晉中煤監分局“五項舉措”強化監察執法工作
作者:山西煤監局
2020-09-07 20:34
來源:山西煤監局
一是不斷強化監察員自身綜合素質。分局要求,全體監察員要把不斷提升自己政治理論水平和行政管理能力與專業監察執法能力放在同等重要地位。
二是進一步推動地方政府和煤礦企業落實安全監管和安全主體責任。一方麵注重落實集團公司主體企業相關人員的安全主體責任;另一方麵對民營控股企業,要注重落實實際投資人的安全主體責任。同時,進一步強化基層班組長、特種作業人員、關鍵崗位人員、直至全員職工的安全主體責任。
三是進一步加大排查安全隱患力度。由查隱患向控風險轉變,實施“未病先治”。建立風險管控、隱患排查治理和安全質量標準化“三位一體”安全預防管理體係。同時,切實抓好隱患整改落實情況的督查,真正扭轉長期以來“重監察、輕跟蹤”的狀況。
四是進一步強化執法監督。充分利用國家、全省安全大檢查的機會,對分局已查礦井進行抽查,然後對比結果。同時,突出監督方式的隨機性。
五是強化煤礦安全培訓工作。安全培訓工作與安全警示教育相結合,增強安全培訓工作的“震懾性”;與煤礦職工的實際文化水平相結合,增強安全培訓工作的“針對性”;與現場演示相結合,增強培訓工作的“趣味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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晉中監察分局“四個強化”提升監察執法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