機排出風流中瓦斯濃度不超過2%(必須保證最遠采區的風流瓦斯排出以後)嚴格控製,逐漸關閉風門。通風係統正常後,主要通風機出風口瓦斯濃度降到了1%以下(含1%)時,通風科瓦檢人員方可進入風道檢查瓦斯情況,瓦斯濃度降到0.75﹪以下(含0.75%),且穩定30分鍾後,主要通風機排放瓦斯方可結束。

5、利用全風壓排放采煤工作麵瓦斯時,必須采用短路摻新的辦法,控製瓦斯排出量,保證排出風流與摻新風流彙合後瓦斯和二氧化碳濃度都不得超過1%。

六、通風設施管理製度

1、通風設施是構成通風係統,防止瓦斯02manbetx.com 的基礎設施,全礦職工和所有單位都要必須愛護,確保其完好。故意損壞通風設施,按礦有關規定予以處罰。

2、井下的通風設施(主要包括風門、密閉、風橋等)是保證井下正常通風的重要設施,通風科必須按照通風係統設計、驗收,合理布置通風設施,按質量標準施工,保證質量,安全可靠。

3、通風設施由通風科負責管理,通風科要作好定期檢查和記錄,發現問題要及時修補和更換。

4、各采掘作業班組對本區範圍內的通風設施負責管理,設施前後5m範圍內不得堆放雜物,不準任意損壞和拆除。任何人不得將一組風門同時打開,否則按嚴重“三違”論處。運輸設備或物料經過風門時,必須小心謹慎,不得損壞風門。當設備或物料的長度或寬度超出風門規格時,必須事先與通風科取得聯係,通風科指派專人在現場配合工作,不得強行通過風門,以免造成損壞及其它不良後果。

5、對井下所有設施前設置的牌板、柵欄、提示警標都必須認真保護,不得隨意損壞和移動,嚴禁破壞,翻越柵欄。

6、通風科要加強通風設施檢查,查缺堵漏,保證礦井有效風量率達85%以上,同時要加強礦井外部漏風的檢查和堵漏工作,使礦井外部漏風率小於5%。

7、礦長每季度要組織有關部門對反風設施進行檢查,對存在問題要及時整改。確保每年一次的反風演習順利進行。

七、局部通風管理製度

1、開掘巷道的通風方式、局部通風機和風筒的安裝及使用等局部通風設計,列入掘進巷道的作業01manbetx ,報礦總工程師批準。

2、根據已審批的作業01manbetx ,通風科指定局部通風機安設位置,施工單位根據要求在指定地點安裝局部通風機,通風科按標準接掛風筒。

3、局部通風機和風筒的安裝及使用必須符合下列要求:

1)、所有獨頭巷道通風必須采用功率相當的雙風機、雙電源自動切換供風裝置供風,不得出現備用風機功率小於主風機功率的現象。備用風機電源必須取自該局部通風機安設巷道饋電開關電源側。

2)、局部通風機必須由指定人員負責管理,保證正常運轉並使用低噪聲局部通風機或安設消音器。局扇實行掛牌管理,不得隨意停開。局扇因故停開必須撤出人員,切斷電源,設立警戒,嚴禁人員進入,必須由管理人員和瓦檢員共同彙報通風調度後再處理。因停風造成瓦斯超限時,必須追查原因。

3)、壓入式局部通風機和啟動裝置,必須水平安裝在進風巷道中,安裝地點10m範圍應無雜物堆放,風機墊高在300mm以上,距回風口不得小於10m。安設地點的全風壓風量必須大於局部通風機的吸入風量,並且局部通風機安裝地點到回風口間的巷道中的最低風速必須符合《煤礦安全規程》要求,以免發生循環風。

4)、應采用抗靜電、阻燃風筒,風筒吊掛平直,逢環必掛,無破口,接頭嚴密不漏風,不準拐死彎、不允許反接。岩巷掘進必須的側幫打吊掛眼,眼距5m。風筒最低部分高度必須高於礦車上可輪廓線0.2m以上。

5)、所有開掘工作麵應裝設兩閉鎖(風電閉鎖、瓦斯電閉鎖)設施,開掘工作麵的局部通風機都應實行三專(專用變壓器、專用開關、專用線路)供電。當局部通風機停止運轉或開掘巷道瓦斯超限時,能立即自動切斷局部通風機供風巷道中的一切電源。

4.使用局部通風機進行通風的掘進工作麵,無論工作或交接班時都不準停風,嚴禁非通風人員隨意調節風筒的風量。一台局扇不得同時向兩個工作麵供風,風筒末端至工作麵距離符合作業規程要求,岩巷不大於8m,煤巷、煤岩巷不大於m米,保證工作麵有足夠的風量。

5、施工單位要愛護風筒,不得車掛、炮崩、擠壓、不得亂剪鐵絲,不得撕開、戳破風筒、造成損壞者,照價賠償,造成02manbetx.com 者追究其責任。局扇風筒必須有人維護,發現破口及時修補,續接風筒必須嚴格按質量標準進行。

6、機電科每旬至少檢查一次局部通風機供電係統並要做好記錄,將記錄送礦總工程師、安監科、通風科。井下跟班電工每三天檢查一次局部通風機雙風機切換和風電閉鎖,杜絕主風機停風後副風機不啟動和停風後巷道內電器設備不斷電現象。通風科要每天檢查主副風機開停傳感器使用情況,發現異常彙報有關單位及時處理,並做好記錄。

7、煤倉上下口嚴禁使用局扇通風。在未形成負壓通風前,煤倉不得使用。

八、安全裝備管理製度

通風科設置瓦斯檢查儀器發放室、儀器維修室、保管庫房等場所。所有儀器要分類統一編號,集中管理。上架儀器必須完好,待修、待充電儀器必須分置於各自區域內。

(一)、自救器管理製度

1、所有入井人員必須經過礦方培訓會熟練使用自救器並隨身攜帶,出井後及時交回通風科防突辦集中管理,自救器損壞或已被打開,入井人員必須如實向自救器管理人員報告,以便更換,不得私自保管。

2、自救器應置於通風幹燥的室內保存,溫度在5℃--35℃的範圍內,且遠離火源,不得與腐蝕性的物質放在一起。

3、由防突辦發放人員對歸還的自救器逐一進行完好檢查,並保證做好記錄,不合格的儀器不準入井;對有可能損壞的儀器,應及時檢查。

4、自救器應避免碰撞,不許當坐墊用,以防漏氣失效,不能隨意打開自救器外罐,自救器壓力表顯示小於18MPa禁止發放。

5、自救器必須實行專人專用,不許隨意亂借,通風科應有備用量,備用量不小於20%。

(二)、光學瓦檢器管理製度

1、瓦檢人員、放炮人員及礦級領導入井必須佩帶瓦檢器。做到愛護儀器,防止碰撞,發現問題及時報告。

2、一通三防儀器、儀表由通風科統一集中管理,儀器有故障應交修理人員維修,不得私自打開儀器,維修的儀器應準確可靠。

3、瓦檢器每周由通風科修理工更換一次藥品,管理人員定期抽查,確保儀器完好。

4、使用瓦檢器應避免振動和衝擊,防止零件發生變動,應注意防潮、清潔,防止汙物、灰塵等進入儀器。

5、瓦檢器每年由有資職的通風儀表站修校一次,不經檢驗的儀器不得使用。

(三)、便攜儀和報警礦燈管理製度

1、通風科向以下人員發放便攜儀:各采掘進作業點班組長職、臨時作業點的維修負責人、工程技術人員、硐室值班人員、流動電鉗工、機車司機、割煤機司機、安全員、監控工、瓦斯檢查員。

2、儀器必須按要求時間充電,便攜儀檢查瓦斯濃度不得超過儀器測定範圍。

3、非專業維修人員嚴禁隨意打開儀器,儀器不能正常使用時應交專業人員檢查修理。

4、使用時不準衝撞儀器,發現儀器外殼破損應停止使用。

5、儀器使用後要及時清理外殼上的粉塵、汙物及傳感氣室的防塵過濾網。

必須按時更換探頭,每年進行一次標校,否則不準使用。

(四)、瓦斯自動斷電報警儀管理製度

1、斷電儀的安裝、調試與維護由監測電工按相關要求進行。

2、儀器的搬運、拆卸時要小心謹慎,嚴防損壞。

3、儀器必須專人負責維護,經常清掃,防止煤塵堆積。

4、儀器安裝後的一周內,由通風科派人檢查報警、斷電值等各項指標情況。

5、使用期間每周校準一次,做好各項記錄,做到正常安全運行。

6、儀器回收後,必須進行維護,清洗後入庫。

7、井下現場調校探頭、搬運分站或做斷電試驗,事先必須和縣監控中心聯係。

九、防滅火管理製度

1、礦井每年必須製定“礦井災害預防與處理計劃”,認真貫徹執行礦井防滅火措施。

2、進、回風井口20米範圍內,嚴禁煙火,不得在井口存放易燃材料。井下須設消防庫、機電硐室、采掘作業頭點必須配備消防滅火器材,並由通風科負責,應按災害預防與處理計劃的要求配足各種材料。

3、井下清洗風鑽及井下用過的棉紗、布頭下得亂扔,必須存放在帶蓋的鐵桶內或帶上井。

4、 井上、下必須設置消防材料庫,並遵守下列規定:

1)、井上消防材料庫應設在井口附近,並有軌道直達井口,但不得設在井口房內。

2)、井下消防材料庫應設在每一個生產水平的井底車場或主要運輸大巷中,並應裝備消防列車。

3)、消防材料庫儲存的材料、工具的品種和數量應符合有關規定,並定期檢查和更換;材料、工具不得挪作他用。

5、井下機電設備硐室、檢修硐室、材料庫、井底車場、使用帶式輸送機或液力偶合器的巷道以及采掘工作麵附近的巷道中,應備有滅火器材:沙量不少於0.3m3,每個機電硐室配備3~5台二氧化碳或幹粉滅火器,皮帶運輸機巷間隔50m配備消防沙不小於0.3m3、滅火器不小於2個。

6、每季度應對井上、下消防管路係統,防火門,消防材料庫和消防器材的設置情況進行1次檢查,發現問題,及時解決。

7、井下嚴禁使用燈泡取曖和使用電爐子。井下和井口房內不得從事電焊、氣焊和噴燈焊接等工作,急需電焊時每次必須製定至少包括以下內容的安全措施,經礦總工程師批準後執行。

1)、指定專人在場檢查和監督。

2)、電焊、氣焊和噴燈焊接等工作地點的前後兩端各10m的井巷範圍內,應是不燃性材料支護,並應有供水管路,有專人負責噴水。並至少備有2個滅火器。

3)、在井口房、井筒和傾斜巷道內進行電焊、氣焊和噴燈焊接等工作時,必須在工作地點的下方用不燃性材料設施接受火星。

4)、電焊、氣焊和噴燈焊接等工作地點的風流中,瓦斯濃度不得超過0.5%,隻有在檢查證明作業地點附近20m範圍內巷道頂部和支護背板後無瓦斯積存時,方可進行作業。

5)、電焊、氣焊和噴燈焊接等工作完畢後,工作地點應再次用水噴灑,並應有專人在工作地點檢查1h,發現異狀,立即處理。

6)、在有煤(岩)與瓦斯突出危險的礦井中進行電焊、氣焊和噴燈焊接時,必須停止突出危險區內的一切工作。

7)、作業期間停止井下一切采掘作業活動。

8、井口檢身工認真執行井口上下人驗身製度,不得讓攜帶煙火、易燃品的人員入井。

9、礦井必須設地麵消防水池和井下消防管路係統。井下消防管路係統應每隔100m設置支管和閥門,但在帶式輸送機巷道中應每隔50m設置支管和閥門;皮帶運輸巷每隔15m安設一個自動防滅火裝置。地麵的消防水池必須經常保持不少於200m3的水量。

8、保持井下硐室清潔衛生,不允許存放荊芭、木料等可燃性材料。硐室要用不燃性材料支護,防火門要安全可靠。

9、井下所有密閉牆質量必須符合標準要求,嚴密不漏風。通風科每旬檢查一次閉牆前的瓦斯、溫度、一氧化碳情況,做好啟示錄,發現問題及時處理。

10、采煤工作麵回采結束後,必須在45天內撤出一切設備、材料,並進行永久性密閉。所有巷道不得向老空區漏風。

10、加強對含有硫鐵礦結核的頂板管理,通風科要加強監測,嚴格防止黃鐵礦結核氧化聚熱而引起的煤層自燃。

11、井下任何人發現火災隱患,應立即向礦調度室彙報,礦調度室應立即通知礦長、總工,組織人員製定專門方案進行處理。

十、綜合防塵管理製度

1、礦長是防治粉塵危害的第一責任者,礦總工程師主管粉塵防治工作。礦長安全辦公會要及時研究解決綜合防塵工作的重大問題,礦總工程師每月應組織召開一次防塵專業會議,研究、總結、布置綜合防塵工作,及時解決綜合防塵工作中存在的問題。

2、采掘隊組、運輸隊、機電科、通風科、礦調度室、生技科等單位必須認真執行本部門在防治粉塵危害工作中的部門責任,各有關隊組設專職防塵員負責本隊粉塵防治工作。主要大巷每年至少刷白一次,主要進、回風大巷每月衝洗一次積塵,采區進、回風至少每旬衝洗一次,采麵進、回風巷每周衝洗一次,杜絕煤塵堆積現象。礦要建立台帳,詳細記錄衝洗進程,消滅煤塵堆積死角。

3、通風科負責全礦綜合防塵工作的業務管理;負責礦井粉塵濃度的測定,並按要求定期取樣送化驗部門化驗,及時取得粉塵分散度及粉塵中遊離二氧化矽含量數據;負責防塵報表填寫上報,做到報表及時、準確、真實、可靠,並將各類報表裝訂成冊,記錄存檔。

4、安監科應對粉塵防治措施計劃進行審查,並對措施計劃的實施情況進行檢查,對違章指揮、違章作業者,要認真追查處理。

5、通風科必須做好綜合防塵的監督檢查工作,瓦檢員每班負責對生產隊組綜合防塵工作進行評估並將評估,結果做為對生產隊組“一通三防”質量定級的依據,並執行好沒有或不使用防塵設施停工和”幹打眼”停工的原則.通風科每旬組織兩次大檢查,根據檢查結果並結合瓦檢員的評估情況每旬對有關單位進行綜合防塵工作考核定級,並作為月底有關單位結構工資考核依據。

6、全礦井建立完善的防塵供水係統。主斜井、副斜井軌道大巷、膠帶巷、回風大巷、掘進巷道、煤倉(溜煤眼)放煤口、卸載點等地點必須敷設供水管路;膠帶輸送機巷供水管路每隔50米裝設一個三通和閥門,其它巷道供水管路每隔100米裝設一個三通和閥門。采掘工作麵的防塵設施應與采掘設備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移交。沒有防塵灑水管路的采掘工作麵,不得生產;沒有預防和隔絕煤塵爆炸措施的采掘工作麵,不得生產。回采工作麵、新采區移交生產前,要由礦組織有關部門進行綜合防塵設施和措施的驗收,不符合標準,不準生產。所有防塵水管三通閥門必須編號管理。

7、礦井主要進回風巷,采煤工作麵進回風巷距工作麵上下出口30m範圍內,掘進工作麵距磧頭50m範圍內、裝煤點下風方向15~25m範圍內、串聯通風點均要設淨化水幕並使用正常,噴射方向宜逆風行。井下各轉載點、卸載點、溜煤眼上下部都必須安裝噴霧設施且堅持使用。

8、拆除采區防塵管路時,必須提前通知通風科,得到許可後,方可拆除,防塵管路不得改作它用。

9、各采掘工作麵,必須采用濕式打眼,使用水炮泥,炮前炮後灑水和衝洗巷幫,掘進工作麵要實行放炮噴霧。

10、井下所有礦車都要保持完好,不得漏煤,礦車裝煤不得超過礦車外沿,行車速度要符合規定,減少礦車振動和車速過快引起煤塵飛揚。

11、禁止在進風巷口附近堆放矸石、爐灰、水泥、白灰等易飛揚的物品,不得在井口從事粉塵飛揚,汙染空氣的工作。

12、凡接觸粉塵的作業人員,在進入產生煤岩塵的地點和區域,都必須佩帶防塵口罩,搞好個體防護工作。

13、井下、地麵凡是經常接觸粉塵的職工,每年進行一次體格檢查,發現疾病及時治療,妥善安排。礦行政辦公室應建立個人職業病檔案,以便加強預防、治療和管理。

第二節 其它管理製度

一、井下放炮管理製度

為了加強井下放炮管理,防止炸藥、雷管丟失,杜絕炮煙熏人、放炮崩人、爆燃、引起瓦斯、煤塵02manbetx.com ,嚴格規範放炮員操作,明確涉及放炮的有關人員的職責,保障礦井安全生產,根據《煤礦安全規程》及上級有關放炮管理的規定,特製定XX煤礦井下放炮管理製度

(一)、雷管、炸藥的領取、運送

1、入井前由跟班礦長或當班班長填製雷管、炸藥專用領單,填清需要的數量、地點、日期、班次。

2、放炮員持雷管、炸藥專用領單及放炮合格證到炸藥庫領取當班需要的雷管、炸藥。使用後專用領單必須交還炸藥庫並登記。

3、雷管必須由放炮員親自運送。炸藥由放炮員或在其監護下的熟悉《煤礦安全規程》規定的人員運送。雷管和炸藥應分別裝在不同的容器內。嚴禁將爆破材料裝在衣袋內。領到爆破材料後,直接送到工作地點,嚴禁中途逗留。

4、放炮員必須把送到工作地點的雷管、炸藥分別存在專用的炸藥箱內並加鎖。藥箱必須避開機械、電氣設備的地點存放,嚴禁亂扔、亂放。

(二)、裝藥前的準備工作

1、由放炮員負責根據工作麵炮眼數量做好引藥,做引藥必須遵守下列規定:

1)、做引藥必須在頂板完好,支架完整,避開電氣設備和導電體的放炮工作地點附近進行,嚴禁坐在藥箱上裝配引藥,引藥數量以當時需要量為限。

2)、做引藥時,必須防止雷管受震動或衝擊,以及防止折斷雷管腳線和損壞腳線絕緣層。

3)、雷管隻許由藥卷的頂部裝入,裝入前用自製的尖形竹木棍紮出雷管孔,不得用雷管代替竹木棍紮眼,嚴禁將雷管斜插在藥卷的中部或捆在藥卷上。

4)、雷管插入藥卷後,應用腳線將藥卷纏住,以便把雷管固定在藥卷內,同時必須把雷管腳線末端扭結短路。

5)、從成束的雷管中抽取單個雷管時,不得手拉腳線硬拽管體,也不得手拉管體硬拽腳線,應將成束的雷管順好,拉住前端腳線將雷管取出。

2、由班長負責準備好足夠的粘土炮泥,並運送到工作地點待用,炮泥質量必須符合要求,不得過硬或過軟。

3、由班長負責組織人員在裝藥前對爆破點附近20m內巷道四周灑水防塵。

4、由班長和放炮員負責對殘孔(孔深大於0.3m)報廢炮眼用粘土炮泥充填嚴實。

5、由瓦檢員和放炮員分別檢查裝藥地點附近20m內瓦斯濃度,並互相詢問檢查結果,瓦檢員必須做好記錄,低於1%方可裝藥。

(三)、裝藥、聯線工作

1、裝藥和腳線的聯接工作隻能由熟悉爆破材料性能和《規程》有關規定的放炮員操作,操作時必須先清點炮眼數量,有計劃地分別裝填一部分炮眼。必須一次裝藥一次爆破,嚴禁一次裝藥分次爆破。工作麵裝藥時除放炮員、班長、瓦斯檢查員外、其餘人員必須撤到警戒線外,管理人員可監督裝藥聯線。

2、裝藥時,用木質或竹質炮棍將藥卷輕輕推入,不得衝撞或搗實,炮眼內的每個藥卷必須彼此密接。變質、空鬆、未滿和硬化到不能用手揉鬆的炸藥不得使用。

3、裝藥必須采用正向裝填結構,炸藥→引藥→水炮泥→封泥。每一個炮眼隻能使用一條引藥(1個雷管),孔口剩餘炮眼必須用粘土炮泥封滿封實。嚴禁用煤粉、塊狀材料或其它可燃性材料作炮眼封泥。

4、炮眼深度和炮眼的封泥長度,必須符合下列要求:

1)、采掘工作麵炮眼深度小於0.6m時,不得裝藥放炮。

2)、工作麵炮眼深度為0.6-1m時,封泥長度不得小於炮眼深度的1/2。

3)、炮眼深度為1.0-2.5m時,封泥長度不得小於0.5m。

4)、炮眼深度超過2.5m時,封泥長不得小於1m。

5、裝藥後,由放炮員和生產班長聯接腳線,同時清理消耗的炸藥、雷管數量,核實無誤後由放炮員、班長和瓦檢員在管藥領單上簽字。腳線聯接完後,由瓦檢員再次檢查放炮地點附近20m範圍內瓦斯濃度,低於1%時方可通知放炮員聯接腳線和母線,同時出示瓦斯檢查結果並作好記錄,聯線應采用大串聯聯接。放炮員在聯接腳線和母線前必須檢查工作麵腳線有無錯聯、漏聯情況,防止瞎炮產生。

(四)、撤人設崗、放炮工作:

1、工作麵放炮準備工作做好後,由班長負責安排人員將井下所有作業人員撤到避災硐室內。

2、腳線與母線聯接好,開始撤出裝藥人員,瓦檢員在撤出的同時沿途檢查瓦斯,放炮員沿途檢查母線完好情況,沿途撤出人員順序為:其他人員--班長--瓦檢員--放炮員,進入硐室內必須重新清點、統計人數。

3、班長、瓦檢員、放炮員到達放炮地點(避災硐室)後,由跟班礦長向礦調度室彙報避災硐室內人數,同時將撤出地麵的人員與檢身工登記入井人員核對;由瓦斯檢查員向礦調度室彙報工作麵瓦斯情況,經礦調度室核對確認井下所有人員均撤至避災硐室內,多餘人員已撤到地麵、監控係統瓦斯顯示正常、通風係統正常後,礦調度室方可同意放炮。瓦斯檢查員得到放炮許可後將啟爆器鑰匙交給放炮員,放炮員取出母線插入放炮器接線柱扭緊,充電15-20秒鍾後發出警哨,間隔5秒即可通電放炮。通電放炮後無論是否聽到放炮聲響都必須立即取出放炮器把手,摘下母線扭結短路,將鑰匙歸還瓦斯檢查員。嚴禁二次或多次充電起爆。放炮器的鑰匙必須由瓦斯檢查員隨身攜帶,不得轉交別人。

(五)、炮後檢查,瞎炮處理,恢複作業工作:

1、通電放炮後無論是否聽到放炮聲響,都必須等足《作業規程》或措施規定的時間後(煤、煤岩巷30分鍾,岩巷15分鍾、重點防突麵45分鍾),由瓦斯檢查員向調度室請示,隻有經調度員確認作業點無異常同意進入後,方可由瓦檢員、放炮員、班長進入爆破現場檢查。進入順序為:瓦檢員—放炮員—班長。瓦檢員負責檢查通風、瓦斯、爆破情況,並做好記錄;放炮員負責檢查瞎炮、殘炮、爆燃情況;班長負責檢查頂板支護、突水情況。

2、瞎炮處理。處理瞎炮(包括殘爆)必須在生產班長直接指導下進行,並應在當班處理完畢。如果當班未能處理完畢,當班班長、瓦檢員、放炮員和下一班班長、放炮員、瓦檢員必須現場交接清楚,同時崗哨不得撤除。

處理瞎炮時必須遵守下列規定:

1)、由於連線不良造成的瞎炮,可重新聯線放炮。

2)、在距瞎炮至少0.3m處另打同瞎炮眼平行的新炮眼,重新裝藥放炮,打新炮眼時由原打瞎炮眼人員操作。

3)、嚴禁用鎬刨或從炮眼中取出原放置的引藥或從引藥中拉出雷管;嚴禁將炮眼殘底(無論有無殘餘炸藥)繼續加深;嚴禁用打眼的方法往外掏藥;嚴禁用壓風吹瞎炮眼。

4)、處理瞎炮的炮眼爆炸後,放炮員必須詳細檢查炸落的煤矸,收集未炸的雷管並交回炸藥庫。

5)、在瞎眼未處理完畢以前,嚴禁在該地點進行同處理瞎炮無關的工作。

3、隻有在工作麵炮煙吹散,無任何安全隱患後,方可解除放炮警戒,恢複生產。設崗人員未得到班長撤崗命令時,嚴禁私自撤崗與離崗。

(六)、其它規定:

1、班長是放炮的組織者和第一責任者,負責按作業規程,放炮說明書及有關放炮各項規定,組織檢查放炮過程的實施情況。

2、所有放炮作業地點均必須編製爆破說明書和撤人搜人路線與要求,放炮站崗位置及要求等技術安全組織措施。爆破說明書上應有炮眼布置圖和炮眼說明表。炮眼布置圖必須表明掘進工作麵的巷道斷麵尺寸,炮眼的位置、個數、深度、角度及炮眼編號,並用正麵圖、平麵圖和剖麵圖表示;炮眼說明表必須說明炮眼名稱、深度、角度、裝藥量、封泥長度、連線方法和起爆順序。

3、放炮母線由放炮員按下列要求進行鋪設:

1)、放炮母線應采用銅芯絕緣線,嚴禁使用裸線或鋁芯線,不得有明接頭。

2)、雷管腳線和連接線、母線必須相互扭緊並懸掛,不得同軌道、金屬管、鋼絲繩、刮板輸送機等導電體相接觸;

3)、隻準采用絕緣母線單回路放炮,嚴禁用軌道、金屬管、水或大地等當作回路;

4)、放炮前,放炮母線必須扭結成短路;

5)、放炮母線末端距工作麵距離:半煤巷不得大於5m,全岩巷不得大於30m。

3、由瓦檢員保證風筒出口距工作麵的距離:煤巷、半煤岩巷不得大於5m,全岩巷不得大於8m。

4、雷管、炸藥領退、運送雷管,做引藥,檢查及導通線路,腳線與母線聯接,放炮起爆等工作必須由放炮員親自進行。

5、有下列情況之一者,不得裝藥放炮:

1)、爆破作業點瓦斯濃度1%以上;

2)、在放炮地點有礦車,未清除的煤矸或其它物體阻塞巷道斷麵1/3以上;

3)、炮眼內發現異狀,溫度忽高忽低,煤岩鬆散,有突水征兆;

4)、當班無生產班長;

5)、粘土封泥質量不符合要求,過硬或過軟;

6)工作麵放炮點附近20m內的巷道內未灑水防塵。

有上述情況之一者,必須報告調度室,在未作出妥善處理前,放炮員有權拒絕裝藥放炮。

6、當班瓦檢員必須認真填寫好“一炮三檢”記錄。

7、嚴禁放炮員用放炮器兩接線柱短接充電檢查放炮器性能,嚴禁放糊炮。

8、裝藥的炮眼必須當班放炮完畢。在特殊情況下,如果當班留有尚未放完的已裝藥的炮眼,當班放炮員必須同下班放炮員在現場交接班。

9、每班雷管、炸藥消耗量由班長負責核實簽字,剩餘的管、藥要在當班全部退交炸藥庫。嚴禁個人私存。

10、接觸爆破材料的人員,不得穿化纖衣服。

11、其它按《煤礦01manbetx 》及有關規定執行。

1)、井下爆炮作業必須嚴格執行“一炮三檢”製度和“三人聯鎖放炮”製度。

2)、“一炮三檢”是指裝藥前、放炮前、放炮後必須檢查放炮地點附近20m範圍風流中的瓦斯濃度,瓦斯濃度超過1%,不準放炮。

3)、通風科負責為井下專職爆破工配備便攜式甲烷檢測報警儀。

4)、專職爆破工入井前攜帶便攜式甲烷檢測報警儀時,必須領上“一炮三檢”圖表,到達作業地點後由爆破工根據有關要求填寫具體內容,並應有當班工長、瓦斯檢查員的簽名,下班後專職爆破工交便攜式甲烷檢測報警儀時,將圖表一起交至儀器收發室工作人員。

5)、通風科必須設專人認真審核“一炮三檢”圖表內容,及時發現和糾正出現的各種問題,並簽字(蓋章)保存。對屢糾不改的問題或不按要求填寫圖表的隊組和專職爆破工,要進行罰款處理。

6)、不管當班放炮與否,都必須攜帶和填寫“一炮三檢”圖表。若當班未進行放炮作業,圖表中注明“本班未放炮”字樣。

7)、“三人聯鎖放炮”製度必須嚴格執行。執行程序為:放炮前,專職爆破工將警戒牌交給當班工長,由工長清點人員無誤後派人警戒,下達放炮命令,並檢查頂板、支護情況完好後,將自己攜帶的放炮命令牌交給瓦斯檢查員(或安全員)。瓦斯檢查員(或安全員)檢查瓦斯、煤塵合格後,將自己攜帶的放炮牌交給爆破工,爆破工放炮後三牌各歸原主。

8)、安全員負責“一炮三檢”和“三人聯鎖放炮”製度執行過程的監督工作,瓦斯檢查員負責對“一炮三檢”圖表的填寫情況進行指導和監督。

9)、警戒牌、命令牌、放炮牌由礦統一製作,通風部門發放和管理。使用三牌人員要妥善保管,防止損壞和丟失,否則,要及時補辦。

10)、放炮前,作業隊組必須斷開回風流中一切電源,瓦斯檢查員確定無誤後,方可發出放炮命令。

11)、放炮後,瓦斯檢查員必須認真檢查工作麵及回風流中的瓦斯,確認放炮地點以及回風流瓦斯濃度低於1%時,方可發出命令恢複送電。

二、配風、調風製度

1、生產技術科在編製采區及工作麵設計時,必須根據該地區瓦斯情況編製出相應的通風設計。采掘工作麵及井下各硐室的配風量,應符合《煤礦01manbetx 》及上級有關規定的要求。

2、通風科負責井下各工作地點的風量管理,當工作麵瓦斯湧出量或其他條件發生變化時,要及時調整配風量,保證安全生產。

3、井下通風係統或重大的風量調配工程必須執行《煤礦01manbetx 》第107條規定,由通風科製訂方案和安全技術措施,報請礦總工程師批準後方可執行。

4、改變通風係統後,通風科必須對相應區域的風量進行測定,發現問題在現場及時處理。

5、調風以後的48小時,通風科必須加強值班,隨時了解井下調風區域的瓦斯、風量變化情況,發現問題及時處理。現場瓦斯檢查員必須認真負責,及時檢查和彙報井下通風瓦斯情況。

三、串聯通風審批、管理製度

1、因井下生產銜接安排必須實行串聯通風時,應由通風科編製詳細的串聯通風安全措施,報礦總工程師批準,並嚴格按措施執行。措施未批準以前,不得實行串聯通風。

2、串聯通風安全措施應包括下列內容:

1)、串聯區域概況(串聯工作麵名稱、瓦斯湧出量、通風係統及全風壓供風量等)。

2)、對串聯通風的隊組在風機運轉、瓦斯管理、綜合防塵、防滅火等方麵的具體要求。

3)、對被串聯通風隊組在進風流瓦斯檢查、管理等方麵的具體要求。

4)、串聯通風的時間要求及其它安全措施:嚴禁出現二級串聯。串聯通風必須嚴格按《煤礦安全規程》第112條、114條的規定進行管理。

4、調度室電話班必須保證串聯工作麵的通訊暢通、可靠,以便突發事故時相互聯係。

5、有關單位應積極配合,將串聯通風時間和範圍縮小到最小限度。

四、礦井風量測定製度

1、測風員每月按上、中、下三旬,對全礦井總進風、總回風、主要進、回風巷、采掘工作麵及所有用風地點必須進行一次全麵測風。對采掘作業頭點及用風地點,應根據實際需要隨時測風,每次測風結果記錄並寫在測風地點的測風牌板上。

2、每次測風不少於3次,誤差不超過5%並按計算公式進行計算將結果填寫井下測風站的牌板上(或瓦檢牌上)填寫風量、測風人員、測風時間。

3、測風人員不得弄慮作假。

4、對巷道貫通、通風係統調整即時進行風量測定。

5、通風隊按要求建立正規的測風站,測風站保持無雜物、無阻礙物。測風工作必須在測風站風進行,測風時前後20米不得有人和礦車通過。

8、凡發現係統風量變化異常時(如配風量不足、係統不暢、設施損壞、風筒漏風、風速超限等)必須向礦長和技術負責人彙報。

9、風量測定結果報送礦總工、副總工、礦長審閱簽字,送礦總工、副總工、礦長、生產副礦長、通風科、安監科各一份。

五、局部通風機有計劃停電、停風管理製度

風機接電源、處理風機專供設施故障、雙風機切換故障、更換風機開關、維修風筒等需要停風時,由機電科提前一天提出停電停風申請報告,並由通風科、機電科、礦調度、機電副礦長、礦總工程師審查批準後方可執行,審批後及時將申請報告單送到有關單位,各單位接到停風報告後當日值班人員及時安排有關人員采取相應措施。通風科必須根據停風區域的瓦斯情況和停風時間長短做好瓦斯排放準備工作。通風科、掘進隊當班值班人員應按《煤礦安全規程》有關規定,組織有關人員學習事先製定的排放瓦斯措施並及時審批排放瓦斯停電撤人報告,並積極組織瓦斯排放工作。

六、無計劃停風的登記、03manbetx 、追查製度

1、發生無計劃停風時,當班瓦斯檢查員必須及時向礦調度彙報,礦調度在接到瓦斯檢查員的彙報後要及時向調度室、通風科、安監科彙報,並登記。登記時應注明停風地點、停風時間、停風原因、恢複通風時間、瓦斯濃度、二氧化碳濃度等。

2、發生無計劃停風後,由機電副礦長、安監科負責組織有關隊組、通風科、機電科等單位負責人進行認真追查,兩天內完成追查處理,對責任者按規定進行處罰。

3、對無計劃停風的追查,安監科要建立追查記錄台帳。

七、抽放係統管理製度

瓦斯抽放工作是煤礦通風瓦斯管理中的一個重點,井下瓦斯抽放的好壞,直接影響著煤礦井下的通風瓦斯安全,為確保井下的通風瓦斯安全,特製定抽放管理製度如下:

1、安裝抽放管路前,必須首先了解敷設管路巷道的通風、瓦斯情況,嚴格按照管路安裝設計和技術標準進行施工。

2、敷設抽放管道時,必須達到平、直、穩、密、無死彎。

3、在傾斜巷道中敷設管道時,必須用卡子將管路與支架固定。坡底在30°以下時,卡子間距15-20米;大於30°時,間距小於10米

4、安裝新接管路在管路低窪處、容易積水處,要安裝放水器。

5、安裝流量器時,圓心和管道圓心同心,孔板前後10m長度範圍,不得有起伏不平的痕跡,不得有突出物。

6、新安裝的瓦斯抽放管路,要進行漏氣試驗,試驗時管內瓦斯濃度不得超過3%,負壓不得低於30Kpa,漏氣率不高於每千米3m3/min。

7、拆除管路,必須將管內瓦斯排除,使管內瓦斯濃度降到3%,巷道瓦斯濃度1.5%方可動工。

八、通風係統隱患排查分析製度

為了確保通風係統的合理、安全、可靠,防止一通三防事故的發生,特製定通風係統隱患排查工作分析製度。

1、井下采掘作業點的通風係統隱患排查工作由專職瓦斯檢查員不間斷進行。井下所有區域的通風係統隱患工作由巡回瓦檢員和測風員進行,要求隨時對所屬巷道通風設施、通風狀態、瓦斯情況進行認真排查。發現隱患問題,立即報告調度室或通風科,能現場解決的要及時處理,出井後填寫好交班記錄,並向值班礦長彙報。

2、安監科、調度室、通風科、生技科、機運科等其它職能科室下井時隨時對通風係統進行排查,出井後要及時填寫“檢查記錄”,向技術負責人和分管領導反饋井下通風係統隱患排查問題及處理措施,通風科每旬至少組織一次對全礦井通風係統進行重點隱患排查工作。

3、通風科每旬召開一次通風分析例會,對礦井通風係統進行分析。

4、通風科每月25日前將對本月通風係統隱患問題進行一次彙總分析,提出隱患問題和整改措施,並跟蹤、反饋信息。

九、主要通風機管理製度

1、主要通風機必須由通風機司機操作。

2、主要通風機的安裝和使用應符合下列要求:

1)、主要通風機必須安裝在地麵;裝有通風機的井口必須封閉嚴密,其外部漏風率在無提升設備時不得超過5%,有提升設備時不得超過15%。

2)、必須保證主要通風機連續運轉。

3)、必須安裝2套同等能力的主要通風機裝置,其中1套作備用,備用通風機必須能在10min內開動。

4)、嚴禁采用局部通風機或風機群作為主要通風機使用。

5)、裝有主要通風機的出風井口應安裝防爆門,防爆門每6個月檢查維修1次。

6)、至少每月檢查1次主要通風機。改變通風機轉數或葉片角度時,必須經礦技術負責人批準。

7)、新安裝的主要通風機投入使用前,必須進行1次通風機性能測定和試運轉工作,以後每5年至少進行1次性能測定。

3、生產礦井主要通風機必須裝有反風設施,並能在10min內改變巷道中的風流方向;當風流方向改變後,主要通風機的供給風量不應小於正常供風量的40%。

4、每季度應至少檢查1次反風設施,每年應進行1次反風演習;礦井通風係統有較大變化時,應進行1次反風演習。

5、嚴禁主要通風機房兼作他用。主要通風機房內必須安裝水柱計、電流表、電壓表、軸承溫度計等儀表,還必須有直通礦調度室的電話,並有反風操作係統圖、司機崗位責任製和01manbetx 。主要通風機的運轉應由專職司機負責,司機應每小時將通風機運轉情況記入運轉記錄簿內;發現異常,立即報告。

6、因檢修、停電或其他原因停止主要通風機運轉時,必須製定停風措施。

7、聯係變電所或電廠在停電以前,將預計停電時間通知礦調度室。

8、主要通風機停止運轉時,必須立即停止工作、切斷電源,工作人員先撤到進風巷道中,由值班礦長迅速決定全礦井是否停止生產、工作人員是否全部撤出,並立即安排機運科組織人員查明原因,運行搶修。

十、礦井反風製度

根據《煤礦安全規程》第一百二十二條“生產礦井主要通風機必須裝有反風設施,並能在10min內改變巷道中的風流方向,礦井每年應進行1次反風演習;礦井通風係統有較大變化時,應進行1次反風演習。”之規定,特製定以下反風管理製度。

1、每年必須由技術負責人牽頭,組織編製好反風演習計劃,並組織按計劃實施。

2、由機運科編製好反風01manbetx 和繪製好反風操作示意圖,司機崗位責任製。

3、通風、機電部門必須每季度組織檢查一次反風設施,確報反風設施、反風裝置靈敏可靠。

4、通風科必須按規定設置齊全井下所有的反向風門,必須隨時進行檢查維護,確保正常使用。

5、機運科必須加強主要通風機的日常檢查維護工作,至少一個月檢查一次,改變通風機的轉數或葉片角度時,必須經礦技術負責人批準。

6、反風演習時,必須停止井下一切作業,井下的所有人員必須撤到地麵,嚴禁從事與反風演習無關的工作。

7、反風演習,必須按反風演習計劃中的安全措施執行,礦山輔助救護隊員必須參加反風演習,特殊情況下請XX縣礦山救護隊參與。

十一、風門、密閉、柵欄管理製度

1、通風下達月通風作業計劃時定出當月修改風門、壘砌密閉的工作方案。由通風隊長具體實施風門密閉施工。

2、每旬由通風科負責對全礦井範圍風門、密閉、柵欄進行一次檢查,發現問題及時解決。

3、每班由瓦檢員負責進行一次本區域風門、密閉、柵欄完好檢查,每班由巡回瓦檢員負責對全礦井風門、密閉、柵欄完好檢查,發現問題現場進行處理,對當班不能處理的問題要及時彙報,請示領導安排解決。

4、風門、密閉、柵欄必須達到標準要求,漏風量不超過0.5m3/s。

5、風門牆垛、密閉要用不燃性材料構築,厚度不小於0.8m,嚴密不漏風(手觸無感覺,耳聽無聲音)。壘砌風門牆垛、密閉周邊要掏槽(煤巷0.5、岩巷0.2m),硬幫與煤岩接實,密閉要抹有不小於0.1m的裙邊。

6、風門、密閉牆麵要平整(1m內凹凸不大於10mm,料石勾縫除外)、無裂縫、重縫和空縫。風門前後、密閉前各5米內巷道支護良好,無雜物、積水、淤泥。

7、風門要設有“隨手關門”警示牌。密閉前要設柵欄、警標、說明牌板和檢查牌板。風門每組不少於兩道,通車風門間距不少於一列車長度,行人風門間距不少於5m,不許隨意敞開風門,嚴禁同時敞開兩道風門。

8、風門、密閉、柵欄日常檢查考核要嚴格,並與當月獎金掛勾,做到獎罰分明。

十二、局部瓦斯的積聚和處理製度

通常停風盲巷、頂板冒落空洞、回采麵上隅角、低風速的巷道頂板附近以及有瓦斯(含硫化氫)噴出的地方,均易積聚瓦斯。

防止瓦斯積聚的主要措施是加強礦井通風。礦井通風要做到:采用機械通風,風流要穩定連續;分區通風,且通風係統盡量簡單,以便於調節風量,有足夠的風量和風速;減少漏風,避免循環風;掘進巷道的局部通風,風筒末端要靠近工作麵,放炮時不能停止通風等。

基於礦井實際,處理局部瓦斯的積聚,主要采取稀釋排出和封閉隔絕的措施。

一、停風盲巷積聚瓦斯的處理

(一)臨時停風盲巷積聚的排放方法

煤礦安全規程》規定,“因臨時或其它原因,局部通風機停止運轉,在恢複通風前,首先必須檢查瓦斯,如果停風區中,瓦斯濃度超過1%或二氧化碳濃度超過1.5%時,必須製定排除瓦斯或二氧化碳的安全措施,控製風流,使排出的風流在全風壓風流混合處的二氧化碳和瓦斯濃度都不得超過1.5%,回風係統還必須停電撤人”。因此,排除盲巷積聚瓦斯時,必須限製向該盲巷內送入風量,以控製排出的瓦斯量,嚴禁“一風吹”。調節風量主要采取“盲巷外風筒接頭斷開調風”法。

在排瓦斯時,在盲巷中外全風壓供風的新鮮風流中,通過風筒接頭對合麵的間隙大小,調節送入盲巷的風量,以達到有節製地排放巷道積聚瓦斯之目的。

排放瓦斯過程中,一般安排3-4人。其中,1-2人在斷開的風筒接頭處,改變風筒的對合麵來調節風量,1人在盲巷口外的新鮮風流中,通過長膠管用瓦斯檢定器不間斷地測定回風側的瓦斯濃度,並同時懸掛瓦斯警報器顯示瓦斯濃度,根據瓦斯濃度的大小,通知調風人員調節送入盲巷的風量,保證排出的瓦斯濃度不大於1.5%,1人則全麵負責協助工作。

排瓦斯時,起初送入盲巷的風量要小,大部分風量從風筒斷開處湧出巷道內,之後根據排出瓦斯大小逐漸加大送入盲巷的風量;在緩慢排放瓦斯過程中,隨著兩個風筒接頭由錯開而逐漸對合,直到全部接合,送入盲巷的風量亦由小到大,直到局部通風機排出全部風量。

1、隻有排出盲巷瓦斯濃度和整個停風巷任一點瓦斯不超限,且能較長(≥30分鍾)時間穩定下來,即可結束排放瓦斯工作。

2、經檢查確認安全可靠時即可送電恢複掘進工作。

3、局扇的安裝必須符合《煤礦安全規程》第128條規定,局扇的啟動必須符合《煤礦安全規程》第129條規定。

4、排放措施必須經技術負責人審批方能實施。

(二)密閉巷道積聚瓦斯的排放方法

排除密閉巷道積存瓦斯之前,必須首先安裝風機和風筒。根據巷道的長度備足風筒,其中應有1-2節3-6米長短節。

排除這類巷道中的瓦斯,一般是采用分段排放法:

1、檢查密閉牆外瓦斯是否超限,若超限就啟動風機,吹散稀釋;若不超限,就在密閉牆上隅角開兩洞,隨之開動風機吹風,起初風筒不要正對著密閉,要視吹出瓦斯濃度的高低進行風向控製,當不超限時,風筒才可偏向巷道口,並逐漸移向密閉上的孔洞,再慢慢擴大孔洞,直至風筒全部插入孔洞,排除的瓦斯被稀釋均勻亦不超限,即可拆除密閉實施分段排瓦斯。

2、密閉拆除後,工作人員進入巷道檢查瓦斯,隨之延長風筒和排放瓦斯。待巷道中風筒出口附近瓦斯濃度降至界限之下,可將風筒口縮小加大風流射程,吹出前方的瓦斯;當瓦斯濃度降下來之後,接上一個短風筒,同樣加大風流射程排除前方的瓦斯取下短風筒換上長風筒,繼續排放前方的積聚瓦斯,直至掘進工作麵。

二、頂板冒落空洞積聚瓦斯的處理

無論掘進工作麵還是采煤工作麵,由於頂板冒落造成冒頂處通風不良,往往積存著高濃度瓦斯,根據礦井實際,分別采用充填空洞和風流吹散兩種方法處理。

1、充填空洞

采掘工作麵頂板冒落空間較小時,可以向空洞內充填黃泥,消除積聚瓦斯的空間。

2、風流吹散

當冒頂高度小於2米,冒落體積不超過6m3,巷道風速大於0.5m/s的條件下,可采用導風板(布)導風排放。

當冒頂高度大於2米,冒高體積大於6m3,巷道風速低於0.5m/s,同時又具有局部通風機送風的地點,應采用“三通”風筒(俗稱風袖)進行導風排放。

三、回采麵上隅角瓦斯積聚的預防和處理

回采麵嚴禁采用風鎬落煤,采取“區內後退、走向長壁”布置,回采麵通風係統宜采用U型後退式,嚴禁采用Z型通風;應廣泛推廣W型和Y型通風係統。

1、作業規程中必須明確規定上安全出口的斷麵煤積柱尺寸、安全出口間距,從技術措施上預防上隅角瓦斯超限。

2、回采麵上隅角瓦斯積聚主要采用以下方法:

當回采上隅角積聚瓦斯速度不大(2-3m/分)和瓦斯濃度不高(3%左右)的情況下,用風筒布設置風障排除積聚瓦斯。

四、頂板附近瓦斯層狀積聚的處理

易出現瓦斯層的巷道有:在其頂板10m範圍內有高瓦斯湧出源,如夾煤層、煤線或含瓦斯的砂岩層;石門接近煤層或夾煤層;巷道穿過地質破碎帶;巷道底板或兩幫噴瓦斯等。

防止和消除瓦斯層的主要方法:

1、增大巷道風速,提高掘進巷有效風量。

2、封閉隔絕瓦斯源,當巷道頂板裂隙發育且湧出瓦斯較多時,應用粘土(黃泥)充填,或混泥土整體封閉巷幫。

十三、防治煤層自然發火管理製度

1、通風科負責每周對礦井範圍內的采掘工作麵、采空區封閉地點進行循環分區域檢查,對查出的結果按規定要求彙報,重點問題必須及時反饋。

2、對於防火重點部位的氣體成份要定期取樣分析。對回采工作麵結束後45天前進行密閉。

3、在井上、井下設置消防材料庫,配齊防滅火器材。

4、礦井必須設地麵消防水池和井下消防管路係統。井下消防管路係統應每隔100m設置支管和閥門,但在帶式輸送機巷道中應每隔50m設置支管和閥門;皮帶運輸巷每隔15m安設一個自動防滅火裝置。地麵的消防水池必須經常保持不少於200m3的水量。

十四、火工產品領退製度

1、嚴格執行國家公安部關於爆炸物品的領退製度。

2、發貨時憑當日當班有效領料單,並驗明數量、品名、規格,對照領料單上簽名人員是否與領料人相符,一律禁止無票和便條發貨。

3、嚴禁將電管和炸藥發給同一個人混合出庫,必須堅持領炸藥人不準領雷管,領雷管人不準領炸藥的規定。

4、堅持領退製度,嚴禁拒絕當班未用完的炸藥退回庫內,對退回的火工產品分品種單獨存放,並按先進先出的原則進行發放。對已變質過期失效報廢的品種單獨堆放,做好登記,妥善保管。

5、建立出入庫檢查製度,收庫和發放,必須做到日清月結,帳目清楚,帳物相符。

6、未經公安部門批準,不準代任何單位和個人儲存或借或發放爆炸物品。

十五、井下使用火工產品管理製度

1、井下使用火工產品實行登記核銷製度。

2、井下放炮,必須按照作業規程三人製。

3、當班領火工產品,當班使用完,未使用完的,必須入庫。

4、井下炸藥必須存放在專用炸藥箱並放在安全地點,雷管由放炮員上鎖隨身攜帶。

5、井下發現有丟失的爆破器材,必須上交安監科處理。

十六、火工品管理製度

一、爆破器材裝卸、運輸製度。

1、裝卸、運輸爆破器材,要由懂得爆破材料性能的人員擔任。

2、爆破器材運到藥庫後,運送人員和庫管人員要互相清點,核對實物相符後,雙方簽字蓋章。

3、炸藥和雷管不得同時搬運。

4、裝卸與搬運雷管時要輕拿輕放、不準扔、摔、碰撞。

5、爆破器材在庫內搬運,可用經過檢查批準的小膠輪手扶車運輸,每次運輸的雷管數量不得超過4箱,必須單層碼放。

二、炸藥庫管理製度。

1、藥庫憑市公安局發給的爆破器材儲存許可證儲存爆破器材。

2、不同品種的炸藥和雷管要分別存放。

3、爆破器材要碼放整齊。做到先來先用,不準超過保存日期。

4、炸藥、雷管必須保持幹燥,防止受潮變質,藥箱和雷管箱下邊要墊木板。

十七、火工產品庫登記製度

為了保證火工產品的絕對安全,了解進入庫房人員的動態。根據國家公安部的有關規定,特製定以下製度:

1、凡是經許可要進入炸藥庫房的人員,自覺接受檢身檢查,交出煙火,關好通訊工具,做好登記,方可進入庫房。

2、各級有關部門檢查人員進入庫房檢查,必須要有礦級領導陪同,主動出示證件,自覺登記,否則不得進入炸藥庫房。

3、炸藥庫保管員對進入炸藥庫的人員必須先檢查登記後,方可開門準入炸藥庫內,接受各級檢查人員的檢查。

4、炸藥庫保管未對進入炸藥庫的人員進行登記、檢身檢查和查看證件的,每次處罰款50-100元。

十八、一通三防辦公會議製度

1、礦長(或總工程師)每月召開一次由安監科、生技科、通風科、機運科、調度室及采、通、掘、機、運、防突隊負責人參加的一通三防專門會議,總結當月在一通三防工作的開展情況和存在的問題。研究部署下個月一通三防工作,落實一通三防工作所需人、財、物,協調各方麵工作。

2、安全大檢查後,對一通三防存在的問題要及時進行整改落實責任人,並在安全例會上通報。

4、一通三防存在的隱患或重大問題,要及時提交礦長安全辦公會議研究解決。

5、每次召開例會,有關單位或個人必須按時參加,並有齊全記錄可查。

6、一通三防方麵存在問題的單位(科、隊),要按例會中安排的措施、時間及時解決。

十九、巷道維修製度

(一)、管理職能

1、在生產副礦長、副總工程師的組織領導下,全麵搞好礦井巷道維修管理工作。技術部門負責修複方案的製定和安全技術措施審批,巷道維修單位按標準與要求搞好巷道維修工程的施工。

2、在副總工程師的具體領導下,生技科、調度室、通風科、安監科、機運科必須準確及時了解井下巷道變形情況進行排查,對需要維修的巷道及時安排維修計劃,消除安全隱患。

(二)、相關規定

1、礦井總回風巷及采區回風巷保持暢通。回風巷失修率不高於7%,嚴重失修率不高於3%,主要進回風巷道實際斷麵不能小於設計斷麵的2/3;礦井必須每月下達巷道維修計劃,並有巷道維修計劃完成情況和巷道維修質量驗收資料備查。

2、巷修工作要嚴格執行一工程一措施,嚴禁無措施施工。要強化對巷修作業規程以及補充措施的編製、審批、貫徹、執行程序的管理,巷修作業規程應納入采掘作業規程管理程序。

3、對於時間緊、工程量小的零星巷修工程,需編製臨時性的施工安全技術措施,編製單位在施工前要向參加施工的全體巷修人員進行傳達貫徹,礦級領導跟班作業,確保施工安全。

4、要調整好采掘關係,防止因接續緊張等原因惡化巷修作業環境。在采煤工作麵回采動壓進入穩定階段之前,避免任何巷修施工隊伍進入動壓峰值影響區進行巷道修複工作。

5、巷修工作麵要嚴格執行敲幫問頂製度,巷修替棚要堅持先支後回、由外向裏的原則逐架進行,采用機械回棚或人工回棚必須分別製定施工措施,除加強頂板管理外,必須有切實有效的防倒棚措施。

6、巷修工作麵在施工過程中,必須執行文明施工,軌道質量符合標準要求。巷道經修複後,其有效斷麵在行車安全間隙、管線吊掛、通風斷麵等應符合措施及《煤礦安全規程》的要求。

7、施工單位要強化對巷修職工的安全技術培訓和教育,嚴格貫徹執行現場工人自主保安,不斷提高職工的自主保安意識和能力。當現場不具備施工安全技術條件時,工人有權拒絕進入施工現場,幹部違章指揮時,工人有權拒絕作業。

8、由於巷修作業地點分散,因此要求跟班領導在當班必須對巷修施工地點至少巡視一次,安全員要對主要巷修施工地點加強安全檢查,確保施工安全。

二十、通風設施工程質量驗收製度

1、礦井通風設施的建築必須嚴格按照礦井通風質量標準和礦井通風設施建築標準的規定執行。

2、礦井永久性通風設施的施工必須由通風科編製施工組織設計,由通風副總工程師審查,其內容包括:設施位置、規格、施工順序、輔助性設施和裝置,並繪製設施位置和周邊巷道的局部關係平麵示意圖,設施的主視圖、側視圖。

3、通風科負責進行施工設計,礦總工、副總工程師負責組織礦有關部門對施工設計進行審定,通風隊負責現場施工,現場安全管理人員負責對掏槽、用料、牆體砌築、充填砂漿或黃土、裏牆封口前後的內外抹麵和外牆封口後的牆體抹麵及包邊等施工全過程進行質量監督考核。工程竣工後由施工開放係統且向通風科提出竣工驗收申請,礦成立由總工或副總工程師、通風科長、安監科長、機運科長、生技科長參加的驗收小組對通風設施工程進行驗收,不符合施工設計要求的工程堅決推倒重建,驗收合格的工程要填寫驗收記錄,存檔管理。沒有驗收記錄的工程視為不合格。

4、礦井主要進、回風巷的聯絡巷、采空區密閉必須建築永久密閉,密閉建在進風巷一側,回風側設置柵欄;需要使用的聯絡巷,必須安設兩道連鎖的正向風門和兩道反向風門。

5、通風設施的拆除必須辦理申請單,經通風部門,通風副總同意後方可執行,拆除時必須有通風幹部在現場統一指揮。對私自拆除、破壞設施的責任人一定要嚴肅查處。

6、礦通風科每月對井下通風設施進行一次全麵檢查,及時記入通風設施檢查記錄,並建立通風設施管理台帳。

7、井下通風設施的增加、減少必須在24小時內反映在通風係統圖上。

8、供銷科供給的通風物料費用計劃要和合理、質量要保證。

二十一、回采工作麵上隅角瓦斯管理製度

1、采煤工作麵上隅角(工作麵切頂線與風巷上幫的交彙處)瓦斯濃度達1.5%,必須停止工作,切斷電源、采取措施進行處理。

2、采煤隊長是工作麵上隅角瓦斯管理的每一責任者,采煤隊班組長負責在上隅角懸掛瓦斯管理牌板,上隅角要及時回收,超前管理。采煤工作麵的上隅角必須充滿填實,消除瓦斯積聚空間。

3、回采工作麵上隅角必須吊掛便攜式瓦斯傳感器,安設的位置距離風巷上幫、頂板、采空區切頂線各300mm。

4、上隅角回柱時要經瓦檢員檢查瓦斯,作業班組要灑水滅塵,回柱時要采取防止產生摩擦、撞擊火花

二十二、測塵製度

1、通風科在通風副總工程師的領導下,定期進行粉塵濃度測定工作。

2、通風科要配齊測塵人員,測塵人員應具有一定的通防專業知識的人員擔任。

3、通風科配足配齊粉塵測定設備。

4、建立健全測塵月報表,記錄台帳,並保存入檔備查。

5、每半月對井下所有產塵點進行一次全麵測塵,井下產塵點應包括生產工序的全過程,每月對井上下產塵點測定一次,不得漏測、假測。

6、粉塵濃度的測定主要包括粉塵(亦稱全塵)與呼吸性粉塵。總粉塵是指從生產環境進入人體呼吸係統後能沉積在不同區域的粉塵粒子的總和;呼吸性粉塵是指粉塵中可吸入人體肺泡區的粉塵。

7、測塵人員要嚴格執行《安全技術01manbetx 》及《測塵工崗位責任製》。

8、采樣地點應接近作業人員的操作部位及呼吸帶附近,並按規定采集平行樣品。

9、粉塵中遊離二氧化矽含量和粉塵分散度的測定,采樣工作由通風副總工程師組織進行,且遵守《煤礦安全規程》的有關規定。

10、生產作業產塵點遊離二氧化矽含量,每半年測定一次,在變更工作麵也要測定一次。

11、粉塵分散度,每半年測定一次。

12、根據測塵結果要及時采取措施,對粉塵濃度超標點要加強管理。

13、測塵人員要愛護測塵設備,不得隨意亂扔亂放或破壞,否則,按礦有關規定處理。

14、粉塵測定設備要定期進行強檢標校,確保測定數據的準確、可靠。

二十三、密閉管理製度

為規範我礦密閉管理工作,防治密閉管理不善造成事故的要求,特製定本製度。

一、密閉管理要求

1、臨時停工的巷道,不得停風。否則,必須切斷電源、設置柵攔並懸掛“嚴禁入內”警示牌,停工時間不得超過20天。因停電或其他非人為因素造成的臨時停風巷道。必須立即撤出人員至新鮮風流中,並在巷道口設置柵欄,懸掛“嚴禁入內”警示牌。

2、停工時間需要超過20天以上的巷道,巷道停工後24小時內必須設置密閉;井下盲巷、老空巷道、報廢巷道必須按永久密閉要求設置密閉。

3、密閉和柵欄設置的地點應加強支護,密閉距有風流經過的巷道口不得超過2米,柵欄必須設在巷道口邊。

4、密閉前必須按規定懸掛管理牌板、警標和設置柵欄。

5、井下密閉、柵欄統一由通風隊定期檢查和維護。

6、設置密閉或柵欄前必須將延伸到巷道溜子、風水管、風筒、電纜、道軌等物件全部撤出。

7、密閉必須采用不燃性材料,嚴禁漏風,並符含以下質量要求:

(一)永久密閉 1.對已回采完畢的采煤工作麵、采區及長期不使用的盲巷,必須砌築永久密閉加以封閉。 2.規格質量 (1)密閉位置應選擇在頂幫堅硬、未遭破壞的煤岩巷道內,盡量避免設在動壓區。 (2)用不燃性材料(包括砼、磚、料石等)砌築。 (3)牆厚根據用途和自然條件確定: ①防火密閉 適用範圍:回采結束的采區及長期不使用的盲巷封閉。 施工標準:斷麵小於20m2,砼牆厚度不小於0.5m,磚牆厚度不小於0.8m,料石牆厚度不小於0.8m;巷道斷麵大於20m2應適當加厚。砌築2道同規格的牆,中間間隔2m,用黃土充填密實。 ②抗衝擊密閉 適用範圍:工作麵采空區及礦井與小窯貫通地點封閉。 施工標準:砌築2道1m厚的牆體,其中靠采空區側的一道為磚牆,另一道為巷道四周打錨杆鋼筋砼牆,中間間隔3m,先充填黃土,待黃土夯實並下沉穩定至3/4時,再將剩餘的1/4用高分子材料羅克休充填密實。 ③一般永久密閉 適用範圍:礦井進、回風井之間,主要進、回風巷之間和采區進、回風巷之間不使用的聯絡巷的封閉;采麵尾留巷道與采空區相連通的聯巷封閉 施工標準:回采工作麵尾留巷道與采空區相連通的聯巷砌築1道厚度不小於0.8m厚的磚牆,牆體距尾留巷道距離不得超過6m。

(4)永久密閉應設在距巷道口2~3m處。密閉周邊應掏槽(砌镟巷道應破镟後掏槽),見硬底硬幫與煤岩接實。掏槽隻能用大錘、釺子、手鎬或機械施工,嚴禁采用放炮方法。掏槽深度:根據頂板壓力大小,與煤幫聯接,見實煤後幫槽0.5m,底槽0.5m,頂槽0.1m;與岩石聯接,見實岩後幫槽0.2m,底槽0.2m,頂槽刨出麻麵。 (5)用磚、料石砌築時,豎縫應錯開,橫縫應水平,排列應整齊,砂漿應飽滿;灰縫應均勻一致;幹磚應浸濕;牆心逐層用砂漿填實。

(6)密閉內有水的應設反水池或反水管;采空區密閉(至少在進回風側各1道密閉上)應設觀測孔、措施孔,孔口應封堵嚴密。

(7)牆麵必須平整,並抹有不少於0.2m的裙邊。磚牆應抹麵(每平方米凸凹不超過10mm),打光壓實;料石牆應勾縫,無裂縫(雷管腳線不能插入)重縫和空縫,保證嚴密不漏風(手觸無感覺、耳聽無聲音)。 (8)永久密閉牆應刷白。 3.管理要求 (1)永久密閉前5m內支護完好,無片幫、冒頂,無雜物、積水和淤泥等現象。 (2)永久密閉前無瓦斯積聚。 (3)永久密閉前應設置柵欄、警標、說明牌和檢查牌(入、排風之間的擋風牆除外)。說明牌應注明:地點、砌築日期、材料、砌築厚度、麵積等;檢查牌上數據應填寫齊全,包括一氧化碳、二氧化碳、瓦斯、氧氣濃度,日期、檢查人等。 (4)封閉采區的防火密閉施工前要將封閉方案報總工處審批,施工過程中通風處應進行質量抽查,施工完畢由通風處組織驗收。 (二)臨時密閉(包括風牆) 1.適用範圍及施工標準 適用範圍:臨時性的調風、封閉暫時停工的盲巷或雙巷掘進工作麵聯巷之間,可用臨時密閉(擋風牆)。 施工標準:雙巷掘進中間聯巷必須砌築2道厚度不小於0.37m擋風牆,擋風牆距聯巷口均不超過6m。掏槽深度及牆麵質量與永久密閉相同。其它超過1周的臨時密閉,應采用0.37m的磚閉。 2.規格質量 (1)密閉應設在頂幫良好處,見硬底硬幫與煤岩接實。 (2)密閉四周接觸嚴密。采用木板時,木板應魚鱗搭接,表麵應用灰、泥滿抹。用磚、料石砌築時,豎縫應錯開,橫縫應水平,排列應整齊,砂漿應飽滿;灰縫應均勻一致。 二、巷道密閉的啟封、拆除

1、密閉啟封必須製定安全技術措施經礦長、總工程師、安全副礦長、通風副總工程師批準後,組織施工人員學習貫徹方可施工。

2、啟封密閉的風機安設必須符合通風管理的有關規定。

3. 啟封,拆除密閉前必須對密閉內有無水患進行勘查,對存在水患的密閉必須製定安全技術措施經批準後方作業。

4、啟封密閉排瓦斯時嚴禁瓦斯超限。

三、工作要求

1、加強責任落實,對密閉檢查施工中不認真負責,走過程而引發事故的,將按“四不放過原則”嚴肅追究有關責任人責任。

2、管理要求 (1)臨時密閉前5m內支護完好,無片幫冒頂,無雜物、積水和淤泥

(2)臨時密閉前無瓦斯積聚。 (3)臨時密閉前應設置柵欄、警標和檢查牌。 (4)風牆兩側可不設置柵欄、警標和檢查牌板,但必須經常進行有害氣體的檢查,保證氧氣和有害氣體濃度符合《規程》規定。

(5).密閉前必須設置密閉管理牌板、密閉檢查牌板、揭示警標。常規封閉的密閉每7天檢查一次,臨時密閉每天檢查一次。每次檢查數據及時填寫在檢查牌板上。

第二章 一通三防各級崗位責任製

一、業主一通三防崗位責任製

1、認真貫徹執行國家和地方政府及主管部門的有關安全生產的方針、政策、法律法規、規章和製度,有責任確保本礦安全生產控製目標實現。

2、自覺接受國家安全監察、行業管理和群眾監督。

3、嚴格按照行業和上級主管部門的要求,設置礦井的一通三防安全管理機構,聘請、配置足夠的安全管理人員。

4、對煤礦企業管理班子的安全職責落實監督、考核,對不稱職人員予以解聘。

5、確保礦井安全資金的投入達國家行業要求,如果現場安全要求更大投入必須保證,達到安全生產。必須保證礦井安全所需的設備、設施、材料及時購置,並督促礦方落實整改。

6、按照《安全獎懲製度》對礦井各部門、各負責人一通三防安全工作情況進行考核和獎懲。

二、礦長一通三防崗位責任製

1、礦長是本礦一通三防工作(通風、防瓦斯、防塵、防滅火)的第一責任者。必須認真貫徹執行國家的安全生產方針、法規、法令、指示和決定,將一通三防作為礦井安全生產的重中之重,貫徹到安全工作的始終。

2、每日審閱瓦斯日報、瓦斯抽放日報及安全監測日報,掌握礦井通風瓦斯動態。

3、組織和協調通風、采掘、機電、生產、供應、財務、運輸、通風等部門,保證礦井通風所需人、財、物合理配置,業務管理得到有效監控。

4、每召開一次一通三防工作的專題會議,研究和檢查各部門一通三防工作的進展情況,分析存在的問題,及時采限措施,保證一通三防工作的正常進行。

5、負責建立健全一通三防機構、製度及各級崗位責任製。

三、總工程師(技術負責人)一通三防崗位責任製

1、總工程師在礦長的領導下,對礦井的一通三防技術業務管理全麵負責。

2、認真貫徹執行國家和上級有關一通三防的法規、政策、文件和指令,在礦井規劃、設計、生產過程中組織實施。

3、負責組織製定、審批、檢查一通三防工作規劃和安全技術措施,從生產設計和安全技術管理上為一通三防管理創造有利條件,保證礦井通風係統穩定可靠,杜絕重大瓦斯、煤塵事故的發生,促進安全生產。

4、負責礦井反風演習、主扇鑒定和檢修,通風係統改造調整、災害預防與處理等一通三防重大事項的組織工作。

5、每月組織召開一次通風例會,解決一通三防的棘手問題,定期組織生產、機電、運輸、通風等部門進行一通三防檢查,及時發現和解決問題。

6、每日審閱通風瓦斯日報,聽取通風工作彙報,掌握礦井通風瓦斯情況,及時解決通風、瓦斯、防塵等問題。

7、負責組織編製礦井通風發展規劃和年度計劃,開展技術革新和新技術、新裝備推廣使用工作,普及礦井通風安全知識

8、組織開展一通三防質量標準化達標,負責通風責任製的檢查考核與兌現工作。

四、副總工程師(防突技術負責人)一通三防崗位責任製

1、在總工程師的領導下,負責全礦一通三防業務管理工作,負責通風科、防突辦、防水辦的職能部門的日常管理工作。

2、每旬負責組織防突辦、通風科召開一次防突專項分析會,每月負責組織礦各級部門負責人及生產連隊召開一次防突通風工作總結會。

3、掌握一通三防各係統運行情況,掌握通風、瓦斯、煤塵、自燃發火等薄弱環節和重點管理區、重點工作麵隱患情況,安排對隱患進行處理,並及時向總工程師彙報。負責安排和指導通風係統調整、災害預防與處理計劃、抽放規劃等一通三防重點工作和方案的編製審核。

4、應協助總工程師抓好設計、生產布局、措施審查、重大隱患處理、安全技措資金使用五個關口。負責礦井通風係統管理,消滅不合理的串聯通風,最大限度地減少角聯和通風阻力;發生災變後,迅速有效地進行風量調節和反風;最大限度地減少排風之間平麵交叉,做到技術上先進、安全上可靠、經濟上合理。

5、經常督促、檢查一通三防及防突工程措施的落實情況,掌握礦井一通三防安全信息,幫助礦井處理重大技術問題,杜絕一通三防事故發生。

6、負責各類作業規程和措施中有關一通三防措施的審批管理,保證一通三防措施得力,切實可靠。

7、負責搞好礦井通風質量標準化工作,製定礦井一通三防質量標準化達標管理辦法,並組織實施。

五、生產副礦長一通三防崗位責任製

1、負責及時補充調配一通三防工作所需人員,優化勞動組織,穩定職工隊伍。

2、負責安排督促采掘生產過程中出現的一通三防隱患問題的整改,做到不安全不生產。

3、參加一通三防專題會議,及時將會議精神貫徹落實到分管部門。

4、認真檢查分管範圍內一通三防規定、措施的執行情況,發現問題及時處理。

5、安排、布置、總結生產的同時,安排、布置、總結一通三防工作。

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對本礦的安全生產、勞動保護工作負直接領導責任。

六、安全副礦長一通三防崗位責任製

1、在礦長直接領導下,負責本礦一通三防工作,協調各隊日常安全工作。

2、認真學習安全、生產知識,嚴格執行國家安全生產方針及相關法律法規,認真執行落實煤礦《三大規程》,杜絕任何違章指揮和違章操作。

3、深入井下生產第一線,及時調查了解生產情況,解決生產環節中出現的問題,並向礦長彙報一通三防工作及礦井安全生產情況。

4、組織職工學習安全知識與生產技術知識,增強了解安全知識及技術水平,嚴把材料關,搞好雙增雙節堵塞漏洞。

5、開好安全會,監督開好班前會,協助礦長搞好各項安全活動。

6、協助支持礦長落實各項管理製度,強化勞動紀律,獎罰分明,認真搞好本礦一通三防工作,為本礦的安全生產開創一個良好的局麵。

7、搞好質量標準化工作,認真執行上級職能部門的有關規定,按要求對全礦一通三防工程進行驗收,加強對員工的管理。

8、加強領導班子團結,搞好民族團結,工作中互相配合,以身作則,帶領各級幹部職工努力完成各項安全生產任務。

9、當班生產安全事故負主要責任,非當班生產安全事故負領導管理責任。

七、機電副礦長一通三防崗位責任製

1、協助礦長在機電業務管理方麵對一通三防工作負責。督促相關部門管好、用好地麵主扇、瓦斯抽放設備及井下局部通風機、監測監控等設備的安全保護裝置,更換井下非防爆設備、非阻燃電纜、皮帶等工作,並保證設備的正常使用。加強機電設備管理,井下電器設備必須嚴格執行《防爆設備入井合格證》製度,不合格嚴禁入井使用,設備要專人管理,保證完好,杜絕失爆。

2、落實責任製,保證 “雙風機、雙電源”自動切換裝置的使用,杜絕無計劃停電、停風。

3、協調機電業務部門、及時供應一通三防方麵所需設備和配件。

4、參加一通三防工作會議,協調解決一通三防工作中有關機電方麵的問題。負責和通風副總工程師共同編製反風演習並組織實施,每季度組織有關部門對反風設施檢查,保證機械電氣設備正常運轉,發現問題及隱患應及時整改。

5、負責組織重大停電和主扇停風事故的追查。

6、負責組織礦井主要通風機及其附屬設施檢修及性能測試工作

八、後勤副礦長一通三防崗位責任製

1、認真落實有關一通三防方麵的設備、材料、配件的資金計劃,優先滿足一通三防儀器、儀表、備品、配件的資金,保證一通三防工作的正常進行。

2、督促供應部門及時滿足一通三防方麵材料和物品的供應。

九、通風科長一通三防崗位責任製

1、在通風副總工程師領導下,具體負責全礦一通三防業務管理工作,對全礦井的一通三防工作負責,並對礦井其它部門或安全管理人員的一通三防工作開展情況進行考核考核。

2、認真貫徹執行《煤礦安全規程》和上級有關一通三防的規定、指示,參與礦井規劃、設計,保證礦井通風能力滿足生產需要。

3、負責通風工程的設計及相關作業規程的編製,負責對其它科室編製的作業規程、安全技術措施中有關一通三防內容的審查,保證一通三防措施得力、切實可行。

4、負責礦井測風、粉塵測試工作,負責瓦斯抽放係統的管理工作,負責四個防突專項設計的編製工作,負責礦井瓦斯抽放管理工作。

5、負責組織防突隊對巷道進行衝洗、刷白及其防塵設施、壓風自救、隔抑爆水袋的安裝、使用和維護工作。

6、負責通風設施的構築,構築好後移交生產隊組。

7、負責組織礦井通風質量標準化工作,製定礦井一通三防質量標準化達標管理辦法,並組織實施。

8、參加礦每旬組織的安全質量大檢查,並負責通風專業的安全質量定級工作。

9、負責通風儀器儀表的鑒定和校對工作。

十、機運科長一通三防崗位責任製

1、把好機電設備的采購、驗收關,對新進的機電設備進行資格驗證,收集合格證、說明書並存檔。落實專人對下井電氣設備進行防爆檢查,為一通三防工作創造良好條件。

2、負責組織機電設備定期檢修,完善設備各類保護,落實管理措施,消滅電器失爆,防止引燃瓦斯煤塵。參加礦組織的安全大檢查,負責對機電方麵檢查出的問題進行落實整改,對相關責任人進行考評

3、及時上報購買一通三防方麵所需設備和配件。

4、負責組織礦井風電、瓦斯電閉鎖的檢查、試驗工作;負責維護監控係統的運行,在故障時及時安排人員維修;負責監控係統、人員定位係統圖上監控平台的工作;負責維護通訊係統的維護工作。

5、井下變電所跳閘後,必須按規定優先恢複井下局部通風機和瓦斯監控係統的電源。

6、負責更新井上、下供電係統圖、瓦斯監控斷電圖、運輸係統圖、排水係統圖、壓風及消防管路係統等機電方麵的圖紙;負責機運、安裝方麵的作業規程及技術安全措施的編製工作。

十一、安監科長一通三防崗位責任製

1、負責一通三防安全監察工作,協助礦長組織貫徹落實《煤礦安全規程》和礦一通三防管理製度

2、參與製定礦井一通三防規劃和重大安全措施,並監督檢查貫徹落實情況。

3、督促排查一通三防事故隱患。堅持不安全不生產的原則,並及時處理一通三防方麵的嚴重違章現象。

4、在全礦安全例會和安全現場辦公會上,優先解決一通三防方麵的問題。

5、落實對一通三防工作的獎勵和懲處措施。

6、負責一通三防工作中違章違紀人員以及各方麵事故的追查、問責、教育、處罰工作。

十二、生技科長一通三防崗位責任製

1、貫徹落實國家安全生產方針政策、法律法規和公司各項規章製度有關一通三防的管理規定。

2、負責公司一通三防技術管理及監督檢查工作。負責巷道貫穿安全技術措施的編製,在編製的采掘作業規程、安全技術措施中要作業點的風量按通風要求進行嚴格計算。

3、協同通風科編製公司一通三防年度計劃及中長期規劃並貫徹落實。

4、參與公司基建、改擴建及采掘接替等有關一通三防內容的重大設計審查。

5、參加一通三防專項工程立項、審查、監督檢查及驗收工作。

6、負責參加礦井一通三防技術相關的核定、鑒定、測試等工作。

7、參與組織審查《礦井災害預防與處理計劃》、《應急預案》。

8、參與製定一通三防重大事故搶險救災方案及事故防範措施與調查處理。

十三、調度室主任一通三防崗位責任製

1、礦調度室是全礦生產指揮中心,每天在掌握生產信息的同時,要掌握礦井重點瓦斯管理區,重點工作麵一通三防情況,發現異常情況要立即向礦值班領導彙報。並督促隱患單位采取措施進行處理。

2、加強業務學習,提高素質,要重點學習礦井災害預防與處理計劃中有關災害發生後,通知人員順序、通知方法、不同類型事故的避災路線、人員自救、組織救援、初期火災滅火等。掌握 一通三防重點工作進展情況,平衡工作中各種問題。調度和督促一通三防重點工程進度與重大隱患處理情況,並及時彙報相關領導和部門。

3、做好上傳下達工作,對上級有關一通三防的指令要及時向礦分管領導彙報,對井下反映的有關一通三防隱患,要立即向主管領導彙報,做到及時、準確

4、對一通三防緊急工程應積極協調有關部門配合實施

5、參與審查《礦井災害預防與處理計劃》、《應急預案》。

十四、供應科長一通三防崗位責任製

1、根據礦主管領導批示的計劃,保障一通三防工作所需物質的及時供應。

2、負責供應的材料、儀器、儀表等物質的質量、規格、性能等參數符合《煤礦安全規程》的有關規定要求,保證安全生產。

十五、財務科長一通三防崗位責任製

1、按計劃支付礦井一通三防所需材料、儀器、儀表等采購的資金。

2、按規定及時支付一通三防方麵的技術谘詢、業務交流所需資金。

十六、采煤隊長一通三防崗位責任製

1、采煤隊隊長是本工作麵生產管轄範圍的安全生產第一責任者,對所管轄區一通三防工作負全麵責任。在組織領導全隊職工完成生產任務的同時,還必須負責教育並帶領全體職工嚴格遵守《安全規程》、《作業規程》和《01manbetx 》,執行好各項安全措施,尤其是防止瓦斯、煤塵爆炸和突出事故的措施,及時消除事故隱患,防止事故發生。

2、下井時隨身帶便攜瓦斯檢查儀,發現瓦斯超限,必須停止作業,撤出人員並及時彙報處理,嚴禁違章指揮,超限作業。

3、愛護並使用好為本采區服務的瓦斯探頭、風門、密閉、柵欄、隔爆設施、壓風自救、水管、水幕、噴嘴等通風設施和設備,保持正常工作狀態,如發現損壞或使用不正常,要追究有關人員的責任。

4、采煤工作麵及上下巷斷麵符合規定,設備材料擺放整齊,不影響通風行人,風量達到設計要求,風速符合《規程》規定。

5、割煤機組割煤時必須堅持內、外噴霧灑水,開缺口放炮前後要灑水,上下安全出口20米必須安裝防塵軟管並進行灑水,消滅煤塵堆積和飛揚。

6、協助瓦斯檢查員做好瓦斯管理工作,並對本隊職工進行培訓,提高職工安全意識,嚴格認真執行防治瓦斯技術措施。

7、嚴格按通風科下達的允許推進通知單組織生產,嚴禁出現超推現象。

十七、掘進隊長一通三防崗位責任製

1、掘進隊隊長是本隊安全生產第一責任者,對所屬工作範圍內的一通三防工作負全麵責任,在帶領職工完成生產任務同時,還必須負責教育並帶領職工嚴格執行三大規程和落實各項安全措施,及時消除事故隱患,防止事故發生。

2、做到瓦斯超限停電撤人,並及時彙報,管理好一通三防設施和設備,嚴格執行作業規程和各項安全技術措施,保證安全生產。

3、愛護並使用好為本采區服務的瓦斯探頭、風門、密閉、柵欄、隔爆設施、壓風自救、水管、水幕、噴嘴等通風設施和設備,保持正常工作狀態,如發現損壞或使用不正常,要追究有關人員的責任。保護風筒、瓦斯探頭完好,風筒距工作麵不得超過(煤巷5米、岩巷10米),無擠壓撕裂,斷開風筒和任意關停風機現象,風量滿足需要。放炮前要把瓦斯探頭撤到安全地點,放炮後立即恢複原位。

4、隨身攜帶便攜瓦斯檢查儀,嚴禁瓦斯超限作業,

5、認真執行火工品管理規定和“三人連鎖放炮製”,使用水炮泥,應有足夠的炮泥充填炮眼(嚴禁煤粉做炮泥),施工的巷道應有一定數量的炮泥儲備,嚴禁違章放炮。

6、防塵灑水係統設施齊全,放炮前後對工作麵進行灑水,衝刷巷道,巷道及支架上無煤塵堆積飛揚,隔爆設施完好。

7、教育本隊職工保護好風門、柵欄等通風設施,運料、行人管好風門,各項設施保持完好狀態。

8、嚴格按通風科下達的允許掘進通知單組織生產,嚴禁出現超掘現象。

十八、機電隊長一通三防崗位責任製

1、消滅電氣失爆,電纜(線)連接無雞爪子,無羊尾巴和明接頭,采掘工作麵設備安全保護裝置齊全良好,不帶電作業。

2、機械設備安裝完善,維護及時,不發生機械撞擊和摩擦出火現象。

3、所有采區變電所都必須配局部通風機專用變壓器、專用高低爆開關、專用電纜,局部通風機的“三專”設備嚴禁接其它動力設備。

4、專用變壓器、專用開關、專用電纜實行掛牌管理。

5、保證采掘麵正常供電。必須停電時,要有經礦總工程師批準的計劃和安全技術措施,停電前必須通知采掘通風有關部門和施工隊。

6、井下電工必須攜帶便攜瓦斯檢查儀。

7、教育職工愛護井下的風門、密閉、風筒、瓦斯探頭、防塵水管、防塵噴嘴、隔爆設施等通風設施和安全裝備。

十九、運輸隊長一通三防崗位責任製

1、保持運輸巷道通風、防塵、隔爆設施的完好,通過風門後要及時關閉,嚴禁兩道風門同時打開。

2、加強機車司機、跟車人員責任心,嚴禁電機車撞擊風門。

3、井口軌道要有防止雷電進入井下的設施。

4、設備、材料堆放應距風門、密閉5米以外,且堆放整齊,不得影響通風行人

5、優先運輸礦井一通三防所需的設備、設施。

二十、通風隊長一通三防崗位責任製

1、對業務範圍內一通三防安全技術措施的貫徹落實負直接責任。

2、負責通風設施質量、位置符合設計要求,損壞後及時維修處理。

3、組織人員及時處理盲巷、封閉結束采麵,按規定進行密閉檢查工作

4、負責采掘工作麵按規定配置專職放炮員。

5、對“一炮三檢”、“三人連鎖”放炮製度的落實負直接責任,按規定撤人,設立警戒和處理拒爆。

6、負責一通三防材料計劃的申購,對本隊材料費用使用情況監督檢查

二十一、防突隊長一通三防崗位責任製

1、對業務範圍內一通三防安全技術措施的貫徹落實負直接責任。

2、負責落實兩個四位一體的綜合防突措施的實施。

3、負責落實對壓風自救、隔抑爆水袋的安裝工作。

4、負責檢查安全防護措施的執行情況。

5、負責對防突員一通三防相關知識的培訓工作

二十二、瓦斯檢查員一通三防崗位責任製

1、負責對井下所值地點瓦斯的檢查工作,並嚴格按瓦斯檢查製度的規定進行檢查;發現瓦斯濃度超限時,必須立即通知作業現場負責人停止作業或停電撤人,並彙報調度室。

2、認真執行瓦斯檢查製度中交接班的規定,巡回檢查人員按巡回圖表及時進行瓦斯濃度的檢查。

3、嚴格執行“一炮三檢”和“三人聯鎖”放炮製度。

4、局部通風機無計劃停電停風時,立即撤出停風區所有人員並向通風調度彙報。

5、負責停風後恢複通風前的瓦斯檢查工作,監督局部通風機管理人員對局部通風機的開啟。

6、負責經過地點傳感器讀數的校對和一通三防問題的彙報。

7、認真填寫瓦斯記錄手冊、瓦斯記錄牌和瓦斯記錄台帳,做到“三對口”,每檢查一次必須及時向調度人員彙報。

二十三、通風工一通三防崗位責任製

1、負責礦井通風銜接,及時建築風門、密閉、等通風設施的工作。

2、根據井下配風要求及時建築調風設施。

3、監督通風設施的管理,嚴禁同時打開兩道風門,嚴禁通風設施前後五米範圍內堆放雜物。

4、及時維護通風設施防止漏風,保證通風設施的完好和礦井有效風量率大於85%.

5、按通風設施的質量標準建築通風設施,負責向通風隊和調度室彙報當班的工作情況。

6、負責局部通風機的定期更換和拆卸回收。

二十四、巷道維修工一通三防崗位責任製

1、負責采掘巷道以外已交付使用的通風巷道的維護工作,及時維修巷道確保回風巷失修率不高於7%,嚴重失修率不高於3%,主要進回風巷道實際斷麵不能小於設計斷麵的2/3。

2、負責通風巷道的日常檢查,發現問題及時處理,保證通風巷道的完好和暢通。

3、負責冒頂巷道的及時處理和回風巷道的文明生產。

二十五、測風工一通三防崗位責任製

1、負責十天一次的礦井風量測定工作。

2、定期核實測風站的巷道斷麵,及時移動臨時測風站的牌板。

3、改變通風係統或調整風量時,要及時測定風量的變化情況。

4、測風牌和測風記錄填寫及時,清楚,測風旬報和月報上報及時。

5、定期檢查礦井通風係統中漏風情況,並向通風部門領導彙報所存在問題。

二十六、局部通風機管理人員一通三防崗位責任製

1、負責局部通風機日常的專項管理工作。

2、負責局部通風機每班的檢查,觀察局部通風機運轉聲音是否正常、消音器是否損壞、風電閉鎖是否正常等。

3、負責局部通風機管理牌板的填寫(換牌),做到與實際相符。

4、負責局部通風機的開停,嚴禁其他人員隨意停開局部通風機。有計劃停風時,必須接到停風通知單後再進行停風;無論何原因造成局部通風機停風,恢複通風前必須經瓦檢員檢查,確定局部通風機附近和送風區域的瓦斯濃度不超限時方可啟動局部通風機送風。

5、一旦局部通風機運轉異常或停風、必須立即向通風調度彙報。

二十七、儀器維修工一通三防崗位責任製

1、負責對光學瓦檢儀、便攜式瓦檢儀的日常維護工作,保證使用儀器的完好和靈敏可靠。

2、每天對所使用的儀器按要求進行一次全麵檢查,發現問題及時處理。

3、對光學瓦檢儀每七天換一次藥,每半月更換一次電池。

4、對便攜式瓦檢儀每班使用前,必須用1%的標準氣樣進行報警點的校正;每七天對儀器用0.5%、1%、1.5%、3%的標準氣樣進行一次校正;及時更換失效或損壞的部件。

5、做好儀器維護、調校的記錄,記清每次維修的原因和工作內容。

二十八、儀器發放工一通三防崗位責任製

1、負責每班儀器的發放工作。

2、對當班使用儀器在發放前必須進行檢查,發現儀器有問題時要及時更換並將有問題的儀器交給維護工進行維修。

3、負責儀器外部煤塵的清理和交回儀器的完好性檢查。

4、負責儀器的充電和發放記錄的填寫。

二十九、主要通風機司機一通三防崗位責任製

1、嚴守工作崗位,隨時掌握風機運行情況,值班時嚴禁擅離工作崗位和做私活。嚴禁主通風機司機司機未經相關部門安排擅自停止運轉風機。

2、嚴格按照操作規程進行操作。認真填寫電流、電壓、全壓、靜壓和軸承溫度的記錄。每班向礦彙報相關運行情況。風機房不得出現無人值班。

3、愛護設備、精心保養,認真檢查設備運轉狀況,發現問題及時處理,自己不能處理要立即通知礦部派專業人員處理。隨時檢查風井的風門設施是否完好,有無漏風,發現損壞要立即修複完好。

4、熟悉掌握風機和供電原理,提出檢修意見、參與檢修和檢修後的驗收工作。

5、熟悉掌握反風操作程序,掌握礦井突然停風的安全技術措施內容和操作程序。風機運行時必須關好風門,停機時必須盡快打開風門。

6、風機房附近20米內嚴禁煙火,嚴格執行要害場所管理製度,禁止非工作人員進入機房。

三十、監測電工一通三防崗位責任製

1、必須按礦發的機電安全裝備管理執行細則和電器設備所有規定要求以及《礦井通風安全監測裝置使用管理規定實施細則》的要求管好井下的監測裝置,杜絕機電失爆,充分發揮監測裝置的作用。

2、井下傳感器按照要求七天一調試,保證係統斷電靈敏可靠、傳感器精確的斷電。

3、井下監測牌板必須齊全、完整,內容清晰、全麵。

4、接到安裝申請書立即準備一切安裝設備和材料,二天內必須完善監測係統的安裝並按規定移交采掘隊管理。

5、井下所有監測電纜必須懸掛整齊,杜絕破皮、失爆現象。

6、井下所有分站必須按要求安設,做好接地保護工作。

7、維修人員必須忠於自己的本職工作,鑽研知識和維修技術,能維修必須修好,不得私自報廢。

8、井下各種監測接線盒,必須按機電要求做到完好防止失爆。

9、認真填寫各種調試記錄、台帳和牌板,做到各種記錄、台帳齊全。

10、如遇班中發現井下傳感器失靈或其它監測問題一經安排,立即下井處理,必須保證8小時把問題處理完。

三十一、瓦斯監測監控員一通三防崗位責任製

1、煤礦瓦斯監測監控係統是有效預防和杜絕煤礦瓦斯事故發生的重要設施,監控人員必須以高度的責任感認真履行自己的職責,嚴格執行《煤礦安全規程》和本礦各項規章製度,確保瓦斯監測監控係統能正常運行,並發揮其安全保障作用。

2、瓦斯監測監控值班人員必須遵章守紀,持證上崗。愛護設備,遵守上機操作規程。嚴格執行交班製度,聽從調度指揮,做好本班一切工作。

3、認真填寫瓦斯監測監控運行日誌,隨時掌握采掘進度,並按規定及時標注瓦斯探頭的實際位置,準確反映係統的運行情況。

4、瓦斯監測值班人員發現係統無數據、數據不更新、不上傳;瓦斯警報點定義不當、瓦斯曲線不正常;CO濃度超限、溫度超高;主扇或局扇停止運行;風流短路或受阻、差壓異常;饋斷電報警等情況,必須立即通知調度主任、值班礦領導進行隱患排查。

5、瓦監值班人員發現瓦斯超限報警,必須立即通知調度主任、值班礦領導組織隱患排查,並將瓦斯超限原因、采取措施報告XX縣監測中心,而後隨時彙報處理情況和接受上級指令。並做好詳細記錄。

6、瓦斯監測係統一旦發生故障,瓦斯值班人員應立即向值班領導報告。積極聯係監測電工或服務站搶修,盡可能在短時間內恢複正常。發生故障超過1小時後得不到處理,應向縣監控中心報告,並做好故障發生的時間、地點、現象、原因以及處理辦法和恢複正常的記錄,留檔備查。

7、瓦監值班人員必須遵守機房、調度監控室內等管理製度,不得傳播和發送與安全生產無關的其它信息,不得安裝與監測係統無關的任何程序,值班人員或其它人員不得玩遊戲、播放光盤。

8、接到監測電工井下調校探頭、搬遷分站、瓦斯超限斷電試驗後,負責立即向縣監控平台上報備案,以免造成誤報警。

三十二、調度員一通三防崗位責任製

1、在主任的領導下,負責公司的安全生產調度工作。遵守紀律,堅守崗位,按章指揮,鑽研業務,調度工作做到快、準、細、靈。

2、協助值班領導處理好安全生產工作;主動調度生產進度及現場情況,對存在問題做到心中有數,底細清、情況明。

3、認真執行請示彙報製度,上情下達,下情上報,做到及時,準確無誤。

4、認真填寫井下電話彙報原始記錄、一通三防專項記錄、綜合記錄、重點工程的專項記錄。

5、及時調配井下一通三防所需的材料、設備及設施

三十三、電工一通三防崗位責任製

1、認真學習《煤礦安全規程》、《機電設備完好標準》和《煤礦井下防爆電器設備細則》,熟練掌握本工種操作規程。

2、加強對井下電器設備的維護,保證設備完好無失爆,擺放整齊,電纜懸掛整齊,設備說明牌,責任牌、完好牌和電纜說明牌按標準填寫清楚,掛齊掛全。定期擦掃設備和電纜上的灰塵,保證清潔衛生。

3、按規定定期對使用的局扇進行切換和風電閉鎖的實驗,保證切換和閉鎖功能的靈敏可靠,並及時填寫台帳記錄。

4、嚴格按操作規程作業,處理問題要果斷、迅速、徹底,做到安全文明施工。

5、配合通風工做好局扇加油檢修工作。

6、愛護所用設備,不損壞設備,不隨意丟棄配件、油脂、材料。

三十四、瓦斯抽放泵站司機一通三防崗位責任製

1、愛護設備,保持設備完好和機房整潔,保證機械設備及機房達到標準化要求。

2、工作中嚴格執行操作規程、煤礦安全規程和作業規程、交接班製度、要害場所管理製度等,努力鑽研業務技能,積極參加崗位練兵。

4、要做到“三知”、“四會”。

“三知”即知道設備結構、知道設備性能、知道設備安全裝置的原理。

“四會”即會操作、會維護、會保養、會排除故障。

4、在下列情況下不得開機。

(1)設備帶病;(2)設備故障未處理;(3)安全裝置失靈;(4)設備失爆;(5)瓦斯超限;(6)違章指揮。

5、值班人員按規定認真檢測相關參數,並認真填寫記錄,發現異常情況及時彙報、處理。

三十五、安全員一通三防崗位責任製

1、安全員必須做到與施工隊同進同出。隱患處理必須及時,當班處理不完的,必須向下一班交待清楚,內容包括隱患內容、已采取措施、建議采取措施、所需人力、物力。重大安全隱患必須執行手上交接班。

2、安全員必須8小時盯在現場,根據現場變化情況采取確實可行的安全措施,確保現場安全生產,並認真填寫隱患整改記錄。

3、現場出現安全隱患後,必須將安全隱患處理完畢後方可同意生產。嚴禁空頂作業和瓦斯超限作業。

4、堅持原則,不徇私情,對“三違”現象,安全隱患,一管到底,該停工的停工,該整改的整改。

5、嚴格檢查“一炮三檢”、“三人聯鎖放炮製”的執行情況。

三十六、井下作業人員一通三防崗位責任製

1、接受礦方及上級主管部門有關一通三防知識培訓,會熟練使用自救器及具備一些安全防護方麵的基本技能。

2、愛護礦井一通三防設備、設施,保證礦井通風係統正常運行

3、遵守《煤礦安全規程》中的其它有關一通三防的規定。

4、有義務參加礦方組織的各種避災演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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