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認真落實中央巡視反饋意見整改落實,魯東監察分局采取三項措施,強力推動問題整改落實銷號。
一是製定整改方案,落實整改責任。魯東監察分局成立了以總支書記為組長的巡視整反饋問題整改工作領導小組,將巡視反饋問題按職責、專業進行梳理,落實整改責任,明確每一條問題的整改時限和措施。
二是堅持問題導向,落實整改措施。由各監察組、專業組根據問題導向,結合分局管理製度和工作規律製定實施意見,落實整改措施,不折不扣,對照整改,保證巡視反饋問題按時整改到位。
三是建立長效機製,推動工作成效。分局結合巡視反饋問題整改,製定長效機製,改進日常工作,推動工作質量進一步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