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發展改革委辦公廳關於內蒙古查幹淖爾礦區查幹淖爾一號井項目核準有關事項的複函
作者:網絡
2021-03-18 11:05
來源:網絡
國家發展改革委辦公廳關於內蒙古查幹淖爾礦區查幹淖爾一號井項目核準有關事項的複函 發改辦能源〔2021〕209號 內蒙古自治區能源局: 報來《關於報送內蒙古查幹淖爾礦區查幹淖爾一號井調整開拓方式方案的報告》(內能煤開字〔2020〕682號)、《關於申請內蒙古查幹淖爾礦區查幹淖爾一號井項目核準延期的請示》(內能煤開字〔2021〕93號)及相關材料收悉。經研究,現函複如下: 一、根據《企業投資項目核準和備案管理條例》(國務院令第673號)、《企業投資項目核準和備案管理辦法》(國家發展改革委令2017年第2號)有關規定,同意查幹淖爾一號井項目延期開工建設,有效期延長至2022年2月21日,在此期間項目仍未開工建設,核準文件自動失效。
二、經委托谘詢機構評估,同意查幹淖爾一號井項目建設方案變更。礦井主井開拓方式由立井開拓變更為斜井開拓。建設方案變更後,查幹淖爾一號井項目礦井工程投資增加0.89億元。 三、除作上述調整外,其餘事項仍按我委發改能源〔2019〕337號文核準的內容執行。 請據此開展下一步工作。 國家發展改革委辦公廳 2021年3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