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礦山安全監察局關於全麵深入開展非煤地下礦山和尾礦庫安全生產大排查的通知
國家礦山安全監察局關於全麵深入
開展非煤地下礦山和尾礦庫安全生產大排查的通知
礦安〔2021〕10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應急管理廳(局),新疆生產建設兵團應急管理局,有關中央企業:
為認真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關於安全生產重要指示精神,深刻吸取近期礦山02manbetx.com 教訓,采取有力有效措施,切實解決非煤礦山安全生產突出問題,堅決防範和遏製礦山較大以上02manbetx.com ,國家礦山安全監察局決定自2021年3月上旬至2021年年底,結合正在推進落實的非煤礦山安全生產專項整治三年行動、非煤礦山安全生產專項檢查和嚴格非煤地下礦山建設項目施工安全管理工作,開展全國非煤地下礦山和尾礦庫安全生產大排查(以下簡稱大排查)。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精心組織開展大排查
(一)製定大排查實施方案。各省級應急管理部門要嚴格落實《國務院安委會辦公室關於加強礦山安全生產工作的緊急通知》(安委辦〔2021〕3號)要求,針對近期礦山02manbetx.com 特別是今年以來發生的2起金礦02manbetx.com 暴露出的突出問題,找準薄弱環節,在繼續推進落實非煤礦山安全生產專項整治三年行動、《國家礦山安全監察局關於開展非煤礦山安全生產專項檢查的通知》(礦安〔2021〕5號)和《國家礦山安全監察局關於嚴格非煤地下礦山建設項目施工安全管理的通知》(礦安〔2021〕7號)要求的基礎上,組織製定本地區大排查工作實施方案,明確排查內容、組織形式和工作要求等。
(二)聚焦整治重點問題。地方各級應急管理部門要以外包工程施工隊伍集中整頓清理和尾礦庫排洪係統質量檢測為突破口,推進大排查各項工作措施落實,切實解決基建礦山和外包工程安全管理缺失、采掘施工隊伍資質掛靠、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混亂、尾礦庫排洪係統質量存在缺陷等突出問題。
要督促非煤地下礦山企業對本單位外包工程施工隊伍(包括基建施工隊伍和采掘施工隊伍)的相關資質及安全生產條件逐一重新審核,形成審核報告報負責直接監管的應急管理部門備查,經審核不符合條件的必須全部清退。外包工程施工隊伍項目部必須根據所承攬工程內容,配備采礦、地質、機電等礦山相關專業技術人員;項目部負責人和專業技術人員必須具備礦山相關專業大專以上學曆,或者取得礦山相關專業技術職稱,或者取得礦山安全類、建築施工安全類注冊安全工程師執業資格;項目部管理人員、技術人員和特種作業人員必須與項目部或其上級法人單位簽訂勞動合同,並按規定繳納社會保險。
要督促尾礦庫企業委托具有相應資質的質量檢測機構,按照“應檢盡檢、能檢盡檢”的原則,對排水井、排水斜槽、排水管、排水隧洞、拱(蓋)板等排洪構築物進行一次全麵質量檢測,並形成影像資料和質量檢測報告。排洪係統質量經檢測不滿足設計要求的尾礦庫,必須立即停止使用,委托設計單位製定整改方案,盡快組織實施整改。
(三)嚴格落實工作責任。地方各級應急管理部門要立即組織轄區內非煤地下礦山和尾礦庫及其上級企業按照本地區實施方案,深入開展全係統各環節安全大排查,同時組織專家逐礦逐庫進行督查,確保做到非煤地下礦山和尾礦庫自查自改100%、上級企業檢查下級礦山和尾礦庫100%、應急管理部門督查礦山企業100%。長期停產停建非煤地下礦山和尾礦庫在恢複生產建設前,必須完成自查自改、上級企業檢查、應急管理部門督查,否則不得恢複生產建設。對單班入井超過30人或者井深超過800米的非煤地下礦山、尾礦庫“頭頂庫”,相關應急管理部門要組織開展安全技術會診,並逐礦逐庫形成會診報告。有關中央企業要做好表率,對下屬非煤地下礦山和尾礦庫派駐工作組,督促落實自查自改並開展全覆蓋檢查。
二、統籌推進專項整治三年行動
(一)強化整治攻堅力度。地方各級應急管理部門和有關中央企業要將此次大排查作為非煤礦山安全生產專項整治三年行動集中攻堅階段的重要舉措,將排查發現的突出問題、深層次問題和擬采取的整改措施等納入問題隱患和製度措施“兩個清單”並動態更新。對排查出的重大事故隱患,地方各級應急管理部門要逐項建立檔案並掛牌督辦,確保排查、整改、驗收、銷號閉環管理。針對重點難點問題,要通過召開現場推進會、推廣有關地方和標杆企業經驗等措施,加大專項整治攻堅力度,抓好整改措施落實。
(二)統籌抓好露天礦山專項整治。地方各級應急管理部門要在組織全麵開展非煤地下礦山和尾礦庫大排查的同時,統籌推進非煤露天礦山安全生產專項整治三年行動,督促非煤露天礦山完善落實安全風險管控措施,尤其要強化邊坡安全管理,及時排查治理事故隱患,嚴密防範各類事故發生。對督查檢查中發現的民用爆炸物品運送、存儲、發放、使用等方麵違法違規行為,要及時移送公安機關處理。
(三)著力建立健全長效機製。地方各級應急管理部門要在抓好問題隱患整改、鞏固大排查工作成果的同時,深入係統03manbetx 問題隱患存在的深層次原因,結合本地區非煤礦山和尾礦庫安全生產特點,重點在提高安全準入門檻、淘汰落後工藝及設備、分級分類監管、雙重預防機製建設、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監管、基建礦山安全監管、外包工程施工隊伍安全管理和監督、尾礦庫排洪係統施工質量監督等方麵形成製度成果,建立健全長效機製,推動從根本上消除事故隱患、從根本上解決問題。
三、多措並舉推動工作落實
(一)嚴格規範精準執法。地方各級應急管理部門要科學研判風險、強化精準執法,提升執法質量和效能,以高質量執法推動大排查工作落實,切實解決“屢罰不改、屢禁不止”問題。每次現場檢查前要編製好檢查方案,重大事故隱患必須納入重點檢查範圍;現場檢查時,要對上一次檢查發現問題整改情況進行核實,對發現的隱患問題,必須依法依規嚴肅處理處罰;要按照“誰執法、誰督辦”的原則,健全落實重大事故隱患治理督辦製度,明確專人負責,切實督促整改措施落實,消除事故隱患。要堅持逢查必考,企業主要負責人、安全管理人員、特種作業人員和其他作業人員不具備履行崗位職責能力的不準上崗。
(二)嚴厲打擊違法違規行為。地方各級應急管理部門要將督促排查整改48項重大事故隱患和嚴厲打擊10類嚴重違法違規行為貫穿大排查全過程,始終保持“打非治違”高壓態勢。發現企業存在重大違法違規行為或者重大事故隱患的,要依法采取責令停產停業或者停止使用相關設備設施等措施,並給予嚴肅處罰。對存在重大違法違規行為的礦山企業及其有關人員,要納入安全生產失信行為聯合懲戒範圍。對存在嚴重問題的國有礦山企業,要及時向有幹部管理權限的組織部門、國有資產監督管理部門通報。
(三)加大督導推動力度。省級應急管理部門要定期調度大排查工作進度,加大對重點地區和企業的督導抽查力度,及時協調解決大排查工作中存在的主要問題。對企業不認真開展自查自改的,一律責令重新開展自查自改;對在2021年5月30日前沒有完成外包工程施工隊伍資質和安全生產條件重新審核的非煤地下礦山、沒有完成排洪係統質量檢測的尾礦庫,一律責令停產整頓;對責任落實不到位、工作開展不得力的地區和企業,要約談通報相關負責人。要加強宣傳報道,及時曝光典型案例,公開執法處罰結果,形成震懾。國家礦山安全監察局將組織開展國家監察,對工作敷衍塞責、推動落實不力的地區進行約談,並向有關紀檢監察機關通報。
請各省級應急管理部門和有關中央企業於2021年3月31日前將本地區、本單位大排查工作實施方案報國家礦山安全監察局;自4月份起,每月5日前報送工作進展情況(省級應急管理部門報送附件1、附件2、附件4,有關中央企業報送附件3、附件4);2022年1月15日前報送大排查工作總結。
聯係人及電話:楊淩雲,010-64463215(帶傳真);電子郵箱:156429252@qq.com。
附件:1.企業自查自改情況彙總表
2.應急管理部門檢查情況彙總表
3.有關中央企業檢查情況彙總表
4.重大隱患明細表
國家礦山安全監察局
2021年3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