貴州豫能紀委:“五抓手”破解‘一把手’和同級監督難題
貴州豫能紀委:“五抓手”破解‘一把手’和同級監督難題
貴州豫能紀委積極探索實踐加強對“一把手”及同級監督難題,通過“五抓手”多措並舉穩步推進,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堅持黨組織決策程序前置。把黨委領導與公司治理結構有機融合,把黨委統領全局與董事會重大決策有機融合,把黨委推進重大決策與經理層貫徹落實有機融合,把黨委定向把關與監事會依法監督有機融合,使黨的領導融入到企業決策、執行和監督的各個環節中。
堅持“三重一大”事項集體決策製度。凡屬“三重一大”事項,必須由領導班子以會議形式集體研究決定。討論中,實行一把手“末位表態”製度:即黨政“一把手”不得首先表態或個人定調,其他會議成員逐一發表意見和看法後,黨政“一把手”最後在綜合各方麵情況的基礎上提出自己的意見,經表決後作出決策。
製定《黨風廉政建設紀委監督責任實施辦法》和《黨風廉政建設責任製考核辦法》,進一步細化分解黨委班子和班子成員的責任、職責任務,同時,通過組織召開民主生活會、組織生活會等形式加強監督。
堅持黨政“一把手”嚴格執行“五個不直接分管”。即不直接分管財務、人事、工程項目建設、行政審批、物資采購,實行黨政“一把手”監管督查,分管領導負責落實執行的管理體製,形成了“副職分管、正職監管、集體領導、民主決策”的權力運行機製。兩年來,通過實行黨政“一把手”“五個不直接分管”製度,實現對權力的監督製衡,防止了權力過於集中。
開展專項整治,實施有效監督。落實《關於開展集中排查整治“天價煙”背後“四風”問題的通知》要求,開展自查自糾,對13名領導班子成員進行全麵監督排查,通過專項整治實現對“一把手”和同級的有效監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