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終評先“三莫要”
年終評先“三莫要”
時值年初歲尾,又到各單位年終評先的時候。評選先進的目的就是為了鼓勵先進、為員工樹立好榜樣,激發廣大員工的工作積極性和主動性。為能夠使評先工作起到應有的推動作用和激勵作用。筆者認為:在年終評先時,各單位一定要認真嚴格要求,嚴肅對待,避免“三莫要”現象的發生。
莫要“先聲奪人”。在年終評選先進工作中,有個別單位為了一些領導心中的“意中人”能夠入選,在單位進行開會研究先進時,由個別領導先進行提名,而也不講清被提名人入選的理由和條件,以這種“先聲奪人”的做法代替所謂的“組織意圖”和“民主選舉”。這樣以來,往往就會引起廣大員工的不滿和有意見,甚至還會留下許多“後遺症”,這樣評出的先進不能讓大家心服口服人人服。
莫要“輪流坐莊”。有些單位在進行評選先進時,為了避免同誌之間的矛盾,搞好大家的團結與和氣,不是看大家平時工作表現的好壞,而是讓大家輪流坐莊來當先進。今年不是張三當安全先進,明年就是李四當生產先進;今年這個先進讓給你,明年那個名額留給他,這種看似十分公平合理的做法,也會打擊廣大員工工作的積極性和主動性。這樣下來,幹好的當先進應該,不幹的也照樣當先進,大家就會有
意見和建議,挫傷廣大員工工作的上進心和進取心。
莫要“多評亂評”。有些單位的領導覺得大家都辛辛苦苦幹了一年,沒有功勞也有苦勞,沒有苦勞也有操勞,都應該進行表示表示一下,所以在年終評選先進過程中,就多頭進行設獎,不是獎生產先進,就是獎安全先進;不是獎節約先進,就是獎管理先進,反正大家你有我有全都有,你好我好大家好,結果是人人都能當先進。這種過多過濫的評先,必然會影響到先進的“含金量”,也會大大降低先進模範的榜樣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