贛東北監察分局對樂平市人民政府2020年監管工作開展監督檢查
為認真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關於安全生產重要指示精神,嚴格履行煤礦安全國家監察法定職責,依據《國家煤礦安監局關於進一步加強對地方政府煤礦安全監管工作監督檢查的意見》(煤安監監察〔2020〕47號),2021年1月5日,贛東北監察分局對樂平市人民政府2020年煤礦安全監管工作開展監督檢查。
檢查組聽取了樂平市應急管理局2020年工作彙報及2021年工作打算,並對樂平市全麵煤礦安全監督管理工作認真進行了檢查。
檢查組充分肯定了樂平市2020年在煤礦安全監管工作方麵取得成績,樂平市黨委、政府高度重視煤礦安全生產工作,嚴格落實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關於安全生產重要論述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以及黨中央、國務院關於安全生產決策部署;煤礦安全監管部門認真履職,強化監管責任落實,在積極推進淘汰落後煤礦工作、督促落實煤礦重大災害治理等工作方麵做了大量的工作,2020年全市煤礦實現了連續2年安全生產,為樂平市經濟社會穩定發展提供了有力保障。
會上就檢查中發現的問題進行了現場反饋,並提出了加強與改善煤礦安全監管工作建議:
一是要進一步加強學習宣貫國家有關煤礦安全生產文件精神,貫徹落實和推動執行煤礦安全生產法律法規,落實國務院安委會,以及應急管理部、國家礦山安監局和上級政府有關煤礦安全生產工作要求。
二是要根據樂平市煤礦安全監管工作需要,保障監管執法經費、車輛、裝備,要進一步加強執法力量配備,開展監管能力業務培訓,加強煤礦安全監管部門能力建設,提高煤礦安全監管執法履職能力。
三是要進一步發揮屬地監管主體責任。督促煤礦企業開展隱患整改工作並按期進行複查,及時將複查結果反饋上級監管監察機構。
四是要持續深入推進監管執法規範化建設,提高嚴格規範精準執法水平,落實執法程序規範、適用法律正確、行政處罰適當、執法信息化等要求;著力提升監管執法效能,通過嚴格監管執法推動煤礦“知法、學法、懂法、守法”,倒逼煤礦企業落實主體責任,提升依法辦礦、依法管礦能力。
五是要進一步加強與煤礦安全監察機構等部門建立聯合執法、工作協調、聯席會議和信息交流、工作通報等機製,形成監管監察執法合力,齊抓共管,有利維護轄區煤礦安全平穩態勢。
六是要切實抓好歲末年初及春節前後的煤礦安全生產工作,嚴格煤礦生產計劃管控,嚴格煤礦複工複產驗收,加強生產能力管理;督促落實煤礦安全重大隱患排查治理、煤礦重大安全風險研判和煤礦重大災害治理,推進煤礦“一優三減”工作,推動煤礦企業信息化、自動化、智能化建設。(曹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