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礦山安全監察局關於加強汛期礦山安全生產工作的通知 礦安〔2021〕48號
國家礦山安全監察局關於
加強汛期礦山安全生產工作的通知
礦安〔2021〕48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及新疆生產建設兵團礦山安全監管部門,各省級煤礦安全監察局,有關中央企業:
當前,全國部分地區已陸續入汛,為深入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關於安全生產和防汛救災重要指示精神,紮實做好汛期礦山和尾礦庫安全生產工作,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提高政治站位,超前部署礦山汛期安全防範工作
據氣象部門預測,今年汛期我國氣候狀況總體為一般到偏差,夏季主要多雨區在北方地區,黃河上中遊、海河流域局部、鬆花江流域、南方珠江流域東部可能有較重汛情,全年登陸我國台風偏多。近年來礦山企業曾多次發生因雷電、大風造成的礦井停電、多人被困井下險情,以及洪水淹井02manbetx.com ,對礦山安全生產工作造成嚴重影響。各級礦山安全監管監察部門、有關中央企業要切實提高政治站位,認真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關於安全生產和防汛救災的一係列重要指示精神,堅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堅決克服麻痹思想和僥幸心理,寧可“十防九空”,不可“失防萬一”,時刻緊繃防汛安全這根弦,以極端負責的態度做好汛期礦山安全生產工作。
二、建立協調聯動機製,及時發布預警信息
要督促礦山企業及時掌握當地氣象、水利、防汛等部門發布的暴雨、洪水、大風、雷電等可能危及礦山安全生產的災害性天氣預報預警信息,及時采取有效的安全防範措施;加強與周邊相鄰礦山的信息溝通,發現礦山水害可能影響相鄰礦井時,立即向周邊相鄰礦山發出預警。各級礦山安全監管部門要會同氣象、水利、防汛、應急等部門,建立完善災害性天氣預警和協調聯動機製,分級建立健全省、市、縣礦山安全度汛工作聯絡體係;明確每處礦山企業的監管責任主體,負責及時向礦山企業發送暴雨、洪水等災害性天氣預警預報信息,並督促礦山企業在暴雨、洪水等極端天氣期間及時停產撤人到位,確保礦山安全度汛。各級礦山安全監察機構要根據災害性天氣情況,有針對性地抽查礦山企業落實停產撤人措施情況,發現未按規定及時撤人的,依法依規嚴肅處理。
三、突出重點,認真組織汛期安全隱患自查
要組織礦山企業認真03manbetx 研判汛期安全防範工作的重點和存在的薄弱環節,嚴格按照法律法規要求,深入開展汛期安全隱患自查工作。
礦山企業重點自查是否成立雨季“三防”(防洪、防排水和防雷電)工作領導機構,明確責任;是否在雨季前及時清理水倉、沉澱池和水溝中的淤泥;是否對全部工作水泵、備用水泵及潛水泵進行聯合排水試驗,對水泵、水管、閘閥、配電設備和線路按規定進行檢查和維護;是否對防水閘門進行關閉試驗,確保靈活可靠;是否定期檢查防水閘牆,疏通泄水孔,發現異常情況及時處理;是否全麵排查井田及周邊的河流、湖泊、水庫及有關水利工程的彙水、疏水、滲漏情況,對地麵塌陷裂縫進行封堵,防止地表水倒灌井下;極端天氣是否及時停產撤人到位、嚴禁入井作業,嚴防停電導致人員滯留井下。
尾礦庫企業重點自查是否切實落實主體責任、配齊專業技術人員,建立健全全員安全生產責任製度,完善在線監測係統並確保有效運行;是否委托具有相應資質的質量檢測機構,對排水井、排水斜槽、排水管、排水隧洞、拱(蓋)板等排洪構築物進行質量檢測,並形成影像資料和質量檢測報告;是否進行調洪演算,並確保尾礦庫幹灘長度、調洪庫容、浸潤線埋深等主要運行參數及排洪係統泄流能力滿足設計及調洪演算要求;是否建立應急撤人響應機製,編製應急預案,落實責任人,確保響應及時、組織有力、落實到位;是否強化應急救援物資儲備、值班值守和應急演練。
四、吸取02manbetx.com 教訓,切實加強防治水工作
礦山企業要深刻吸取山西、湖南、新疆等地接連發生的水害02manbetx.com 教訓,切實加強礦山防治水工作,強化“三專兩探一撤”措施落實,按規定配備滿足工作需要的防治水專業技術人員、專門的探放水特種作業人員和專用的探放水鑽機及配套設備,采用物探和鑽探等方法查清采掘工作麵及周邊老空水、含水層富水性和斷層、陷落柱含(導)水性等情況並做到相互驗證,發現突水(透水、潰水)征兆立即停產撤人。各類礦井都要嚴格落實“查全、探清、放淨、驗準”的老空水防治“四步工作法”,有突水淹井危險的礦井要裝備潛水泵排水係統,受承壓水威脅的礦井要裝備微震監測係統並開展底板注漿加固工程。礦井水文地質條件未查清、隱蔽致災因素未查明、重大水患未徹底根治的,要立即停產。各級礦山安全監管監察部門要督促礦山企業將各項水害防治措施落實到位,嚴厲打擊明知有水患仍冒險蠻幹的違法違規行為,堅決杜絕各類水害02manbetx.com 發生。
五、強化值班值守,科學快速應急處置
要督促礦山企業加強應急值守,嚴格執行礦領導到崗帶班和關鍵崗位24小時值班製度;完善應急預案,儲備必要的潛水電泵及配套管線、應急通信裝備等應急救援裝備及物資,組織開展水害事故應急演練,使礦山管理人員、調度員和其他相關作業人員熟悉預案內容、應急職責、應急處置程序和措施,熟悉避災路線;及時檢查維護梯道間、梯子間等安全出口,確保安全暢通;發現重大險情,要立即啟動應急預案,科學組織救援。企業主要負責人必須賦予調度員、安檢員、井下帶班人員、班組長等相關人員緊急撤人的權力,確保其接到災害性天氣預警預報信息或發現險情後快速響應、科學處置。礦山救護隊要強化訓練,規範使用氧氣呼吸器及相關裝備、儀器和用品,嚴防在施救過程中發生次生事故。
六、加強檢查,精準開展執法工作
各省級應急管理部門要迅速組織市、縣應急管理部門對轄區內所有生產、建設的非煤礦山企業、尾礦庫進行一次全覆蓋防汛檢查。各省級煤礦安全監察局要按照《國家礦山安全監察局關於開展2021年汛期煤礦水害防治專項監察的通知》(礦安〔2021〕45號)要求,組織對水文地質類型複雜、極複雜礦井、資源整合技改礦井、受采空區、老空區水患或底板承壓水威脅的礦井開展水害防治專項監察,嚴格精準執法,發現地方煤礦安全監管部門履行煤礦安全監管職責不到位的,要立即向地方政府主要領導報告。
請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及新疆生產建設兵團礦山安全監管部門迅速將本通知精神傳達至轄區各礦山企業。
國家礦山安全監察局
2021年5月20日