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部門印發《關於進一步規範煤礦勞動用工 促進煤礦安全生產的指導意見》
國家能源局 中華全國總工會
各產煤省、自治區、直轄市及新疆生產建設兵團煤礦安全監管部門、煤炭行業管理部門、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局)、總工會,各省級煤礦安全監察局,有關中央企業:
煤礦勞動用工事關安全生產,事關煤礦從業人員合法權益。黨的十八大以來,通過各方麵共同努力,規範煤礦勞動用工管理、保護煤礦從業人員權益和提高煤礦從業人員素質等工作取得了顯著成效,但違規采用勞務派遣用工、被派遣勞動者缺乏必要的安全教育培訓、井下作業人員單班工作時間過長等問題仍較為突出,與新時代煤礦職工對美好生活的向往仍有較大差距。為進一步規範煤礦勞動用工,提高煤礦從業人員素質,提升煤礦安全保障能力,促進煤礦安全生產,提出如下意見:
一、規範勞務派遣用工
(一)逐步取消井下勞務派遣用工。煤礦井下工作崗位是煤礦企業主營業務崗位,不得采取勞務派遣用工。各地區要摸清本轄區煤礦企業勞務派遣用工情況底數,製定詳細計劃,按照保安全、穩就業相關要求,在不影響煤礦安全生產和社會穩定的前提下,采取以轉為勞動合同製用工為主的方式,有序將勞務派遣用工轉為直接用工或實施轉崗,推動煤礦企業在2021年底前逐步取消井下勞務派遣用工。
(二)嚴格控製非主營業務崗位勞務派遣用工。煤礦企業要按照《勞動合同法》中勞務派遣隻能在臨時性、輔助性或者替代性的工作崗位上實施的規定,嚴格控製非主營業務崗位勞務派遣用工數量和用工比例,到2021年底前,將比例控製在從業人員總數10%以內,並且要將被派遣勞動者納入統一管理和培訓。
二、規範從業人員工作時間
(三)規範井下作業人員工作時間。煤礦井下作業人員工作時間過長,得不到合理休息,是02manbetx.com 發生的重要原因之一。各地區要推動煤礦企業通過提高礦井機械化、自動化、信息化和智能化水平,大力研發應用煤礦機器人,推行“一優三減”,鼓勵有條件的煤礦積極推行“四六”工作製等縮短單班井下作業時間,降低勞動強度、強化勞動保護、改善作業環境。煤礦企業應依法製定從業人員工作時間管理製度,嚴格遵守國家關於勞動者工作時間、延長工作時間的相關規定,其中,井下作業人員每日工作時間(包含從井口到作業地點往返時間等)不超過8小時,每周工作時間不超過40小時。確因生產經營需要,經與工會和從業人員協商後可以延長工作時間,一般每日不得超過1小時;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長工作時間的,在保障從業人員身體健康的條件下延長工作時間每日不得超過3小時,但是每月不得超過36小時。煤礦企業安排井下作業人員延長工作時間的,應依法安排補休或支付加班工資。
(四)鼓勵逐步取消夜班作業。各地區應鼓勵有條件的煤礦企業通過優化采掘設計、改進勞動組織、升級裝備技術等措施,減少夜班作業,逐步實現取消非智能化采掘工作麵的夜班作業。對於夜班取消采煤、掘進作業的煤礦,按有關規定優先給予職業培訓和技能鑒定補貼支持。
三、提高從業人員工資待遇
(五)引導逐步提高工資水平。各地區應積極引導煤礦企業逐步提高從業人員工資水平,實現工資待遇與勞動強度、崗位貢獻相匹配,促進工資水平與勞動力市場基本適應,與地區經濟發展、企業經濟效益和勞動生產率相協調。加大工資收入向技能型人才、井下一線和艱苦崗位人群傾斜力度,以較為優厚的工資待遇吸引青年到井下一線工作。依法依規保障停工停產、脫產培訓等期間從業人員相關待遇。
四、提升從業人員素質
(六)強化人員崗位匹配。各地區應做到煤礦從業人員素質與工作崗位要求相匹配,推動煤礦企業把好人員準入關,礦長、副礦長、總工程師、副總工程師等安全管理人員、專業技術人員和井下作業人員、群眾安全監督人員等應具備相應的學曆要求、專業素質和工作能力,具備崗位所需的基本技能。要加強崗前和在崗安全培訓、技能培訓等。
(七)逐步實現“入企即入校”。各地區要結合高危行業領域安全技能提升行動計劃實施,推動煤礦企業加強校企聯合,大力推進訂單培養、委托培養、聯合辦學、定向專業培養等,對招用的煤礦從業人員開展培訓,到2021年底前基本實現“入企即入校”,變招工為招生。
各省級煤礦安全監管部門要依據本指導意見,會同省級煤炭行業管理部門、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局)、總工會和煤礦安全監察機構等部門研究製定本地區規範煤礦勞動用工的具體實施方案,指導督促轄區煤礦企業結合實際,製定規範勞動用工的計劃和措施。同時加強組織領導,強化宣傳教育,嚴格監督檢查和聯合執法,鼓勵和引導職工監督和社會監督,在妥善安置從業人員和維護隊伍穩定的前提下,確保規範煤礦勞動用工各項要求落到實處。
國家煤礦安全監察局 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
國家能源局 中華全國總工會
2020年9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