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印發《煤礦智能化技術創新研發中心建設實施意見》的通知
關於印發《煤礦智能化技術創新研發中心建設實施意見》的通知
晉科發〔2020〕57號
各市科技局,省直有關部門,各有關單位:
為全麵貫徹落實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在山西開展能源革命綜合改革試點的意見》,發揮我省在推進全國能源革命中的示範引領作用,推動“111”創新工程順利實施,加快推進煤礦智能化技術創新研發中心建設,促進我省煤炭企業向智能化方向發展,省科技廳研究製定了《煤礦智能化技術創新研發中心建設實施意見》,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執行。
附件:《煤礦智能化技術創新研發中心建設實施意見》
山西省科學技術廳
2020年12月2日
煤礦智能化技術創新研發中心
建設實施意見
為全麵貫徹落實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在山西開展能源革命綜合改革試點的意見》,發揮我省在推進全國能源革命中的示範引領作用,推動“111”創新工程順利實施,加快推進煤礦智能化技術創新研發中心(以下簡稱研發中心)建設,促進我省煤炭企業向智能化方向發展,增加國家能源安全保障能力,根據科技部印發的《國家技術創新中心建設工作指引》(國科發創〔2017〕353號)和國家發展改革委、國家能源局、科技部等8部委製定的《關於加快煤礦智能化發展的指導意見》(發改能源〔2020〕283號),並綜合考慮了我省的實際情況,製定本實施意見。
一、戰略意義
煤礦智能化是煤炭工業高質量發展的核心技術支撐,將人工智能、工業物聯網、雲計算、大數據、機器人、智能裝備等與現代煤炭開發利用深度融合,形成全麵感知、實時互聯、03manbetx 決策、自主學習、動態預測、協同控製的智能係統,實現煤礦開拓、采掘(剝)、運輸、通風、洗選、安全保障、經營管理等過程的智能化運行,對於提升煤礦安全生產水平、保障煤炭穩定供應具有重要意義。
目前,全球新一輪科技革命和產業革命正在加速推進,新一代信息技術與能源技術深度融合,煤炭開采智能化在進一步加速。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視煤炭工業智能化發展,《山西省能源革命綜合改革試點行動方案》進一步明確依托省屬大型企業集團建設煤礦智能化技術創新研發中心。當前,實現煤礦智能化和高質量發展麵臨著創新機製和標準體係不夠健全、關鍵技術亟待突破等問題。煤礦智能化技術創新研發中心是應對科技革命引發的產業變革、推進煤炭工業智能化的重要創新平台,是支撐探索前瞻性、顛覆性煤炭開發利用方式,突破煤炭產業安全和長遠發展關鍵技術瓶頸,拓寬煤炭可采資源邊界,延長煤炭產業發展周期,推動煤炭產業邁向價值鏈中高端的重要科技力量,對國家煤炭產業技術創新發揮戰略支撐引領作用,為其他類似的能源大省提供可借鑒的經驗,同時,也促進煤炭行業成為社會尊重、人才向往的高新技術行業。
二、功能定位
研發中心針對煤礦智能化發展中的前沿引領技術、關鍵共性技術,開展科技攻關和產業化研究開發,大力研發應用煤礦機器人,為煤礦開展無人(少人)智能開采提供技術裝備支撐。研發中心將研發作為產業、將技術作為產品,致力於源頭技術創新、實驗室成果中試熟化、應用技術開發升值,推動整個產業向價值鏈中高端邁進。重點以研發智能裝備和機器人為基礎,以數據和算法為核心,圍繞煤礦精準地質探測、透明化礦井、高效掘進、智能化洗選、智能化綜合保障等開展重大技術研發,全麵提升礦井感知、數據處理、裝備係統、智能控製等能力,形成成熟穩定的煤礦智能化技術體係。
三、主要任務
(一)組建模式和運行機製
研發中心由省屬大型企業集團牽頭,相關企業、高校、科研院所等參與建設。研發中心牽頭組建單位應當具有煤炭行業公認的技術研發優勢、領軍人才和團隊,具有廣泛聯合產學研各方、整合創新資源、形成創新合作網絡的優勢和能力。研發中心建設初期實行人、財、物相對獨立的管理機製,逐步向獨立法人實體轉變。
(二)建設目標
研發中心通過建設“一個中心”“兩個基地”“三個平台”,努力建設成為全球一流的煤礦智能化研發創新平台,打造世界煤礦智能化技術創新策源地,成為煤礦智能化一體化解決方案的創新者、實踐者和引領者,搶占全球煤礦智能化科技創新製高點,培育具有國際影響力的煤炭行業領軍企業,帶動一批科技型中小企業成長壯大,支撐山西成為能源革命排頭兵,為全國乃至全球煤炭工業發展提供“山西方案”。
一個中心:具有全球影響力和競爭力的煤礦智能化前沿引領技術、共性關鍵技術的研發中心。
二個基地:全球煤礦智能化技術研發和服務、裝備設計和製造、智慧礦山標準、商業模式、服務模式的輸出基地;引領煤礦智能化建設、煤炭高新技術試驗示範基地。
三個平台:國際一流的煤礦智能化科技成果轉化與產業化平台;麵向全球的煤礦智能化學術交流、產業合作、專業谘詢、高端人才培養交流和集聚平台;鏈接跨行業、跨學科、跨領域的技術創新力量,麵向全球開放的協同創新網絡平台。
(三)主要工作
研發中心突出技術研發,加快技術轉移擴散,為搶占未來產業製高點提供技術支撐。
1.組織開展重大前沿引領技術、共性關鍵技術、現代工程技術、顛覆性技術等戰略研究和技術開發,提升技術創新原始能力。圍繞煤礦精準地質探測、透明化礦井、高效掘進、智能開采、煤礦機器人、智能化洗選、智能化綜合保障等重大工程技術難題開展基礎研究、技術攻關與技術集成。加強對核心基礎零部件、先進基礎工藝、關鍵基礎材料等共性關鍵技術的研發;重點突破精準地質探測、精確定位與數據高效連續傳輸、智能快速掘進、複雜條件智能綜采、連續化輔助運輸、露天開采無人化連續作業、重大危險源智能感知與預警、煤礦機器人及井下數碼電子雷管等技術與裝備。
2.結合山西煤炭資源賦存條件及各大礦區的生產條件、管理與技術水平,開展智能化技術應用研究,推動重大科技成果中試熟化與工程化產業化,加快共性關鍵技術轉移擴散,促進科技成果示範應用,推動形成行業技術標準。開展智能化示範煤礦建設,凝練出可複製的智能化開采模式、技術裝備、管理經驗等,向類似條件煤礦進行推廣應用。
3.推進綠色礦山建設,促進生態環境協調發展。堅持生態優先,推廣礦區生態環境智能在線監測、礦區地表環境治理與修複、煤層氣(煤礦瓦斯)智能抽采利用等新技術,推進煤炭清潔生產和利用。融合智能技術與綠色開采技術,積極推進綠色礦山建設,支持生產煤礦升級改造,達到綠色礦山建設標準。
4.創建為煤礦智能化建設提供技術支撐與服務的新模式,以數據為核心資源,推動煤礦智能化技術開發和應用模式創新,延伸智能煤機製造產業鏈,從主要提供煤機產品向提供產品與服務轉變、向提供整體解決方案轉變、向提供係統集成總承包轉變,推動製造與服務的協同發展。麵向煤炭行業推動科技資源開放共享,解決產業和企業實際技術難題。
5.開展國內外科技合作和交流。以煤礦智能化前沿技術與裝備的研發應用為核心,開展跨領域、跨學科、跨專業協同合作。加強與“一帶一路”沿線國家能源發展戰略對接,探索與沿線國家企業、相關機構建立戰略合作夥伴關係,深化互信合作,促進互利共贏。以國際合作為契機,帶動我國煤礦智能化技術、裝備、標準、服務走出去,同時引入國際煤礦智能化先進技術裝備、管理理念、服務模式等,培育具有國際影響力的品牌產品。
6.培養高層次科技創新人才,吸引國內外人才來中心聯合開展技術創新活動,加強人才培養,培育一批具備礦業工程、軟件工程、信息工程、機器人工程、人工智能等知識技能的複合型人才。
四、支持政策
(一)省財政資金支持。財政引導資金在3年內陸續投入支持研發中心建設,大力支持研發中心開展滿足產業發展需要的戰略性基礎研究、共性關鍵技術研發和顛覆性技術創新。
(二)省科技計劃支持。建立省重點研發計劃相關項目由研發中心提出和組織實施或通過揭榜招標實施的模式,在科技項目、平台建設、人才培養、政策試點等方麵加大對研發中心的支持力度。
(三)人才引進措施。堅持剛性引才和柔性引才相結合,鼓勵和支持采取市場化、社會化的方式,積極引進具有自主研發能力的科技創新人才和團隊。一是關於引進急需高精尖缺人才,支持政策按照《山西省財政廳關於印發〈支持引進高精尖缺人才實施辦法(試行)〉的通知 》(晉財教[2017]229號)執行。二是引進世界排名前200名的高校(不含境內)、985高校或教育部認定的“世界一流學科”全日製博士生,支持政策按照《山西省財政廳山西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關於印發〈鼓勵優秀博士畢業生來晉工作實施辦法(試行)〉的通知》( 晉財教 [2017] 153號 )執行。三是引進人才配偶的工作和生活問題,按照《山西省財政廳山西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關於印發〈引進人才隨遷配偶生活補貼實施辦法(試行)〉的通知》(晉財教[2017]154號)執行。四是對柔性引才的院士等高層次專家,按照《山西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印發山西省深化人才發展體製機製改革財政支持政策的通知》(晉政辦發〔2017〕59號)執行。
(四)人才培養。圍繞研發中心和煤炭企業發展需求,聯合高等院校開設相關專業或培養方向,培養一批專業科研人員,聯合技術合作方和職業院校建立實訓基地,培養一批具有智能裝備操作使用和係統維護能力的技能型人才。
五、組建程序
(一)提出意向。省科技廳提出煤礦智能化技術創新研發中心總體要求,符合條件的單位可以向省科技廳提出建設意向,研究製定建設方案,提出發展方向、建設模式、重點任務等。
(二)方案論證。省科技廳組織專家對建設方案先進行谘詢論證,建設單位根據谘詢論證意見完善建設方案,方案成熟後再進行現場考察。
(三)啟動建設。對於通過谘詢論證、各方麵條件成熟的,
且公示無異議的,省科技廳批準建設,建設周期一般為三年。
(四)監督和評估。研發中心實行年度報告製度。從批準組建次年開始,建設單位每年2月底前將上年度工作總結和本年度工作計劃報省科技廳。建設期滿前,省科技廳組織開展建設情況總結評估,並根據評估結果決定後續支持、整改或撤銷等重大事項。
附件:煤礦智能化技術創新研發中心建設方案編寫提綱
煤礦智能化技術創新研發中心
建設方案編寫提綱
一、建設基礎
二、總體思路
(一)指導思想
(二)戰略定位
(三)建設原則
(四)發展目標
三、建設布局
四、建設任務
五、管理運行機製
六、保障措施
七、進度安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