連帶並非連誅
安全管理中的連帶製度,就是一人違章,其他相關責任人員也要受到相應處罰。在實際管理中,不少人抱怨,明明自己沒犯錯,為何受處罰,受牽連,甚至有人會覺得製度不合理,在他們眼中將其比喻為古代封建時期的連誅問罪。
筆者認為,從企業長遠發展角度看,連帶製度值得推行,且連帶並非連誅。
首先其目的不同。連帶是為了督促大家參與管理,強調齊抓共管;而連誅僅因處罰而生,最多不過再加上一層殺雞儆猴之意。
其次,其程度不同。連帶會根據管理責任大小劃分責任,酌情而處,其處罰事小,警示更甚,尚留有餘地;連誅則彰顯一棍打死,不求改過自新。
最後,其結果不同。連帶並非誅心而是凝心,責任人對照審視,警鍾伴身,方可更好履職盡責;連誅講求“死無對證”,無後續因果。
再換個位思考一下,倘若真就取消連帶製度,那麼庸懶散拖的情況如何製約,置身事外的風氣如何扶正,安全管理又如何來管、來抓,生產秩序將如何維護。
實踐已經證明,安全工作必須堅持齊抓共管的整體思路,連帶製度無疑是好方法。從違章人員的角度看,因為自己的違章連累了別人,讓“無辜”之人受到處罰,更能觸及心靈、觸到心底,抱著歉意和內疚,個人情感將轉變上升為一種安全意識;從受連帶責任人角度看,因為別人的違章連累自己,傷害到了自身利益,也會相對警覺起來,教育更加用心、工作更加負責、監管更加到位,通過活化應用連帶製度,盡職盡責糾正不良行為將作為每個人的工作常態,遵章守紀將成為人人共識。如此,打通了事不關己的思想壁壘,方可建立“攜手共進,攜手共創”局麵,築牢安全防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