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煤炭運銷集團晉中紫金煤業有限公司“2·23”較大頂板事故調查報告
山西煤炭運銷集團晉中紫金煤業有限公司“2·23”較大頂板02manbetx.com 調查報告
2020年2月23日20時30分許,山西煤炭運銷集團晉中紫金煤業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紫金煤業)6103回風順槽發生一起頂板02manbetx.com ,造成3人死亡,直接經濟損失889.7萬元。
02manbetx.com 發生後,礦方蓄意瞞報。後經媒體披露,晉中市榆次區人民政府組織核查,於3月8日查實本起02manbetx.com 。事故上報後,省委書記樓陽生、省長林武等領導同誌作出重要批示,要求提級調查,迅速查明原因,依法嚴肅處理。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煤礦安全監察條例》《生產安全事故報告和調查處理條例》等法律法規規定,經山西省人民政府同意,山西煤礦安全監察局於3月9日組織山西省應急管理廳、晉中市人民政府、晉中市公安局、晉中市總工會、晉中市應急管理局等單位成立了紫金煤業“2·23”較大頂板事故調查組(以下簡稱事故調查組),並邀請山西省監察委員會參加(山西省監察委員會委派晉中市監察委員會參加),對事故展開調查,同時聘請有關專家參與事故調查。
事故調查組按照“科學嚴謹、依法依規、實事求是、注重實效”的原則,通過現場勘察、調查取證、專家論證、技術認定及綜合03manbetx ,查清了事故發生的經過、原因、人員傷亡和直接經濟損失,認定了事故性質和責任,提出了對事故責任人和責任單位的處理建議以及防範和整改措施建議,形成了事故調查報告。
一、事故單位基本情況
(一)晉能集團有限公司基本情況
晉能集團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晉能集團)組建於2013年5月,是由原山西煤炭運銷集團有限公司與山西國際電力集團有限公司合並重組而成的省屬國有重點企業。
晉能集團經營範圍為:清潔能源、煤炭、電力電網、房地產、現代服務、金融業。截至2019年底,晉能集團總資產2700億元,擁有3個板塊公司、11個市公司、70個直屬公司以及1個上市公司,在冊員工9.3萬人。在煤炭產業方麵,晉能集團擁有生產礦井70座,產能7770萬噸/年。
晉能集團下設3個專業管理局(煤炭生產管理局、煤炭貿易管理局、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21個職能部門(其中涉煤的有生產指揮中心、煤炭銷售管理部)、10個直屬機構。
晉能集團安全管理實行“集團公司監督管理、二級公司(包括各板塊公司、市公司、直屬全資控股企業)直接管理、基層企業(包括煤礦等生產經營單位)履行安全主體責任”的“三級架構、二級管理”體係。
(二)山西煤炭運銷集團有限公司基本情況
2007年7月,經山西省政府批準,在原山西煤炭運銷總公司基礎上改製成立了山西煤炭運銷集團有限公司,作為省屬企業負責對其下屬市、縣公司進行管理。2013年5月,山西煤炭運銷集團有限公司與山西國際電力集團合並重組成立晉能集團後,由於發債等因素,山西煤炭運銷集團有限公司有關證照未注銷。
(三)山西煤炭運銷集團晉中有限公司基本情況
山西煤炭運銷集團晉中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山西煤銷晉中公司)位於晉中市榆次區體育路181號,為晉能集團全資子公司,注冊資本兩億元人民幣,法人代表李誌強,統一社會信用代碼:91140700407691878H(有效期:長期),《安全生產許可證》證號:(晉)MK安許證字〔2019〕GQ092B1(有效期:2018年5月25日至2021年5月24日)。截至2019年底,山西煤銷晉中公司資產總額176.17億元,職工總數6105人,下轄11座全資或控股煤礦。
山西煤銷晉中公司目前設有執行董事(黨委書記)、生產副經理、安全副經理、機電副經理、基建副經理和總工程師等公司領導。設置22個職能部門,其中涉煤部室有安全監督管理部、生產技術部、生產指揮中心、機電供應部、一通三防部、地測防治水中心。
(四)紫金煤業基本情況
1. 礦井概況
紫金煤業位於榆次區烏金山鎮東蒜峪村,是由晉中市榆次區原澤森煤化有限公司、楊莊煤礦有限公司及部分新增資源整合而成。2011年5月31日,原山西省煤炭工業廳批準紫金煤業開工建設。2018年12月14日,山西省能源局批複該礦通過竣工驗收。2019年3月22日,山西省能源局對紫金煤業進行生產要素公告,紫金煤業成為生產礦井。
紫金煤業屬山西煤銷晉中公司控股煤礦,注冊資本1億元,其中山西煤銷晉中公司持股51,晉中金糧天澤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持股49%。
紫金煤業井田麵積22.7746km2,批準開采6-15下號煤層,設計可采儲量7880萬噸,生產能力120萬噸/年,設計服務年限46.9年。礦井為高瓦斯礦井,現采6號煤層。6號煤層水文地質類型劃分為中等類型,煤層自燃傾向性為不易自燃,煤塵具有爆炸性。
2. 證照情況
紫金煤業屬證照齊全的生產礦井,持證情況為:
《采礦許可證》證號:C1400002009121220046206,有效期:2012年10月12日至2042年10月12日;
《安全生產許可證》證號:(晉)MK安許證字〔2019〕GC400,有效期:2019年1月24日至2022年1月23日;
《營業執照》登記法人代表:南海,統一社會信用代碼:1140000568483981X,營業期限2011年02月28日至2061年02月28日。
3. 管理機構設置及人員配備情況
紫金煤業設有礦長、總工程師、生產副礦長、安全副礦長、機電副礦長、通風副礦長;設有調度指揮中心、安全監察科、生產技術科、機電運輸科、通防科、地測科、防治水科等11個生產職能科室;設有綜合辦、財務科、人事勞資科等9個行政後勤科室;設有綜采隊、掘進隊、通風隊、抽采隊、探水隊等9個生產及輔助隊組。
事故發生前,紫金煤業在冊職工916人。礦井按“三八”製組織生產作業,早班7:30-15:30,中班15:30-23:30,夜班23:30-7:30(春節放假期間巷道維修僅早班和中班作業)。
4. 主要係統概況
(1) 開拓係統
礦井采用立井開拓,建有主立井、副立井、回風立井三個井筒。
主立井:井筒淨直徑5.5m,淨斷麵23.76m2,井深686m,落底層位為6號煤層底板砂岩。擔負全礦井煤炭提升任務,兼作進風井。
副立井:井筒淨直徑7.0m,淨斷麵38.48m2,井深716.5m,落底層位為15號煤底板砂岩。擔負全礦井人員、材料、設備、矸石提升,兼作進風井。井筒設玻璃鋼梯子間作為礦井安全出口。
回風立井:井筒淨直徑6.5m,淨斷麵33.18m2,井深659.65m,落底層位為6號煤底板。擔負全礦井回風任務,井筒內設有玻璃鋼梯子間作為礦井安全出口。
(2) 提升運輸係統
主提升運輸係統:主立井裝備JKMD-4×4ⅢE型落地式四繩摩擦提升機,一對9t立井多繩提煤箕鬥。井下煤炭采用膠帶機連續運輸,經主立井提升至地麵。
輔助提升運輸係統及人員運送係統:副立井裝備JKMD-3.5×4(Ⅲ)E型落地式四繩摩擦提升機,一對1.5t礦車單層二車多繩罐籠,擔負礦井材料、設備、矸石提升及人員上下任務。+450m井底車場繞道、6號煤軌道石門采用CTY5/6G型防爆型蓄電池電機車牽引1.5t礦車串車運輸。軌道上山安設一台JTPB-1.6×1.2P型礦用防爆提升機,擔負矸石、材料、設備等運輸任務。
(3) 通風係統
礦井采用中央並列式通風,通風方法為機械抽出式,主、副立井進風,回風立井回風。回風立井安裝2台FBCDZ№36型軸流式通風機,1台工作,1台備用,配套電機功率為2×900kW。
(4) 瓦斯抽采係統
礦井地麵瓦斯抽采泵站安裝4台2BEC-80型水環式真空泵,電機功率為710kW,2台作為高負壓抽采,另外2台作為低負壓抽采。抽采主管路采用φ820mm螺旋焊縫鋼管,經回風立井敷設入井。
(5) 排水係統
副立井井底車場附近設有中央水倉和中央水泵房,中央水倉有效容量2550m3,中央水泵房內安裝3台MD280-100×8型耐磨多級離心泵,配900kW電動機,排水管路采用φ273×13的無縫鋼管,由泵房經管子道沿副立井井筒敷設至地麵。礦井設有強排係統,選用2台BQ550-800/16-1900/W-S型礦用增安防爆型潛水電泵,電動機功率1900kW,排水管采用φ426mm無縫鋼管。
(6) 供電係統
礦井采用35kV雙回路供電,兩回路電源分別取自榆次鳴謙110kV變電站和壽陽平頭110kV變電站的35kV母線,采用LGJ-240/50導線。礦井35kV變電所主變壓器選用SZ11-16000/35、16000kVA兩台。
井下設有中央變電所,內設2台KBSG—400/1010/0.69kV315kVA動力變壓器。井下設采區變電所一座,兩回路引自中央變電所不同母線段,以10kV向綜采工作麵移動變電站、綜掘工作麵移動變電站供電。
(7) 防塵灑水係統
礦井采取綜合防塵措施,建立有防塵灑水係統。水源引自地麵兩個300m3的靜壓水池及礦井水處理站,采用DN159mm的供水管路由地麵經副立井引入井下,井下降壓處理後采用DN159mm/DN108mm的供水管路送至各作業地點。
(8) 防滅火係統
礦井設有以黃泥灌漿為主、移動式噴灑阻化劑為輔的防滅火係統,裝備有JSG5型束管監測係統。
(9) 安全避險六大係統
監測監控係統:礦井裝備1套KJ70X型煤礦安全監控係統。人員定位係統:礦井裝備1套KJ349型人員定位係統。壓風自救係統:礦井地麵安裝4台SA220A型空壓機,3台工作,1台備用。井下各采掘工作麵采用ZYJG型壓風自救裝置。
供水施救係統:礦井供水施救水源取自本礦地麵消防水池。供水管道由副立井引入井下各作業地點和應急避險硐室。
通信聯絡係統:礦井安裝有KJH4I型網絡調度通訊係統、KT130型礦用無線通訊係統和KXT123井下應急救廣播係統,
井下電話機使用本質安全型。
井下緊急避險係統:井底車場附近設置有一個永久避難硐室,額定避險人數96人。在6103準備工作麵運輸、回風順槽400m處各設有一個臨時避難硐室,可以容納16人。
二、事故相關情況
(一)礦井采掘布置及生產組織情況
紫金煤業現采的6號煤層一采區共布置3個回采工作麵
(見圖1),均位於一采區上山東側,自北向南依次為6102、6101、6103工作麵。6101工作麵為首采工作麵,於2018年8月回采完畢,仍未回撤設備。6102工作麵為現采工作麵,采用綜采工藝、全部垮落法管理頂板,於2018年9月開始回采,截至事故前共推進1054m,距停采線246m。6103工作麵為準備工作麵,於2018年11月下旬形成全風壓通風係統,仍未安裝設備。事故前井下共有4個掘進工作麵,春節放假前均已停掘並密閉。
紫金煤業於2019年12月25日開始春節放假,直至事故前均處於停產狀態。
(二)事故發生區域情況
本起事故發生在紫金煤業井下6號煤一采區6103準備工作麵回風順槽距開口970m處。
6號煤層平均厚度2.4m,傾角0~12。;直接頂為砂質泥岩,性脆,節理發育,整體性差,平均厚度2m,為軟岩;基本頂為粉砂岩和細砂岩,平均厚度13.6m,為厚硬岩層;底板為泥岩和砂質泥岩,性脆,節理發育,平均厚度5.85m。
6103回風順槽設計長度1300m,沿6號煤層頂板布置。
6103回風順槽為矩形斷麵(寬×高=5200×3000mm),采用錨網索聯合支護。頂板支護采用φ22mm×2000mm左旋螺紋鋼
圖16號煤一采區工作麵布置圖
錨杆、150×150×12mm鋼板托板、φ6mm鋼筋焊接網、φ17.8mm×5200mm7股鋼絞線錨索。錨杆間排距1000mm,錨索間排距2000mm。巷幫支護采用φ20mm×2000mm左旋螺紋鋼錨杆、φ12mm鋼筋焊接錨杆托梁、菱形金屬網。錨杆排距1000mm,間距850mm。
6103回風順槽埋深650~750m,施工時間為2018年5月至11月,與相鄰6101工作麵采空區之間的煤柱淨寬為24.7m。
(三)其他相關情況
2019年12月10日,紫金煤業6103回風順槽距開口987m處往裏頂板發生冒落(長4.4m),隨後礦方進行了補強支護。
2020年2月20日,巡查人員發現6103回風順槽距開口978m處往裏頂板又發生冒落(長5m)。生產副礦長杜永忠於21日上午查看現場後,為消除安全隱患,決定對冒落點附近的頂板進行補強支護,安排生產技術科科長王家偉編製補強支護安全技術措施。由於掘進隊因疫情隔離,杜永忠決定安排探水隊進行補強支護作業,探水隊隊長王聚寶反映探水隊人員不熟悉支護工作且人員不足,杜永忠便從安監科抽調安排了9名工人負責支護工作、探水隊5名工人負責輔助工作。杜永忠向礦長郭英傑彙報後,郭英傑同意該方案。
2月21日,生產技術科科長王家偉編製了《6103回風順槽補強支護施工安全技術措施》,並由相關部門負責人和生產礦長杜永忠、安全礦長楊雙喜、總工程師武全珍簽字。
三、事故發生經過、報告及應急處置情況
(一)事故發生經過
2月22號早班、中班,王聚寶在班前會宣讀了安全技術措施,兩班施工人員隻做了軌道整修和材料運輸工作。
2月23日早班,6103回風順槽頂板補強支護作業開工,早班打了兩排錨索。
2月23日14時30分,紫金煤業值班礦領導、安全副礦長楊雙喜、探水隊隊長王聚寶組織工人召開班前會,安排當班工人維護6103回風順槽頂板,楊雙喜安排了怎樣施工,在黑板上畫了示意圖並強調注意頂板,注意安全。
當班任務是對6103回風順槽頂板補強支護,6103回風順槽共有10人作業,分成兩組,每組5人。第一組在6103回風順槽距開口650m-700m處理頂板墜包,第二組在6103回風順槽距開口970m處進行頂板補強支護。
第二組由安全巡監員劉永生帶隊,王秀國和馬練水(2人工種均為放炮員,屬安全監察科管理)負責打錨索鑽孔、安裝錨索,張傑和梁美傑(2人工種均為探水工)負責運送材料。17時左右,班中餐期間,梁美傑與第一組的探水隊副隊長王誌平因送餐具交換崗位,梁美傑到第一組工作,王誌平到第二組工作。
20時15分許,張傑離開作業點去取水。此時,第二組已打完三個錨索鑽孔,並安裝錨索,開始打第四個錨索鑽孔。
20時30分許,第四個鑽孔還剩餘500mm,王誌平到距打鑽位置4m處拿工具。這時頂板突然冒落,正在作業的劉永生、馬練水、王秀國3人被埋(事故地點及頂板冒落情況見圖2、圖3)。
(二)事故報告及應急處置情況
2月23日20時44分,探水隊副隊長王誌平通過6103回風順槽距開口950m處的電話,向礦調度室彙報了事故情況。20時46分,調度值班人員張宏強向礦長郭英傑彙報事故情況。郭英傑立即啟動應急救援預案,組織煤礦相關人員開展搶險救援工作。
救援人員使用單體液壓支柱、半圓木、鉸接梁對事故地點外圍巷道進行臨時支護,然後由外到裏清渣、支護,實施救援。
被冒落頂板埋壓的劉永生、馬練水和王秀國於2月24日14時30分、2月25日6時30分、2月25日14時分別被救出升井。經醫生在井口確認,3人已無生命體征,之後被送往榆次區殯儀館,搶險救援工作結束。
四、事故發生後礦方瞞報、謊報及事故核查情況
(一)事故瞞報、謊報經過
2月24日,礦長郭英傑安排信息中心主任梁煥修改人員定位係統,關閉了工業視頻,刪除調度錄音通訊、虹膜數據。
2月25日17時許,紫金煤業紀檢書記、黨總支副書記高建忠(臨時主持紫金煤業董事會及黨務日常事務)和礦長郭英傑組織召開煤礦管理層會議。會上郭英傑、高建忠、紫金煤業安全生產技術總監南海為了瞞報事故,對偽造出入井數據、修改人員定位數據、銷毀調度電話錄音、刪除視頻監控資料、清理井下事故現場等事項進行了安排。
2月24日至25日,高建忠安排生產副礦長杜永忠、安全副礦長楊雙喜等人與遇難者家屬協商辦理賠償事宜,並安排遇難者家屬配合礦方瞞報事故。
3月5日,在榆次區人民政府組織的核查過程中,郭英傑、高建忠均否認事故發生,郭英傑、高建忠、南海繼續安排煤礦有關工作人員瞞報事故。
3月8日上午9時許,在榆次區人民政府已查實事故、正在擬文上報的期間,紫金煤業向山西煤銷晉中公司、榆次區應急管理局和晉中煤監分局電話彙報事故,稱三名巡檢人員走到事故地點時,頂板突然冒落導致事故發生,謊報了事故的經過和原因。
(二)事故發生後紫金煤業篡改資料情況
2月23日22時左右,武全珍在井下安排王家偉完善措施內容。王家偉出井後在措施中增加了:“頂板較完整區域補強支護期間采用單體支柱+鉸接頂梁做臨時支護,頂板不平整處使用方木墊平、木楔背緊背實”,和“臨時支護安全技術措施”相關內容。
2月24日上午,武全珍安排王家偉在該措施中增加了“絞車運輸安全技術措施”和“移動乳化液泵使用安全技術措施”等內容。
3月8日,生產礦長杜永忠安排探水隊隊長王聚寶在班前會記錄中加上“先抽400米水”。當天晚上,安全礦長楊雙喜在在班前會記錄中加上“不準進尺,打好臨時支護再作業”等內容。
(三)事故舉報核查情況
1.晉能集團核查情況
3月6日下午,晉能集團接到山西省國資委關於盡快核查網上關於紫金煤業事故輿情的函。晉能集團安全副總經理張勇安排晉能集團安監局常務副局長秦高明成立核查組進行核查。
3月7日早晨,晉能集團安全副總經理張勇帶領核查組到紫金煤業進行核查。同日,榆次區人民政府也在紫金煤業進行核查。晉能集團核查組安排紫金煤業全力配合榆次區政府的核查工作,計劃次日繼續進行未能完成的核查工作。
3月7日晚22時左右,山西煤銷晉中公司黨委書記李誌強向張勇彙報紫金煤業“2·23”事故已基本核查屬實。張勇就安排山西煤銷晉中公司準備相關資料,按規定上報事故。
2.榆次區人民政府核查情況
3月2日,榆次區應急管理局辦公室主任閆晉偉接到記者電話,舉報2月25日紫金煤業發生一起事故,死亡3人。閆晉偉向榆次區應急管理局副局長閆亞軍彙報,閆亞軍向榆次區人民政府副區長成建忠(主持榆次區應急管理局日常工作)彙報。成建忠安排等待舉報人的書麵舉報材料,沒有安排核查,也沒有向上級彙報。
3月3日上午、3月4日下午,舉報人先後兩次致電榆次區應急管理局辦公室,詢問舉報核查進展情況。閆晉偉回答已向上級報告舉報內容,正在核查,結果尚未反饋。閆晉偉未向上級領導彙報這兩次通話情況。
3月5日,榆次區人民政府根據“今日頭條”發布的“榆
次區紫金煤業疑似瞞報3人死亡事故”的消息,成立了以區長李軍為組長,分管公安和煤礦安全的副區長為副組長,區
政府辦、公安分局、能源局、應急管理局、烏金山鎮人民政府等單位有關人員組成的核查組,趕到紫金煤業開展核查工作。
核查組對紫金煤業的財務、勞資、用工情況、人員定位係統、礦工虹膜入井係統、考勤信息係統等相關信息進行了核查,對發現的可疑人員逐一入戶排查。至3月8日淩晨1時左右,確定了三名遇難人員的身份,查實了本起事故。
五、事故造成的人員傷亡和直接經濟損失
本起事故共造成3人死亡。依據《企業職工傷亡事故經濟損失統計標準》(GB6721-1986)和有關規定統計,事故共造成直接經濟損失889.7萬元。
六、事故原因
(一)直接原因
事故的直接原因是:現場人員在無臨時支護的情況下違章進行補強支護作業,施工過程中頂板失穩冒落,導致事故發生。
(二)間接原因
1. 紫金煤業對處於極限平衡狀態的6103回風順槽頂板存在的安全隱患辨識不清、安全風險管控不力6103回風順槽巷道埋深大、圍岩較軟,且為迎采對掘巷道,受臨近的6101工作麵開采動壓影響大,多根錨杆錨索斷裂失效,巷道變形,底板鼓起,事故地點附近巷道頂板已處於高應力的極限平衡狀態。事故發生前,事故地點附近巷道頂板已先後發生兩次冒落。紫金煤業對6103回風順槽頂板存在的安全隱患辨識不清、重視不夠,未切實進行礦壓日常監測03manbetx ,未對斷裂失效錨杆及時補強支護,施工時未采取臨時支護,安全風險管控不力。
2. 紫金煤業技術管理工作有漏洞,《6103回風順槽補強支護施工安全技術措施》對現場作業指導性差紫金煤業編製的《6103回風順槽補強支護施工安全技術措施》對巷道補強支護作業的臨時支護形式、技術參數和要求不具體,對現場作業指導性差。生產技術科科長王家偉編製措施前未到6103回風順槽實地查看頂板情況,生產礦長杜永忠、安全礦長楊雙喜、總工程師武全珍及相關部門負責人會審措施時審查把關不嚴,措施僅由探水隊隊長在班前會進行宣讀,學習貫徹不到位。
3.6103回風順槽補強支護作業勞動組織混亂,現場安全監管缺位
事故當班,在探水隊隊長提出本隊人員不熟悉支護作業的情況下,礦領導違章指揮,仍然抽調安監科和探水隊人員進行支護作業。作業人員安全風險辨識能力不足,安全意識淡薄。事故當班無帶班礦領導和跟班隊長,未設專職安監員,現場安全監管缺位。
4.紫金煤業礦領導帶班下井製度形同虛設
礦長郭英傑安排春節放假期間帶班礦領導可以不下井,將各自的人員定位卡放在調度室,調度員按帶班計劃表安排安全員將帶班礦領導的人員定位卡帶入井下。自春節放假至事故發生時,紫金煤業礦領導均未執行帶班下井製度。
5。紫金煤業在春節停產放假、未複產期間,未經批準擅自組織6103回風順槽頂板補強支護作業
2月23日下午,紫金煤業將《關於6101設備回撤密閉等井下工程施工請示》(包括6103回風順槽補強支護作業的內容)報山西煤銷晉中公司和榆次區應急管理局。
2月24日,山西煤銷晉中公司同意該請示,並向榆次區應急管理局報送《山西煤炭運銷集團晉中有限公司關於山西煤炭運銷集團晉中紫金煤業有限公司6101設備回撤等井下工程施工的請示》(晉中煤銷字〔2020〕40號)。2月25日,榆次區應急管理局同意並作出批複。
紫金煤業在春節停產放假、未批準複產期間,擅自於2月23日早班開始組織6103回風順槽頂板補強支護作業。
6.紫金煤業對上級有關部門“開小灶”檢查時發現的問題重視不夠、整改不力
2020年1月14日,上級有關部門對紫金煤業“開小灶”檢查時,通報紫金煤業存在部分巷道應力集中、局部圍岩變形量大、頂板離層儀的監測數據與實際不符等問題。紫金煤業對指出的問題重視不夠,未認真排查同類安全隱患,未研究采取針對性措施予以全麵整改。
7. 山西煤銷晉中公司落實主體企業安全管理責任不到位
山西煤銷晉中公司對紫金煤業的頂板安全管理、礦領導帶班下井、春節停產期間作業情況監督管理不到位,未認真督促紫金煤業整改上級有關部門“開小灶”檢查發現的問題,對事故的瞞報失察。
8. 榆次區人民政府、榆次區應急管理局安全監管工作不到位
榆次區應急管理煤礦巡查隊落實包保責任不到位,未發現紫金煤業春節停產期間擅自組織6103回風順槽補強支護作業、礦領導不帶班下井的問題,對事故的瞞報失察。
榆次區應急管理局對紫金煤業日常頂板安全管理監管不力,未認真督促紫金煤業整改上級有關部門“開小灶”時通報的問題。3月2日接到關於紫金煤業的事故舉報後未進行核查,對事故的瞞報失察。
榆次區人民政府未認真督促紫金煤業整改上級有關部門“開小灶”時通報的問題。3月2日接到關於紫金煤業的事故舉報後未組織核查,對事故的瞞報失察。
七、事故類別
經調查認定,本起事故為頂板事故。
八、事故性質認定
經調查認定,本次事故是一起生產安全責任事故。
九、對責任人的處理建議(23人)
(一)不予追究責任人員(1人)
1、劉永生,男,1968年7月出生,群眾,中專學曆,事故當班組長、安全員,負責當班安全生產工作,對現場存在的安全隱患辨識不清,在未架設臨時支護的情況下違章作業,對事故發生負有直接責任。
鑒於其已在事故中死亡,不予追究。
(二)公安機關采取刑事強製措施人員(5人)
1.郭英傑,男,漢族,1972年10月出生,中共黨員,本科學曆,河北省石家莊市人,1996年7月在河北井陘礦務局元氏礦參加工作,2019年11月至今擔任紫金煤業礦長。郭英傑作為紫金煤業礦長,紫金煤業安全生產第一責任
人,全麵負責安全生產工作並履行安全生產事故上報職責。對上級有關部門“開小灶”督查重視不夠,在上級有關部門督查前自查自改流於形式;對上級有關部門督查發現的“部分礦領導帶班下井次數不足”問題虛假整改;春節放假期間同意帶班領導不下井而讓他人代替打卡;在未經榆次區應急管理局批準、同意的情況下,擅自在春節放假期間組織巷道維修作業;未認真落實風險管控、隱患排查製度;事故發生後指使有關人員毀滅、偽造與事故有關的視頻、錄音、係統數據,瞞報、謊報事故。對事故的發生負主要責任、對事故瞞報負直接責任。
2020年3月15日,因涉嫌不報安全事故罪被公安機關監視居住。
2020年4月3日,因涉嫌不報安全事故罪、重大責任事故罪被公安機關刑事拘留。
2020年5月1日,因涉嫌不報安全事故罪、重大責任事故罪被執行逮捕。/
2.郭英傑未履行法定安全生產管理職責,導致發生較大事故。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1第九十二條第(二)項之規定,對郭英傑處上一年年收入40%的罰款;
事故發生後,郭英傑瞞報、謊報事故,依據《生產安全事故報告和調查處理條例》第三十六條第(一)項、《生產安全事故罰款處罰規定(試行)》第十三條第(二)項之規定,對郭英傑處上一年年收入100%的罰款,合並處罰上一年年收入的100%的罰款,計人民幣20.0087萬元。
依據《生產安全事故報告和調查處理條例》第四十條第一款之規定,撤銷其《安全生產知識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證》(證號132331197210210553);
自刑罰執行完畢或受處分之日起,5年內不得擔任任何煤礦企業主要負責人。
依據《國家安全監管總局關於印發
3.高建忠,男,漢族,1968年5月出生,中共黨員,大專學曆,山西省盂縣人,1989年7月在盂縣水利局參加工作,2019年12月6日至今任紫金煤業黨總支副書記、紀檢組長,
2019年10月1日紫金煤業董事長魏元震因病請假後經晉中公司臨時指定主持董事會、黨務及董事會日常事務。事故發生後未按規定上報事故,指使安排有關人員轉移遇難人員屍體、封鎖消息,對事故瞞報負直接責任。
2020年3月15日,因涉嫌不報安全事故罪被公安機關監視居住。
2020年4月3日,因涉嫌不報安全事故罪被公安機關刑事拘留。
2020年5月1日,因涉嫌不報安全事故罪被執行逮捕。
4.杜永忠,男,漢族,1976年1月出生,群眾,本科學曆,晉中市榆次區人,1996年10月在東窯煤礦參加工作,2019年9月至今任紫金煤業生產礦長。
杜永忠作為紫金煤業生產礦長,在礦長領導下負責全礦井的生產、質量標準化等工作,紫金煤業巷道維修管理領導小組組長。未經榆次區應急管理局批準,擅自組織巷道維修;對頂板管理存在的潛在風險辨識不清、管控不力,對存在的安全隱患未認真排查處理;在探水隊隊長提出本隊人員不熟悉支護作業的情況下,違章指揮,仍然安排探水隊人員進行支護作業。對事故發生負主要責任。
2020年3月28日,因涉嫌重大責任事故罪被公安機關監視居住。
2020年4月3日,因涉嫌重大責任事故罪被公安機關刑事拘留。
2020年5月1日,因涉嫌重大責任事故罪被執行逮捕。
5.武全珍,男,漢族,1968年6月出生,中共黨員,本科學曆,山西省盂縣人,1991年7在陽煤集團三礦參加工作,2014年7月至今任紫金煤業總工程師。
武全珍作為紫金煤業總工程師,負責全礦安全技術管理工作。未經榆次區應急管理局批準,同意在春節放假期間組織巷道維修作業;對頂板支護安全技術措施未認真履行審核把關的職責;對頂板管理存在的潛在風險辨識不清、管控不力;未嚴格落實頂板管理、礦壓觀測有關規定;對存在的安全隱患未認真排查處理。事故發生後,為逃避責任,指使生產技術科科長王家偉篡改安全技術措施。對事故發生負主要責任。
2020年3月28日,因涉嫌重大責任事故罪被公安機關監視居住。
2020年4月3日,因涉嫌重大責任事故罪被公安機關刑事拘留。
2020年5月1日,因涉嫌重大責任事故罪被執行逮捕。
6.南海,男,漢族,1963年5月出生,中共黨員,本科學曆,內蒙古自治區寧城縣人,1984年7月在琿春市礦務局機械組宇通公司參加工作,2020年1月至今任紫金煤業安全技術總監。
2019年11月19日《山西煤炭運銷集團晉中有限公司關於推薦郭英傑同誌任職的函》(晉中煤銷函字〔2019〕135號)同意南海將法人代表職責移交郭英傑,2020年1月7日被紫金煤業返聘為安全生產技術總監。事故發生後參與偽造、變造出入井數據,修改人員定位係統數據,阻撓事故調查處理。對事故瞞報負主要責任。
2020年3月15日,因涉嫌不報安全事故罪被公安機關監視居住。2020年4月3日,變更強製措施為取保候審。
對上述涉嫌犯罪的5名責任人員,待司法機關作出處理後,由有關部門按照管理權限給予相應的處分和其它處理。
(三)建議給予黨紀政務處分人員(14人)
紫金煤業(1人)
7.楊雙喜,曾用名楊雙智,男,漢族,1964年2月出生,群眾,大專學曆,河北省平山縣人,1986年3月在榆次市長條堰煤礦參加工作,2019年9月至今任紫金煤業安全副礦長。
楊雙喜作為紫金煤業安全副礦長兼安全監察科科長,負責煤礦安全監督檢查和隱患排查工作。事故當日地麵值班礦長。未認真落實風險管控、隱患排查製度,未能及時排查、處理6103回風順槽頂板多處錨杆、錨索失效,對6103回風順槽冒落區域存在的潛在風險辨識不清、管控不力,隱患排查不及時;違規同意在春節放假期間組織巷道維修作業和安排安全員進行巷道維修作業,現場安全監督管理缺位;事故發生後參與瞞報、謊報事故。對事故發生負主要責任、對事故瞞報負重要責任。
依據《安全生產領域違法違紀行為政紀處分暫行規定》第十二條第(七)項、第十三條第(一)項之規定,建議給予撤職處分。
晉中公司(7人)
8.許亞雲,男,漢族,1969年10月出生,中共黨員,大專學曆,山西洪洞人。1991年7月在霍州煤電參加工作,2017年6月至今任晉能集團晉中有限公司黨委委員、副經理。
許亞雲作為晉中公司副經理,負責生產指揮中心(調度中心)、生產技術部日常工作。對紫金煤業安全生產疏於管理,未認真落實風險管控、隱患排查製度,自2020年1月10日起直至事故發生,未到紫金煤業進行過監督檢查;對紫金煤業春節放假期間長期存在帶班領導不下井而讓他人代替打卡和春節放假期間擅自組織巷道維修失察;在明知紫金煤業發生事故後,未督促煤礦上報,也未向晉中公司主要領導彙報。對事故發生及瞞報負有主要領導責任。
依據《安全生產領域違法違紀行為政紀處分暫行規定》第十二條第(七)項之規定,建議給予記大過處分。
9.張永祿,男,漢族,1974年10月出生,中共黨員,
大學學曆,山西平遙人。1998年8月在西山煤電馬蘭礦參加工作,2018年8月至今任晉能集團晉中有限公司生產技術部部長。
張永祿作為晉中公司生產技術部部長,負責所轄煤礦頂板管理和巷道支護等采掘技術相關工作。未正確履行職責,從2020年1月下旬到事故發生,未到紫金煤業進行過監督指導日常頂板管理、技術業務等工作;對上級有關部門來晉中“開小灶”督查重視不夠,未安排紫金煤業對頂板安全隱患進行自查,對上級有關部門在紫金煤業檢查發現的問題不過問、不安排整改。對事故發生負有主要領導責任。
依據《安全生產領域違法違紀行為政紀處分暫行規定》第十二條第(七)項之規定,建議給予記過處分。
10.李小傑,男,漢族,1980年9月出生,中共黨員,大學學曆,河北保定人。2003年8月在山西煤炭運銷集團晉中有限公司參加工作,2017年11月至今任晉能集團晉中有限公司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部長。
李小傑作為晉中公司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部長,負責組織、參與煤礦安全檢查活動,履行安全生產綜合監督管理職責。對紫金煤業疏於管理,未認真落實風險管控、隱患排查製度,從2019年8月以來,未對紫金煤業進行過安全檢查;對上級有關部門來晉中“開小灶”督查重視不夠,未安排對紫金煤業整改情況進行複查;對紫金煤業春節放假期間擅自組織頂板補強支護、帶班領導不下井而讓他人代替打卡失察。對事故發生負有主要領導責任。
依據《安全生產領域違法違紀行為政紀處分暫行規定》第十二條第(七)項之規定,建議給予記過處分。
11.張獻波,男,漢族,1973年11月出生,中共黨員,大學學曆,河北高邑人,1995年7月在河北邯鄲陶二礦參加工作,2018年8月任晉能集團晉中有限公司生產指揮中心主任,2020年3月由晉中公司安排臨時負責紫金煤業日常工作。
張獻波作為晉中公司生產指揮中心主任,負責檢查、指導所轄煤礦調度工作、對各級單位節假日領導值班工作進行督查。對紫金煤業春節放假期間領導值班情況督查不到位,未發現紫金煤業放假期間長期存在帶班領導不下井而讓他人代替打卡問題,對紫金煤業春節放假期間擅自組織施工失察。對事故發生負有主要領導責任。
依據《安全生產領域違法違紀行為政紀處分暫行規定》第十二條第(七)項之規定,建議給予記過處分。
12.陳海良,男,漢族,1967年4月出生,中共黨員,
大學學曆,河北邯鄲人。1987年7月在冀中能源邯鄲礦業集團郭二莊礦參加工作,2012年12月至今任晉能集團晉中有限公司總工程師。
陳海良作為晉中公司總工程師,負責煤炭板塊技術管理、一通三防、地測與防治水工作。對紫金煤業安全生產疏於管理,未認真落實風險管控、隱患排查製度,未認真監督指導紫金煤業日常頂板管理、技術業務;對上級有關部門“開小灶”督查提出的紫金煤業頂板管理不到位的問題,監督整改落實不到位。對事故發生負有主要領導責任。
依據《安全生產領域違法違紀行為政紀處分暫行規定》第十二條第(七)項之規定,建議給予記過處分。
13.朱肖鋒,男,漢族,1970年7月出生,民主建國會
會員,大學學曆,山西運城人。1995年7月在山西煤炭建設機械施工處參加工作,2012年3月至今任晉能集團晉中有限公司副經理。
朱肖鋒作為晉中公司副經理,分管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2020年1季度紫金煤礦掛牌責任人。2月份以來,未按《晉能集團有限公司有關在礦山企業及部門高危場所實行安全生產掛牌責任製的通知》要求次數,對紫金煤業進行監督檢查及召開安全專題會議;對紫金煤業安全生產疏於管理,未認真落實風險管控、隱患排查製度;對上級有關部門來晉中“開小灶”督查重視不夠,隻安排紫金煤業對安全隱患進行自查,未安排晉中公司相關人員進行檢查,隻安排紫金煤業對檢查發現的問題自行整改,未組織晉中公司複查,未發現紫金煤業春節放假期間長期存在帶班領導不下井而讓他人代替打卡問題;對紫金煤業春節放假期間擅自組織巷道維修和瞞報事故失察。對事故發生和事故瞞報負有主要領導責任。
依據《安全生產領域違法違紀行為政紀處分暫行規定》第十二條第(七)項之規定,建議給予記過處分。
14.李誌強,男,漢族,1967年6月出生,中共黨員,
研究生學曆,山西陽泉人,1989年7月在陽煤集團三礦參加工作,2019年6月至今任晉中公司黨委書記、執行董事。
李誌強作為晉中公司黨委書記、執行董事,全麵負責晉中公司黨政工作。對上級有關部門“開小灶”檢查重視不夠,未督促紫金煤業落實整改情況,對紫金煤業安全生產疏於管理,對紫金煤業春節放假期間擅自組織巷道維修、瞞報事故失察。對事故發生和事故瞞報負有重要領導責任。
依據《安全生產領域違法違紀行為政紀處分暫行規定》第十二條第(七)項之規定,建議給予警告處分。
榆次區應急管理局(5人)
15.楊瑞峰,男,漢族,1971年10月出生,中共黨員,
大學學曆,山西榆次人,1993年12月在榆次市水泥製管廠參加工作,2010年1月至今在榆次區應急管理局巡查隊工作,2017年10月至今兼任榆次區應急局通風科副科長。(事業編製人員)
楊瑞峰作為榆次區應急管理局巡查隊隊員,包保紫金煤業,負責所包保煤礦安全生產、建設改造全過程進行安全監管檢查執法,承擔安全包保責任。未認真落實包保責任,對上級有關部門來晉中“開小灶”督查重視不夠,在上級有關部門檢查前,未對紫金煤業安全隱患進行排查;2月開始至事故發生時,未按照巡查計劃每周一對紫金煤業進行安全巡查,未發現春節放假期間紫金煤業擅自組織6103回風順槽頂板巷道維修、紫金煤業春節放假期間礦領導不下井帶班等問題;事故發生後,2月28日,楊瑞峰下井安全巡查時,僅對6101、6102兩個工作麵進行檢查,未到6103工作麵(事故發生地)進行檢查,對事故瞞報失察。對事故發生和事故瞞報負有主要責任。
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第一百二十一條之規定,建議給予其撤銷黨內職務處分,鑒於其沒有擔任黨內職務,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第十一條第二款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職人員政務處分法》第六十七條、《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處分暫行規定》第十七條第一款第(九)項之規定,建議給予黨內嚴重警告(影響期兩年)、政務撤職處分。
16.王孟,男,漢族,1986年6月出生,中共黨員,大學學曆,山東肥城人,2008年10月在山東鑫國煤電有限責任公司參加工作,2017年10月任榆次區應急管理局巡查隊副隊長。(事業編製人員)
王孟作為榆次區應急管理局巡查隊副隊長、包保紫金煤業組長,負責對所包保煤礦安全生產、建設改造全過程進行安全監管檢查執法,承擔安全包保責任。未認真落實包保責任,對上級有關部門來晉中“開小灶”督查重視不夠,在上級有關部門檢查前,未對紫金煤業安全隱患進行排查,對紫金煤業整改情況複查流於形式,未發現紫金煤業對上級有關部門督查發現的“部分礦領導帶班下井次數不足”問題虛假整改,未發現紫金煤業春節放假期間帶班領導不下井而讓他人代替打卡問題;紫金煤業春節放假停產以來,未按照巡查計劃每周一對紫金煤業進行安全巡查,未發現春節放假期間紫金煤業擅自組織6103回風順槽頂板巷道維修問題;事故發生後,2月28日到紫金煤業未下井進行安全巡查,對事故瞞報失察。對事故發生和事故瞞報負有主要責任。
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第一百二十一條之規定,建議給予其撤銷黨內職務處分,鑒於其沒有擔任黨內職務,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第十一條第二款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職人員政務處分法》第六十七條、《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處分暫行規定》第十七條第一款第(九)項之規定,建議給予黨內嚴重警告(影響期兩年)、政務撤職處分。
17. 王潤林,男,漢族,1965年6月出生,中共黨員,大學學曆,山西祁縣人,1985年7月在榆次市鄉鎮局參加工作,2019年3月任榆次區應急管理局副局長。
王潤林作為榆次區應急管理局副局長,分管煤礦“一通三防”、防治水指導工作,煤礦頂板管理工作。未督促晉中公司及紫金煤業落實風險管控、隱患排查製度;未認真監督指導紫金煤業日常頂板管理工作,對上級有關部門“開小灶”督查發現的紫金煤業頂板管理方麵的隱患整改督查指導不夠。對事故的發生負有主要領導責任。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職人員政務處分法》第六十七條和《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機關公務員處分條例》第二十條第(四)項之規定,建議給予政務記過處分。
18. 閆亞軍,男,漢族,1976年7月出生,中共黨員,大學學曆,中共黨員,1996年12月在榆次區煤炭工業局參加工作,2017年10月至今任榆次區應急管理局副局長。
閆亞軍作為榆次區應急管理局副局長,分管煤礦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工作。對上級有關部門“開小灶”督查重視不夠,未安排巡查隊對紫金煤業安全隱患問題進行集中排查;紫金煤業“2·23”事故發生前,對紫金煤業包保責任人不按規定下井檢查失察;對紫金煤業春節放假期間違規施工失察。對事故發生負有主要領導責任。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職人員政務處分法》第六十七條和《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機關公務員處分條例行政機關公務員處分條例》第二十條第(四)項之規定,建議給予政務記過處分。
19. 閆晉偉,男,漢族,1982年4月出生,中共黨員,大學學曆,山西榆次人,2001年10月參加工作,2019年2月任榆次區應急管理局辦公室主任。(事業編製人員)
閆晉偉作為榆次區應急管理局辦公室主任,負責組織協調機關日常管理工作、群眾來訪首問接待等工作。
2020年3月2日下午5時許,閆晉偉接到自稱是中國發布網的記者電話,反映榆次紫金煤業發生事故死亡三人,閆晉偉即向副局長閆亞軍彙報了該情況,閆亞軍將該舉報情況向成建忠彙報後,成建忠安排待舉報人提供詳細資料後再進行核查;應急管理局辦公室後又於3月3日、4日兩次接到電話反映事故問題,但閆晉偉均未向任何領導進行彙報。對造成不良輿情負有一定的責任。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職人員政務處分法》第六十七條和《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處分暫行規定》第十七條第一款第(九)之規定,建議給予政務警告處分。
榆次區人民政府(1人)
20. 成建忠,男,1972年11月出生,中共黨員,大學學曆,2019年12月任榆次區人民政府副區長,2020年2月16日起主持榆次區應急管理局日常工作。
成建忠作為榆次區政府分管安全生產工作的副區長,主持榆次區應急管理局日常工作,未認真履行職責,對上級有關部門“開小灶”督查工作重視不夠,未安排區應急管理局在上級有關部門督查前,對所轄煤礦安全隱患進行全麵排查,對上級有關部門“開小灶”指出紫金煤業頂板管理不到位的問題督促整改指導不夠;對紫金煤業上報的整頓方案批準後,未安排巡查隊進行監督檢查;不正確履行職責,對3月2日事故舉報不重視,既未向領導彙報,也未安排核查。對事故發生負有重要領導責任、對事故信息舉報處置不力,造成網絡輿情負直接責任。
晉中市紀委監委已於2020年3月26日對其立案審查調查(4月15日被榆次區人大常委會免去副區長職務),鑒於其還有其他問題線索正在審查調查中,建議審查調查完畢後一並處理。
(四)建議給予行政處罰或作出其它處理人員(3人)
21. 王家偉,男,1989年5月出生,群眾,本科學曆,紫金煤業生產技術科科長,負責01manbetx 措施的審查、監督貫徹落實。
王家偉作為紫金煤業生產技術科科長,編製安全技術措施前未到現場,編製的安全技術措施未明確臨時支護架設的具體要求,現場指導性差;事故發生後篡改安全技術措施內容。對事故發生負有重要責任。
依據《生產安全事故報告和調查處理條例》第四十條第一款之規定,建議撤銷其《安全生產知識和管理能力考核合
格證》(證號14243019890510121X);由紫金煤業給予撤職處分;依據《安全生產違法行為行政處罰辦法》10第四十五條第(六)項之規定,給予警告,處罰款1萬元。
22. 程默,男,1993年7月出生,群眾,本科學曆,紫金煤業安全監察科副科長,協助安全礦長負責本礦的安全監督檢查和隱患排查工作,負責安全員管理。
程默作為紫金煤業安全監察科副科長,未正確履行職責,對擅自組織巷道維修監督不力;組織安全員進行巷道維修作業,現場安全監督管理缺位;未認真落實風險管控、隱患排查製度,未能及時排查、處理6103回風順槽頂板多處錨杆、
錨索失效,對6103回風順槽冒落區域存在的潛在風險辨識不清、管控不力,隱患排查不及時。對事故發生負有重要責任。
依據《生產安全事故報告和調查處理條例》第四十條第一款之規定,建議撤銷其《安全生產知識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證》(證號142433199307181911);由紫金煤業給予撤職處分;依據《安全生產違法行為行政處罰辦法》第四十五條第
(二)項之規定,給予警告,處罰款1萬元。
23. 王聚寶,男,1980年8月出生,群眾,中專學曆,紫金煤業探水隊隊長,負責探水隊的全麵工作,本隊安全生產第一責任人。
王聚寶作為紫金煤業探水隊隊長,井下未安排跟班隊長,現場勞動組織、安全管理混亂,未配備臨時支護物料,盲目安排工作,事故發生後修改班前會記錄,對事故發生負有主要責任。
依據《生產安全事故報告和調查處理條例》第四十條第一款之規定,建議撤銷其《安全生產知識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證》(證號142401198008105219);由紫金煤業給予撤職處分;依據《安全生產違法行為行政處罰辦法》第四十五條第
(一)項之規定,給予警告,處罰款1萬元。
十、對責任單位的處理建議
(一)依據《山西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印發進一步強化煤礦安全生產工作的通知》(晉政辦發[2012]34號)第四條第(二)項之規定,責令紫金煤業實行整頓恢複機製,整頓恢複期6個月。整頓結束後,履行複產驗收程序,合格後方可恢複生產。
(二)紫金煤業發生較大生產安全責任事故,依據《生產安全事故報告和調查處理條例》第四十條第一款之規定,暫扣紫金煤業的《安全生產許可證》。
(三)紫金煤業存在嚴重違法違規行為,發生較大生產 安全責任事故,且事故發生後瞞報、謊報,依據《國家安全 監管總局關於印發
(四)紫金煤業發生較大頂板事故,造成3人死亡,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11第一百零九條第(二)項、《生產安全事故罰款處罰規定(試行)》第十五條第一款第(一)項,對紫金煤業處50萬元的罰款。
(五)紫金煤業發生事故後瞞報、謊報事故,依據《生產安全事故報告和調查處理條例》第三十六條第(一)項、《生產安全事故罰款處罰規定(試行)》第十五條第二款之規定,對紫金煤業處100萬元罰款。
(六)紫金煤業未執行煤礦領導帶班下井製度,並發生較大事故,依據《煤礦領導帶班下井及安全監督檢查規定》第二十條第(二)項之規定,對紫金煤業處100萬元罰款。
(七)鑒於此次事故在社會中造成惡劣影響,建議責成榆次區人民政府向晉中市人民政府作出深刻書麵檢查。
十一、防範措施及整改建議
(一)煤礦企業要強化法治意識,切實落實安全生產主體責任
紫金煤業要深刻吸取“2·23”事故教訓,深刻反思事故暴露的突出問題,增強法治意識,依法管礦。要嚴格執行上級監管指令,合法、規範組織生產,未經批準,嚴禁擅自組織井下作業。切實落實安全生產主體責任,健全安全生產管理製度,嚴格執行礦領導帶班下井製度,強化責任落實到現場。要規範井下勞動組織,加強作業現場的安全監督管理。加強勞動用工管理,嚴禁使用外包隊伍從事井下采掘工程承包。要強化重大安全風險管控,提高安全風險辨識能力,加大隱患排查力度,落實雙重預防機製,防止事故發生。杜絕違法行為,發生事故要按規定及時、如實向有關部門報告。
(二)煤礦企業要采取有效措施,加強頂板管理工作
紫金煤業要優化礦井回采工作麵開采順序,減少開采應力集中對相鄰巷道及工作麵的影響。在認真評估采動應力對巷道圍岩穩定性影響的基礎上,優化巷道支護參數,提高支護設計的科學性、安全性和可靠性。嚴格落實巷道錨杆支護質量日常檢查和驗收製度,明確現場責任人,防止流於形式。加強錨杆支護巷道的礦壓觀測與監測,對礦壓顯現異常的大變形巷道和出現錨杆錨索斷裂巷道,及時進行錨杆錨索補強支護,必要時增加柱棚支護。對現開采的6號煤層埋深650~750m,建議對開采區域進行衝擊地壓危險性鑒定。
(三)煤礦企業要落實技術管理責任,確保技術措施有效指導現場作業
紫金煤業要加強技術人員管理,落實技術管理責任,加強技術基礎管理工作。要提高業務素質和責任心,根據井下現場的實際條件編製切實可行、針對性強的安全技術措施,保證技術措施能有效指導現場。提高技術管理工作嚴肅性,嚴把技術審核、審批關,並嚴格監督按作業01manbetx 和安全技術措施落實到現場。
(四)煤礦企業要加強對從業人員的安全教育,切實提高安全意識和安全風險辨識能力
紫金煤業要認真組織對從業人員的安全教育,強化職工自主保安意識,拒絕違章指揮,杜絕違章作業。要強化安全知識培訓,切實提高各崗位員工安全風險辨識能力、應急處置能力和安全操作技能,有效防範事故。
(五)煤礦主體企業要落實責任,強化對所屬煤礦的安全管理
山西煤銷晉中公司要深刻汲取事故教訓,舉一反三,對所屬煤礦全麵排查,找準安全生產薄弱環節,做到心中有數。要加強對所屬礦井的日常安全管理、監督檢查、隱患排查等工作,強化對煤礦日常生產的各項業務管理與技術指導,及時掌握煤礦安全生產動態情況,及時發現問題,有效解決問題,認真履行主體企業安全管理職責,下大力氣提升安全管理水平。
(六)地方政府及安全監管部門要進一步強化監管職責,加大監管力度
榆次區政府及應急管理部門要進一步強化監管職責,切實落實各級安全監管人員責任,強化對煤礦的日常安全監督檢查,督促煤礦企業落實主體責任,強化安全管理。要針對事故暴露的突出問題,在全區組織認真排查,深入03manbetx 查找所轄區域煤礦安全管理薄弱環節,督促煤礦企業切實落實風險管控、隱患排查製度,建立健全雙重預防機製,持續深化煤礦重大災害治理,紮實推進安全生產專項整治三年行動,嚴厲打擊擅自組織恢複生產、違章指揮違章作業、使用外包隊伍等違法違規行為,督促煤礦企業嚴格落實領導幹部帶班下井製度,規範煤礦勞動用工行為,強化現場管理,消除事故隱患,防止事故發生,推進本區域煤礦安全生產形勢好轉。要重視輿情應對,及時、認真開展舉報核查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