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煤監局通報煤礦安全生產綜合督查情況 7個督查組查處各級地方政府及監管監察部門問題216個、煤礦隱患797條
近日,國家煤監局通報了煤礦安全生產綜合督查情況,督促各地舉一反三,強化問題整改落實。
通報指出,9月,國家煤監局組織7個督查組對山西、內蒙古、黑龍江、山東、河南、湖南、重慶、四川、貴州、雲南、陝西11個省(自治區、直轄市)開展了煤礦安全生產綜合督查。
各督查組采取聽取彙報、明查暗訪、隨機抽查、座談交流等方式,共檢查17個地市級政府、23個縣(區)級政府及煤礦安全監管部門、12個煤監分局(站)和77處煤礦,查處各級地方政府及監管監察部門問題216個、煤礦隱患797條,罰款1063萬元,責令停產(停建)整頓煤礦11處,停止采掘工作麵作業56個,暫扣煤礦安全生產許可證3個。
從督查情況看,各地黨委、政府高度重視煤礦安全生產工作,煤礦安全專項整治三年行動全麵鋪開,煤炭行業供給側結構性改革深入推進,煤礦安全監管監察執法工作不斷加強,煤礦重大災害治理不斷深化,煤礦安全基礎不斷夯實。但是,部分地區仍存在紅線意識、“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理念等沒有真正樹牢,煤礦安全專項整治三年行動開展不夠深入,監管監察執法質量不高,企業主體責任落實不到位等問題。
針對發現的問題,國務院安委辦分別向各地下發問題整改函,要求各地以深入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關於安全生產重要指示精神為統領,以紮實開展煤礦安全專項整治三年行動為主線,科學合理規劃煤炭產業布局,嚴格執行安全準入審批,督促列入淘汰退出計劃的煤礦製定退出方案,加大推進落後煤礦淘汰退出、升級改造力度,加強對停產停工煤礦巡查盯守,嚴把複工複產驗收關;各級煤礦安全監管監察部門要始終保持高壓態勢,堅持嚴格規範精準執法,舉一反三,對煤礦存在的重大隱患,由地方政府掛牌督辦、跟蹤落實,駐地監察分局對整改消除結果進行現場核查,督促問題整改落實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